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2025年5月8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5-3160906
通讯地址:射洪市文化路444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邮编:6292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环评批复文件全本
审批时间
1
关于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遂宁射洪洪州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射环建函〔2025〕4号
见附件
2025年5月8日
附件:
关于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遂宁射洪洪州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pdf
射环建函〔2025〕4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关于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遂宁射洪洪州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遂宁射洪洪州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拟建于射洪市经开区洪州大道西、鼓山北路北。项目总投资2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5万元。项目总占地2673.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油作业区、油罐区和辅助区;拟设置4座承重型埋地卧式SF双层罐(每个容积为30m3),其中2个用于储存92#汽油,1个用于储存95#汽油,1个用于储存0#柴油;拟设置2台6枪加油机和一座预留加油岛,设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新建站房1座,罩棚1座,以及项目配套建设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年销售95#汽油1000m3,92#汽油3500m3,0#柴油500m3。项目已经射洪市行政—1—审批局备案(川投资备【2308-510922-04-01-290674】FGQB-0099号),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川射洪市不动产权第0008011号),土地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项目出具确认函(遂经信函〔2023〕79号)。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性质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环评专家组技术审查,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工程环保资金,落实内部环保机构、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工程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二)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配套建设加油站内排污管网、三级隔油池。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含油雨水经环保沟收集至三级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他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油、加油、储油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四)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2—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限值。(五)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点,危废暂存点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腐等处理,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六)严格落实营运期地下水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渗,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七)项目安全、消防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相关规范及要求,制定项目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安全。(八)你单位应告知当地规划主管部门,项目周边所规划建设的建筑物应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要求,与本项目站内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的要求,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3—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请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8日抄送: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