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工程 弃渣招标采购公告(绩溪县城投建材有限公司2025)



受绩溪县城投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XX-CQ-PM-2025013
二、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S215绩溪至歙县段改建工程01标项目工程产生的弃渣(堆放于水救处),约5万吨(具体数量以出让方实际过磅交付数量为准),参考单价18.5 元/吨。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四、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拍卖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竞买申请,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竞买申请时间:自2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17:00时止(工作日);
3、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或选择皖事通、CA等登录方式进入电子交易系统),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5)签字并盖章的拍卖规则原件(见附件)。
五、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5万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6:00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或未到公告所列虚拟账户的,交易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3、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户 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华阳支行
账号:122774010400035310000000303
4、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缴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缴纳造成的交易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请各竞买人在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向银行柜台说明,办理电汇或转账业务、非现金存款,须有交款人账户信息,以便退还竞买保证金。”
(2)汇款人要求: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竞买保证金由谁交纳,故无法审核报名情况,报名审核将视为不通过)。
5、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要求:
(1)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成交总价20%(取整)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买卖合同》原件送至拍卖公司留存备查并付清拍卖佣金及本项目评估费后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3)本项目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免申即退”:出让方应按本公告规定时间退还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系统将在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1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9时自动退还。出现不按规定要求领取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要求交纳成交价款、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协议书)等情形的,出让方应及时书面说明情况,竞买保证金将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退还。
六、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9日16:00时止(工作日工作时间)。
2、标的展示地点:绩溪县华阳镇S215项目水救处。
3、看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先生、汪先生 0563-8159784。
4、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邓女士0563-2717566、0563-2717773。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拍卖时间、地点:
1、确定竞得人方式:现场竞价,本次拍卖出让方设有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拍卖时间:2025年5月20日10:30时。
3、拍卖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价款结算方式及要求:
1、履约保证金:按照成交总价的20%取整。
竞得人按出让方要求完成标的外运工作,经出让方验收合格无违约行为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扣减相应违罚后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2、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次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标的总数量交纳全部成交价款(成交单价×标的总数量)至出让方指定账户。竞得人由于自身原因未如期足额交纳成交价款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按3000元/天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由出让方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7日仍未交清的,出让方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方有权从竞得人已交纳的费用中扣除不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后,剩余金额无息退还给竞得人。
3、竞得人竞得后运输车辆凭单过磅出场,由出让方指派专人开具出库单,装运结束后,最终以出让方现场实际开具的出库单为计量依据,统一结算。
4、竞得人装运时须在绩溪县范围内自行准备地磅进行过磅,过磅前由出让方对地磅进行校磅,费用由竞得人自理。
九、特别说明:
1、本拍卖标的的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如标的数据与实际交付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及佣金。
2、本次拍卖标的以竞买人实地现场查勘的现状为准,本公告下方标的照片为现场实拍,提货地点在绩溪县华阳镇S215项目水救处。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数量、质量、品质、运输环境、运输路线进行了解,尤其应当对本次拍卖标的的品质和成分含量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出让方、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3、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当日签订《买卖合同》。成交当日竞得人安排工作人员进入堆放现场进行看管,如因看管不严造成标的物数量减少,相关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进场看管标的物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得人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包,不得进行现场分选。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出让方将拍卖标的交付竞得人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竞得人按出让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出让方交付的标的外运工作,经出让方验收合格无违约行为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7、装运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12日(含下雨天等其他各项因素),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装运的,按3000元/天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出让方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7日仍未完成的,合同自动终止,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标的物由出让方自行处置。
8、竞得人须及时装运堆放在临时堆放点的标的物,如竞得人未及时装运导致环保、水保等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未如期完成,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应立即停止装运,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标的物及货款归出让方所有。竞得人每日装运标的物的时间原则上为7:00时-18:00时,如需加班装运,需事先报经出让方同意,未事先报经出让方同意在上述时间以外擅自装运的,或发现有未经开票出场的情况的,一律视为偷运、盗运。出让方不定期与相关部门联合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核查,一经发现存在以上情形的,出让方将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每车次扣除3000元,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竞得人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让方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9、竞得人不得装运本次拍卖标的以外的任何物资,装车工作由竞得人负责,装运过程中若出现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0、竞得人负责现场扬尘治理、避免道路污染,做好治理措施,对现场存放的标的物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覆盖,达到环保局、交运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竞得人确保按照相关部门相关要求、标准对装运车上的标的物进行覆盖,所有车辆出场须经过过水池并进行冲洗,对装运车辆轮胎等部位进行清洗后再上路运输。若因扬尘、道路污染等问题,出让方一经发现按照3000元/车次的标准对竞得人进行经济处罚。如竞得人因扬尘、道路污染等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自负,另出让方将按照3000元/车次对竞得人进行经济处罚。上述经济处罚出让方有权从竞得人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完毕当日,合同自动解除,竞得人应立即停止装运,剩余标的物及货款归出让方所有。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让方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11、竞得人在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车辆“四证一险”和运输路线给出让方和交管部门备案,所有车辆必须证照齐全。
12、竞得人竞得后自行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运输,在进场运输前竞得人须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并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运输,严禁超载超限,装运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出让方有序进出场。装运时,必须严格遵照拍卖文件相关条款和出让方要求操作执行,服从出让方管理,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合同》,且不承担竞得人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竞得人需做好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装运过程安全,运输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整个装运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理、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负,拍卖人和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若出现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限、超载、泄漏承运货物污染道路且未及时处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出让方将按照3000元/车次标准进行处罚,罚金由出让方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连续三次出现上述情形的,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让方经济损失,竞得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14、本项目评估费1800元由竞得人承担。
15、为保证本次拍卖公平、公正,相关当事人不得私下串通作弊、恐吓利诱阻碍他人竞价,否则,出让方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16、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卖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7、如竞得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出让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含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18、其他未尽事宜见《买卖合同》(样本)、《拍卖规则》等相关资料。
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11分0秒

拍卖代理提交

提交人: 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5-05-09 14:07:26

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5-05-09 15:19:00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11分

附件:
买卖合同(样本).doc
现场照片(1).jpg
现场照片(2).jpg
授权委托书(样本).doc
拍卖规则.doc
现场照片(3).jpg

S215绩溪至歙县段改建工程01标项目工程产生的弃渣(堆放于水救处)买卖合同(样本)出卖人:绩溪县城投建材有限公司买受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通过参加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10:30时在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拍卖会,以最高应价竞得以下标的。根据相关规定和遵循本次拍卖文件,经出卖人和买受人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买卖标的及方式(一)买卖标的S215绩溪至歙县段改建工程01标项目工程产生的弃渣(堆放于水救处),约5万吨(具体数量以出卖人实际过磅交付数量为准)。(2)买卖方式现场拍卖(三)本次拍卖标的以买受人实地现场查勘的现状为准,拍卖公告下方标的照片为现场实拍,提货地点在绩溪县华阳镇S215项目水救处。买受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数量、质量、品质、运输环境、运输路线进行了解,尤其应当对本次拍卖标的的品质和成分含量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买受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出卖人、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第二条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交纳及退还时间(一)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约定的弃渣成交单价为元/吨,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二)支付时间及方式1、买受人应在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成交货款及成交总价的20%取整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出卖人指定账户,出卖人收到货款后开始发货。2、买受人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依次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出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后5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买受人逾期不交清款项视同违约,竞买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三)成交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到下列账户户名:绩溪县城投建材有限公司账号:572230000013000058006开户行:交行宣城分行(四)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及时间1、买受人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出卖人要求完成弃渣外运工作,经出卖人验收合格无违约行为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扣减相应违罚后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2、买受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且须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装运,装运期间不得挑拣,若装运末期只剩下弃土,也应完成弃土清运清表工作,若未完成,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四)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标的总数量交纳全部成交价款(成交单价×标的总数量)至出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由于自身原因未如期足额交纳成交价款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按3000元/天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由出卖人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7日仍未交清的,出卖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卖人有权从买受人已交纳的费用中扣除不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后,剩余金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出卖人权利与义务签订本合同后,出卖人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有义务将标的物按标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并解答买受人对本合同提出的相关问题。(二)买受人权利与义务1、买受人应按《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及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2、买受人竞得后运输车辆凭单过磅出场,由出卖人指派专人开具出库单,装运结束后,最终以出卖人现场实际开具的出库单为计量依据,统一结算。3、买受人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包,不得进行现场分选。否则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纳的货款不予退还。4、装运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12日(含下雨天等其他各项因素),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装运的,按3000元/天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出卖人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7日仍未完成的,合同自动终止,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标的由出卖人自行处置。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卖人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5、买受人须及时装运堆放在临时堆放点的标的物,如买受人未及时装运导致环保、水保等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未如期完成,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应立即停止装运,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标的物及货款归出卖人所有。买受人每日装运标的物的时间原则上为7:00时-18:00时,如需加班装运,需事先报经出卖人同意,未事先报经出卖人同意在上述时间以外擅自装运的,或发现有未经开票出场的情况,一律视为偷运、盗运。出卖人不定期与相关部门联合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核查,一经发现存在以上情形的,出卖人将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每车次扣除3000元,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出卖人有权终止合同。买受人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卖人经济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6、买受人不得装运本次拍卖标的以外的任何物资,装车工作由买受人负责,装运过程中若出现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7、买受人自行勘察运输现场及周边环境,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运输。在进场运输前须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并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运输,严禁超载、超限,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道路,否则按价补偿或维修。装运时,必须严格遵照拍卖文件相关条款及出卖人要求操作执行,服从出卖人管理,否则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买受人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买受人需做好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装运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运输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整个运输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安全责任和其他纠纷由买受人自负,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买受人装运时须在绩溪县范围内自行准备地磅进行过磅,过磅前由出卖人对地磅进行校磅,费用由竞得人自理。第四条其他约定(一)本合同成交价款仅为S215绩溪至歙县段改建工程01标项目工程产生的弃渣(堆放于水救处)费用。买受人在运输、看管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二)买受人负责现场扬尘治理、避免道路污染,做好治理措施,对现场存放的标的物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覆盖,达到环保局、交运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买受人确保按照相关部门相关要求、标准对装运车上的标的物进行覆盖,所有车辆出场须经过过水池并进行冲洗,对装运车辆轮胎等部位进行清洗后再上路运输。若因扬尘、道路污染等问题,出卖人一经发现按照3000元/车次的标准对买受人进行经济处罚。如买受人因扬尘、道路污染等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自负,另出卖人将按照3000元/车次对买受人进行经济处罚。上述经济处罚出卖人有权从买受人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完毕当日,合同自动解除,买受人应立即停止装运,剩余标的物及货款归出卖人所有。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卖人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三)买受人未及时装运导致环保、水保等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四)买受人在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车辆“四证一险”和运输路线给出卖人和交管部门备案,所有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五)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若出现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限、超载、泄漏承运货物污染道路且未及时处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出卖人将按照3000元/车次标准进行处罚,罚金由出卖人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连续三次出现上述情形的,出卖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卖人经济损失,买受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六)买受人须按照出卖人的要求及规定期限安全完成出卖人交付的弃渣的运输工作,逾期或未按照出卖人的要求完成运输的,出卖人将按照上述条款对买受人进行处罚。对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七)运输路线:。买受人须按照规定路线进行装运,后期如有调整,则提前报备出卖人及相关单位,不得私自改变运输路线,一经发现,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交纳的货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八)买受人须接受出卖人开具的发票,出卖人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总成交价款不含其他税费,买受人除须缴纳总成交款外,还需缴纳其他税费,其他税费按照地**府政策缴纳或减免。第五条违约责任买受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后,根据出卖人的要求开始运输,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完工,未如期完成的,按3000元/天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出卖人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10日仍未完成的,合同自动终止,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标的物及货款归出卖人所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违约。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附则(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本标的的《拍卖公告》《拍卖规则》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二)本合同共陆页,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买受人各执贰份,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各备案壹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次拍卖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签字或盖章):买受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单位名称 姓 名 单位地址 性 别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证件号码身份证    本单位委托________代表本单位参加由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S215绩溪至歙县段改建工程01标项目工程产生的弃渣(堆放于水救处)拍卖项目的意向报名登记、竞价,代表公司签订相关文件,以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相关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备注 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拍卖规则安金拍字(2025)D023号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拍卖人根据本次拍卖标的具体情况,提请竞买人认真阅读以下拍卖注意事项,一经做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完全了解本次拍卖标的及拍卖注意事项,并承担一切相关的风险和责任。一、本次拍卖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它的一切活动都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各方都必须遵守本规则,并受此约束。二、本次拍卖会所提供给竞买人的文件和材料,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次拍卖活动的内容已于2025年5月9日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S215绩溪至歙县段改建工程01标项目工程产生的弃渣(堆放于水救处)拍卖公告》,并告知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期限内必须到标的物展示现场对标的物进行仔细勘查,到有关部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品质和成分含量充分了解。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报名参与竞买前向拍卖人或出让方查询。一旦办理了报名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情况,承诺遵守本拍卖规则及拍卖文件中的相关约定,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的后果,责任由竞得人自负。三、本次拍卖会为增价形式的拍卖。即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然后由竞买人应价,竞买人只举号牌不叫价,即表示按照一个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人也可以跳叫,即超过一个加价幅度叫价。如有两个竞买人同时应价,则以拍卖师点号为准,同时再按照此价进行增价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际惯例,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临时调整加价幅度。四、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标的成交价款,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五、竞买人没有举号牌或以其他方式应价无效,不得拿非本公司制作的号牌应价。号牌不得转让他人使用,若他人举牌应价,造成后果由原登记领号牌者承担。六、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拍卖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成交当日与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和成交总价20%(取整)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出让方指定账户。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拍卖成交总价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拍卖佣金支付到拍卖人账户,同时将本项目评估费1800元支付到评估公司账户。竞得人逾期不交清款项视同违约,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人与出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进行再次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出让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七、标的情况:S215绩溪至歙县段改建工程01标项目工程产生的弃渣(堆放于水救处),约5万吨(具体数量以出让方实际过磅交付数量为准),参考单价18.5元/吨。八、标的现状及交付等约定:1、本拍卖标的的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如标的数据与实际交付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及佣金。2、本次拍卖标的以竞买人实地现场查勘的现状为准,本公告下方标的照片为现场实拍,提货地点在绩溪县华阳镇S215项目水救处。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数量、质量、品质、运输环境、运输路线进行了解,尤其应当对本次拍卖标的的品质和成分含量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出让方、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3、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当日签订《买卖合同》。成交当日竞得人安排工作人员进入堆放现场进行看管,如因看管不严造成标的物数量减少,相关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进场看管标的物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竞得人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包,不得进行现场分选。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出让方将拍卖标的交付竞得人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6、竞得人按出让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出让方交付的标的外运工作,经出让方验收合格无违约行为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账户。7、装运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12日(含下雨天等其他各项因素),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装运的,按3000元/天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出让方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7日仍未完成的,合同自动终止,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标的物由出让方自行处置。8、竞得人须及时装运堆放在临时堆放点的标的物,如竞得人未及时装运导致环保、水保等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未如期完成,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应立即停止装运,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标的物及货款归出让方所有。竞得人每日装运标的物的时间原则上为7:00时-18:00时,如需加班装运,需事先报经出让方同意,未事先报经出让方同意在上述时间以外擅自装运的,或发现有未经开票出场的情况的,一律视为偷运、盗运。出让方不定期与相关部门联合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核查,一经发现存在以上情形的,出让方将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每车次扣除3000元,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竞得人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让方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9、竞得人不得装运本次拍卖标的以外的任何物资,装车工作由竞得人负责,装运过程中若出现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10、竞得人负责现场扬尘治理、避免道路污染,做好治理措施,对现场存放的标的物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覆盖,达到环保局、交运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竞得人确保按照相关部门相关要求、标准对装运车上的标的物进行覆盖,所有车辆出场须经过过水池并进行冲洗,对装运车辆轮胎等部位进行清洗后再上路运输。若因扬尘、道路污染等问题,出让方一经发现按照3000元/车次的标准对竞得人进行经济处罚。如竞得人因扬尘、道路污染等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自负,另出让方将按照3000元/车次对竞得人进行经济处罚。上述经济处罚出让方有权从竞得人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完毕当日,合同自动解除,竞得人应立即停止装运,剩余标的物及货款归出让方所有。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让方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11、竞得人在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车辆“四证一险”和运输路线给出让方和交管部门备案,所有车辆必须证照齐全。12、竞得人竞得后自行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运输,在进场运输前竞得人须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并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运输,严禁超载超限,装运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出让方有序进出场。装运时,必须严格遵照拍卖文件相关条款和出让方要求操作执行,服从出让方管理,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合同》,且不承担竞得人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竞得人需做好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装运过程安全,运输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整个装运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理、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负,拍卖人和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若出现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限、超载、泄漏承运货物污染道路且未及时处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出让方将按照3000元/车次标准进行处罚,罚金由出让方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连续三次出现上述情形的,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让方经济损失,竞得人需承担赔偿责任。14、本项目评估费1800元由竞得人承担。15、竞得人装运时须在绩溪县范围内自行准备地磅进行过磅,过磅前由出让方对地磅进行校磅,费用由竞得人自理。16、为保证本次拍卖公平、公正,相关当事人不得私下串通作弊、恐吓利诱阻碍他人竞价,否则,出让方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17、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卖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18、如竞得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出让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含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由竞得人承担。19、其他未尽事宜见《买卖合同》(样本)、《拍卖公告》等相关资料。九、竞买人在拍卖会入场前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1、竞买人应在2025年5月19日16: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了使保证金退还手续更加便捷,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竞买不成,保证金自动退回竞买人原账户。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交款后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逾期不予办理。通过银行转账交纳竞买保证金有交换时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该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竞买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若银行进账联信息填写有误,导致竞买人保证金不能或延迟到账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转抵成交价款,在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成交总价20%(取整)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买卖合同》原件送至拍卖公司留存备查并付清拍卖佣金及本项目评估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拍卖成交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4、竞买人应于2025年5月19日17:00时前,按要求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供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办理。竞买人自备电脑,建议使用Windows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IE6.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512M以上内存,1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办理竞买报名手续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报名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的,出让方、拍卖人和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5、竞买人报名流程如下:(1)阅读规则。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查看《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2)账号登录。竞买人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公告下方“我要竞买”进行账号登录。6、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皖事通等登录方式),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5)签字并盖章的拍卖规则原件。如竞买人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还应按要求办理相关代理委托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上述竞买手续,竞买人不具备竞买人资格。十、本次的拍卖会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0:30时,拍卖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十一、拍卖方式: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竞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十二、本次拍卖会为有底价拍卖,如竞买人竞价未达到底价,拍卖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条第2款规定,当场宣布不成交。对超过底价的最高应价,拍卖师连叫三次,落槌时拍卖师确认的最高应价者即为竞得人,落槌后任何人举牌应价均无效。十三、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现场在《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会议记录簿》上签字确认。本拍卖注意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出让方、拍卖人咨询。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5月9日本竞买人已认真、仔细阅读该《拍卖规则》,对其意思表示已清楚明白。同意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特此签字确认。竞买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年月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工程 弃渣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