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及一批机器设备处置招标采购公告(彭阳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5)


锅炉及一批机器设备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SW2025R306101

项目名称
锅炉及一批机器设备处置项目

资产类别
设备

转让方名称
彭阳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220.32万元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5-05-09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将报名资料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提交。 2、报名需交纳660000元的交易保证金(挂牌期满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3、最终受让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最终受让方需在交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按照转让方要求办理完毕移交手续,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提取资产。 5、最终受让方应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资产的拆除、运输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最终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物,标的物的装卸、搬运等一切费用(包括拆除、运输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最终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最终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7、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如遇需拆解、切割等,须经转让方同意后开始施工,并承诺按相关施工的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害。资产移交完成后最终受让方须清理现场,清除垃圾。 8、该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向最终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平台:宁夏国有产权交易系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锅炉及一批机器设备处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