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租赁招标采购公告(潮州市信托投资公司2025)
【概要信息】CZCQ2025FS145国有产权标的名称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201号房;类型:物业租赁;起始价244240元;竞价幅度2440元;保证金24400元;于2025-05-30 10:00截止。
交易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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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编号
潮公易网(产权)〔2025〕051号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05-28 16:00
标的编号
CZCQ2025FS145
报价开始时间
2025-05-29 09:00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05-30 10:00
标的名称
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201号房
标的概况
详见:竞价须知(潮公易网(产权)【2025】051号)
组织方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委托方
潮州市信托投资公司
交易类型
物业租赁
所属区域
广东|潮州市
保证金
24400元
起始价
244240元
加价幅度
2440元
审核方式
资格后审
状态
未成交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产权网上交易竞价公告潮公易网(产权)【2025】051号 一、 标的交易信息公告表
公告编号
潮公易网(产权)【2025】051号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交易类型
物业出租
公告时间
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28日
竞买申请、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5年5月9日9时至2025年5月28日16时
报价时间
2025年5月29日9时至2025年5月30日10时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面积(m2)
出租期限
评估价(元)
竞价起始价(元)
增价幅度(元)
竞价保证金(元)
CZCQ2025FS143
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001号房
405.20
5年
243120/5年
243120/5年
2430
24300
CZCQ2025FS144
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101号房
407.07
5年
244240/5年
244240/5年
2440
24400
CZCQ2025FS145
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201号房
407.07
5年
244240/5年
244240/5年
2440
24400
CZCQ2025FS146
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首层临新洋路铺面
180
5年
486000/5年
486000/5年
5000
15000
CZCQ2025FS147
潮州市新桥西路1/189号东畔门市
65
3年
90480/年
96000/年
6000
30000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北侧广发银行十二楼
0768-2393317
委托方联系方式
标的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CZCQ2025FS143—145
潮州市信托投资公司
潮州市潮枫路金融信托大厦
2132222-8601
CZCQ2025FS146
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潮州办事处
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三楼
0768-2200177
CZCQ2025FS147
潮州市新源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省潮州市新桥路189号供销社宿舍二幢第二层(西畔)
13502632239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基本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买。特别要求:无三、交易方式:网上竞价。报价最高的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束后次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四、本次网上竞价的详细资料见《潮公易网(产权)【2025】051号交易文件》。《交易文件》、《产权网上交易系统交易规则》、《产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可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com)查询、下载。五、交易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本中心。需咨询标的详细情况,请联系交易委托方。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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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网上竞价交易文件(潮公易网(产权)【2025】051号(定稿).doc
编号:潮公易网(产权)【2025】051号产权网上竞价交易文件委托方:潮州市信托投资公司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潮州办事处潮州市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交易标的: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001号房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101号房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201号房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首层临新洋路铺面潮州市新桥西路1/189号东畔门市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发布日期:2025年5月9日交易文件目录第一部分交易须知...............................03第二部分标的交易信息表...........................09标的基本情况.............................10交易标的图片............................14第三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样式).............19授权委托书(样式)..........................20第一部分交易须知一、竞买人参与产权交易网上竞价活动前应详细阅读本须知,交易标的相关信息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二部分,竞得人须按各标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产权交易发布媒体: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产转让同时发布在潮州日报)。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货币金额的币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币,货币单位:元。二、竞买人资格要求1、产权交易网上竞价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核竞买人资格。2、交易标的对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包含基本要求和特别要求),以标的具体要求为准(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二部分“标的基本情况”)。三、网上竞价交易程序(一)竞价申请1、符合交易资格和条件的竞买人在《交易文件》规定的申请期限内,保证金交纳截止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产权网上交易系统,对意向交易标的提交竞价申请。2、竞买人须对其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竞买人须确保当前身份证明信息与CA数字证书注册信息一致,在CA数字证书账号有效期内,如出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注册信息变更的,须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更新注册信息。否则,因信息不一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3、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密匙和密码,如有遗失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如因泄露密码,造成他人进入网上交易系统报价的,视同竞买人的报价,并由竞买申请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前述泄露密码是指竞买人将密码故意或过失泄露给他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进入网上交易系统后,离开报价终端前不退出系统致使他人可以继续报价的,或者放任他人进行操作等情形。4、产权项目网上竞价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价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5、竞价申请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买人一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账号。竞买人在交易公告规定的竞价保证金交纳期限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时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交纳)。付款银行账户名与在网上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注册用户名必须一致。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才可以参与网上竞价。每笔竞价保证金只对应参与一项标的的交易活动,如需参与多项标的,则须每项标的分别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二)网上竞价1.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时限内,竞买人通过产权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了竞价申请并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即可登录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2.网上竞价分为“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竞价时须遵守下列规定:(1)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2)采用增价方式报价;(3)竞买人可多次报价;(4)除初次报价外,每次报价应当至少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1个或1个以上整数倍的增价幅度;(5)符合报价规则并被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报价为当前有效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时更新为当前最新报价;(6)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3.网上自由报价从报价开始当日9时起至次日10时止,具体信息以《交易文件》规定为准。4.在《交易文件》规定的自由报价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竞价的,产权网上交易系统随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以参与限时竞价。5.限时竞价时间周期统一设置为5分钟。6.限时竞价可以有多个时间周期组成,在每个时间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时间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时间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7.限时竞价结束后,产权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三)交易结果确认限时竞价结束后,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下列规定确认竞价结果:1、未设底价的,以网上竞价结束后的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2、设有底价的,最终报价须高于底价,否则不成交。3、在竞价期限内无报价的,不成交。(四)成交确认1、报价最高的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领取《成交确认书》,确定为标的竞得人,领取时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确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其他组织: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委托代理人提交资料的,还须提交由竞买人出具的合法委托文件(格式详见《交易文件》附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2、交易标的对竞买人资格有特别要求的,报价最高的竞买人除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二部分“标的基本情况”),委托方将根据以上资料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交易中心将在竞买人资格审核通过后通知该竞得人到交易中心领取《成交确认书》。如果资格审核结论为“不通过”,则标的按不成交处理,交易中心不予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审核结果也将通过书面告知当事人。(五)结果公告交易中心将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竞价的结果。(六)合同签订和付款竞得人凭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在约定的时限内与委托方办理《交易合同》签订、成交价款缴付手续(有关要求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二部分“标的基本情况”)。(七)履约以及相关要求1、标的交付时间:按标的约定的时限内交付使用(标的因特殊情况逾期交付,合同期将视逾期时间顺延);2、标的交付条件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3、履约的相关要求,如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履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二部分“标的基本情况”;4、履约过程中的其他未尽事宜按交易双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执行。(八)竞价保证金的退还1、未竞得竞买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标的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途径退还交款人账户。2、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或完成移交手续后经委托方同意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途径退还交款人账户。(九)交易中的违约情况1、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情形或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1)逾期办理资格审核和成交确认手续的;(2)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逾期或拒绝签领《成交确认书》的;(4)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5)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的;(6)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形。2、竞买人或竞得人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取消竞得资格外,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方委托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缴委托方属地财政部门。委托方有权向竞得人追偿因其行为造成的损失。根据《潮州市公共资源场内交易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违约等存在不良行为的主体,记入信用信息记录,实行信用扣分降级处理。3、竞买人或竞得人违约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由于一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向守约方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如属于双方违约,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应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1、交易标的存在权属纠纷的;2、司法机关依法要求中止网上交易活动的;3、其他经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确认应当中止或终止的;4、交易系统故障、网络系统故障、非法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6、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时间段或应价时间等设置错误的;7、依法应当中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五、其他(一)交易文书中关于标的有关情况的表述(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标的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成交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进行移交,竞买人应在信息公告期内做好对交易标的的调查(可联系委托方实地查看标的),自我评估交易风险。(二)房地产类标的的使用年限、具体用途、建筑面积及土地使用面积以产权证登记的或国土、房产部门确认的为准。若经国土、房产部门确认的建筑面积及土地使用面积与《交易标的信息公告表》记载有差异的,成交价款不作调整。(三)竞买人须全面阅读《交易文件》等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以在交易标的公告期间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交易中心或委托方提出,交易中心或委托方将以对应的方式给予回复。竞买人在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价申请,即被视为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该交易标的的历史情况及现状,了解并遵守本须知的有关内容和规定,愿意按照本须知及交易标的相关资料承担责任和享有相应权利。(四)由于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因素导致产权电子交易时间的变更、网络堵塞等故障,造成竞买人不能及时完成下载有关文件、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参与网上竞价的,交易中心除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因竞买人的网络浏览器设置、使用不当导致的任何问题,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概不负责。(五)交易活动过程中,如发生不可预见的其他情况,影响交易标的有效交易的,交易中心将依据委托方和有关监督部门的决定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交易。(六)委托方或交易中心需要对交易公告、文件等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变更公告。交易中心发出的变更公告,与原公告内容具有同等效力,如与原公告内容有不符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七)交易标的详细情况及相关条件由委托方负责解释。(八)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潮州市产权交易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九)交易中心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广发银行大楼12楼,联系电话0768-2393317。六、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须知具有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以交易中心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第二部分一、标的交易信息公告表公告编号潮公易网(产权)【2025】051号交易方式网上竞价交易类型物业出租公告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28日竞买申请、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年5月9日9时至2025年5月28日16时报价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至2025年5月30日10时标的编号标的名称面积(m2)出租期限评估价(元)竞价起始价(元)增价幅度(元)竞价保证金(元)CZCQ2025FS143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001号房405.205年243120/5年243120/5年243024300CZCQ2025FS144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101号房407.075年244240/5年244240/5年244024400CZCQ2025FS145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201号房407.075年244240/5年244240/5年244024400CZCQ2025FS146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首层临新洋路铺面1805年486000/5年486000/5年500015000CZCQ2025FS147潮州市新桥西路1/189号东畔门市653年90480/年96000/年600030000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北侧广发银行十二楼0768-2393317委托方联系方式标的编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CZCQ2025FS143—145潮州市信托投资公司潮州市潮枫路金融信托大厦2132222-8601CZCQ2025FS146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潮州办事处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三楼0768-2200177CZCQ2025FS147潮州市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省潮州市新桥路189号供销社宿舍二幢第二层(西畔)13502632239二、标的基本情况(一)标的1: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001号房标的2: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101号房标的3: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201号房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买。(2)特别要求:无2、标的简介:标的产权无电梯配套,汇通大厦电梯系部分业主出资安装,竞买人应事先向出资安装方沟通同意并自行支付相关费用后方可使用。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001号房,面积405.20㎡,无水电配套;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101号房,面积407.07㎡,无水电配套;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201号房,面积407.07㎡,无水电配套。3、出租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4、承租要求(1)租赁期间,竞得人不得将其承租的物业转租、转让、转包给他人经营或用作经济担保、抵押。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者限期退场,并不作任何赔偿;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中途退租;如合同期满,竞得人必须按期退出所使用的场地,竞得人已固定或装嵌在建筑结构上的设备、设施一律无偿归委托方所有,竞得人不得拆除,否则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2)租赁期间,凡在本租赁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收、债权、债务及其他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3)竞得人须自行办妥营业执照等一切经营必备的证照,并自行承担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一切税金及费用。(4)竞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成交价20%的额度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满后,如竞得人未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委托方于合同期满后15天内将租赁保证金全额不计息退还给竞得人。5付款方式:租金按年交付,竞得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委托方交纳当年度租金。6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使用。(因特殊情况逾期交付,合同期将视逾期时间顺延)。标的交付条件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二)标的4: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首层临新洋路铺面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买。(2)特别要求:无2、标的简介: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首层临新洋路铺面,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3、出租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4、承租要求(1)租赁期间,拒绝作为餐饮、摩托汽车维修使用,竞得人不得将其承租的物业转租、转让、转包给他人经营或用作经济担保、抵押。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者限期退场,并不作任何赔偿;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中途退租;如合同期满,竞得人必须按期退出所使用的场地,竞得人已固定或装嵌在建筑结构上的设备、设施一律无偿归委托方所有,竞得人不得拆除,否则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2)租赁期间,凡在本租赁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收、债权、债务及其他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3)竞得人须自行办妥营业执照等一切经营必备的证照,并自行承担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一切税金及费用。(4)竞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满后,如竞得人未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委托方于合同期满后30天内将租赁保证金全额不计息退还给竞得人。5付款方式:租金按年交付,竞得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委托方交纳当年度租金。6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使用。(因特殊情况逾期交付,合同期将视逾期时间顺延)。标的交付条件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三)标的5:新桥西供销社宿舍东畔门市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买。(2)特别要求:无2、标的简介:位于潮州市新桥西路1/189号东畔门市,面积65平方米。3、出租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4、承租要求:(1)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保护好承租物的各项设施,如有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2)租赁期间,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业。为避免影响周围居民住户,不得经营有污染、噪音等影响周围居民的行业(例如不得经营娱乐、洗车修车、钢筋水泥、石油气、燃料油品等易燃易爆物品、餐饮排档、食品加工、电焊加工等),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标的出租用途,不得改动标的的建筑结构,不得利用标的储存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4)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其承租的物业转租、转让、转包给他人经营或用作经济担保、抵押。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者限期退场,并不作任何赔偿;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中途退租;如合同期满,承租方必须按期退出所使用的场地,承租方已固定或装嵌在建筑结构上的设备、设施一律无偿归业主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否则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5)租赁期间,凡在本租赁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收、债权、债务及其他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6)竞得人须自行办妥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等一切经营必备的证照,并自行承担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一切费用。(7)竞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3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满后,如竞得人未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委托方于合同期满后5天内将租赁保证金全额不计息退还给竞得人。5、付款方式:租金按季交付,竞得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委托方交纳当季租金。6、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起租日期30天内交付使用。(因特殊情况逾期交付,合同期将视逾期时间顺延)。标的交付条件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三、标的现状图(交易标的现状图片由委托方提供)(一)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001号房州市装有限公司诚信欢经水营小生财店程源广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101号房福接春迎新春大安吉鸿莲品**制国共晟潮州市新洋路362号汇通大厦1201号房。中盈网铬科技有限公司進广源购财ZHONGVORKTECHOLOaoa生源汇扬投资有限公司意广典HUIYANGINVESTMENTCOLID隆進通建曰三海江1争(二)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首层临新洋路铺面 度来购LieiinET(三)潮州市新桥西路1/189号东畔门市厂S.NI营业中1:SANT第三部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样式)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我单位任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样式)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兹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代理人,到贵中心办理(标的名称)事项手续。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直至办妥上述手续为止。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代理人(签名)日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租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