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须知

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须知

接收群众和市场主体(含外商投资企业)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含水、热、电、气、讯等公共服务性企业)存在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热线电话:0458-12345、0458-3876015(工作时间);投诉举报邮箱:ycysjjdk@163.com;
来访地址:伊春市伊美区兴安街3号市政府520室(请提前电话预约);
信件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兴安街3号市政府市营商局监督科收,邮编153000。

相关附件

投诉所需材料.docx

投诉承诺书(模板)docx.docx

投诉所需材料1.投诉举报书(投诉主体的姓名或者名称、文书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投诉人邮箱、投诉主体签字盖章,被投诉主体的名称、投诉事项详细情况、投诉企业/人诉求)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授权委托书1份5.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6.承诺书1份(承诺投诉事项属实并负法律责任,注明法律文书送达地址)7.与投诉事项相关的资料,能够证实反映问题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材料、照片、录音、录像等)8.投诉邮箱:ycysjjdk@163.com,联系电话:0458-38760159.投诉地址:伊美区兴安街市政府大楼520室注意: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投诉人与被授权人均需签字按手印投诉承诺书本人/法人已向省/市(地)/县(市、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对﹡﹡提出投诉并郑重承诺:一、保证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不存在伪造、编造、隐匿证据等虚假情形;二、在配合投诉举报事项办理过程中诚实守信,坚决杜绝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等不诚信行为;三、提供所有文书上的签名、印章、授权均为真实信息;四、保证所投诉事项未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信访机构处理;五、确定有效联系方式及邮寄送达地址为:﹡﹡﹡﹡,如有变动,书面告知承办人,否则自愿承担“向该号码发送的短信或邮寄材料视为本人/本单位已收到”的法律后果。本人/本单位违反上述第一至四项承诺,视为自动撤回本次投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承诺人: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