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输管道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江沙321-8HF等井组(站)天然气内部集输管道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江沙321-10HF井组-江沙220-2HF井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三厂《江沙321-8HF等井组(站)天然气内部集输管道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江沙321-10HF井组-江沙220-2HF井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三厂;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5年5月12日-2025年6月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势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江沙321-8HF等井组(站)天然气内部集输管道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江沙321-10HF井组-江沙220-2HF井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为适应气田产能开发的需求,进一步落实产能建设工程部署,决定实施江沙321-8HF等井组(站)天然气内部集输管道建设项目。2021年12月6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以“绵环审批〔2021〕152号”对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江沙321-8HF等井组(站)天然气内部集输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同意建设。《江沙321-8HF等井组(站)天然气内部集输管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涵盖了5条集输管线的建设内容,因各管线的投产周期不同,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HJ612-2011),对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分阶段开展验收调查、分阶段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故本次验收只对江沙321-10HF井组-江沙220-2HF井组内部集输管道进行验收。江沙321-10HF井组-江沙220-2HF井组集输管道长度703.78m。本项目由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落实了防止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1.2施工简况本项目于2023年8月开始建设,新建江沙321-10HF井组-江沙220-2HF井组集输管道1条,全长703.78m,由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的同时履行环境监理职责,监督施工过程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本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环保设施的建设资金得到很好的保证,较好地完成了进度要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三厂按照环评建议和环评批复意见落实了江沙321-10HF井组-江沙220-2HF井组集输管道项目相关环保措施。江沙321-10HF井组-江沙220-2HF井组集输管道项目总投资131.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万元,占总投资的27.03%。江沙321-10HF井组-江沙220-2HF井组集输管道项目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7月建设完成进入输气阶段。目前项目正常试运营。1.3验收过程简况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取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单位自行开展验收工作,因此,建设单位委托四川轻化工大学承担“江沙321-8HF等井组(站)天然气内部集输管道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江沙321-10HF井组-江沙220-2HF井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项目验收调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4年10月进行现场踏勘及资料调研后,并委托四川地科华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H20241919),参加竣工验收监测采样和测试的人员,均经验收监测单位考核合格且持证上岗,监测报告编制人员、现场采样负责人均经验收监测单位考核合格,项目验收监测数据和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四川地科华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验收调查单位根据该监测报告结果补充完善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四川轻化工大学于2025年3月编制完成《江沙321-8HF等井组(站)天然气内部集输管道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江沙321-10HF井组-江沙220-2HF井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25年3月30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三厂组织召开了江沙321-8HF等井组(站)天然气内部集输管道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江沙321-10HF井组-江沙220-2HF井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HJ612-2011)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部门对该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等要求,经认真讨论,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形成了项目验收组意见。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江沙321-8HF等井组(站)天然气内部集输管道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江沙321-10HF井组-江沙220-2HF井组项目开展了公众意见调查,项目的环保工作基本得到公众的肯定,项目施工及试运行以来无环保投诉。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三厂已按要求建立健全了HSE管理体系,设置了环保管理机构,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要求,有专门人员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同时监督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委托北京中油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环境监理工作。(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气三厂加强了管线风险巡查工作,由专门巡检人员定期巡检,同时编制有《环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管道泄漏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有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要求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未因环境风险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2)环境监测计划根据环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环境监测站负责日常跟踪监测和应急环境监测。本次验收对项目施工迹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其审批文件,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环保搬迁。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野生或特殊稀有动植物栖息地等重要的生态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我公司对项目临时用地进行了用地补偿,签订了补偿协议。通过经济补偿后,农户的生活质量未受项目建设的影响。3整改工作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审批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结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和项目行业相关技术规范,积极落实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根据项目验收意见,本项目无整改内容,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输管道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