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财产处置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2)京01破167号关于(2022)京01破167号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财产处置公告(二拍)

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财产处置公告
2022年8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作出(2022)京01破16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依法对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相关财产进行处置。
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于2025年5月20日10时至2025年5月21日10时止(延时周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等(以下合称“应收账款”)合计13项(第二次拍卖)
参考价:76,222,567.57元;起拍价:53,355,797.30元;保证金:2667789.87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管理人及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本案管理人、本案的网络拍卖平台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保证金交纳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也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竞价须知》,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均可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价。竞价保证金金额较大,建议意向竞买人考虑银行付款限额要求,提前1-2天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价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平台页面的相关准则。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
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报名,并及时完成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本管理人已委托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联系(联系电话:王女士:15701219727,李先生:13552572522)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风险提示

序号
公司名称
应收款项数额(元)
科目
形成时间
公司状态

1
北京胜蓝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33,517.06
应收账款
2007-2008
吊销

2
长沙添能纸业有限公司
1,315,397.32
应收账款
2007-2011
吊销

3
浙江安吉山川纸业有限公司(2019年5月9日已更名为“浙江吉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860.73
应收账款
2008
存续

4
黑龙江省亚澳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14,400.00
应收账款
2009
注销

5
天津文涵科技有限公司
27,650.21
应收账款
2013-2014
注销

6
高碑店市双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43,425.05
应收账款
2014
吊销

7
广东粤景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9月7日已更名为“中海越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52,878.33
预付账款
2007-2011
存续

8
江苏射阳县黄沙港镇盐淮芦苇加工厂
300,000.00
预付账款
2007-2008
存续

9
安乡县鹏程水陆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230,000.00
预付账款
2007-2008
注销

10
南宁单行道贸易有限公司
136,616.30
预付账款
2008-2009
吊销

11
玉田县腾达纸业有限公司
9,139.80
预付账款
2013
存续

12
上海戴盟贸易有限公司
51,900.00
其他应收款
暂无材料
存续

13
内蒙古上都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72,869,002.40
预付账款
2008-2009
注销

107,780.37
其他应收款
2008-2009

合计
——
76,222,567.57
——
——

(该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标的物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76,222,567.57元,管理人接管的材料缺乏部分基础合同等核心文件,主张债权时可能会面临证据链不完整的障碍。交付时以其现有材料为准,拍卖成交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2、就应收账款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就应收账款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4、应收账款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5、其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竞买人需对影响标的物应收账款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
7、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账款如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8、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向债务人送达的相关通知或文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9、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物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0、管理人既无法确定已经收集的证据所指向的事实不会被管理人所未知或尚未掌握的其他证据或事实推翻,也无法保证就相关应收账款所收集的证据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其与应收账款之间存在关联性。管理人所收集的证据只是根据其对于相关事实的理解所收集,现提供信息存在根据其现有财务等记录所反映事实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的风险。
11、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12、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余款
意向竞买人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款,由北交互联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差额)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坝河南路支行;
账号:322072634727;
未能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发起原路径返还,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为准。
八、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由北交所收取。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2、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2%由辅助机构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收取,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3、上述交易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北交所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北交所、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
九、成交结果公示
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将生成相应《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名称/姓名、竞买号等信息。
十、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标的物调查表》等竞买文件。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辅助机构咨询联系电话:王女士:15701219727,李先生:13552572522。
北交所联系电话:张经理010-83143102
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转3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清算财产处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