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选择鉴定机构招标采购公告(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2025)



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选择鉴定机构公告2025第053号

2025-05-12

(2024)黔0115民初19831号,原告刘玲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世纪金源购物中心置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刘玲申请对:对申请人受伤导致的伤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人体损伤标准)及三期鉴定。请经高院和中院备案并审核通过的鉴定机构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外委办提出对该鉴定项目的报名申请,每个案件同一个机构不可重复报名,如经发现,取消本次摇号资格。联系电话(0851-88608807)。1、 凡参加报名的鉴定机构,必须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过的机构;省外鉴定机构中签需中签单位受理,不得以其他分支机构进行受理;中签单位需提供受理本案的两名鉴定人员缴纳社保证明的打印件。
2、中标的鉴定机构必须有2名鉴定人员持证到现场勘查并拍照证明,并将照片附在鉴定报告中,确保程序合法。弄虚作假,影响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将视为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并上报贵阳市中院和贵州省高院纳入黑名单处理。(本案当事人要求在贵阳市地区的鉴定机构内摇号确定,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勿报名)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对外委托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选择鉴定机构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