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验收 排气筒招标采购公告(2025)
崇州市四伟塑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成都市四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崇州市四伟塑胶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建设单位:成都市四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崇州市四伟塑胶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成都市崇州市经济开发区华业路305号
4、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28-877877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docx
崇州市四伟塑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成都市四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本项目于2025年01月由四川鑫诚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崇州市四伟塑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评报告表纳入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3万元。1.2施工简况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5年01月,2025年03月完工并投入试运行,建设工期2个月。环境保护设施开工时间2025年01月,完工时间2025年03月。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1.3验收过程简况本项目与2025年03月启动验收工作,委托四川鑫诚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四川鑫诚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04月完成了《崇州市四伟塑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5年04月25日,我公司主持召开了崇州市四伟塑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成都市四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四川鑫诚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了验收意见,验收结论为:成都市四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崇州市四伟塑胶建设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项目建设无重大变动情况;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按照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同意通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本项目在施工期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进行施工,成立了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环保目标责任制度。负责用于指导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了环境保护工作的计划、落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成都市四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调试运行期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公司设置有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公司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2人;公司制定了《成都市四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定了各级各类人员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成都市四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的建立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建全了应急管理机制,配备了充足的应急器材和消防设施,能够满足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要求。项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环境监测计划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环境监测计划如下表: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废气厂界无组织厂界四周非甲烷总烃1次/年排气筒有组织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排气筒有组织排气筒油烟1次/年噪声厂界/厂界四周噪声1次/季度2.2其他措施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珍稀动植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等情况。3整改工作情况根据验收意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各项环保措施均已按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到位,没有整改事项。成都市四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2025年4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保护验收 排气筒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