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 综合生产 水土保持设施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

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

项目类型

其他类

其他

建设单位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内蒙古大地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

地理位置

说明

关于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2025年5月12日,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了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水土保持验收会议,参会单位有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利源水利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大地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并特邀1位自治区专家库专家,共计7人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曹崧峰担任。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汇报,以及方案编制单位的补充说明,验收组一致认为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曹崧峰
电话:15304711018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附件

附件1:

验收鉴定书.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 综合生产 水土保持设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