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5)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武汉亨迪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420115MA49NKT07K

建设单位法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国药大道6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郑井洋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7720515002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国药大道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武汉亨迪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研发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101-420115-04-01-568088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武汉市江夏区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

中心坐标:经度:114.24318 纬度: 30.34552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3-03-29

环评审批文号:武环江夏审〔2023〕17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0115MA49NKT07K001X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4-12-05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21657.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57.0

运营单位名称 :武汉亨迪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15MA49NKT07K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湖北众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20804MACHE0H5XY

验收监测单位 :湖北众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20804MACHE0H5XY

竣工时间 :2024-12-01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5-05-13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5-06-11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50513CBxNh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建

实际建设情况 :新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2000批次/年

实际建设情况 :2000批次/年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化学原料药属于化学合成类制药,是指采用一个化学反应或者一系列化学反应合成药物活性成分的过程。不同化学原料药研发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化学反应具有其特异性,但其主要研发工艺流程具有一致性,主要包括投料、合成反应、分离提纯、干燥、检测等。本项目固体制剂研发品种包括颗粒剂,片剂,胶囊,散剂。固体制剂研发过程包括原辅料准备、磨粉过筛、配料混合、制粒、干燥、整粒、混合、压片包衣/罐装/包装、检测等工艺。

实际建设情况 :化学原料药属于化学合成类制药,是指采用一个化学反应或者一系列化学反应合成药物活性成分的过程。不同化学原料药研发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化学反应具有其特异性,但其主要研发工艺流程具有一致性,主要包括投料、合成反应、分离提纯、干燥、检测等。本项目固体制剂研发品种包括颗粒剂,片剂,胶囊,散剂。固体制剂研发过程包括原辅料准备、磨粉过筛、配料混合、制粒、干燥、整粒、混合、压片包衣/罐装/包装、检测等工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工艺废气 本项目在研发工作和质量检测过程中会有工艺废气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和碱性废气),同时在实验研发和质量检测中会使用乙醇、有机氟化物、甲醇、吡啶、丙酮等有机溶剂,有机溶剂使用过程中会有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 本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中的研发试验楼一、质检车间涉及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由通风橱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本项目在研发试验楼一(2、3层)、研发试验楼一(1、4、5层)和质检车间各配置1套碱液喷淋(带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用于处理各自区域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后尾气分别经屋顶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DA005)。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研发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项目新建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厂区污水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消毒”的技术路线,由格栅、调节池、絮凝斜管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系统等部分组成,设计处理能力为10m3/d。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江夏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经专管排入老海口泵站前池,非汛期时由自排渠排入长江,汛期时通过老海口泵站抽排至长江。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空调机组噪声。本项目将风机和空调机组置于楼顶平台,可有效减小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类。 (1)生活垃圾 项目营运期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算,项目一期新增劳动定员120人,则一期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0kg/d,15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纯化水/超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滤芯和反渗透膜。本项目一期包装废料年产生量约为0.2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一期纯化水/超纯水制备废滤芯和反渗透膜的年产生量约为0.01t/a,交由厂家回收。 (3)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为研发及检验废液、废有机溶剂、设备和器皿清洗废液、废耗材(含废枪头、废吸管、废离心管、废试剂瓶、废手套等)、滤渣、废研发产物、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危化品包装、污水处理污泥、碱液喷淋塔废水。 项目在化学品原料库内单独设置有面积约为10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全厂危险废物的暂存,暂存的危险废物并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实际建设情况 :(1)工艺废气 本项目在研发工作和质量检测过程中会有工艺废气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和碱性废气),同时在实验研发和质量检测中会使用乙醇、有机氟化物、甲醇、吡啶、丙酮等有机溶剂,有机溶剂使用过程中会有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 本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中的研发试验楼一、质检车间涉及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由通风橱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本项目在研发试验楼一(2、3层)、研发试验楼一(1、4、5层)和质检车间各配置1套碱液喷淋(带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用于处理各自区域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后尾气分别经屋顶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DA005)。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研发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项目新建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厂区污水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消毒”的技术路线,由格栅、调节池、絮凝斜管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系统等部分组成,设计处理能力为10m3/d。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江夏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经专管排入老海口泵站前池,非汛期时由自排渠排入长江,汛期时通过老海口泵站抽排至长江。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空调机组噪声。本项目将风机和空调机组置于楼顶平台,可有效减小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类。 (1)生活垃圾 项目营运期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算,项目一期新增劳动定员120人,则一期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0kg/d,15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纯化水/超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滤芯和反渗透膜。本项目一期包装废料年产生量约为0.2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一期纯化水/超纯水制备废滤芯和反渗透膜的年产生量约为0.01t/a,交由厂家回收。 (3)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为研发及检验废液、废有机溶剂、设备和器皿清洗废液、废耗材(含废枪头、废吸管、废离心管、废试剂瓶、废手套等)、滤渣、废研发产物、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危化品包装、污水处理污泥、碱液喷淋塔废水。 项目在化学品原料库内单独设置有面积约为10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全厂危险废物的暂存,暂存的危险废物并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 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实际建设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 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focus

COD(吨/年)
0.0
0.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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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focus

氨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focus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focus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focus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274
0.362
0.0
0.0
0.274
0.274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已建设
已检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研发试验楼一(2、3 层)(DA001) 出口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已建设
已监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研发试验楼一(1、4、5层)(DA002) 出口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已建设
已监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质检车间(DA005) 进口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已建设
已监测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依托工程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依托工程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搬迁工程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搬迁工程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出具的《关于武汉亨迪药物开发有限公司武汉亨迪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研发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的回复意见》,根据武汉市现阶段实行的新增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建设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的政策要求,该项目需要挥发性有机物替代削减量1.476吨/年,来源于我区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1年VOCS治理减排项目形成的削减量。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根据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出具的《关于武汉亨迪药物开发有限公司武汉亨迪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研发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的回复意见》,根据武汉市现阶段实行的新增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建设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的政策要求,该项目需要挥发性有机物替代削减量1.476吨/年,来源于我区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1年VOCS治理减排项目形成的削减量。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