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光伏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5月13日受理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三门尖坑山19MWp山地光伏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2025年5月13日受理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三门尖坑山19MWp山地光伏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1
三门尖坑山19MWp山地光伏项目
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
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海生态环境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
见附件三门尖坑山19MW山地光伏环评报告表(公示版本).pdf

公告时间:2025年5月13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   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三门尖坑山19MWp地源衣项园建设单位(盖章):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旬-编制日期:2025年53310221006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43383021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96w73c建设项目名称三门尖坑山19MWp山地光伏项目建设项目类别41-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11单位名称(盖章)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2MACW3Y75G法定代表人(签章)沈雪飞主要负责人(签字)占鑫星LIA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1刘驰训驰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河海生态环境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MA2H9J6L二l三、编制人员情况X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傅杰能07353343507330005BH000578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傅杰能全部BH000578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建设项目名称三门尖坑山19MWp山地光伏项目建设项目类别41-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它电力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2MACW13Y75G法定代表人(签章)沈雪飞主要负责人(签字)占鑫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刘驰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河海生态环境技术(浙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MA2H9J6F8T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傅杰能07353343507330005BH000578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傅杰能全部BH000578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1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2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0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5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2七、结论-------------------------------------------------------------------------------------------------5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三门尖坑山19MWp山地光伏项目项目代码2409-331022-04-01-11011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地理坐标中心坐标:121°33′4.644\",29°4′36.624\"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太阳能发电4416”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光伏场区约408亩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409-331022-04-01-110115总投资(万元)8511.084环保投资(万元)124环保投资占比(%)1.46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本项目专题设置情况分析详见表1-1,本项目无需设置地表水、地下水、生态、大气、噪声、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专项评价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该类项目。设置情况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该类项目设置情况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设置情况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该类项目设置情况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不属于该类项目设置情况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不属于该类项目规划情况《三门县集中式光伏与分散式风电专项规划(2024-2028年)》,三政函〔2025〕27号,三门县人民政府,2025年3月27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三门县集中式光伏与分散式风电专项规划(2024-2028年)》符合性分析1、规划背景:为响应国家及浙江省能源战略,推进三门县可再生能源发展,本次拟利用自身太阳能资源与风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光伏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摸清区域光伏发电可开发容量及场址布局,以指导合理开发和建设,加快推动构建三门县新型电力系统。2、规划范围: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行政区划范围内。3、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2024年,规划水平年2028年。4、光伏电站场址信息本次光伏电站选址避开三门县三区三线,在三调地类数据中沿海滩涂、内陆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滩涂、茶园、果园、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地类范围内进行场址选择,后续三门县如有新增设施农用地开发,可作为新增规划区块。根据光伏场址选择原则,并结合太阳能资源条件和环境敏感点等各类限制性因素,通过已收集相关资料本次在三门县境内8个乡镇共规划光伏场址77个,场址总面积约为59569.63亩,预估总装机规模约为3429.03MW。其中园地光伏共50个场区合计24063.92亩,预计装机容量1193.8MW;设施农用地光伏共3个场区合计1726亩,预计装机容量93.58MW;沿海滩涂光伏共2个场区合计8200亩,预计装机容量700MW;坑塘水面光伏共22个场区合计25579.71亩,预计装机容量1441.65MW。本项目所在健跳镇光伏场址规划选址信息详见表1-2。表1-2三门县健跳镇光伏场址信息表乡镇/街道现状地类场址名称面积/亩可建光伏规模(MW)规划实施分期预估投资成本/万元健跳镇园地健跳镇中街村区块42319近期5700健跳镇后洋村区块21710.85远期3255设施农用地健跳镇凤凰山农场养殖区块33120远期6000沿海滩涂健跳镇三门核电温排水区7000600近期180000坑塘水面健跳镇繁荣村、龙潭村区块181690远期27000健跳镇西渡村区块120080近期24000健跳镇三核村区块20018近期5400健跳镇下街村区块93146.6远期13980健跳镇双宅村区块158780远期24000健跳镇西边村区块157378.7远期23610健跳镇峋岩村1067近期2100健跳镇岙口塘23314中期4200本项目位于健跳镇中街村区块,属于近期实施项目,符合《三门县集中式光伏与分散式风电专项规划(2024-2028年)》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拟建项目选址于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根据《台州市三门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详见附图2),拟建项目不涉及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其他符合性分析求。(2)环境质量底线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基本污染物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附近地表水体总体评价水质为Ⅲ类,满足Ⅲ类水功能区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满足1类声功能区要求。拟建项目仅施工期有少量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产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营运期为太阳能发电项目,无废气、废水产生,固体废弃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厂界噪声可以稳定达标,且项目建设可为当地提供清洁能源,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区域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3)资源利用上限拟建项目为太阳能发电项目,非工业污染类项目,仅项目施工期消耗部分资源,运营期依靠太阳能发电,属于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不消耗其他化学能源,项目建成后平均每年可向电网提供2048.16万kWh电量的清洁能源,因此项目建设不突破资源利用上限。(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位于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对照《三门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三政规〔2024〕8号,2024.6.21),项目所在地位于“三门县健跳镇一般管控单元”(编码为ZH33102230078)(详见附图3),拟建项目符合管控单元的环境准入清单,详见表1-3。表1-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对照表项目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拟建项目为太阳能光伏项目,属于电力生产行业,非工业类项目,也非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符合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集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与工业功能区等集聚区块之间的防护带。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根据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目。污染物排放管控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推动农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技术模式对农田退水进行科学治理。拟建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排放,不涉及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及评价,对周边或区域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拟建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排放,无重大危险源存在。项目已委托编制项目水保方案,按照水保方案落实水保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农业节水,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拟建项目为太阳能光伏项目,运营期无资源消耗,并可以为当地提供清洁能源。符合综上,拟建项目符合《三门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拟建项目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4。表1-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要求及符合性分析编号基本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第五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拟建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也不涉及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等。符合第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拟建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符合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第七条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拟建项目非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符合第八条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拟建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第九条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拟建项目不涉及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第十条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拟建项目不在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符合第十一条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拟建项目不在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第十二条禁止在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拟建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第十三条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拟建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非化工类项目。符合第十四条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拟建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非上述项目。符合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拟建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非上述高污染项目。符合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拟建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非上述项目。符合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拟建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中“五、新能源”中的“2.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应用”。符合第十八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拟建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符合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中“五、新能源”中的“2.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应用”。第十九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拟建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第二十条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拟建项目不涉及上述情况。符合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3、“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5。表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拟建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根据环评对大气、水环境、声环境、固废、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实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具有环境可行性。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采用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推荐模式和方法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使用技术和方法均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可靠。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较少,营运期无废气、废水产生,从技术上分析,在采取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下,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和相关法定规划拟建项目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则。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达标区;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较好;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气、废水产生;噪声厂界可达标;固废有可效处置。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施工、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审批要求。本环评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划》。(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到“十四五”末,力争我省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kw以上,新增装机在1200万kw《台州市绿色发展“十四五”规(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失、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拟建项目基于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设计等资料,按照现行导则编制,符合审批要求。由表1-5,拟建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4、与《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1)发展目标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实施“风光倍增计划”;更好发挥以抽水蓄能为主的水电调节作用;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kw,装机占比达到36%以上。我省“十四五”主要可再生能源品种中光伏目标如下: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0万kw,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kw。台州市十四五光伏发展目标为新增装机200万kw。(2)重点任务: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在沿海地区,利用滩涂和养殖鱼塘等,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在内陆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化建设农光互补电站。“十四五”期间,全省集中式新增装机容量700万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200万kw以上。(3)规划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选址于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利用园地建设山地光伏电站,项目通过工程后对光伏场区“复垦+种植低矮灌木”等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实现农光互补,拟建项目规模为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9MWp,交流侧出力约16MW,符合台州市既定的规划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因此符合《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5、与《台州市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2021年7月29日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划》,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活方式广泛推行,绿色支撑体系健全完善,全域美丽大花园格局基本形成,打造美丽中国台州样板。其中将“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作为“加快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的主要举措。实施“风光倍增”计划,根据资源禀赋条件,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着力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加快建设玉环1号、台州1号等海上风电项目。因地制宜推进光伏电站项目,沿海地区利用滩涂和养殖鱼塘,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内陆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设施农业用地,建设农光互补电站。拟建项目位于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利用园地开发建设光伏电站,项目通过工程后对光伏场区“复垦+种植低矮灌木”等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实现农光互补,符合《台州市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6、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相符性分析2023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明确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含光伏面板、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等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含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等用地,具体依据《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分类),根据用地性质实行分类管理。(一)光伏方阵用地。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可使用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灌木林地以及其他区域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不得采伐林木、割灌及破坏原有植被,不得将乔木林地、竹林地等采伐改造为灌木林地后架设光伏板;光伏支架最低点应高于灌木高度1米以上,每列光伏板南北方向应合理设置净间距,具体由各地结合实地确定,并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确保灌木覆盖度等生长状态不低于林光互补前水平。光伏方阵按规定使用灌木林地的,施工期间应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间相关方签订协议,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当恢复林地原状。光伏方阵用地涉及占用基本草原外草原的,地方林草主管部门应科学评估本地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合理确定项目的适建区域、建设模式与建设要求。鼓励采用“草光互补”模式。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后续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实行用地备案,不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二)配套设施用地管理。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符合光伏用地标准,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阵的道路,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进出平衡。其他道路按建设用地管理。本项目光伏场区选址于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农用地中的园地,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选址范围内也不涉及占用林地、永久基本农田等。本项目采用租赁方式租赁村集体土地,目前已与中街村签订租赁协议(详见附件3),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列阵、电缆、箱逆变及开关站,均属于光伏方阵用地,目前已报备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获得同意(详见附件2)。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光伏电站建成后将项目实施后将场地内采取“复垦+种植低矮灌木”等措施进行植被恢复,根据建设单位与中街村签订的租赁协议,在光伏电站运营期间,可将下方可耕种土地转租开展农业种植,无耕种条件区域采用“复垦+种植低矮灌木”进行植被恢复,尽量减少对生态和农业生产影响。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2.1地理位置拟建项目位于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中心坐标为:121°33′4.644\",29°4′36.624\"。详见附图1。项目组成及规模2.2项目组成及规模2.2.1项目由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2021年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其中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作为“碳达峰十大行动”之一,各种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以其清洁、安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等显著优势,已成为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太阳能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均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对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到国家战略角度,太阳能资源因其分布的广泛性、资源的普遍性,将在十四五期间包括将来的能源结构中占据重要地。2021年浙江省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新增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重点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依托中核汇能公司的新能源产业优势,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开发建设集中式山地光伏项目,租用村集体用地约408亩(租赁协议详见附件3),该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9MWp,交流侧出力约16MW,总投资8511.084万元。目前项目申请已于2024年9月12日由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赋码(详见附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工程实施前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对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2020年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其中“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90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中的“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需编制报告表。项目组成及规模受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2.2.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三门尖坑山19MWp山地光伏项目2、项目性质:新建3、项目建设规模:拟建项目租用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约408亩,建设山地光伏电站项目,光伏项目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9MWp,交流侧出力约16MW(不含送出工程,送出工程环评另行单独编制)。4、工程总投资:8511.084万元5、项目建设单位: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6、建设地点: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2.2.3项目建设内容及组成项目拟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9MWp,交流侧出力约16MW,新建35kv开关站1座,输出电压为35kV(不含送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2.2-1。表2.2-1项目建设内容及组成一览表类别项目内容主体工程光伏列阵根据光伏区地块地形分为6个光伏发电单元(由6个3.2MW变压器组成)(1500VDC)。采用21°倾角固定运行方式。3.2MW光伏发电单元以10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一台3200kW箱式变压器组成,共有58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6台3200kW箱式变压器。柔性支架基础采用高强预应力管桩。光伏组件支架结合电池组件排列方式布置,支架采用纵向檩条,横向支架布置方案,每个支架单元设4榀支架,支架间距为4.5m。光伏组件布置采用竖向2排13列的布置方式,每组支架单元布置26块电池组件,组件最低点离地面2m。整个场区约408亩。开关站光伏场区以1回集电线路接入新建35kV开关站。预制舱、SVG、站用变基础,基础形式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开关站设备均位于场址西南角,站内场区道路宽为4m。以一回35kV线路接入35kV健跳变(本次建设不包括送出工程)储能系统本项目不配置储能系统辅助工程集电线路本期工程集电线路采用低电压电缆连接:根据光伏阵列的布置位置情况,共设置6个光伏方阵,光伏组件所发直流电经逆变器逆变后,接至光伏场内6台3200kVA变压器升至35kV后,每个光伏方阵组成一回集电线路,共敷设1回集电线路至35kV开关站。道路利用已有村道。公用供水/工程供电本工程逆变器和箱变用电考虑自供电方式,视频系统就近从箱变辅助变压器取电。照明工作照明电源取自场用电,照明总配电电源设在场用电室,照明主要采用树干式配电。照明负荷根据用途、布置场所,分别设置照明分电箱。开关站照明设工作照明分电箱;各单元分别设置工作照明分电箱;并设置事故照明分电箱。通信光伏电站站内通信由公网提供,开关站通信拟按光纤通信传输方式设计。环保工程废气治理项目生产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污水治理采用无人值守模式,无污水产生。固废治理太阳能光伏电池板、支架、逆变器等设备,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依托工程无临时工程位于光伏场区选址范围内,设立临时施工营地面积约594m²,主要包括材料堆场、洗车场、加工场地和仓库。根据建设内容及立项文件确定,本次评价内容及范围为光伏场区及开关站,主要涵盖施工期及运营期,不包括开关站送出工程部分环境影响评价。2.2.4太阳能资源开发方式太阳能发电是将太阳能通过光伏发电机组转换为电能的过程。通过转换装置把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电能利用的属于太阳能光发电技术,光电转换装置通常是利用半导体器件的光伏效应原理进行光电转换的,因此又称太阳能光伏技术。其发电原理如图2.2-1所示:集线箱逆变器并网配电装置用电负载公共电网太阳能电池阵列数据采集监控显示传感器图2.2-1光伏并网发电原理图光伏组件方阵的运行方式按当地地形设置倾角为21°。按25年运营期考虑,年平均上网电量2048.16万k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076.75h。2.2.5工程主要参数设计工程主要设计参数按照《三门尖坑山19MWp山地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5年2月,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参数入如下:1、光伏支架及基础设计(1)支架部分本工程采用620Wp的n型高效单晶硅双面组件,组件规格为2382mm×1134×30(单位:mm),光伏组件最低端离地距离不小于2m,保证支架下部作业空间,可种植常规露天作物,适用地形广。光伏组件布置采用竖向2排13列的布置方式,每组支架单元布置26块电池组件,组件倾角21°。光伏组件支架结合电池组件排列方式布置,支架采用纵向檩条,横向支架布置方案,每个支架单元设4榀支架,支架间距为4.5m。图2.2-22X13阵列组件平面图本项目拟采用光伏支架采用单桩单立柱支架结构,主要由斜梁、檩条、斜撑、钢柱、抱箍、顶面水平支撑、拉条和单桩基础等关键构件组成,具有简洁、高效的特点。光伏组件与檩条的连接采用背孔安装+压块连接的方式,每块光伏板用4个压块+4个背孔螺栓固定在檩条上,用以抵抗风吸力作用。檩条与斜梁通过檩托和螺栓连接。组件113420113420113420113420113420113420113420113420113420113420113420113420113414982余同压块余同图2.2-32X13阵列支架结构平面图图2.2-4支架立面图(2)基础部分基础暂定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径300mm,2X13光伏阵列采用4根桩,初拟桩长为2500mm,共计4720根桩,桩顶高出地面500mm。2、室外设备基础设计支架右同SC-1145002檩条450045001350034支安装角度5952382檩条1191595钢梁压块595光伏组件23821191595钢立柱1后斛撑前斜撑钢立2申为防止设备基础的不均匀沉降,箱变基础、SVG基础、预制舱基础等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户外布置均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3、场区集电线路设计场区集电线路设计采用直埋式敷设。直埋电缆应敷设在壕沟里,电缆外皮至地面深度不得小于1m。所有电缆埋地后其上铺设砖保护,砖顶离种植面不少于0.9m,电缆按布置图中通道敷设。电缆敷设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1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8)等国家规范。4、开关站设计开关站位于2#地块东北侧,整个开关站分为升压柜预制舱,SVG基础,均位于场址东北角,总面积约1120㎡。根据场区总体布置及进站道路引接方向的要求,站区设置一个出入口,布置在站区南侧与现有村道相接,本光伏电站35kV开关站进行新建,电压等级为35kV。预留外接出口,拟以一回35kV线路接入35kV健跳变,新建线路长度约7公里,由供电公司承建,不纳入本次环评范围。2.2.6主要设备选型拟建项目主要设备配置详见表2.2-2。表2.2-2拟建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1光伏场区型号单位数量1.1组件单晶硅N型单晶双面620Wp块30680支架系统固定式t10461.2汇流及变配电逆变器320kW,含PLC通讯箱台58箱式逆变器S13-3200/37,37±2×2.5%/0.8kV,Dy11,环网柜等台6逆变器支架T21.3集电线路光伏专用电缆H1Z2Z2-KDC1500V1×4mm2km228.26低压交流电缆ZR-YJLHV22-1.8/3kV-3×185mm2km6.7低压交流电缆ZR-YJLHV22-1.8/3kV-3×240mm2km3.535kV电缆ZR-YJLHV22-26/35kV-3×95mm2km0.6ZR-YJLHV22-26/35kV-3×185mm2km0.5ZR-YJLHV22-26/35kV-3×300mm2km1.2低压铜铝头3*185,户内,冷缩式套583*240,户内,冷缩式套5835kV电缆中间接头3*95,户内,冷缩式套43*185,户内,冷缩式套43*300,户内,冷缩式套4单模24芯铠装通讯光缆GYFTZY24芯km2.5电缆支架T7.3热镀锌电缆桥架5米跨距,热镀锌≥65μm,底部留孔散热,含盖板、隔板,槽体厚度≥1.5mm、盖板厚度≥1.0mmkm8235KV开关站2.1配电装置台12.2预制舱体套12.3无功补偿装置(SVG)±3.8Mvar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套12.2.7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拟建项目采用无固定人员值守,定期派员对场区进行巡视维护。根据可研报告,光伏电站年均等效利用小时为1076.75h。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3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3.1工程布局情况1、光伏场区总平布置本光伏电站场区总体规划分为3部分:光伏阵列、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总体规划考虑了拟选场址地形条件,光伏阵列布置,进站道路,场区周围交通情况,接入开关站位置等各方面因素,在尽量节约占地面积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总体规划,光伏场区总占地408亩,均属于健跳镇中街村集体用地,用地现状为园地。支架采用固定倾角式。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9MWp,拟采用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620Wp规格,组件数量共计30680块,共6个子阵,其中1#地块布置3#~6#子阵,2#地块布置1#~2#子阵,详见附图4。通过对逆变器进行技术与经济比较,本工程选用320kW组串式(1500V)逆变器58台。太阳能电池组件经日光照射后,形成低压直流电。电池组件串联后的直流电送至逆变器,直流电逆变为交流,逆变后的三相交流电引至升压变压器(箱式逆变器,每个子阵配置1座箱式逆变器,共6台3200kW箱式逆变器(美式油变))。每个太阳能光伏发电单元由太阳能电池组串、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各子方阵的箱变均布置在其子方阵的中间部位。2、开关站总平面布置开关站位于2#地块东北侧,整个开关站分为升压柜预制舱,SVG基础,均位于场址东北角,总面积约1120㎡,详见附图5。根据场区总体布置及进站道路引总平面及现场布置接方向的要求,站区设置一个出入口,布置在站区南侧与现有村道相接,由接入送出工程电网(送出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2.3.2施工场地布置1、施工生活区本项目位于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施工场地主要为园地,结合同类型项目实际施工经验,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人员生活区域,采取租赁中街村农民房作为施工生活区。2、临时施工营地根据项目可研及初步施工组织方案,临时施工营地位于拟建开关站选址区域,位于项目用地范围之内,总占地面积594m²,主要包括材料堆场、设备停放区、仓库和临时办公室等,详见附图6。施工方案2.4施工方案1、施工条件(1)供水生产用水可从附近中街村自来水管接入罐车送至施工现场。(2)用电从项目区附近村庄引至施工现场。(3)通讯施工区域已有电话网,通讯方便。(4)交通项目离三门县城区约10km,距离健跳镇约7km,运输可由G228转六横线到尖坑山(中街村下属自然村)施工现场,项目场址交通条件较好。工程主要物资可从周边市场购买车运至项目现场,管桩直接车辆运输至施工现场,项目施工浇筑所需混凝土为商品混凝土,工程区不设置拌和站。2、施工时序与工艺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和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施工主要分为光伏场区和开关站两部分,光伏场区与开关站同步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工艺如下:(1)光伏场区施工:施工准备→桩基施工→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箱逆变基础浇筑→箱逆变安装→电缆敷设→调试运行(待开关站施工完毕后)施工方案①施工准备:主要包括场地平整、清理以及施工临时场地搭建等,包括对场地内桔数进行移栽。②桩基施工主要采用全站仪、GPS定位仪辅助定位,静压打桩机打桩。预制桩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按桩的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作业顺序分别堆放。③支架安装光伏阵列支架表面应平整,固定光伏组件的钢件面必须调整在同一平面;各组件应对整齐并成一直线;倾角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构件连接螺栓必须加防松垫片并拧紧。④光伏组件安装安装光伏组件前,应根据组件参数对每个太阳光伏组件进行检查测试,其参数值应符合产品出厂指标。一般测试项目有:开路电压、短路电流。应挑选工作参数接近的组件在同一发电单元内。应挑选额定工作由电流相等或相接近的组件进行串连。安装太阳光伏组件时,应轻拿轻放,防止硬物刮伤和撞击表面玻璃。组件在基架上的安装位置及接线盒排列方式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组件固定面与基架表面不吻合时,应用铁垫片垫平后方可紧固连接螺丝,严禁用紧拧连接螺丝的方法使其吻合,固定螺栓应加防松垫片并拧紧。光伏组件连接时,确保独立开关处于关闭状态。连接导线不应使接线盒端子受机械应力,连接牢固,极性正确。电缆及馈线应采用整段线料,不得有中间接头,导线应留有适当余量,布线方式和导线规格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所有接线螺丝均应拧紧,并应按施工图检查核对布线是否正确。电源馈线连接后,应将接头处电缆牢靠固定。组件接线盒出口处的连接线应向下弯曲,防止雨水流入接线盒。方阵的输出端应有明显的极性标志和发电单元的编号标志。⑤逆变器安装逆变器采用箱式逆变器,固定在桩基上,逆变器综合配电室的设计图上有详细的说明,同时确保直流和交流导线分开。由于器内置有高敏感性电气设备,搬运逆变器应非常小心;使用起吊工具将逆变器固定到桩基上的正确位置,固定位置必须准确。⑥电缆安装光伏组件、逆变器等按照完成后人工进行电缆布设安装。光伏场区内电缆均为埋地敷设。其中箱逆变引出的1回合35kv电缆为埋地敷设,敷设深度0.8m,敷设面宽度1m,电缆先预制电缆沟,整个埋设长度约2.3km,由1#地块6#~3#箱逆变依次引出,接入2#地块2#-1#箱逆变最后接入35kv开关站。⑦调试运行待开关站等施工完成后总体调试。(2)开关站施工: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安装→电缆接入、接出→调试运行①基础工程:采用挖机将光伏场区内挖方调至开关站场地内进行平整,临时挖土放置于开关站场址内。②结构工程:预制舱等基础结构进行浇筑。③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和围护结构施工。④电气安装:预制舱等电气设备等安装。⑤电缆接入、出:光伏场区内进线电缆安装,预留35Kv送出工程接口。⑥调试运行:待光伏场区施工完成后总体调试。3、工程土石方平衡工程挖方总量1.04万m³,其中表土0.13万m³,土方0.72万m³,石方0.19万m³。工程填方总量1.04万m³,其中表土0.13万m³,土方0.72万m³,石方0.19万m³。工程无借方、无余方。4、主要施工设备施工期主要施工设备见表2.4-2。表2.4-2施工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汽车吊1台材料装卸2运输车2辆运输3自卸汽车2辆运输4推土机1台开关站施工5液压挖掘机2台场地平整6静压打桩机3台打桩7混凝土搅拌运输车1辆开关站浇筑、箱逆变平台浇筑8振捣棒3台9全站仪2台打桩定位10水准仪2台11GPS测量仪2台4、施工进度工程施工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期、主体工程期、完建期。准备期主要完成场临时施工用地平整建设、临时营地搭建;主体工程期主要完成光伏场区、开关站建设;完建期主要完成工程收尾工作,包括场地清理,资料整理。拟建工程建设工期6个月。其他无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3.1生态环境现状3.1.1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情况1、主体功能区规划情况拟建项目位于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对照《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项目所在地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城镇化潜力地区(详见附图7)。主要战略功能为:推动县域经济、块状经济转型升级,重点将城镇化优势地区周边、县城、小城镇划分为城镇化潜力地区。加快培育新发展动能,分类引导县城、小城镇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平台整合与要素集中高效利用。拟建项目为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属于绿色能源产业,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2、生态功能区规划情况拟建项目选址于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对照《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改版)》(原环境保护部、中国环科院2015年第61号公告)拟建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分为I-01-14浙东丘陵水源涵养功能区。3.1.2土地利用现状利用2024年12月卫片进行解译并结合国土三调数据,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将生态现状评价范围及项目用地区域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分类,具体详见表3.1-1,土地利用现状图详见附图11。表3.1-1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一览表土地利用图斑数(个)面积(公顷)占比灌木林地13.72.14%果园1044.926.00%旱地34.682.71%坑塘水面40.710.41%裸土地10.320.19%内陆滩涂10.080.05%农村道路32.471.43%其他草地10.230.13%其他园地11.710.99%乔木林地6110.6764.09%设施农用地10.060.03%水库水面11.490.86%茶园21.670.97%总计35172.69100.00%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二级类型13类,占比最高为乔木林地占比为64.09%,其余依次为果园占比26.00%,旱地占比2.71%,灌木林地占比2.14%,农村道路用地占比1.43%,其他园地占比0.99%,水库水面占比0.86%,坑塘水面占比0.41%,其他草地占比0.13%,内陆滩涂0.05%,设施农用地占比为0.03%。其中项目范围内均为果园。3.1.3动植物现状1、植被类型拟建项目位于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根据《中国植被》中自然植被的分类系统,评价区属于IV亚热带东部湿润常绿阔叶林区域—IVB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根据工程区现场实际踏勘,结合2024年12月卫片进行解译,工程区域主要植被类型为农业植被、灌丛及草本植被,现状植被覆盖率约40%,工程红线之外为常绿阔叶林、灌丛及草本植被。工程范围内主要为桔树、杂草、灌木等,其中2#地块主要为桔树、毛竹及杂草等,1#地块为桔树、杂草及灌木等,工程周边山体主要有马尾松、樟、杉木、毛竹、杂草等,无重要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分布。2、动物现状拟建项目位于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项目所在区域为园地,工程区及周边为人类活动频繁区域,工程区未发现有国家和浙江省重点保护动物分布,野生动物以常见的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类及小型兽类为主。3.1.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引用《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中三门县2023年相关数据,详见表3.1-3。表3.1-3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33566达标第95位百分位数日平均467561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07057达标第95位百分位数日平均7815052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04050达标第98位百分位数日平均458056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5608达标第98位百分位数日平均61504达标CO年平均质量浓度500---第95位百分位数日平均800400020达标O3最大8h年平均质量浓度95---O3第90位百分位数8h平均12916081达标根据上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故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3.1.5地表水环境现状根据三门县地面水2024年3月的常规监测数据,项目附近地表水监测断面为健跳断面,断面监测数据及分析结果见表3.1-4。表3.1-42024年3月三门县地面水常规监测数据报表站位名称健跳01健跳02健跳03pH(无量纲)7.57.57.5DO(mg/L)7.197.327.47CODMn(mg/L)2.52.42.4BOD5(mg/L)1.72.12.2氨氮(mg/L)0.1930.1960.193六价铬(mg/L)<0.004<0.004<0.004石油类(mg/L)0.020.020.03挥发酚(mg/L)0.00110.00140.0015氰化物(mg/L)<0.004<0.004<0.004砷(mg/L)<0.0003<0.0003<0.0003汞(mg/L)<0.00004<0.00004<0.00004铅(mg/L)<0.002<0.002<0.002镉(mg/L)<0.0001<0.0001<0.0001氯化物(mg/L)---总磷(mg/L)0.180.160.16氟化物(mg/L)0.410.410.41CODCr(mg/L)---硫酸盐(mg/L)---硒(mg/L)<0.0004<0.0004<0.000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05<0.05<0.05总氮(mg/L)2.492.562.53铜(mg/L)<0.001<0.001<0.001铁(mg/L)---锌(mg/L)<0.05<0.05<0.05锰(mg/L)---硫化物(mg/L)<0.005<0.005<0.005硝酸盐氮(mg/L)---粪大肠菌330230330叶绿素---水质类别IIIIIIIII由表可见,项目所在地附近健跳断面水中各指标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由此可见,项目拟建地周边水体环境质量良好。3.1.6声环境现状拟建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可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3.1.8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现状本项目在正常生产时无对土壤、地下水污染新的污染途径,故可不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3.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主要为施工期粉尘等影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三级评价无需设置评价范围,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设为周边500m范围内的敏感点,无现状和规划大气环境保护目标。2、地表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因此本项目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B。本项目不涉及涉水工程内容,不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项目,因此无需设定地表水评价范围。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敏感保护目标。考虑到工程区域施工期间对地表的干扰,遇雨季山洪可能影响周边水体,因此对周边地表水系开展识别。拟建项目所在地为山区,工程用地范围无地表水系分布,周边最近地表水体为尖坑山水库、海珠塘水库,其水功能均未作划分,目前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无饮用水水源功能,其水质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西南侧1.8km处为罗岙水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该水库及周边陆域划入三门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中1#地块距离划定的二级保护区陆域最近为250m,一级保护区陆域最近为1600m),与本项目关系位置详见附图13。工程区及周边水系等高线图详见附图14,根据山体高程分布通过AICGIS软件预估工程区雨季洪泛径流流向主要为2#地块流向海珠塘水库,1#地块流向山体北侧,2个地块洪泛径流均不涉及罗岙水库。因此确定本项目地表水主要保护目标为海珠塘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3、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5.1.3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1类、2类地区,按二级评价”。本项目以建设项目边界向外200m为评价范围,声评价范围内无现状和规划保护目标。4、地下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2600-2016),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Ⅳ类项目,可不展开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5、土壤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拟建项目属于“其他”行业,为Ⅳ类项目,因此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6、生态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依据建设项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影响程度,评价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本项目位于一般区,工程占地面积约408亩(<20km2),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保护目标,因此,经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为直接影响区域即用地范围内,间接影响区按照用地范围外扩300m范围,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无现状和规划保护目标。评价标准3.3评价标准3.3.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其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3.3-1。表3.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览表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单位二级年平均601501小时平均500µg/m3年平均40二氧化氮(NO2)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20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年平均35于2.5µm)24小时平均75µg/m3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300年平均50氮氧化物(NOx)24小时平均1002502、地表水质量标准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项目附近水域未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山地高程及径流,汇流后进入周边小水库,最终汇入下游为健跳港(椒江97),因此水质标准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详见表3.3-2。表3.3-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除pH为无量纲,mg/L)指标pHDOCODMnNH3-N石油类总磷二氧化硫(SO2)24小时平均一氧化碳(CO)臭氧(O3)1小时平均于10µ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平均Ⅲ类标准6~9≥5≤6≤1≤0.05≤0.2类别标准限值(dB(A))昼间夜间1类55453.4.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执行标准施工期扬尘及设备车辆尾气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详见表3.3-4。表3.3-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览表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监控点浓度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SO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40NOx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122、废水执行标准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中街村农房,其生活污水排入中街村已建管网接入至健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3-5。表3.3-5健跳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标准一览表污染物pHCODCr(mg/L)氨氮(mg/L)SS(mg/L)准Ⅳ标准6-9301.55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回用于机械及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回用废水经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应水质标准,详见表3.3-6。表3.3-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序号项目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车辆冲洗1pH6.0~9.06.0~9.02色度≤30≤153嗅无不快感无不快感4浊度(NTU)≤10≤55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2000)a≤1000(2000)a3、声环境质量标准根据《三门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项目所在区域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内,编号1022-1-12,声环境质量标准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详见表3.3-3。表3.3-3声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6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10≤107氨氮(mg/L)≤8≤58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5≤0.59铁(mg/L)—≤0.310锰(mg/L)—≤0.111溶解氧(mg/L)≥2.0≥2.012总氯(mg/L)≥1.0(出厂),≥0.2b(管网末端)≥1.0(出厂),≥0.2b(管网末端)13大肠埃希式/(MPN/100ml或CFU/100ml)无c无c注:“—”表示对此项无要求。a括号内指标值为沿海及本地水源中溶解性固体含量较高的区域的指标;b用于城市绿化时,不应超过2.5mg/L。c大肠埃希氏菌不应检出。昼间夜间7055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等效声级Leq(dB(A))昼间夜间1类5545其他拟建项目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产生,因此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3、噪声执行标准施工期场界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执行,详见表3.3-7。表3.3-7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单位:dB(A))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详见表3.3-8。表3.3-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版)》(2020年9月1日施行)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次修正,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规定。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1.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工程建设施工特点分析,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属短期、可恢复和局部的环境影响。工程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将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噪声、固体废物以及废水等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如下:1、生态影响因素:光伏发电站场区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场地清理与平整、材料临时堆放、设备材料堆存、车辆、施工机械碾压,致使地面裸露、表土破损、植被损坏、动物干扰等。2、污染影响因素:(1)大气环境:施工扬尘、车辆和设备尾气等。(2)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设备冲洗废水。(3)声环境:各设备及车辆噪声等。(4)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4.1.2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建设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车辆、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碾压植被、动物干扰以及水土流失影响等,工程占地范围约408亩(包括施工临时营地594㎡),主要影响在光伏场桩基施工、电缆埋地敷设、开关站施工等。工程无弃方产生。1、水土流失影响分析建设单位已委托开展《三门尖坑山19MWp山地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杭州大地科技有限公司,2025.2),引用相关结论如下:项目预计造成流失量341t,其中新增流失量268t,背景流失量73t。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光伏阵列区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危害主要表现在施工道路(现有村道)、光伏阵列基础施工阶段对周边果园地破坏,将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降低水土保持功能,加剧水土流失,损害工程区自然植被,影响当地自然景观;充分考虑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的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要求,结合主体工程设计和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可有效防治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2、对植被影响分析拟建项目用地范围主要为园地,工程范围内主要为桔树、杂草、毛竹及灌木等,无珍稀植被分布。根据施工方案预计涉及桔树约4000株需在场地平整阶段进行移栽,对于部分病枯树进行砍伐。施工期设备材料等运输道路主要利用现有村道,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对用地范围内植被会产生碾压覆盖,另外光伏区桩基及箱逆变、开关站要永久占地等将占用一定植被面积。本工程建设对植被影响只是开关站为永久占地(包含在光伏场区用地范围之内),占地区内原有植被将全部损失,光伏场区施工阶段将影响用地范围内植被覆盖率。待工程安装完毕后,拟通过“复垦+种植低矮灌木”措施进行植被恢复,使本工程对植物影响降到可控范围内。3、对野生动物影响分析施工期机械噪声和人员活动噪声是对野生动物的主要影响因素,预计项目施工期,项目区域的野生动物都将产生规避反应,远离光伏发电场区域,项目所在区域内无大型野生动物,主要有两栖类、爬行类等小型动物,场地四周均为动物良好的庇护地,项目的建设只是在小范围内暂时改变了部分动物的栖息环境,只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不会引起物种消失和生物多样性的减小,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4、对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分析建设项目施工对局部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但对整个评价区域自然体系的稳定性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仅使局部区域植被铲除、动物迁徙,使局部生物量减少,局部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的破坏。但由于项目地处于人为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生态系统受人为因素和交通等干扰较大,拟建项目本身工程量不大,主要为光伏列阵基础打桩,对评价区域内自然生态体系的稳定性和对外界环境干扰的阻抗和恢复功能影响较小,不会对整个评价范围内区域自然体系恢复稳定性产生明显的影响。同时,工程建设和施工使区域生态环境局部动植物物种的移动和抵御内外界干扰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对植被分布的空间影响不大。因此,项目实施与运行对区域自然体系中生态环境自身的异质化程度影响不大,不会对评价区域自然体系的稳定性造成影响。本项目用地类型为园地,未占用基本农田、林地、基本草原及生态红线,且建设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水源地、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区,不会对评价区域自然体系的稳定性造成影响。4.1.3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在整个建设施工阶段,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开关站施工现场及道路运输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尾气等。1、扬尘按照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由于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力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建材装卸、搅拌的过程中,由于外力作用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及装卸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拟建项目主要为材料运输过程及材料堆场产生的扬尘,无现场搅拌过程产生的扬尘影响。根据对同类工程施工区监测资料分析,施工场地周边地区TSP浓度值在40m范围内呈明显下降趋势,50m之外TSP浓度值基本趋于稳定。在对施工区及进出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距施工现场40m以外区域的TSP24小时平均浓度值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村庄等影响较小。2、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拟建项目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由于大都以汽油、柴油为燃料,在作业时发动机会产生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等。因施工机械相对分散,尾气排放源强不大,表现为间歇性排放特征,且是流动无组织排放,其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以及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4.1.4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施工期仅开关站及箱逆变基础需混凝土养护,采用自然养护,仅需在混凝土浇筑成型硬化后表面保持湿润即可,不会产生养护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1、施工设备冲洗废水施工期施工机械及车辆等需定期进行冲洗,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SS其浓度约1000~5000mgL,石油类浓度约20mg/L,按照废水产生量约1m3/d,施工期为6个月计,则冲洗水产生量为180m3,该废水收集过程会损耗,收集到的废水为144m3(按用水量的80%计)。在施工营地设置一座小型隔油沉淀池(有效容积约为4m3),停留时间2-3h,一般隔油去除率80%以上,泥沙去除率90%以上,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机械及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施工期人员约50人,用水量按100L/d·人,排水系数0.8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m3/d。拟建项目施工期为6个月,则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720m3,类比调查结果表明,生活污水中CODcr约350mg/L(产生量约0.25t)、NH3-N约35mg/L(产生量约0.025t)、SS约200mg/L(产生量约0.15t)、动植物油约20mg/L(产生量约0.015t)。施工人员施工期租用中街村村农居房,其生活污水经农居房自建化粪池后通过市政管网至三门县健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三门县健跳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暨一期提标工程项目位于三门县健跳镇南大街,总设计规模为4.5万m3/d,其中一期工程设计建设规模为0.5万m3/d,二期工程设计建设规模为4.0万m3/d。一期项目于2015年10月投入试运行,2017年8月,提标工程项目正式启动,提标工程于2019年1月完成验收。处理主工艺为改良式SBR工艺,提标工程深度处理采用“化学除磷+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通过增设混合反应池、反硝化深床滤池,使得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地表水准四类《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浙江省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信息公开平台数据显示,污水处理厂可稳定达标排放。4.1.5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通过对上述机械设备和车辆等噪声值进行类比调查,同时结合《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拟建项目主要施工机械的噪声源强见表4.1-1,噪声机械设备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点。表4.1-1施工机械设备辐射的声级单位:dB(A)序号施工机械测量声压级测量距离(m)1挖掘机80-8652静压打桩机70-7553运输车70-7254汽车吊78-8255自卸汽车68-7556推土机78-8257商砼搅拌车78-8258混凝土振捣器80-855根据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各噪声源的特点和源强,采用点声源衰减模式进行预测计算。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为3~8dB(A),一般不会超过10dB(A)。1、噪声预测模式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在预测时仅考虑扩散衰减。将施工机械看作固定点源,在距离r米处的声压衰减模式为:LAI=LA(r0)-20lg(r/r0)所有声源发出的噪声在同一受声点的影响,其噪声叠加计算模式为:n1.0LeqLA10lg10ii1以上两式中:LAI——距离声源r米处的声压级,dB(A);LA(r0)——距离声源r0米处的声压级,dB(A);r0——参考位置,本次取1m;r——预测点到声源的距离,m;LA——合成声压级,dB(A);LAi——第i个声源对某个预测点的等效声级,dB(A)。2、预测结果当单台施工机械作业时可视为点声源,根据噪声预测模式可以计算出噪声源强随距离衰减的情况。各机械的噪声衰减见表4.1-2。表4.1-2噪声衰减一览表单位:dB(A)距离(m)405080100150200挖掘机676561595553静压打桩机575551494543运输车545046444038汽车吊626056545048自卸汽车575248464240推土机626056545048混凝土搅拌运输车626056545048振捣棒6664605854522台打桩机同时作业605854534846从表4.1-2的计算结果可知,当光伏场区2台打桩机以及同时作业情况下,施工区域40m外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限值要求,夜间则需要在150m处达标,工程区范围外扩200m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且本项目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间对其影响不大,施工噪声具有暂时性,随着施工期结束噪声影响也随之结束。4.1.6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设备冲洗废水处理设施浮油沉渣等。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照施工人员50人计,人均垃圾产生量按照1kg/d,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9t,在施工区域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门统一清运处理。2、建筑垃圾施工过程光伏列阵、电缆等安装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等,开关站建设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预计产生量约1t,建设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固废的清运工作。施工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设备冲洗废水处理设施浮油沉渣施工设备冲洗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沉渣、浮渣属于危险固废,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900-214-08和900-210-08,产生量较少,现场收集后直接委托由有资质单位处置。4.1.7施工期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风险物质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风险物质为施工设备、车辆等携带的燃料,工程区域不设置加油装置,油品均为0#柴油。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查询《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风险物质油类的临界量为2500t。根据施工设备(共计12辆(台)),挖机、运输车辆等自身携带油箱约0.3t/辆,合计携带量约3.6t,估算施工场区内Q值为0.00144,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可做简单分析。3、环境风险识别根据风险起因,施工设备主要分为油箱破损柴油泄漏至地表,影响土壤、大气、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4、主要环境风险受体根据项目风险物质特点,主要的风险受体为项目所在地土壤、大气、地下水及地表水等,其中工程区为山区,工程区内无水系分布,距离项目最近水体为尖坑山水库、海珠塘水库,另外还有西南方向1.8km罗岙水库,其地形及径流流向图详见附图14,雨季山洪通过山沟可能汇入山麓山脊线东南侧的海珠塘水库及1#地块北侧山沟,不涉及罗岙水库、尖坑山水库。海珠塘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地表水保护级别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表4.1-3环境风险受体一览表序号因素保护级别风险影响1土壤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柴油泄漏2地表水(海珠塘水库、溪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3地下水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三类标准5、环境风险分析施工设备油箱一旦破损导致柴油泄漏,主要进入施工场区地表内,从而影响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若遇到雨天则易跟随山洪水影响周边水体,其中1#地块最大可能影响往山体北侧影响山区溪沟,2#地块最大可能影响为海珠塘水库,从而造成水体油类污染影响。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2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2.1运营期环境影响产污节点太阳能发电是将太阳能通过光伏发电机组转换为电能的过程。通过转换装置把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电能利用的属于太阳能光发电技术,光电转换装置通常是利用半导体器件的光伏效应原理进行光电转换的,因此又称太阳能光伏技术。太阳能光伏电池发电经汇流箱汇集后接入就近通过箱逆变一体机,经逆变升压至35kV交流电接入35kV开关站并入外部电网。拟建项目光伏电场内箱逆变、输电线路电压为35kV及以下,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属于电磁环境豁免范围,因此本次项目无需开展电磁环境相关评价。拟建项目运营期为无人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值守模式运行,建设单位定期排工作人员进行检修维护,主要为更换的废旧电气组件等,另外运行过程中箱逆变、开关站等噪声影响,以及光伏场区光污染影响等。运营期产污节点详见图4.2-1。图4.2-1营运期产污节点4.2.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光伏电站无常驻人员,故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间光伏组件曝露于室外环境中,大气中的粉尘沉降在太阳能光伏板表面,表面的污浊影响光线的透射率,进而影响到组件表面所接受的辐射量,影响发电率,三门县境内空气质量佳,且项目位于农村山区,平时主要依靠日常降雨对光伏板表面进行冲刷清洁,除了少量SS外无其他污染物,随着光伏电站运营时间变长,光伏板表面粉尘堆积越来越厚,通过自然降雨难以完全清洁光伏板表面,一般运营期间1年清洗一次光伏组件,采用无水干洗机器人进行光伏板清洁(其原理类似扫地机器人,采用对光伏板无损的辊刷清扫,跨越式放置于光伏板上进行清扫,清扫速度10~19m/min,该设备目前已在光伏项目中成熟使用),不得采用化学清洗剂等方式清洁。综上运营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4.2.3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无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无影响。4.2.4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1、噪声源强光伏电站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光伏场区箱式逆变器噪声,根据《6kV~500kV电力变压器声级》(JB/T10088-2016)规定了6kV~500kV变压器的噪声声功率级数据,其中光伏场区箱式逆变器(箱变)共6台,均为3200kVA,其声功率级为67dB(A),开关站冷却风机2台,声功率级约65dB(A)。表3.6-4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序空间相对位置/m声源源强声源控制预测时号声源名称型号(声功率级)/措施段XYZ(dB(A)光伏板列汇流箱逆变升压开关站阵11#箱逆变3200kVA-94-2013267减震垫全天22#箱逆变3200kVA-275-4313767减震垫全天33#箱逆变3200kVA-7702529267减震垫全天44#箱逆变3200kVA-65018028067减震垫全天55#箱逆变3200kVA-58848427667减震垫全天66#箱逆变3200kVA-50461226567减震垫全天7开关站风机1/-121212065减震垫全天8开关站风机2/-56612065减震垫全天以开关站东南角作为原点,光伏电站正常为日出后即运行,夏季部分时间日出早于6点,因此预测时考虑全天运行。2、预测模式根据声源特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要求采用附录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障碍物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a)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根据声源声功率级或参考位置处的声压级、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预测点的声级,分别按式(A.2)计算。=)+Ddiv十+十十T十Catmmiscbar(A.2)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b)预测点的A声级LA(r)可按式(A.3)计算,即将8个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预测点的A声级[LA(r)]。(A.3)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Lpi(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ΔLi——第i倍频带的A计权网络修正值,dB。c)在只考虑几何衰减时,可按式(A.4)计算。(A.4)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LA(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A);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A)。本次评价只考虑几何发散衰减因素。(3)预测结果分析各场界及特征点噪声预测结果详见表4.2-1。表4.2-1场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空间相对位置/m预测结果标准限值达标情时段贡献值况XYZ(dB(A))东27-16120昼/夜1650/45达标2#南-177-26490昼/夜1250/45达标西-352-37152昼/夜1450/45达标北-3451332650/45达标东-64110288昼/夜1950/45达标1#南-821139315昼/夜2050/45达标块西-6984512901750/45达标北-552672270昼/夜2250/45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光伏场区应分布面积较大,箱逆变分布于地块中间部分,因此日常运营各场界噪声贡献值较小,2个地块各场界噪声贡献值在12-26dB(A),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1级标准要求。4.2.5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光伏场区箱逆变均采用油冷式,冷却油采用克拉玛依25号油(设备安装后由供货商槽车一次性加注完成,无油桶等产生),为免维护变压器油,其使用寿命与设备相当,一般为25-30年,运营过程中无需更换。项目运营期采用无人值守模式,故无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产生。1、固体废物源强(1)日常更换废旧组件光伏场区中一些光伏板、电气件(不含变压器)、电缆老化需进行更换,主要为废旧光伏板、废旧电缆、废金属组件等,根据测算预计其产生量为1t/a。对场界位置(dB(A))地块昼/夜地昼/夜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其属于SW17可再生类废物中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代码为:900-008-S17。2、固废属性及危废判定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规定进行判定。固体废物属性判定结果见表4.2-2,表中的“判定依据”指《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中“4、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中的内容。表4.2-2拟建项目运营期固废属性判定一览表序号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是否为固体废物判定依据1日常更换废旧组件日常更换固态铁、铜、硅等是《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根物是否据《国家危险废属于危险废物,表物名录》及《并列表说明判4.2-3拟建危险废物鉴定依据,详项目运营期别标准》,判定建见表4.2-3。危险废物判定一览表设项目固体废序号名称产生工序产生量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危险特性1日常更换废旧组件日常更换1t/a否900-008-S17/3、固废产生及处置利用情况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详见表4.2-4。表4.2-4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属性产生量处理方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日常更换废旧组件日常更换固铁、铜、硅等一般固废1t/a供货商更换回收是4、一般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对于一般固废,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落实报告提出的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运营期各类一般固废可以得到合理、可行处置,均不直接进入外界环境,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4.2.6运营期环境风险分析1、风险物质拟建项目光伏场区箱式逆变器(6台)均为油浸自冷式变压器。箱逆变冷却油一次性使用量为1.75t/台,光伏场区内箱式逆变器6台,合计使用冷却油为10.5t,采用克拉玛依25号油,符合《电工流体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GB2536-2011)要求。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查询《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风险物质油类的临界量为2500t。拟建项目合计冷却油用量为10.5t,计算Q值为0.00402,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可做简单分析。3、环境风险识别根据风险起因,拟建项目主要分为火灾、爆炸和泄漏三种类型。火灾、爆炸发生的情况有2种,(1)箱逆变长期运行后的设备老化,容易引发火灾;(2)电线起火,这种易造成箱逆变火灾。根据相关资料统计,变电站中的火灾、爆炸发生几率最大。而且由于火灾、爆炸事故均为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巨大,所以企业应加强箱逆变的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将事故发生几率降低最低,发生后损失降低最低。泄漏主要发生在以下3种情况:(1)主要是过载运行使变压器温度升高加速密封圈老化造成渗油;(2)箱逆变使用年数过长;(3)着火引起泄漏。4、主要环境风险受体根据项目风险物质特点,主要的风险受体为项目所在地土壤、大气、地下水及地表水等,其中工程区为山区,工程区内无水系分布,距离项目最近水体为尖坑山水库(无饮用水功能,距离2#地块东北约220m,位于山麓山脊线北侧)、海珠塘水库(无饮用水功能,距离2#地块东南约800m,位于山麓山脊线东南侧),雨季山洪通过山沟可能汇入山麓山脊线东南侧的海珠塘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地表水保护级别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表4.2-5环境风险受体一览表序号因素保护级别风险影响1土壤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变压油泄漏2地表水(海珠塘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3地下水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三类标准4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火灾及爆炸后大气污染物5、环境风险分析变压器油有高介电强度、较低的黏度、较高的闪点温度、良好的低温特性及抗氧化能力等基本特性。变压器油在运行中由于接触氧气和水分,并在温度、电场及化学复分解作用下会产生劣化。除了氧化产生物外,还有许多杂质如水分、固形物和不溶性极性杂质也可能在运行中积聚于油内,使其性能下降。另外,设备浸油部分若有故障或材料劣化,也可能从油特性参数的变化反映出来。变压器等电器设备在过热或老化情况下可能发生爆炸,由于箱逆变器电气设备本身不含易燃易爆物质,爆炸影响范围很小,基本局限在箱逆变器范围内;火灾影响主要为箱逆变器冷却油燃烧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一氧化碳和二氧化氮,另外爆炸火灾、设备老化破损等引起冷却油泄漏,进入水体、地表,影响土壤、地下水等,从而对周边用地造成污染影响。4.2.8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太阳能光伏发电站运营期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如下:1、对植被的影响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为园地。项目施工结束后,在光伏场地区域内在满足光伏发电的同时对光伏场区“复垦+种植低矮灌木”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因此本项目只在短期内对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较小的影响,植树种草措施完成后,区域生物量会逐步恢复。项目完成后要对水土保持工程及绿化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会造成不利影响。2、对动物量影响分析本项目场址范围内人类活动频繁,无大型哺乳动物出没,小型动物多为鼠、兔类,项目建成后,由于人类活动增加,区内上述小型哺乳动物的生存地将改变,它们也将迁往其他区域,由于其生存适应能力较强,因此不会对其种类和数量产生不利影响。3、水土流失影响分析光伏发电场站在满足光伏发电的同时将对工程区进行光伏场区“复垦+种植低矮灌木”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同时本项目实施后会完善水土保持措施,使场区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系统稳定的生态环境,能有效降低水土流失影响。4、对农业生产影响分析拟建占地类型主要为园地,以桔树为主,属于中街村集体,建设单位已签订租赁协议,用地范围内已无经营承包户存在。工程实施将对原有园地内植物进行砍伐,待工程建成后对光伏场区进行“复垦+低矮灌木种植”方式进行农业种植,种植由建设单位自行或建设单位转租联营的方式进行,建议对现有场区内低矮树种进行临时移栽,待光伏建成后再移栽到光伏场区内,在此基础上对农业生产影响不大。5、光污染影响分析光污染项目运营过程中,光伏电池板对太阳光的反射会产生一定的光污染,而光污染的程度与光伏电池板的反射率有关,反射强度越大,则说明被光伏电池板吸收的太阳光光子越多,被反射的光子就越少。一般未镀膜的硅晶体光伏板的反射率约为30%-40%之间,本项目光伏电池组件内晶硅片表面涂覆有防反射涂层,封装玻璃表面已经特殊处理,反射率可将至5%-10%之间,太阳能电池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其总反射率远低于城市玻璃幕墙,无眩光,拟建项目通过采用低放射光伏材料、合理设计安装角及布置等措施降低光污染影响,综上对周围环境光污染影响较小,且项目整体布置于山体向阳一侧,反射光朝上基本不影响周边村庄。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1、环境制约因素分析项目场址选择需考虑城镇建设要求、土地利用类型、交通条件、地形地貌、气象条件、地质灾害及环境保护等多项因素。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选址按照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防火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与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充分做到相容;满足安全、消防及地质灾害等相关要求。本项目选址于中街村,利用园地建设山地光伏电站,工程区域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同时项目实施后将场地内采取“复垦+种植低矮灌木”措施进行植被恢复,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项目在选址已征求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详见附件2)。用地范围内也不涉及保护文物及军事设施等(详见附件4、附件5)。项目位于园地内,工程建设及运行均不占用周边行洪河道水域,不阻碍河道行洪,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防洪造成影响。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光伏区在设计过程,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同时,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即便于项目施工,减少施工便道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减少了土地的施工、征用。综上,项目环境制约因素小。2、项目选址的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生态环境影响,但通过采取相应的水保措施、植被恢复和补偿措施,能够逐步实现破坏植被的恢复或补偿,生态环境所受到的影响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采取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本身不产生废水、废气,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总体而言,本项目的选址选线具有环境合理性。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1.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前,对场地进行勘察识别,对适合移栽的桔树进行临时移栽,待项目建成后迁回至光伏场区种植。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采取平整压实处理,避免水土流失等对植被的破坏。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以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3、箱逆变、开关站等占地处基础、电缆沟等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临时表土堆场位于工程用地范围内,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覆土,以恢复土壤理性;临时表土堆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4、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将工程挖土随处乱排;运输车辆应用防尘篷布遮盖严实,避免其散落对周围植物产生不利影响;场内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行驶。5、加强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宣教工作,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施工区外的植被。6、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期。晚上禁止施工操作,以免噪音和灯光对施工区及周边动物的夜间栖息和活动造成干扰;合理施工。改进施工技术,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降低噪声强度,以减少对动物的影响。7、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最大限度的减少临时施工占地,减少植被和上层土壤的破坏;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减少产生新的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对裸露的土表进行植被恢复,以减缓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①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建设范围,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布置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保持挖填平衡,减少施工挖方的产生,产生的挖方临时堆放好以便后期回覆利用,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②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隔油沉淀池(与设备冲洗水沉淀池同址),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③施工结束后,所有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不得占用土地,影响项目区域环境卫生,且应采用封闭运输,避免运输尘土洒落对周围环境影响。④施工进度安排坚持“保护优先、先拦后弃、科学合理”的原则;临建工程施工完毕后,按原占地类型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防护措施的实施,按照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迸行。5.1.2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为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合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台政办发〔2022〕52号)中相关规定控制施工期扬尘,具体措施如下:(1)施工现场运输路段进行洒水,抑制道路扬尘产生。定期对临时裸露、未固化路基等易起尘区域洒水降尘。(2)临时施工用地四周设置连续硬质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定期清洗确保整洁,围挡宜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喷淋频次、时长等符合相关要求。(3)设立扬尘信息公示牌,包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示举报电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监管主管部门等信息。(4)材料运输车辆装载不宜过满,禁止超载,并盖篷布。2、车辆、设备尾气(1)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进行施工,所有进场设备需为“浙江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平台”申请编码登记合格设备,安装环保标识。(2)加强机械和车辆的保养,使其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运行产生的的废气。5.1.3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施工期租用中街村农居房,其生活污水经农居房自建化粪池后通过市政管网至三门县健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已在2024年通过公开招投标聘请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三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根据其公开信息显示,目前中街村已接通市政管网。2、施工设备清洗废水在施工营地设置一座小型隔油沉淀池(有效容积约为4m3),停留时间2-3h,一般隔油去除率80%以上,泥沙去除率90%以上,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机械及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回用废水经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关标准。5.1.4施工期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严格遵照对施工噪声管理的时限规定,防止噪声影响周围环境和人们的正常生活,提出以下防治措施:1、临时施工用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位于施工现场中央。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打桩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夜间禁止施工。3、选择合理运输路线,加强施工噪声监督管理,运输车辆在通过民宅时,应减速行驶和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4、选用低噪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同时运行。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修。5.1.5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应实行标准施工、规划运输,送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对于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委托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应运送至合法建筑垃圾消纳场,由专门单位处理。2、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置,并定期清运。对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活动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外,也应设立一些分散的小型垃圾收集器(如废物箱),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3、施工废水处理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浮油沉渣等,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暂时收集铁桶,收集后立即委托由有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山地光伏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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