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用房招标采购公告(2025)
《新花浦村盘龙山村级物业用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现将《新花浦村盘龙山村级物业用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新花浦村盘龙山村级物业用房项目地块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新花浦村,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陆氏智能植物园,南至道路,西至茶园,北至空地,用地面积2406m2,地块中心经纬度E120.873968°,N29.926657°。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主要为茶园、空地、茶园管理用房、茶园仓库、陆氏生态农场的管理用房,种植茶树期间使用菊酯类农药,化肥以生物肥为主,现状为陆氏生态农场的管理用房和空地。
2023年,地块内新建陆氏生态农场的管理用房,规划为设施农用地(0602)(备案号:3300002024S025096),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属于农用地,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不需要做土壤污染调查。
据2025年3月24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新花浦村盘龙山村级物业用房项目地块红线图》,陆氏生态农场的管理用房由设施农用地(0602)变更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居住用地(07)。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二条,本地块属于敏感用地,符合第七条“(一)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目前新花浦村盘龙山村级物业用房项目地块已经建成,根据2025年3月24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关于要求完成新花浦村盘龙山村级物业用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函告》,该地块属于应调未调地块,需补做土壤污染调查。
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新花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5年3月31日委托杭州益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本次变更用途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我公司对本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土地利用状况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相关人员的访问调查;经系统梳理、分析、辨别及采样调查的进一步核实,识别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编制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工作内容及调查结果如下:
2014年前,地块内为农用地,主要为茶园,茶树种植期间使用菊酯类农药,化肥以生物肥为主。2016年,地块内新建1处茶园管理用房和仓库,仓库主要放置农具,地块内为茶园管理用房、仓库、空地。2019年,地块内主要为茶园管理用房、仓库,空地上种植猕猴桃树和蓝莓树,种植猕猴桃树和蓝莓树期间使用菊酯类农药,化肥以生物肥为主。2023年-2024年,地块内茶园管理用房、仓库拆除完毕,新建陆氏生态农场的管理用房,主要管理整个农场的日常活动。地块现状为陆氏生态农场的管理用房和空地。地块内历史上没有储存、使用和处置过有毒有害物质;无有毒有害的地下构筑物、储罐、原辅助材料的输送管线以及污水输送管道;未填埋过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无外来填土。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历史;地块内未堆放或填埋过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质,未发现地下填埋物和土壤异味、颜色异常的情况,土壤环境状况良好。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属于甲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五个条件:
(一)本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
(二)本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
(三)本地块历史监测或现场快速筛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
(四)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的,或者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的;
(五)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的。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采样分析调查,地块可作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开发利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