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权 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5月28日象山县石浦镇金山路201号一层部分临街商铺租赁权拍卖公告
租赁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
202
5
年
5
月
28
日
上
午
9时至1
1
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上(
https://paimai.caa123.org.cn
)
公开
举行租赁权拍卖会。
一、
拍卖标的:
位于
浙江省
宁波市
象山县石浦镇金山路
201号一层部分临街商铺三
年的租赁权,
租赁
面积
约
95.84
㎡,设计用途为
商业
,地类(用途)为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基础上按
2
%逐年递增。
起拍价:
54200元/首年,拍卖保证金:10000元。
二、
注意事项:
1、
租赁房屋仅作为商业用房使用,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用于经营餐饮业、娱乐业、电器维修、危险品经营、有污染噪声等行业,亦不得用于酒店、餐饮、公寓用房、网吧、茶吧、咖啡厅、舞厅等群体性用途
。
2、
竞租人拟经营业态须经委托人审核。
3
、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委托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工作及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到期退租时归委托人所有,否则委托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原状恢复。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费用,到期退租时,不得要求委托人作任何方式的赔偿或补偿。
4
、标的物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期至
2025年5月31日止,原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
、展示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
202
5
年
5
月
27
日
,
有意者可预约
至标的物所在地
看样,
标的的实际
情况以竞买人的实地察看为准
。
四
、
竞买登记:
有意者于
202
5
年
5
月
27
日
16时
前将拍卖保证金缴纳至
指定
账户
(开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
39152001040004222
)
,
并按规定在中拍平台上注册、
办理
网络报名手续。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五
、拍卖方式:
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竞租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
家
报名参拍,只要该竞租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六
、咨询电话:
0574
-
877
17080、13967800182
七
、公司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
海曙区
灵桥路
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
5
年
5
月
14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租赁权 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