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房屋租赁使用权 店面招标采购公告(宜丰县兴宜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宜丰县一批国有房屋租赁使用权

拍卖地点: 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 2025-05-15 00:00:00
预展地点: 中拍平台
预展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拍租公告

受宜丰县兴宜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将于2025年5月22日上午10时开始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下列国有房屋(店面)进行公开拍租。
一、拍租标的概况、起拍价、竞买保证金

拍租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
资产 类别
楼层
租金起拍价 (元/年)
竞买保证金 (元)

1
宜丰县北门扙二期2栋107铺
69.6
店面
1
13363
2000

2
宜丰县新昌西大道3号
29.7
店面
1
8197
1000

3
宜丰县新昌西大道5号
29.61
店面
1
8172
1000

4
宜丰县新昌西大道7号
33.34
店面
1
9202
1000

5
宜丰县新昌西大道11号
64.17
店面
1
17711
2000

6
宜丰县城北路211号
19.4
店面
1
4260
1000

7
宜丰县城北路215号 附2号
19.59
店面
1
4302
1000

8
宜丰县城北路215号2楼
247.69
店面
2
14861
2000

9
宜丰县城北路219号
28.94
店面
1
6355
1000

10
宜丰县东郊路5号
41.99
店面
1
13398
2000

11
宜丰县耶溪花苑49号
20.07
店面
1
3444
1000

12
宜丰县新昌西大道100号四楼右侧
256.86
店面
4
15412
2000

13
宜丰县东门路131-135号
55.11
店面
1
10713
2000

14
宜丰县东门路137号
18.37
店面
1
3571
1000

15
宜丰县东门路141号
18.37
店面
1
3571
1000

16
宜丰县东门路143-145号
36.74
店面
1
7142
1000

二、拍租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租方式。
三、拍租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四、竞租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五、报名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登记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及社会团体均可报名参拍。
六、获取竞租权限:
1、意向竞租人须在报名期间登录中拍平台完成网上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实名认证并选定标的报名(报名时请点击线下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名成功及缴纳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登录中拍平台核实竞拍权限,妥善保管竞买账户。(网上报名及缴交竞买保证金姓名须一致,如有不同请联系拍卖公司。报名中遇到网络操作问题咨询本公司13340055334)
2、竞买保证金汇入账户:宜春国泰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600 1250 1700 5000 042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昌黎支行。
七、保证金退回说明:报名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收现金)不冲抵租金、不计利息;竞租不成者,将于拍租会后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竞租成交者,待交清款项及签订租赁合同后接委托人的通知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保证金。
八、租金缴交方式:本次拍租标的租赁期均为3年,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30%为履约保证金)、拍租佣金(佣金按第一年租金的5%收取)及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按年租金的0.15%收取,软件使用费不足10元的可免付)。
九、对买受人(即承租人)商铺租赁相关要求(不仅限于以下条款)
1、承租人使用上述店面必须符合店面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和用途。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店面。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店面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并终止合同,承租人承担有关费用。
2、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店面内的杂物等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3、租赁期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时),承租人负责租赁店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店面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租赁期内,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4、承租人对租赁店面进行装修、装潢时,不得改动或破坏店面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店面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店面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每间店面需按出租方要求缴纳租赁保证金。
6、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须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出租方将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承租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关系,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租人还应予以全额赔偿。
7、租赁期内,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划,出租方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店面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费用,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因政府、上级部门行为或政策要求,需要中途解除合同,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买受人租赁未履行期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应无条件搬迁。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赔偿。
9、租赁期满,买受人必须在合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将租赁物完好状况下归还委托人,其租赁物内所有新增物品和可移动设备应自行搬走,不得用于抵交租金,固定装潢部分不得拆除毁坏;若委托人要求恢复装修拆除的门、窗、墙等原有设施,买受人须负责恢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本次拍租会至2025年7月21日11时结束(限时竞价时间及期间成交的除外),在此期间意向人可根据需求报名参加竞租。若某一标的有意向人报名竞租,则开启1个小时的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为委托人指定的工作日上午10时-11时,自由竞价结束后,限时竞价时间启动,若限时竞价2分钟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或以委托方的要求为准。
咨询、报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中路206号四楼(九江银行楼上)
咨询电话:0795-3583488 13340055334 13907955031
特此公告

宜春国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房屋租赁使用权 店面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