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0004756东莞市粤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20250004756
项目名称
东莞市粤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兴一路51号2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粤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市宇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粤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55QXL06)拟租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兴一路51号201室的已建厂房作为项目建设地,建设地中心经纬度坐标为:北纬22°46'43.834",东经113°46'50.990",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生产,年产印制电路板100000 m2/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纯水、药剂;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丝印、烘干、点胶、固化、回流焊、后焊、切胶、压合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激光工序颗粒物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达标排放。 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 固废:项目拟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不需开展。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5-05-15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1152312
通讯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书香街一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