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沪浦规书三(2025)BA3103602025000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书。
日期2025-05-15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北蔡楔形绿地小张家浜(北蔡中心河-罗山路)、北蔡中心河(华夏西路-御桥路)、张浦联系河(小张家浜-大浦港)河道建设工程(水域)
项目代码
310115MA1H7WWU920241A3502015
建设单位名称
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依据
关于同意《北蔡楔形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沪府规划〔2020〕335号
项目拟选位置
浦东新区北蔡镇,东至罗山路,南至大浦港,西至御桥路,北至华夏西路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49762.0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21901.6平方米,农用地11728.58平方米(其中耕地5052.04平方米),未利用地16131.82平方米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拟建设规模
河道全长约2.44公里(以实测为准)。
附件及附图名称:1.《关于核发北蔡楔形绿地小张家浜(北蔡中心河-罗山路)、北蔡中心河(华夏西路-御桥路)、张浦联系河(小张家浜-大浦港)河道建设工程(水域)》(编号:沪浦规划资源选预〔2025〕102号)一份。 2.选址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