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用房三年租赁权业务承接 集体用房三年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新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柳市镇新民村两处集体用房三年租赁权业务承接结果公告

Report

业务承接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柳市镇新民村两处集体用房三年租赁权

委托人:

乐清市柳市镇新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收费标准:

佣金温农产权[2016]31号的50%(拍卖佣金比率最多不得超过1%,分段收取,详见《乐资管办[2017]48号》)

签订合同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标的概况:

标的 租赁面积约(㎡) 租赁期限(年) 首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竞价增价幅度(万元)
标的一:柳市镇新民村老办公楼集体用房三年租赁权 620 3 6.2 1.5 1 0.2
标的二:柳市镇新民村集体用房三年租赁权 1441 3 33 7 3 1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体用房三年租赁权业务承接 集体用房三年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