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空控制线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3、H14-07街坊以及第H14-04、08、12,H15-04、06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调整方案》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6、07街坊,H-15-07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241326平方米
用地位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部中原医学科学城片区,为雍州路、瑞莲中路、高路河南街、八千东路所围合区域内部分地块。
项目背景:
拟调整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3、H14-07街坊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此控规于2017年9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H14-07-04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4、08、12,H15-04、06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此控规于2017年11月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H14-08-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H14-08-02地块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为支持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实际使用需求,需将第H14-07-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医疗卫生用地修改为高等教育用地;第H14-08-01地块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修改为高等教育用地。
调整后新编控规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6、07街坊,H-15-07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H-14-06-01地块为高等教育用地,第H-14-06-02地块为公园绿地,第H-14-07-04地块为高等教育用地,第H-15-07-01地块为高等教育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调整依据: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由医疗卫生用地、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修改为高等教育用地;
(2)调整后用地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小于50%;建筑高度小于60米,且须符合机场管理机构关于项目核准净空高度的复函;绿地率大于25%;容积率小于1.5。
(3)新编第H-14-06-01地块用地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小于50%;建筑高度小于60米,且须符合机场管理机构关于项目核准净空高度的复函;绿地率大于25%;容积率小于1.5。
新编第H-14-06-02地块用地控制指标:绿地率大于65%。
公示内容:
1.区位图
2.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3.调整前规划图则
4.拟调整用地方案
5.调整前后指标对标表
6.指标表
7.地下空间图则
公示日期: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6月13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李贞 5855166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01区位图.jpg
02调整前用地规划图.jpg
03调整前规划图则1.jpg
03调整前规划图则2.jpg
04拟调整用地方案.jpg
05调整前后控制指标对比表.xlsx
06指标表.jpg
07地下空间图则.jpg

公示期已经结束,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3、H14-07街坊以及第H14-04、08、12,H15-04、06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调整方案》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6、07街坊,H-15-07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湖路湖路145米净空控制线大广高速联络线封清焦城路始祖路苏秦路开路迎宾大道保护线品店路辛赵路亳都路金陵大道味空控制燕都大道如云路级遵大路郐城路苑陵路舜英路雁行路级水源黄海路商登高速公路商登高速辅道高速公路州城市快速路大城市主干路道志洋路规划用地位置东海路徐吴州州路路梅雍孙荆河州武南海大道路路路欢冀豫游武州州龙路路大路道兖州路至龙净75db至至登1京港澳高华速夏公大路道轨道郑交许通线控八东路制线鹤双雍路立河鹤州南南街街路街瑞莲中路规划区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片区,为雍州路、瑞莲中路、高路河南街、八千东路所围合区域部分地块。总用地面积24.13公顷。区位图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3、H14-07街坊以及第H14-04、08、12H15-04、06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调整方案》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6、07街坊,H-15-07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LL东海路50.050轨鹤双道交郑通许控路线制线千0路H36.036.B0.鹤州600136.036.0营瑞60尚莲尚-中0台0路07一南南0街街街上882用地代码道路红线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道路中线图中小学用地地块界线服务设施用地30.0尺寸标注例公园绿地辅道河流水面轨道交通线及站点高等教育用地轨道交通控制线商业用地拟调整范围N50200m0100调整前用地规划图06一一东0海路——双0H14-03-03双56.0G136.0鹤鹤30.0H14-03-0450.020.030.0100A5湖湖H144-03-01PO街坊编号H14-03、H14-07位置图|N1:3500地块控制指标强制性指标地块编号H14-03-01H14-03-02H14-03-03H14-03-04H14-07-01H14-07-02H14-07-03H14-07-04用地性质公园绿地(G1)水域(E1)公园绿地(G1)医疗卫生用地(A5)公园绿地(G1)水域(E1)公园绿地(G1)医疗卫生用地(A5)用地兼容——一——一——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米一—一0,且须符合机场管理机构关于项准净空高度的复函—一—管理机构关于项目准净空高度的复函容积率一——>1.0,一一—>1.0.绿地率%>70一>70>35>70—>70>3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一1.5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1.5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H14-07-04地块配建开闭所。H14-03-04、H14-07-04地块配建变电室、垃圾收集点、热交换站。公共服务设施H14-03-04、H14-07-04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存车处日照间距日照间距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防火间距防火间距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规定性指标地块面积平方米5027.758907.2013934.5456149.705295.049238.643079.9068911.00建筑容量平方米———>56149.70———>68911.00。出入口方位东、南——东、南、北建筑后退红线(米)道路名称东海路双鹤湖四街双鹤湖五街规划工业九路规划工业十路建筑高度H(米)H≤24≥55W65≥10≥10≥1524≥55W65≥15≥15≥20引导性内容人口容量人一—一———一—备注1、H14-03-04、H14-07-04地块内各类建筑退城市绿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2、H14-03-04、H14-07-04地块内机动车停车位应按照不少于1.5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进行配建,其中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5%,同步建成并达到同步使用要求,建设位置应集中一到两处。3、H14-03-04、H14-07-04地块内非机动车停车位应按照不少于6.0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建。4、H14-03-04、H14-07-04地块内配套建筑的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应按照相应建筑类型停车位标准配建。5、规划范围内人防设施按国家规定的要求配套建设。图例医疗卫生用地道路中线控制坐标@热交换站公园绿地地块界线道路控制点标高垃圾收集点水域禁止开口路段级坡坡度®机动车停车场(库)地块编号路段长度用地代码建议机动车出入口开闭所非机动车存车处道路红线25.0,尺寸标注®变电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3、H14-07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图则)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17.04图则编号NO.01H14-07-04A5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4、08、12,H15-04、06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华规规规划划划划路仓分区编号港夏H14-08区健图则位高道雍图路1:2000一规划-工业九—路-控制指标丽地块编号H14-08-01H14-08-02H14-08-03H14-08-04H14-08-05(G1)360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A33)服务设施用地(R22)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公园绿地双用地兼容--、-建筑密度%35>30>70>85>70鹤标指停车位配建标准>4.0车位/百师生>4.0车位/百师生--=4-08-01地块内配置热交换站、垃圾收集点、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存车处、变电室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一市政基础设施4-08-0地块内应配置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存车处、变电室、垃圾收集点30.0H14-08-01H14-03-044-08-05地块内应配置公共厕所。A33日照间距日标准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GB50180-9))2002年)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850352-2005))有关规定湖防火间距防火间标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规定。口P存H14-08-05用地面积m5937278231148530303315一G1州规建筑容量mH14-08-02R2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3、H14-07街坊以及第H14-04、08、12H15-04、06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调整方案》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6、07街坊,H-15-07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JIL东海路50.050.轨鹤双道交郑通控许线制路线东路千36.Bd鹤136.036.瑞M南南街街街F882用地代码公园绿地(已批)拟修改范围用地性质高等教育用地道路红线控规编制范围图公园绿地道路中线河流水面地块界线商业用地30.0尺寸标注例中小学用地辅道幼儿园用地(已批)轨道交通线及站点河流水面(已批)轨道交通控制线N50200m0100用地规划图(拟调整及新编控规)06
序号
地块名称
调整
时序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兼容
地块面积(㎡)
容积率
建筑限高(m)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容量
(㎡)
地下空间
使用功能
地下空间
投影面积(㎡)
地下空间
建设深度(m)
地下空间利用率
地下空间
开发层数(层)
地下空间
建筑面积(㎡)

地下空间利用率

1
H-14-06-01
新编
080401
高等教育用地
——
44533

<50
>25

配建停车、
人防工程

39319
≤10
——
1
<39319

2
H-14-06-01
新编
G1
公园绿地
——
42011
——
——
——
>65
——
复合利用
36901
≤10
——
≤1
<36901

3
H-14-07-04
(H14-07-04)
调整前
A5
医疗卫生用地
——
68911
>1.0,

<30
>35
>68911.00,

配建停车、医疗设施、
人防工程
62796.15
≤15
——
≤2
<125592.30

调整后
080401
高等教育用地
——
68912

<50
>25

配建停车、
人防工程

62798
≤10
——
1
<62798

4
H-15-07-01
(H14-08-01)
调整前
A33
中小学用地
——
59372

<35
>35

配建停车、
人防工程
53901
≤15
<50%
≤2
<59372

调整后
080401
高等教育用地
——
59373

<50
>25

配建停车、
人防工程
53293
≤10
——
1
<53293

地块控制指标地块编号H-14-06-01H-14-06-02H-14-07-04H-15-07-01强制性指标用地性质高等教育用地(080401)公园绿地(1401)高等教育用地(080401)高等教育用地(080401)用地兼容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米容积率绿地率%>25>65>25>2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W5.0车位/百师生W5.0车位/百师生W5.0车位/百师生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W70车位/百师生W70车位/百师生W70车位/百师生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见图示公共服务设施见图示日照间距日照间距标准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有关规定。防火间距防火间距标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的有关规定。规定性指标地块面积平方米44533420116891259373建筑容量平方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W80≥95W80W8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北、西、南北、东、南北、西建筑后退红线(米)道路名称雍州路鹤立南街瑞莲中路双鹤街八千东路高路河南街建筑高度H(米)H≤24W15W15W15W10W10W1024W20W20W20W15W15W15重要管控要求1、变电室、开闭所、通信综合接入机房应布置在地上并满足防洪防涝规划建设要求。热交换站、供水二次加压泵房、电梯、供水设施、雨污水提升设施、应急照明、消控中心、地下空间出入口、风井、窗井、电梯井、楼梯间、下沉广场等设施应按照防洪防涝规划建设要求实施。2、H-14-06-01、H-14-07-04、H-15-07-01地块及周边地块若由同一主体开发建设,且均为高等教育用地,隶属同一所普通高等学校,则上述规划地块及周边地块可进行联合布局、统一设计,校园设计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18)相关要求。其他要求1、H-14-06-01、H-14-07-04、H-15-07-01地块内周转房建设应符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周转房(保障公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H-14-06-01、H-14-07-04、H-15-07-01地块内各类建筑退城市绿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3、H-14-06-02地块宜结合绿化保护带设置独立式公共厕所,不得妨碍市政管线的埋设,并应做好绿化及景观设计。4、H-14-06-02地块公园绿地内可以建设商业、文创、体育、旅游等多元业态,具体建设内容和实施参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复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公园+”模式建设的指导意见》。5、日照间距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9.5)等有关规定要求6、防火间距标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有关规定。7、各类市政管线的具体接口位置,应依据道路管线综合规划,在下步建设时结合规划地块总平面及竖向确定。8、人防设施按国家和《河南省人防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号)》相关要求配套建设。9、地块内新建民用建筑,应至少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单体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应满足二星级(含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要求。10、各类市政管线的具体接口位置,应依据道路管线综合规划,在下一步建设时结合规划地块总平面及竖向确定。50.0500轨高鹤双雍道交郑通许控路线制线连路136.01立WH-1406-0119-14-06-02H14-07-041B0H15-07-013050.50.0鹤清非136.056.0136.0南南街街街街坊编号H-14-06、07,H-15-07位N置图1:5000地下空间控制指标地块编号H-14-06-01H-14-06-02H-14-07-04H-15-07-01规定性指标主要使用功能配建停车、人防工程详见备注配建停车、人防工程配建停车、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地块面积(平方米)44533420116891259373地下空间水平最大投影面积(平方米)39319369016279853293地下空间建设深度(米)≤10≤10≤10≤10地下配套设施如图所示如图所示如图所示如图所示地下建筑物退界如图所示如图所示如图所示如图所示地下空间开发层数(层)1≤111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引导性指标地下空间建设引导1、地下空间室内设计应导向性明确,标示及照明风格统一、鲜明;2、地下空间露出地面的附属设施的设计应体现时代气息,色彩应与地上周边建筑相协调。3、出入口标识设计应简洁易辨,位置设置应明显。安全要求人防规划1、地下空间开发应以满足配套人防工程为前提,具体配套人防工程指标以国家相关规定、《河南省人防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号)》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13-2040)》要求为准。地下空间开发与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时,应考虑战时人防要求,其防护标准应符合人防工程建设标准。2、人防功能空间的建筑设计应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的要求。消防规划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及其它相关规范的要求。防洪规划地下空间建筑设计应满足城市防洪除涝建设标准,并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抗震规划地下建筑具体抗震等级及标准要求应符合《建设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另外作为人防功能空间的地下建筑工程应符合人防部门的相关要求规定。备注1、日-14-06-01、H-14-07-04、-15-07-01地块地下空间为结建地下工程,地下空间主要使用功能为配建停车、人防工程,应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H-14-06-02地块应按照不低于地下总建筑面积的30%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人防工程。2、H-14-06-02地块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复合利用,优先发展地下交通、应急防灾、人防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商业、仓储、物流等设施,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开发项目的功能性质应与公园绿地的主体功能相协调,具体建设要求参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复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公园+”模式建设的指导意见》。3、人行出入口应和地上建筑出入口相结合,具体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地下空间后退道路红线边界不应小于6米,同时地下建筑物退界距离不宜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0.7信,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相关要求执行。5、通风采光井应尽量与地面公共绿地、附属建(构)筑物结合设置,周边辅以景观美化。6H-14-06-01与H-14-06-02地块之间可设置地下联络通道,地下联络通道位置及数量结合后期修规方案确定。图例1-14-06-00地下空间地块编号产尺寸标注地下空间地块范围控制点坐标W地下空间开发区域雨污水提升泵房道路红线地下联络通道道路中线河流水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H-14-06、07街坊,H-15-07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地下空间图则)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05图则编号NO.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净空控制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