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扩能招标采购公告(2025)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桃花大道20号
邮  编:401220
传 真:40460453
电子邮箱:cshbjjgk2014@163.com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项目代码
审批时间
审批决定

1
重庆诚洪明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诚洪明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配件扩能项目
渝(长)环准〔2025〕37号
2502-500115-04-03-265719
2025年4月28日
批准

2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兴隆老年养护院工程
渝(长)环准〔2025〕41号
2020-500115-47-01-118202
2025年5月13日
批准

附件下载: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docx

渝(长)环准〔2025〕37号.pdf

渝(长)环准〔2025〕41号.pdf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桃花大道20号邮编:401220传真:40460453电子邮箱:cshbjjgk2014@163.com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审批文号项目代码审批时间审批决定1重庆诚洪明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诚洪明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配件扩能项目渝(长)环准〔2025〕37号2502-500115-04-03-2657192025年4月28日批准2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重庆市长寿区兴隆老年养护院工程渝(长)环准〔2025〕41号2020-500115-47-01-1182022025年5月13日批准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长)环准【2025]37号重庆诚洪明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重庆诚洪明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配件扩能项目(项目代码:2502-500115-04-03-265719)环评文件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相关要求。根据重庆渝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MAAC3THT76)编制的《重庆诚洪明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配件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和你单位承诺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及防范环境风险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有关规定向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由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有关职责实施。此批准书生效时间为公示期满之日起自行生效(受理和拟审批决定同步公示,共计十个工作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如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情形、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或其他不能审批的情形,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8日抄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新市街道。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长)环准【2025]41号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长寿区兴隆老年养护院工程(项目代码:2020-500115-47-01-11820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瀚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84244707N)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兴隆村,占地面积7095.81m,建筑面积为14095.87m²,其中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分别为11926.75m2、2169.1m²;主要建设1栋51-1F建筑,-1F为车库、设备用房、厨房、行政办公区,1F为接待大厅、养护区、预留卫生保健区等,2~5F为养护区、娱乐区等,配套建设道路、给水、雨水、污水、消防、通讯、燃气、电力照明、景观绿化等。项目建成后设置养护床位共计240张,1~5F分别为22张、59张、59张、54张、46张。聘请护工53名,行政、管理等工作人20名,年工作365天,护工24h照护,其余工作人员8h/d。项目投资8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1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粉尘主要为土石方挖填、管沟挖填、场地平整、物料运输及堆存和装卸等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覆盖及车辆冲洗等措施,降低施工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厨房油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等。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达《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后,经建筑内预留烟道,引至屋顶外排,排放高度约19.5m;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密闭运行,产生的臭气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后排放。(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项目进出口处设置一处冲洗区,四周设截排水沟,末端设置一座容积为5m的沉淀池,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回用作抑尘洒水,不外排;自建污水管道采取清水试压,产生的试压废水用于浇灌附近农林植被,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兴隆村已建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污水主要为入驻老人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容积为20m的隔油池预处理后,与一般性生活污水一并汇入地块东南侧地势最低处所建处理规模为100m/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自建约362m管道接入石堰镇兴隆村污水处理站的已建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石堰镇兴隆村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2018)中二级标准后,外排地表溪沟,最后汇入龙溪河。(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道施工时应仔细检查施工设备,禁止在开挖管沟内清洗施工机械和排放污水,防止漏油、生活污水污染土地和地下水;一旦出现较大面积的污染,应及时截断污染扩散途径,使污染物在原地净化处理,尽快排除污染源。运营期应加强管理,柴油储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置,储存区下方设置托盘,自建污水输送管道选用涂覆防渗层的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加强管理和巡检,避免泄漏事故,防止污水垂直入渗土壤的事故发生。(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车流量,设备安装基础敷设减振垫层和阻尼涂料,减振降噪。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弃方、废包装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另一部分建筑垃圾回填平整场地,多余部分和弃方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内填埋处置。废包装主要为水泥、设备、管道等物料的外包装,包括编织袋、木箱、纸箱等,集中收集后,外卖当地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3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存放于专门加盖的容器中,与隔油池废油、油烟净化器废油一起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并清运处置。(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制度,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责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并储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七)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排入外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COD、NH3-N分别为2.8353t/a、0.5671t/a。(八)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位于长寿湖市级风景名胜区的三级保护区内,施工建设对植被及生态环境的扰动较大,需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动植物进行监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及时进行绿化建设;采取无纺布、彩条布对裸露区域、暂未清运的土石方进行遮盖,在降低水土流失的同时也可以减缓视觉景观的冲击影响;加强对运土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施工场地,并进行绿化布置和复耕。(九)建立健全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并根据运营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环4境保护措施。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有关规定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并报我局备案。六、项目按规定接受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环保日常监管。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13日抄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堰镇人民政府。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配件扩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