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5)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第S-02-02、S-05-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为控制和引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S-02-02、S-05-02街坊的开发建设,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S-02-02、S-05-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郑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S-02-02、S-05-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规划范围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南部高端制造业集聚区,由淮海路、陆港东五街、灵润路以及雁鸣大道围合而成。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930942平方米。
公示内容: 1.区位图
2.用地现状图
3.用地规划图
4.地块控制指标表
5.地下空间图则
6.地下空间指标表
公示日期: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18日
联系电话:58551660巩丰维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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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S-02-02、S-05-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区位图开区风玫瑰大广高速联络线比焦城路例尺燕都大道75dbI始祖路苏秦路西路保护线如云路级水迎宾大道岛店路尊大路辛赵路部城路亳都路郑市苑陵路舜英路金陵大道清南水北调一级水一级水源保南老北调规划范围位置雁行路商登高速公路商登高速辅道河黄海路志洋路图例京港居住用地东海路机关团体用地澳高速夏公河+路路雍孙W武路路荆州路孔冀武州路路豫州大道游龙路徐州路科研用地吴1青文化用地州州教育用地路大体育用地道医疗卫生用地规划范围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淮海路区东南部高端制造业集聚区,由淮海路、陆雁陆港东五街、灵润路以及雁鸣大道围合而港东鸣东海路大五街道成。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930942平方米。01空社会福利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农村宅基地其他非建设用地-41-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线及站点西气东输管道规划范围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S-02-02、S-05-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风玫瑰比例尺IN0100400m50200图例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陆地水域现状道路规划范围图纸名称土地使用现状图图号05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S-02-02、S-05-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风玫瑰比例尺IN0100400m50200淮陆南康沟河联雁轨轨一海一琉道道交交通通控27制号S-02-02-02I保线100101护OODO区OP存T范带金围准56m线一港陆鸡港50m邵家古墓(县级)工S-02-02-03S-02-02-0410010110010153m静东郑州市域快线K1线路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线陆50m组准天S-05-02-02S-05-02-03110101110101港一陆港四-路路东道齐大道陆一港五路110101街道S-05-02-06道S-0556m---灵路图例S-02-02-01地块编号1401用地代码一类工业用地公园绿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消防用地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地块边界规划道路中线规划道路红线下穿隧道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线禁止机动车开口段^机动车建议开口方向口分类垃圾收集点开闭所团变电室口二次供水加压泵站楼宇党组织工作用房回机动车停车场(库)圈非机动车存车处回通信综合接入机房O通信基站公共厕所---规划范围图纸名称土地使用规划图图号06地上控制指标地块编号S-02-02-01S-02-02-02S-02-02-03S-02-02-04S-02-02-05S-05-02-01S-05-02-02|S-05-02-03S-05-02-04S-05-02-05S-05-02-06S-05-02-07强制性指标用地性质公园绿地(1401)一类工业用地(100101)一类工业用地(100101)一类工业用地(100101)公园绿地(1401)公园绿地(140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1)消防用地(1310)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1)公园绿地(1401)用地兼容性——----------—----------地块容积率-->1.5,>1.5,>1.5,---->1.5,>1.5,>1.5,>1.0,--建筑密度(%)-->40>40>40---->40>40>40>30,--建筑高度(m)——------绿地率(%)>70>10,>10,>10,>70>70>10,>10,>10,>25>10,>70机动车停车配建--详见备注详见备注详见备注----详见备注详见备注详见备注详见备注详见备注--非机动车停车配建--详见备注详见备注详见备注----详见备注详见备注详见备注详见备注详见备注-—配套设施--如图所示如图所示如图所示----如图所示如图所示如图所示如图所示如图所示—-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的有关规定日照间距日照间距标准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等有关规定规定性指标地块面积(m)1710535037823215025746421081202762156672309768686672291056603323建筑容量(m)-->525567,>348225,>386196,---->323501,1346464,692928>130299,>10566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93W60W60W60W93W93W60W60W60W78W60W93机动车建议出入口方向--东、西、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南、北西、南东、西、北--建筑高度H(m)道路/边界H≤242460建筑后退红线(m)淮海路W15W20W25陆港东五街W10W15W20灵润路W15W20W25东海路W15W20W25雁鸣大道W15W20W25重要管控要求1.轨道交通27号线沿陆港东五街敷设、轨道交通K1快线沿东海路敷设,依据《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划定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线。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开展任何建设活动前,应按照《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及《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的相关要求执行,并经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同意。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线以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方案为准,下一步规划设计应进一步对接轨道交通最终方案。2.规划范围涉及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邵家古墓遗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2014-2040)》落位,最终结果以文物部门文物勘测确定的为准,项目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规划相关控制要求,建设方案应征求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3.变电室、开闭所、通信综合接入机房应布置在地上并满足防洪防涝规划建设要求。热交换站、供水二次加压泵房、电梯、供水设施、雨污水提升设施、应急照明、消控中心、地下空间出入口、风井、窗井、下沉广场等设施应按照防洪防涝规划建设要求实施。新建供电及用电设施应设置于地面一层及以上,并设置相应防止涝水倒灌的设施,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电力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进行建设,满足防洪防涝规划建设要求。1.S-02-02-02、03、04地块内工业项目生产性用房(厂房、仓库)建筑高度宜小于50米,非生产性用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建筑高度宜小于80米。工业用地内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小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用于建设住宅、酒店和大型商业。2.S-05-02-02、03、04、06地块内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建造成套住宅、宾馆、专家楼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3.各地块出入口应在图则所示可开口段范围内设置,具体开口以绿化等相关部门最终审批意见为准。4.S-02-02-02、03、04地块应按照建筑功能满足《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中停车配建标准,普通工业厂房按照0.3车位/百平方米其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标准化工业厂房按照0.5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机动车停车位,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应按1.1车位/百平方米建筑住面积配建机动车停车位,3.0车位/百平方米建筑住面积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S-05-02-02、03、04、06地块机动车停车场他按照0.3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其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应按照1.1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5.依据《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要素保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2023年),新建公共建筑应不少于4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要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应同步配建不少于25%的充电车位。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同步建成并达到使用要求的非机动车充电车位比例应不少于15%。6.各地块内新建民用建筑,应至少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建单体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应求满足二星级(含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设计标准。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范、政策要求及《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执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S-02-02、S-05-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淮陆海路港雁东鸣东海路五大灵街道润路街坊编号S-02-02S-05-02淮陆南康沟河联一海一雁疏轨轨道道交交通通控27制号S-02-02-02路保线100101护区1范港围56m线格港鸡港50m邵家古墓(县级)TS-02-02-03[S-02-02-04I[00101A0010153m50m56m郑州市域快线K1线海路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线56m阳50mS-05-02-02S-05-02-03五11010101553陆一港港四路+85nhb5东道木大道陆港五—路S-05-02-048-05-02-00a0101道街A10101I街道56m中05660.0灵路区位图N060300m30150S-02-02、S-05-02街坊地下空间控制指标地块编号S-02-02-02S-02-02-03S-02-02-04S-05-02-02S-05-02-03S-05-02-04S-05-02-06规定性指标地下空间使用功能配建停车、人防工程地块面积(m)35037823215025746421566723097686866105660地下空间水平最大投影面积(m)3359952149772450762043312193317975897784地下空间开发层数(层)1地下建设深度(m)≤10地下建筑面积(m)地下建筑物最小退界(m)道路红线6地块边界6引导性指标地下空间建设引导1.地下空间室内设计应导向性明确,标示照明统一、鲜明:色彩应淡雅明快,不宜大面积采用强烈浓重的色彩。2.地下空间露出地面的附属设施的设计应体现时代气息,色彩应与地上周边建筑相协调。3.通风采光井应尽量与地面公共绿地、附属建(构)筑物结合设置,周边辅以景观美化。安全要求人防规划1.地下空间开发应与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考虑战时人防要求,其防护标准应符合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具体配套人防工程指标以国家相关规划和城市人防部门要求为准。人防功能空间的建筑设计应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2.S-02-02-02、03、04地块内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不配建人防工程,其他建筑设施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配建6级以上(含)防空地下室。S-05-02-02、03、04、06地块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6级以上(含)防空地下室。消防规划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及其它相关规范的要求。防涝规划地下空间建筑设计应满足城市防涝标准要求,并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抗震规划地下建筑具体抗震等级及标准要求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另外作为人防功能空间的地下建筑工程应符合人防部门的相关要求规定。备注1.规划范围内涉及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邵家古墓遗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2014-2040)》落位,以文物主管部门最终勘定的范围为准。项目建设及同建路修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规划相关控制要求,建设方案应征求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2.S-02-02-02、03、04地块、S-05-02-02、03、04、06地块的地下空间工程为结建地下工程。3.轨道交通27号线沿陆港东五街敷设,轨道交通K1快线沿东海路敷设,依据《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划定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线。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开展任何建设活动前,应按照《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及《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的相关要求执行,并经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同意。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线以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方案为准,下一步规划设计应进一步对接轨道交通方案。4.地下建筑物退道路红线和相邻地界最小距离为6米,同时不得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0.7倍,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相关要求执行。5.地下空间地下室顶板或其他地下构筑物上覆土厚度应满足《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的相关要求,符合植被生长、市政设施等相关技术要求,具体建设应满足郑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6.人行出入口应和地上建筑出入口相结合,具体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7.地下空间开发地块按要求配建雨污水提升设施,并满足防洪防涝建设要求。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范、政策要求及《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执行。图例S--00-00地块编号地块边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地下空间地块范围10-轨道交通线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地下空间水平最大投影范围国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线规划范围规划道路红线^机动车建议开口方向规划道路中线国雨污水提升设施S-02-02、S-05-02街坊地下图则10S-02-02、S-05-02街坊地下空间控制指标地块编号S-02-02-02S-02-02-03|S-02-02-04|S-05-02-02|S-05-02-03IS-05-02-04|S-05-02-06规定性指标地下空间使用功能配建停车、人防工程地块面积(m)35037823215025746421566723097686866105660地下空间水平最大投影面积(m)3359952149772450762043312193317975897784地下空间开发层数(层)1地下建设深度(m)川10地下建筑面积(m)地下建筑物最小退界(m)道路红线6地块边界6引导性指标地下空间建设引导1.地下空间室内设计应导向性明确,标示照明统一、鲜明;色彩应淡雅明快,不宜大面积采用强烈浓重的色彩。2.地下空间露出地面的附属设施的设计应体现时代气息,色彩应与地上周边建筑相协调。3.通风采光井应尽量与地面公共绿地、附属建(构)筑物结合设置,周边辅以景观美化。安全要求人防规划1.地下空间开发应与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考虑战时人防要求,其防护标准应符合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具体配套人防工程指标以国家相关规划和城市人防部门要求为准。人防功能空间的建筑设计应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号)。2.S-02-02-02、03、04地块内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不配建人防工程,其他建筑设施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配建6级以上(含)防空地下室。S-05-02-02、03、04、06地块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6级以上(含)防空地下室。消防规划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及其它相关规范的要求。防涝规划地下空间建筑设计应满足城市防涝标准要求,并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抗震规划地下建筑具体抗震等级及标准要求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另外作为人防功能空间的地下建筑工程应符合人防部门的相关要求规定。备注1.规划范围内涉及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邵家古墓遗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2014-2040)》落位,以文物主管部门最终勘定的范围为准。项目建设及同建路修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规划相关控制要求,建设方案应征求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2.S-02-02-02、03、04地块、S-05-02-02、03、04、06地块的地下空间工程为结建地下工程。3.轨道交通27号线沿陆港东五街敷设,轨道交通K1快线沿东海路敷设,依据《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划定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线。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开展任何建设活动前,应按照《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及《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的相关要求执行,并经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同意。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线以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方案为准,下一步规划设计应进一步对接轨道交通方案。4.地下建筑物退道路红线和相邻地界最小距离为6米,同时不得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0.7倍,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相关要求执行。5.地下空间地下室顶板或其他地下构筑物上覆土厚度应满足《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的相关要求,符合植被生长、市政设施等相关技术要求,具体建设应满足郑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6.人行出入口应和地上建筑出入口相结合,具体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7.地下空间开发地块按要求配建雨污水提升设施,并满足防洪防涝建设要求。1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范、政策要求及《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卫生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