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张发改〔2025〕98号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张家川县胡川镇胡川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实施方案的批复
胡川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申请张家川县胡川镇胡川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报告》(张胡政字〔2025〕4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已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21号)等有关规定,参考甘肃景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张家川县胡川镇胡川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评审报告的报告〉评审意见的函(景乔咨询发〔2025〕3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张家川县胡川镇胡川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实施后,进一步将改善安置点群众的生活和出行条件,增加当地群众就业机会,给群众带来经济收入,项目的实施将带动当地经济的综合发展,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张家川县胡川镇胡川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建设地址及建设工期
建设地址:张家川县胡川镇胡川村
建设工期:3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硬化面积3365平方米;管网及配套设施:污水检查井18个、雨水检查井11个,污水管道696米、雨水管道621米、集水井及水篦子新建36个;挡墙防护:M10浆砌片石挡土墙80米282.4立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95.34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建安费90.4569万元(含劳务报酬费13.57万元,劳务报酬占建安费资金比例的15%)。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2025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
六、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七、严格落实劳务报酬
本项目采用“在农业农村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实施。请你镇严格按照“在农业农村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发放劳务报酬,结合项目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特别是动员脱贫户、易地搬迁脱贫户、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参与工程建设,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并督促施工单位用工方与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民工签订有偿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务报酬的发放实行社保卡或银行卡的方式,施工单位须根据施工台账,详细汇总投工投劳情况,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劳务报酬。
八、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项目招投标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文件,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具体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接文后,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其它前期工作,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并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满足功能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