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招标采购公告(2025)
聊城市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新建一套10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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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聊城市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新建一套10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新建一套10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单位: 聊城市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聊城市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新建一套10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5年6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志明
联系电话:15216358899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办事处信发路683号
明亮专家意见及签字.pdf
聊城市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新建一套10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5月10日,聊城市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新建一套10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聊城市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省科霖检测有限公司)及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环保设施与措施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聊城市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新建一套10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位于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办事处信发路683号。投资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套10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包括隔油池、沉淀池、絮凝调节池、斜管沉淀池、分水器、巴歇尔槽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控制机柜等。(二)建设过程情况第1页共6页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即食食用菌项目已于2021年5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该单位已按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编号为:91371523MA3U3MXKXH001U。为确保外排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要求及聊城市茌平区北控开源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该公司决定投资15万元新建一套10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以下简称该设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第95项,该设施已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设施于2025年3月15日开工建设,2025年4月16日竣工调试,2025年4月委托山东省科霖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山东省科霖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和26日对该设施进行验收监测。(三)验收范围本次验收为聊城市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新建一套10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一)废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产生部分恶臭气味(来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中散发的化学物质等),食用菌项目产生的废水水质比较简单,废水产生量较小,恶臭污染物产生量第2页共6页较小,无组织排放。(二)废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是将该公司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聊城市茌平区北控开源水务有限公司进行进一步处理。(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四)固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固废代码:140-001-S07,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及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该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工况负荷见下表,监测结果能作为该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监测时间项目名称设计处理水量实际处理水量负荷2025.4.25新建一套10m³/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80m3/d69.5m3/d86.9%2025.4.26新建一套10m³/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80m3/d68.7m3/d85.9%监测结果表明:(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5(无量纲),第3页共6页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无组织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20(无量纲))。(二)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废水PH最大值为7.3(无量纲);COD日均值最大为353mg/L;BOD5日均值最大为85.1mg/L;氨氮日均值最大为2.90mg/L;SS日均值最大为21mg/L;总磷日均值最大为1.12mg/L;总氮日均值最大为5.27mg/L;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为2.71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要求及聊城市茌平区北控开源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pH6.5-9.5,CODcr≤500mg/L,氨氮≤45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BOD5≤350mg/L,总磷≤8mg/L,总氮≤70mg/L)。(三)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昼间65dB(A))要求。四、验收结论聊城市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新建一套10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符合环保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第4页共6页五、要求与建议1、排污单位继续加强环境管理力度,确保该设施正常运行,做好自行监测工作,保证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建立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教育,增强环保和事故风险意识,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3、加强厂区环境,减少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健全环境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置,减少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六、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聊城市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5月10日第5页共6页聊城市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新建一套10m/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签名备注组长魏南南聊城市茌平区明亮食品有限公司法人魏南南建设单位成员姚美奎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高级工程师加美套技术专家舟成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高级工程师舟成技术专家王超山东省科霖检测有限公司经理王超监测单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