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合板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平邑县骏硕木制品厂年产1500万张科技木皮和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05月22日-2025年05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4885180 通讯地址: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20环保窗口 邮编:273300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审批结果
1
平邑县骏硕木制品厂年产1500万张科技木皮和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2025-05-22
2025-05-30
同意
附件:
10、关于平邑县骏硕木制品厂年产1500万张科技木皮和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胶合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