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为使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公众进行网络信息发布。欢迎相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放置在齐齐哈尔油田开发建设总公司办公室,为公众提供报告书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可以通过本次网络链接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齐齐哈尔油田开发建设总公司)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齐齐哈尔市灵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咨询本项目的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
报告附件:征求意见稿公示-齐齐哈尔油田开发建设总公司富拉尔基油田C区油田建设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点击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4、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齐齐哈尔油田开发建设总公司
通信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建富路
联系人:申国永
评价单位:齐齐哈尔市灵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欣豪尚品10号楼
联系人:孙静晨
联系电话:13845287871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田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