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连栋玻璃温室 智能连栋玻璃温室及附属配套招标采购公告(2025)
贺兰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万平米智能连栋玻璃温室(一期)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5-22
项目名称
贺兰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万平米智能连栋玻璃温室(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金贵镇江南新村北侧(桑园)
占地面积(平方米)
200000
建设单位
宁夏国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旭
联系人
吴倩
联系电话
155****0776
项目投资(万元)
275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3-11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期新建1栋10平米智能连栋玻璃温室及附属配套项目,包括温室主体及设施设备、能源中心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宁夏国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韩旭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宁夏国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韩旭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6401220000005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连栋玻璃温室 智能连栋玻璃温室及附属配套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