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 城乡供水一体化 水厂扩建工程 扩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延庆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康庄水厂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外炮村现状康庄水厂国有用地范围内
公示时间:2025-05-23至2025-05-29
受理时间:2025-05-16
项目概况:利用康庄水厂预留用地对水厂进行扩建,总建设用地面积为7020.11㎡,总建筑面积528.43㎡,项目建成后,康庄水厂将增加自来水设计供水规模1.6万m3/d,供水水源来自平原区地表水工程配水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扩建工程无生产废气产生。2.扩建厂区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盥洗、冲厕等生活污水经新建防渗化粪池初步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八达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再排入康庄污水处理厂。3.采取选用低噪型设备、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4.扩建工程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本项目新增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专用垃圾箱,定点密封存放,其中可回收再利用的由物资单位收购,其余废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建设单位或地**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05-16至2025-05-22在我局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樊少武
联系电话:15811261369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市劳保所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北京市延庆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
传真电话:69107060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延庆区供排水管理中心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22977767587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 城乡供水一体化 水厂扩建工程 扩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