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招标采购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2025)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11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114号
经灵武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供地状况
使用年限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容积率(R)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建筑密度%(JM)
建筑系数%(JX)
绿地率%(L)

灵东地(G)[2025]-20号
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万华大道北侧,万华化学MDI分离项目东侧
500911平方米(合751.37亩)
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R≥0.7
T≥4500

JX≥35
L≤12
净地
50年
6,011
6,011
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
2025年06月23日16时30分
2025年06月25日09时10分

灵东地(G)[2025]-21号
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东区规划二号路东侧、规划一号路北侧
73368平方米(合110.05亩)
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R≥0.7
T≥4500

JX≥35
L≤12
净地
50年
727
727
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
2025年06月23日16时30分
2025年06月25日09时20分

灵东地(G)[2025]-22号
现代煤化工产业区国能大道北侧、平安大道东侧
7860平方米(合11.79亩)
工业用地-先进煤基化工新材料制造
R≥0.7
T≥4500

JX≥35
L≤12
净地
50年
95
95
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
2025年06月23日16时30分
2025年06月25日09时30分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灵东地(G)[2025]-20号:该宗地按“标准地”供应方式公开挂牌出让,土地竞得人取得该用地后,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签订《“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签订《产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3+X”控制指标,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万元/亩;达产后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不高于1.67吨标准煤;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50万以上,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灵东地(G)[2025]-21号:该宗地按“标准地”供应方式公开挂牌出让,土地竞得人取得该用地后,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签订《“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签订《产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3+X”控制指标,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万元/亩;达产后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不高于1.67吨标准煤;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50万以上,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灵东地(G)[2025]-22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6891025、6891023。
2.出让人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东镇长城路7号;
联系人:韩韦;
联系电话:15202619619。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05月24日

来源平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