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站及水泥制品招标采购公告(2025)
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于2025年05月21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的申请,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环评-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及水泥制品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N项目名称: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及水泥制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45372613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tw8m5w建设项目名称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及水泥制品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7--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26MAEB27UC1H法定代表人(签章)陶伯轩主要负责人(签字)陶丽丽n6o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陶丽丽ro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河北恒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MAOEWLGH2C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兰川20230503513000000083BH065337美川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郭英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BH072322郭夹兰川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结论BH065337兰u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ngineer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姓名:兰川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件号码:******************性别:男出生年月:1984年06月批准日期:2023年05月28日管理号:2023050351300000008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姓名兰川性别男民族汉出生1984年6月5日住址河北省定州市赵村镇赵村634号公民身份号码130682198406051979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定州市公安局有效期限2012.02.17-2032.02.17郭英姓名性别男民族汉出生1994年1月6日住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惠安街2号6号楼2单元301室公民身份号码130728199401060050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有效期限2023.12.25-2043.12.2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统一社会河北恒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130701MAOEWLGH2C)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及水泥制品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兰川(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7)20230503513000000083BH065337主要编制人员包括兰川(信用编号BH065337)郭英(信用编号BH072322)(依次全部列出)等2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科技有7K山承诺单位章R北2025年3日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河北恒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MAOEWLGH2C)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一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未发生第3项所列情形、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变更的5.编制人员从业单位已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变更、不再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补正基本情况信息BS一承诺单位2025年日编制人员承诺书本人兰川(身份证件号码130682198406051979)郑重承诺:本人在河北恒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MAOEWLGH2C)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二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编制单位终止的6.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7.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人(签字)兰叫205年中月23日编制人员承诺书本人郭英(身份证件号码130728199401060050)郑重承诺:本人在河北恒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MAOEWLGH2C)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一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编制单位终止的6.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7.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人(签字):郭英2025年4月23日口职安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式可R13074020241209080312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码:130740兹证明参保单位名称:河北恒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MAOEWLGH2C单位社保编号:13074059414经办机构名称:经济开发区单位参保日期:2020年05月21日单位参保状态:参保缴费参保缴费人数:5单位参保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有无欠费:无单位参保类型:企业该单位参保人员明细(部分/全部)序号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本单位参保日期缴费状态个人缴费基数本单位缴费起止年月1兰川******************2024-12-02缴费3920.55202412至202412证明机构签章:证明日期:2024年12月09日1.证明开具后6个月内有效。本证明加盖印章为电子签章,黑色签章与红色签章效力相同。2.对上述信息有疑义的,可向查询地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12333。口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式13074020250422045104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码:130740兹证明参保单位名称:河北恒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MAOEWLGH2C单位社保编号:13074059414经办机构名称:经济开发区单位参保日期:2020年05月21日单位参保状态:参保缴费参保缴费人数:4单位参保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有无欠费:无单位参保类型:企企业该单位参保人员明细(部分/全部)序号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本单位参保日期缴费状态个人缴费基数本单位缴费起止年月1郭英******************2020-05-21缴费3920.55202005至202504证明机构签章:证明日期:2025年04月22日1.证明开具后6个月内有效。本证明加盖印章为电子签章,黑色签章与红色签章效力相同。2.对上述信息有疑义的,可向查询地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12333。全职在岗证明兹证明,兰川(身份证件号码:******************,职业资格管理证号20230503513000000083,信用编号BH065337),为我公司全职在岗职工。技有科河北恒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年24114月2日全职在岗证明兹证明,郭英(身份证件号码:******************,信用编号BH072322),为我公司全职在岗职工。有A河北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4月2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91130701MAOEWLGH2C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副本)备案,许可,副本编号:1-1管信旦。名称河北恒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7日法定代表人韩美红营业期限2020年04月27日至2050年04月26日经营范围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监测服务: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服务:水住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纬三路南老鸦庄土保持工程设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预案编制、城小区东商铺D段15号一层乡规划编制、清洁生产审核编制:环保设备销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分析报告及评估报告的编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年月日2020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ov.cr家企业信川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承诺书我单位承诺为《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及水泥制品项目》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有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代北国2025年4月承诺书我公司郑重承诺《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及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基本资料及附件均为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提供,数据来源真实有效,报告中内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地**策要求编写,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百K河北恒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不4月国2025年X日委托书河北恒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兹委托贵公司对我单位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及水泥制品项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望贵公司接到委托后,按照国家有关环保要求尽快开展该项目的评价工作。特此委托委托方: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225年4月2日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及水泥制品项目项目代码2503-130726-89-01-928808建设单位联系人陶丽丽联系方式18610219198建设地点张家口市蔚县桃花镇三村地理坐标(北纬40度2分6.206秒,东经114度59分18.19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蔚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蔚审建备字〔2025〕35号总投资(万元)158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6.3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388.12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海洋专项评价设置判定见下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表专项评设置原则本项目是否设置价类别专项评价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本项目排放废气不①、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涉及有毒有害污染大气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物、二噁英、苯并[a]否项目芘、氰化物、氯气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本次项目不涉及废否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水直排环境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存本项目涉及的风险风险储蓄量超过临界③的建设项目物质最大储存量未否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米范围内有项目不涉及河道取否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②的建设中处理厂500—1—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水否注:①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②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③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规划情况本项目租赁张家口牛禾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9388.12㎡,根据不动产权证冀2024蔚县不动产权第0016308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商品混凝土及水泥预制件生产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即属于允许类,符合该文件要求。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所述行业,也不属于其中需要许可方能准入的行业类别。对照《灵寿县等22县(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本项目不在蔚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关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租赁张家口牛禾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占地面积9388.12m2,厂址位于张家口市蔚县桃花镇三村,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0°02'06.206",东经114°59'18.191"。根据不动产权证冀2024蔚县不动产权第0016308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录B、附录C。—2—地。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3)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①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张家口市蔚县桃花镇三村,张家口市环境管控单元分析图见图1-1,项目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禁止项目,不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水源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所在地黄林勒示区第有乌养化水寺属马承兰水市光和家口市阳商号大京大县北京市同市灵县W市府坊定8水县北京市区县界综合管控单元地市高速公路优先保护单元图区县铁路重点管控单元省养水域一管控单元例地N人项目所在地图1-1张家口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②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土壤环境执—3—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制(基本项目)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本项目对产生的主要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均采取了严格的治理和处理、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不会对环境质量底线产生冲击。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③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资源利用,且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评价根据《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版)开展符合性分析:1》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版)市级要求本项目与“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与“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属性管控管控要求相关内容分析结果一般生态空间总体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禁止城镇建设、工业生产等活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2.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鼓励按照规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的活动。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3.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内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加强对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的监督管理,未经国务院批准,禁止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城镇空间。4.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确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无法避让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经国务院批1.本项目建设不在生态红线内2.本项目建设未改变土地用途3.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内4.本项目未占用生态红线5.本项目不属于农业开发项目6.本项目建设不对生态空间造成影响7.本项目不涉及土地整治内容,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8.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内,不属于矿产开发项目符合一般生态空间总体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禁止城镇建设、工业生产等活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2.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鼓励按照规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的活动。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3.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内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加强对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的监督管理,未经国务院批准,禁止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城镇空间。4.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确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无法避让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经国务院批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原有居住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扩建和改建。5.禁止农业开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态空间。6.有序引导生态空间用途之间的相互转变,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严格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或有损生态功能的相互转换。7.严禁以土地综合整治名义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严禁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山填湖,严禁违法占用林地、湿地、草地,不得采伐古树名木,不得以整治名义擅自毁林开垦。8.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建固体矿产开发项目,已有的应当有序退出。符合水源涵养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无序采矿、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过度放牧、采砂采土等。2.禁止导致水体污染的产业发展,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3.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严格限制在水源涵养区大规模人工造林。4.严格控制载畜量,实行以草定畜,在农牧交错区提倡农牧结合,发展生态产业,培育替代产业,减轻区内畜牧业对水源和生态系统的压力。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符合水土保持空间布局约束1.严禁陡坡垦殖和过度放牧。2.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陡坡地开垦,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3.严格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生态监管,控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4.对水土保持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应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更新造林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符合防风固沙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发展高耗水工业。对主要沙尘源区、沙尘暴频发区实行封禁管理。2.在沙漠化极敏感区和高度敏感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严格控制放牧和草原生物资源的利用,禁止开垦草原,加强植被恢复和保护。3.严禁过度放牧、樵采、开荒,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生态用水,提高区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5.不涉及;—5—域生态系统防沙固沙的能力。开展荒漠植被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加强退化林带修复,禁止滥开垦、滥放牧和滥樵采,构建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4.对防风固沙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5.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实行禁牧休牧,推行舍饲圈养,以草定畜,严格控制载畜量;加大退耕还林力度,恢复草原植被;加强对内陆河流的规划和管理,保护沙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进行滥捕、滥采,保持并恢复野生动植物物种和种群的平衡,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2.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栖息地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无序采矿、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等,防止生态建设导致栖息环境的改变。3.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控制,禁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引进外来物种。4.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新引入的行业、企业不得对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本项目不会对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符合水土流失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2.禁止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3.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符合—6—结皮、地衣等。土地沙化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禁止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安置移民。2.禁止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3.除了抚育更新性质的采伐外,不得批准对防风固沙林网、林带进行采伐。4.不得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退耕还林还草。5.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指定的部门同意,不得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5.不涉及;符合本项目与“地表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与“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分类管控类型管控要求相关内容分析结果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空间布局约束1.全市河流沿岸、重要饮用水源补给区,严控新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制革、造纸、化学纤维制造、纺织印染等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2.除农副食品加工外不再新建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改建、扩建项目实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换。3.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建在工业聚集区,对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危化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三大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换。2.依据河北省地方流域和行业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市所有废水直排环境企业一律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没有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中没有水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的,一律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或更严格标准;行业标准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比《城镇污水处理1.不涉及2.不涉及3.本项目无废水外排4.不涉及5.不涉及6.不涉及7.不涉及8.不涉及9.不涉及10.不涉及11.不涉及符合—7—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中相应控制因子宽松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3.新建、扩建城区和新开发区排水管网全部实现雨污分流。奥运赛区全部实现雨污分流;所有县区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加快县城和重要城镇污水管网覆盖,提升污水处理率。4.逐步完成张家口市涿鹿县南山区入白洋淀河流沿线28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5.逐步提高所有县和重点镇污水处理能力,县城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提高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水平,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强化脱氮除磷,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有流域排放限值要求的,执行流域排放限值。现有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设施。鼓励利用水泥厂或热电厂等工业窑炉开展污泥协同焚烧处置,加强废水资源化利用,力争实现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6.全市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7.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外涉水重点工业企业“入园进区”。加强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标准后,方可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明确涉水工业企业入园时间表,确因不具备入园条件需原地保留的涉水工业企业,明确保留条件,直排环境企业应达到排入水体功能区标准。8.重点流域禁养区内依法搬迁或关闭规模养殖场。9.农村污水处理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10.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11.禁止在河道、渠道内修建阻水及有危害的导流、挑流工程和种植高秆作物或者林木。禁止向河道、水库及其他水域排放超标污水。加快洋河及主要支流河源保护区和生态缓冲带建设,强化水源涵养林和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官厅水库上游地区种植结构调整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8—。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加快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本项目与“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与“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类型管控要求相关内容分析结果空间布局约束1.鼓励在政策准入区域建设大型清洁高效燃煤锅炉实施“上大压小”替代,因地制宜推进燃煤锅炉煤改电、天然气、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实现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2.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宣化区、下花园区、崇礼区、万全区)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县区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上非供暖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县城等人口密集区不再建设燃油、生物质锅炉,鼓励实施大型热电联产和高效节能锅炉集中供热,新建锅炉应符合质量、安全、节能、环保标准要求。3.全市禁止新建、改扩建钢铁项目,严禁新增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4.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加快淘汰落后煤电产能,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对服役期满煤电机组,按照等容量、减煤量、降排放原则,替代建设先进高效煤电机组。5.禁止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中心城区、崇礼区及其他县区划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6.乡(镇)和村一律不再建设新的工业园区。新建的造纸、焦化、氨肥、有色金属、印染、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皮革、电镀、钢铁、水泥、石灰等高污染行业项目必须入园进区,其他工业项目原则上也不在园区外布局。积极推动已建成造纸、焦化、氨肥、有色金属、印染、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皮革、电镀、钢铁、水泥、石灰等高污染行业项目入园进区。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5.不涉及;6.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认真组织开展燃煤及燃气、燃油和燃生物质锅炉治理“回头看”,对污染治理设施配置不足,污染物不能持续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针对性治理提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到河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要求。2.强化清洁取暖运行保障,持续增强能源供给能力,确保“电代煤、气代煤”改造用户稳定取暖。进一步完善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散户清洁取暖设施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气源和电力供应。对暂不具备“电代煤、气代煤”改造条件的区域,落实洁净煤保供兜底全覆盖。3.积极推进“公转铁”项目建设,鼓励煤炭、焦化、火电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管道或封闭管廊等建设。4.全面强化工业企业料堆场抑尘措施。全市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按照《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对易产生扬尘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5.不涉及;6.不涉及;符合—9—的物料堆场落实仓化、棚化、苫盖等措施。装卸物料作业时应严格落实喷雾等抑尘措施,并避免在风速大于4m/s时开展作业。重点行业企业须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视频监控、车辆冲洗装置,建立健全冲洗台账,做到所有进出车辆100%冲洗到位,确保出入车辆车身整洁。开展工业企业小散、临时料堆场防尘措施建落实情况检查,抓好重点料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物料入棚入仓、围挡苫盖、喷淋防风等措施,加强打磨、切割加工等作业过程防尘抑尘。5.推进钢铁、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实施陶瓷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执行河北省发布的《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排放限值要求。6.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有机化工、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推进VOCs企业治理提升,实施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对达不到要求的实施改造提升,有效提升企业VOCs废气收集率、处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加强汽修喷漆行业VOCs排放治理,全面取缔露天喷漆作业,依法依规整治汽修行业“散乱污”。汽修企业喷烤漆作业全部在密闭喷烤漆房内进行,同时设置高效VOCs收集处理设施,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与“土壤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5与“土壤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类型管控要求相关内容分析结果空间布局约束1.基本淘汰林丹、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硫丹等一批公约管制化学品。2.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3.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4.严禁在城乡建设中以单个项目占用为目的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符合—10—污染物排放管控1.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1%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在宣化区、尚义县、沽源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力争全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3.2025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等量或倍量替换,排放量不降反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4.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占比达到100%。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符合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完善全市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充分发挥平台的智能化监控水平。推进重点涉危企业环保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在涉危重点企业安装视频监控、智能地磅、电子液位计等设备,集成视频、称重、贮存、工况和排放等数据,实时监控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流向,数据上传全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2.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点位例行监测。3.强化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4.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加快尾矿库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单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环境风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5.不涉及6.不涉及7.不涉及—11—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档案,防止发生安全性生产事故造成土壤污染。5.有序推进耕地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以宣化区、赤城县、怀安县为重点,集中推进历史遗留废渣、尾砂、冶炼粉尘等固体废物的排查整治,评估污染风险,分阶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降低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风险。6.依法推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7.加强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污染状况调查。优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查明的潜在高风险地块、超标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本项目与“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6与“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属性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关内容分析结果水资源管控要求1.严格一般超采区、限采区管理。在地下水一般超采区,应当控制地下水取水许可,限制取水总量。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一般不得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对当地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取用地下水的,应按照1减2的比例以及先减后加的原则,同步削减其他取水单位的地下水开采量,且不得深层、浅层地下水相互替代。2.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县(区),应当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对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行政区域,应当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符合水资源管控要求1.严格一般超采区、限采区管理。在地下水一般超采区,应当控制地下水取水许可,限制取水总量。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一般不得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对当地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取用地下水的,应按照1减2的比例以及先减后加的原则,同步削减其他取水单位的地下水开采量,且不得深层、浅层地下水相互替代。2.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县(区),应当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对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行政区域,应当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3.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各县(区)要严格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4.挖潜非常规水源。挖掘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潜力,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加大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符合符合能源管控要求1.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2.强化天然气设施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天然气输送管网。3.以钢铁、化工、建材等主要耗能、耗水和污染排放企业为重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全过程控制。4.禁燃区内不得新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限期改用清洁能源;未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先进工艺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排放;仍未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停止使用。5.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6.推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改造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城镇及周边农村地区积极稳妥推进煤改电工程,结合气源保障、自然条件等推广煤改气、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泵和空气源热泵等用能或供暖方式。除热电联产和大型支撑电源项目外,区域内严禁新增燃煤电厂。7.严控工业和民用燃煤质量,从严执行国家《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标准,生产加工企业供应用户的煤炭质量须同时满足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标准要求、《水泥回转窑用煤商品煤质量》(GBT7563-2018)标准。《河北省动力煤质量标准》发布后执行新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5.不涉及6.不涉及7.不涉及8.不涉及9.不涉及—13—的煤质标准。8.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取缔燃煤热风炉、钢铁行业燃煤供热锅炉,有色行业基本淘汰燃煤干燥窑、燃煤反射炉、以煤为燃料的熔铅锅和电铅锅,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9.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紧盯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头,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根据自身主导产业和污染物、碳排放水平,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大力推广新能源,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设施,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鼓励企业采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实现生产过程中大气、水、土和固体废物等多种污染物以及温室气体大幅减排。2》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版)县级要求表1-7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管控类型管控要求相关内容分析结果环境目标大气环境目标:2025年全区PM2.5年平均浓度降至29微克/立方米,2035年全县PM2.5年均浓度保持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经预测分析,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较低,且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大气环境目标造成影响。符合水环境目标:2025年、2035年壶流河小渡口断面水质保持在Ⅲ类。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对水环境目标造成影响。符合—14—土壤环境目标: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下达任务,受污染耕地治理和管控措施覆盖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措施覆盖率100%,拟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目标达标率100%,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控措施覆盖率100%。本项目占用工业用地,不会对土壤环境目标造成影响。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合理控制城市人口规模,科学规划生态保护空间,避免人口过度增长和城镇化过度扩张对周边生态功能保障区的影响。优化城镇与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绿色产业。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升水源涵养功能,禁止侵占水面行为,保护好河湖湿地,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3.对重点湿地及周边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湿工程,扩大湿地面积,恢复沼泽、河流、湖泊等湿地的生态功能。4.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严格管控,禁止新批固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5.县城燃煤锅炉全部拆除。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5.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蔚县经济开发区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及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达100%。2.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3.到2025年,蔚县氨氮减排量为41吨(基准年为2020年)。4.加大矿山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和综合治理,降低消耗、减少污染,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重点开展蔚县西北部等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5.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5%。6.2025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力争达到43%。7.2025年全县农膜回收率力争保持在90%以上。8.2025年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5%以上。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5.不涉及6.不涉及7.不涉及8.不涉及符合—15—环境风险防控1.完善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充分发挥平台的智能化监控水平。推进重点涉危企业环保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在涉危重点企业安装视频监控、智能地磅、电子液位计等设备,集成视频、称重、贮存、工况和排放等数据,实时监控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流向,数据上传全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2.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点位例行监测工作。3.强化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4.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加快尾矿库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单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档案,防止发生安全性生产事故造成土壤污染。1.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做好相关固体废物管理;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利用1.2025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7309万立方米以内,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6103万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8%。2.2025年,全县能源消费强度降低目标16%,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10万吨标准煤,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累计降低目标为16%。1.本项目用水量较小,不会对全县用水量控制造成影响;2.不涉及符合3》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版)区级要求表1-8相关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区域维度内容符合性分析南留庄镇、西合营镇、桃花镇、暖泉镇、北水泉镇、蔚州镇、阳眷镇、涌泉庄乡、宋家庄镇、陈家洼乡、杨庄窠乡、草沟堡乡、黄梅乡、下宫村乡、白草村乡、南杨庄乡、小五台自然保护区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落实《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2.生活垃圾填埋场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河北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697-2018)。1.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落实《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2.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1.定期对生活垃圾处置场蔚县欣洁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场地及周边开展土壤监测。1.不涉及;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16—2.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3.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4.定期对生活垃圾处置场及周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测。综上,本项目与《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版)相符合。(4)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家、地方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如下: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收集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仅涉及颗粒物,已采取收集净化措施,经预测,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符合第三节扬尘污染防治企业料堆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封闭,不能封闭的应当安装防尘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抑尘措施。装卸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时,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抑尘措施。本项目料堆场全封闭,顶部设有喷淋抑尘装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23〕24号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八)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本项目不涉及VOCs含量原辅料生产和使用,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执行地方超低排放标准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23〕24号业。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本项目不涉及VOCs含量原辅料生产和使用,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执行地方超低排放标准符合三、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十二)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本项目使用清洁电能,不涉及燃气、燃煤使用符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3]326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按照“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必须事先就该项目可能对当地及相关地区生态产生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提交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应当包括有关防沙治沙的内容”规定,进一步做好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工作”。本项目位于张家口市蔚县桃花镇三村,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沙区防护范围内。符合综上,本项目与国家、地方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相符合。—1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2月7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桃花镇三村109国道东侧。2025年4月3日,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及水泥制品项目已在蔚县行政审批局完成备案,备案文号为《蔚审建备字〔2025〕35号》,本项目性质为新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本项目属于商品混凝土及水泥制品制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等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及水泥制品项目;(2)建设单位:河北金筑砼元商砼有限公司;(3)项目性质:新建;(4)工程投资:总投资1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占总投资的6.32%;(5)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本项目位于张家口市蔚县桃花镇三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0°02'06.206",东经114°59'18.191"。项目厂区北侧为G109国道、南侧为张家口牛禾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东侧、西侧为空地。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3;(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实行单班制,每班10小时(白班),年工作天数为60天。3、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388.12m2,新建生产车间1200m2,新建180混凝土生产线2条,120混凝土生产线1条。主要购置:水泥制品模具、搅拌车10台,泵车、洒水车等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商品混凝土20万m³,水泥制品(混凝土预制件)5万件。20万m³商品混凝土中15万m³作为产品外售,5万m³用于本企业生产水泥制品(混凝土预制件)。建设内容表2-1本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序号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180混凝土搅拌生产线一条180搅拌机组一套,设置在单独密闭搅拌楼内,建筑面积220平方米,地上一层2180混凝土搅拌生产线一条180搅拌机组一套,设置在单独密闭搅拌楼内,建筑面积220平方米,地上一层3120混凝土搅拌生产线一条120搅拌机组一套,设置在单独密闭搅拌楼内,建筑面积220平方米,地上一层4水泥制品(混凝土预制件)加工区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地上一层,用于水泥制品的生产5辅助工程办公室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地上一层6实验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地上一层7砂石分离间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地上一层8储运工程危废间建筑面积:10平方米,地上一层9原料库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地上一层,主要用于砂子、石子等原料储存10粉料罐8个水泥罐、4个矿粉罐,共12个,每台搅拌机组对应4个(3个水泥罐、1个矿粉罐),容积:200m3/个11公用工程供电工程由当地电网提供供水工程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供热工程本项目生产无需供热,办公取暖或制冷均采用空调12环保工程废气有组织:①搅拌废气由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每个搅拌机组单独配置治理设施和排气筒。②粉料(水泥)输料、呼吸废气经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放口排入大气,排放口距地面高度15m,每个粉料罐配有1个袋式除尘器。无组织:厂房密闭,仓库全封闭、顶部喷淋,洒水抑尘,水喷淋,车辆清洗,车辆苫盖,地面硬化等。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降尘用水全部蒸发;养护用水全部蒸发。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固体废物除尘灰,沉淀池底泥、实验室废混凝土试块、砂石分离产生的砂石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危废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20—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2。表2-2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年用量单位备注1水泥65700t/a外购2矿粉21900t/a外购3砂子105000t/a外购4石子263445t/a外购5外加剂2000t/a外购6能源新鲜水39301.2m3/a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7电24万KWh/a由当地电网供给表2-3外加剂的理化性质表分子结构聚羧酸减水剂分子结构通常为梳状或树枝状,主链上接有多个具有一定长度和刚度的支链(侧链)。主链上可能含有磺酸盐或其他基团,这些基团可以使水泥颗粒带电,起到传统减水剂的作用。分散作用分子结构中的支链在主链吸附在水泥颗粒表面后,与其他颗粒表面的支链。形成立体交叉,阻碍了颗粒相互接近,实现分散作用。这种空间位阻作用不会随时间延长而弱化,因此聚羧酸减水剂的分散作用更为持久。性能特点掺量低、减水率高:减水率可高达45%,掺量低,一般掺量为1.0%左右时,减水率超过35%。坍落度损失小:预拌混凝土坍落度损失率1小时小于5%,2小时小于10%增强效果显著:混凝土早期和后期抗压强度均有显著提高,3天抗压强度提高50~110%,28天抗压强度提高40~80%,90天抗压强度提高30~60%。混凝土和易性优良:无离析、泌水现象,混凝土外观颜色均一,易于搅拌。耐久性好:具有优异的充填性、稳定性、可泵性、强度密实性、抗硫酸盐腐蚀性、抗碱-骨料反应性、抗冻性、抗收缩和徐变等性能。适应性好:与不同品种的水泥和掺合料相容性好,解决了与其他减水剂相容性差的问题。低收缩:可明显降低混凝土收缩,抗冻融能力和抗碳化能力优于普通混凝土。绿色环保:碱含量、氯离子含量、甲醛含量均非常低,符合ISO14000环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技术指标外观:液体为浅棕至深棕色微黏液体,粉体为白色粉末。密度:液体1.09±0.02g/ml,粉体1.41±0.02g/ml。固含量:液体22±2%或者40±2%,粉体97±2%。水泥净浆流动度:基准水泥≥250(W/C=0.29)㎜。pH值:6~8。氯离子含量:≤0.02%。碱含量:≤0.2%。应用现状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日本开发,在混凝土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尤其在水利、水电、桥梁等工程中。制备方法聚合后功能化法:在催化剂作用下与聚醚酯化反应。原位聚合与接枝法:在主链聚合的同时引入侧链。经济性与环保工程综合造价低于使用其他类型产品,同强度条件下可节省水泥15-25%。产品绿色环保,不含甲醛,对环境友好。5、项目主要生产设备—21—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设备参数见表2-4。表2-4主要生产设备及设备参数序号设备名称规格要求数量(台)1180搅拌机组生产能力180m3/h22120搅拌机组生产能力120m3/h13螺旋输送机/3(套)4粉料罐容积:200m3/个125搅拌车/106泵车/17洒水车1.5t18砂石分离机25t/h19混凝土预制件模具/若干6、产品方案表2-5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规格型号设计产能设计生备注号产时长其中15万m3作商品混凝土20万m3/年为产品外售,51C30-C35417h万m3用于本企业生产水泥制品(混凝土预内径600mm,管壁50000件/年混凝土无筋空心2厚100mm,长4.5m600h管制件)7、公用工程(1)给排水a、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60天。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5450.1—2021)表1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农村居民用水定额为18.5~22m3,本项目取值20m3/人·年,则本项目生活用水为1.64m3/d(98.63m3/a);生活污水量取用水量的80%,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1m3/d(78.72m3/a)。b、生产用水: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工业取水定额第13部分:建材行业》(DB13/T5448.13-2021),预拌混凝土取水定额为0.17m3/m3。年生产20万立方米混凝土,需用水566.67m3/d(34000m3/a),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产品名称水泥制品—22—c、清洗用水:①项目所用搅拌机每天清洗一次,以防内部物料硬化结块,参考《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2021),每台搅拌机冲洗一次用水2m3,则搅拌机清洗用水量为6m3/d;本项目设计外售15万m3混凝土,为连续性运输,每辆混凝土罐车罐体内部每车次快速冲洗一次,每辆车单次冲洗用水约0.5m3,则混凝土罐车冲洗用水为102.5m3/d。清洗后的废水含有砂石及泥浆,经砂石分离机+沉淀池后暂存于清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②项目运输车辆进厂区需进行冲洗,冲洗汽车用水量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中汽车冲洗最高日用水定额:补水30L/(辆次),原料及成品每天运输次数共528辆次(单车核定载重量按30t计),则运输车辆冲洗用水量为15.84m3/d,冲洗后的废水由洗车平台配套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综上,项目清洗总用水量为124.34m3/d(7460.4m3/a),清洗废水产生系数按0.8计,则项目清洗废水产生量为99.47m3/d(5968.32m3/a),补充新鲜水量24.87m3/d(1492.08m3/a)。d、降尘用水:①本项目洒水抑尘采用洒水车,洒水车装有雾炮装置,可喷出细小的水雾覆盖在道路表面,用于厂区路面、原料库、密闭搅拌楼喷洒降尘,能确保有效减少扬尘的产生。浇洒道路及场地用水量按1.5L/m2·d,厂区路面、仓库场地、生产车间抑尘面积共约2000m2,浇洒次数每天2次,则洒水抑尘用水约3m3/d(180m3/a)。②项目上料、螺旋输送、原料库顶部等工序安装有喷淋装置,减少扬尘的产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调查类似用途的雾化喷淋装置技术参数,上料、螺旋输送工序喷淋降尘用水约为0.8m3/d(48m3/a);原料库顶部喷淋设施每百平方米耗水量48L/h,每天平均开启时间约4h,喷淋设施覆盖面积约为800m2,则封闭料灌顶部喷淋设施用水量1.54m3/d(92.16m3/a)。综上,项目降尘总用水量为5.34m3/d(320.16m3/a),喷淋抑尘装置由人工根据生产情况控制喷雾量,确保喷雾水全部蒸发损耗,不会出现地面径流损失。e、养护用水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每平方米混凝土预制件每日养护用水量参考值为5-10L,本次评价取6L/平方米/日,本项目单个水泥制品表面积约11.3m2,则养护用水56.5m3/d(3390m3/a),养护用水全部蒸发。②排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降尘用水全部蒸发;养护用水全部蒸发。项目给排水平衡表见表2-6,给排水平衡图见图2-1。表2-6项目用排水量一览表(m3/d)项目总用水量新鲜水用量回用量耗水量排水量排放去向生活用水1.641.640.000.331.31排入防渗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生产用水566.67566.670.00566.670.00全部进入产品清洗用水124.3424.8799.4724.870.00循环使用,不外排降尘用水5.345.340.005.340.00全部蒸发养护用水56.556.50.0056.50.00全部蒸发合计754.49655.0299.47653.711.31/0.331.641.3124.8724.87754.4999.475.345.3456.556.5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m3/d)0.25生活用水-1.01-防渗旱厕1.26一搅拌用水-566.67-成品-566.674.78新鲜水(860.42)4.78—清洗用水循环沉淀池19.144.38F降尘用水—4.38—283.331283.33-养护用水—24—(2)供电:由当地电网提供,年用电量为24万kWh,可满足用电需求。(3)供热:本项目生产无需供热,办公取暖或制冷均采用空调。8、平面布置本项目厂区大门位于西南侧,入厂区后为洗车平台,3座搅拌楼位于厂区北部,原料库位于搅拌楼南部,紧邻原料库靠东南为砂石分离间,办公室和实验室位于厂区西北侧,水泥制品(混凝土预制件)加工区位于厂区南侧,危废间位于厂区东南角。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图2-2本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图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处理、土方挖掘以及结构加固,建筑基础的开挖与建设,立面建设及室内装修等内容,因此项目施工过程对环境的主要影响表现为:①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料燃烧尾气对空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良影响;③施工废水及施工期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建筑施工垃圾如不妥善处理易造成水土流失,污染城市景观等。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备料G1、G2输送计量搅拌G4、N检验S1混凝土出厂G3、N混凝土模具成型混凝土预制件出厂G:废气,W:废水,S:固废,N:噪声图2-3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流程图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简述:⑴备料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所需要的原料包括水泥、砂子、石子、水及外加剂。其中,水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修工程投入使用扬尘、噪声、建筑垃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装修废气、噪声、废气装修材料备料G1.G2.S1.S2输送计量G3.G4搅拌G5.S3S4.N1.检验S5混凝土出厂模具成型混凝土预制件出厂—25—泥采用密闭罐装车运输到厂区后,进料时通过罐车空压机产生的气压将水泥通过送料管压入粉料罐内,进料过程采用气压输送。在进料时,由于物料下落和气压的压入,造成粉料罐内气压扰动,会有粉尘从灌顶进料口逸出,本项目在每个粉料罐顶部设有一台袋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的粉尘通过灌顶呼吸口有组织排放。满足产品规格需要的骨料沙子、石子由汽车运输卸载至全封闭原料库,卸料及存储过程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外加剂为水剂,由运输车辆运至厂区的外加剂贮罐中储存;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此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粉料(水泥、矿粉)进料、储存过程呼吸废气G1,砂子、石子装卸、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G2。⑵输送、计量骨料称量(砂子、石子):骨料砂子、石子由汽车运输卸载至原料库后,由铲车运至上料区,上料区下方的配料机分别对各种骨料按配比称量,称好的骨料由螺旋输送机进行输送。此工序主要污染物为上料、输送产生的粉尘G3,原料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N。⑶搅拌各种原料经计量之后进入搅拌机内进行搅拌。搅拌过程采用电脑控制,从而保证混凝土的品质。商品混凝土在搅拌机内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搅拌且商品混凝土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由搅拌机开门装置的气缸将门打开,由叶片将已搅拌好的混凝土推到等待在此搅拌机下的混凝土罐车,部分混凝土作为产品最后运往建筑工地、部分用于本企业生产水泥制品(混凝土预制件),搅拌过程会有粉尘产生。此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搅拌废气G4,搅拌机组运行噪声N。(4)喂料、脱模、养护部分搅拌完成的混凝土用作制作混凝土预制件,混凝土通过混凝土罐车喂料至模具成型,经自然养护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采用千斤顶卧式脱模,脱模后洒水养护直至达到强度要求后作为产品外售。(5)检测、出厂部分搅拌完成的混凝土直接作为产品外售,为保证产品质量,本项目在实验室内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主要是对混凝土强度、密度、含水量等进行检测,实验内容为物理检测,检验过程无废水、废气等产生。此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废混凝土试块S1。其他污染源:其他污染源包括除尘设施产生的除尘灰;定期更换布袋产生的废布袋;入厂车辆清洗、搅拌机组清洗产生的废水和沉淀池底泥;砂石分离产生的砂石;生产废水、水泥制品(混凝土预制件)养护产生的废水;洒水抑尘、喷淋抑尘产生的废水;运输车辆产生的动力扬尘;搅拌机组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和生活废水。项目工艺流程排污节点一览表见表2-6。表2-6项目工艺流程的排污节点一览表污染物类型序号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特征治理措施废气G1粉料(水泥、矿粉)进料、储存呼吸废气颗粒物间断经粉料罐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排放口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15mG2砂子、石子装卸、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间断原料库顶部喷淋抑尘、原料库密闭、洒水抑尘G3原料上料、输送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间断喷淋抑尘、厂房密闭、螺旋输送机密闭G4搅拌废气颗粒物间断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每套搅拌机组配置1个脉冲布袋除尘器和1个排气筒/运输车辆动力扬尘颗粒物间断厂区洒水抑尘,车辆冲洗,车辆苫盖、厂区地面硬化废水/职工生活废水pH、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间断排入厂区防渗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生产废水SS间断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清洗废水SS间断循环使用,不外排/抑尘废水SS间断全部蒸发/养护废水SS间断全部蒸发噪声N设备噪声等效声级连续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固废/除尘灰除尘灰间断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布袋间断集中收集后外售S1实验室废混凝土试块间断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生活垃圾间断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淀池沉淀池底泥间断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砂石分离机砂石分离产生的砂石间断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间断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油桶废油桶间断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27—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基本污染物本次评价收集了蔚县2023例行监测点的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监测资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相关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达标判定,见下表3-1。表3-1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评价标准/(μg/m3)现状浓度/(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703955.71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52160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0813.3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402152.5达标CO95%百分位数日平均400080020.0达标O390%百分位数8h平均浓度16015295达标由上表可知,2023年蔚县常规大气污染物NO2、SO2、PM10、PM2.5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日最大8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要求“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TSP,现状数据引用《张家口牛禾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检测》(JMKJ环检字【2024]第【214]号)中的数据,监测时间为2024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8日;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东南98m处。引用的特征因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下表。—29—表3-2环境空气特征因子补充监测结果表监测点名称监测点坐标/°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监测值范围ug/m3评价标准限值ug/m3达标情况经度纬度张家口牛禾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现状监测点114.99031740.034271TSP2024.7.6-2024.7.8东南98106-113300达标综上,TSP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及修改单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3年张家口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张家口市地表水环境持续改善。全市15个国省考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水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其中,东洋河、四道甸和菩萨峪村3个断面年均水质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后城、老鸦庄、壶流河小渡口、响水铺和大龙门村5个断面年均水质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左卫桥、温泉屯、八号桥、揣骨疃、闪电河中桥、官厅水库坝前和鸡鸣驿7个断面年均水质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2023年张家口市10条主要河流水质优良率和达标率均为100%。其中白河、黑河、壶流河、清水河、东洋河、白涧沟和紫石口沟水质状况为优;洋河、桑干河和闪电河水质状况为良好。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南侧约494m处的安定河支流,常年干枯无水,无历史监测数据。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无需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占地区域及周边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公园,也没有国家和地方规定保护的珍稀、特有野生动植物,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生态现状评价。5、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针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分区防渗措施,且项目运行期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无需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30—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张家口市蔚县桃花镇三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0°02'06.206",东经114°59'18.191"。厂区北侧为G109国道、南侧为张家口牛禾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东侧、西侧为空地,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南侧约494m处的安定河支流,常年干枯无水,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与此地表水体无水力联系。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3、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4、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占地区域及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使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张家口市蔚县桃花镇三村,项目占地区域及周边无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区、重要文物景观和珍惜动物保护区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一、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1、废气: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表3-4施工期扬尘排放标准类别标准值单位标准来源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PM1080aμg/m3(DB13/2934-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a指监测点PM10小时平均浓度实测值与同时段所属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的差值。当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值大于150µg/m3时,以150µg/m3计。2、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表3-5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时段标准值单位标准来源昼间70dB(A)施工期(GB12523-2011)夜间55dB(A)监测项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1—运营期:1、废气:①有组织:搅拌工序,粉料(水泥、矿粉)输送、储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浓度限值。②无组织:厂界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表3-6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污染源标准值标准来源《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有组织颗粒物(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颗粒厂界≤0.5mg/m³物《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无组织(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限值含义:监控点与参照排放限值浓度值的差值2、噪声:本项目北厂界与G109国道相邻,距离G109国道边界线距离约16m,小于35m,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3-7。表3-7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评价因子≤10mg/m³及水泥制品生产浓度限值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h类别厂界时间标准值标准来源噪声东、南、西厂界昼间60《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厂界昼间70《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注:本项目夜间不生产。3、固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相关要求。—32—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要求,并结合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工程自身外排污染物特征确定以下污染物为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COD、NH3-N、SO2、NOX。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的规定核算,除火电等几个行业外,其他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不涉及SO2,NOX,无废水外排,因此,全厂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混凝土搅拌站及水泥制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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