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新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云南省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核字第
寻甸县20250000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符合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现书面告知核实结论。
发证机关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年05月23日
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寻甸城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干部培训学校选址新建项目
建设位置
寻甸县仁德街道牧糜路以东屏江东路以北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字第寻甸县202100007号
遵守事项
一、本意见是城乡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凭证。
二、凡竣工后未取得本意见的建设工程,有关部门不得验收备案。
三、为经发证机关许可,本意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意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意见所需附件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意见具有同等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选址新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