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5)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关于拍卖长春市南湖大路38-20号亿洲1002车库幢3单元113号房产的公告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将于2025年6月15日10时至2025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春市南湖大路38-20号亿洲1002车库幢的房产,丘地号为4-101/23-4-167-1(113),用途:仓储用房。房屋结构: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1.80平方米,建成年代2006年,所在层数:半地下。
起拍价:32800.00元,保证金:21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与142号车库打通利用,无法独立使用,需要通过142号车库进入室内,北侧有窗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拍卖财产,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不晚于本公告届满七日前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根据申报并经本院审核及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被执行人及有关权利人存在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6月19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铁路支行,账号:2205 0147 0300 0999 8877。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31-816232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31-81623258 联系人:李大鹏
法院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庆丰路766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