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理厂特许经营招标采购公告(2025)



新郑市北部污泥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已委托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要求,现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并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郑市北部污泥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郑市薛店镇规划梨园路南侧、草花路东侧(薛店污水处理厂北侧)
建设内容:新建新郑市北部污泥处理厂一座,建设污泥喷雾干化焚烧系统(设计规模为300t/d湿污泥)、蒸汽余热锅炉系统(生产规模为2t/d),并配套建设污泥处理车间及工艺部分钢结构系统、电气自控、办公楼、门卫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恒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樱花路和腊梅路向南50米路西01号
联系 人:张宝强
联系电话:13673639066
邮 箱:44634104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银兰路交叉口M3美立方B5-1
联 系 人:程工
联系电话:0371-55230988
邮 箱:165594166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下载“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保有相关的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河南恒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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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处理厂特许经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