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5)
起拍价 :¥13590
开拍时间 : 2025-05-28 10:00:00
标的类型 : 其他财产
详细地址 : 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鲁滨南路37号璞园53号楼204号储物间
所属机构 :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 : (2024)浙0903执1825号
拍卖平台 : 淘宝网
评估价 : 13590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鲁滨南路37号璞园53号楼204号储物间
执行依据
(2023)浙0903民初2247号民事判决书
标的所有人
某某公司
标的现状
看样联系
来拍法服:400-157-1060
面积
11.03平方米
有无钥匙
无
备注
1.无产权证,仅有使用权。2.无钥匙,部分储物间被业主占用,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更换门锁、开锁、房门修复的费用3.储物间不通水,电路与楼上门牌号对应的业主相通,购买人如不是对应门牌的业主,电路需另行铺设。4.竞买人须为小区业主,考虑邻里关系及电路改在成本,建议业主购买自己门牌对应储物间。5.已经拥有储物间的业主,如需继续购买其他储物间的,建议提前与相关业主提前沟通避免邻里纠纷。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普陀区人民法院查封
2、实物以现状为准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变卖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8日10时起(变卖期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80/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鲁滨南路37号璞园53号楼204号储物间
特别提醒:1.无产权证,仅有使用权。
2.无钥匙,部分储物间被业主占用,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更换门锁、开锁、房门修复的费用
3.储物间不通水,电路与楼上门牌号对应的业主相通,购买人如不是对应门牌的业主,电路需另行铺设。
4.竞买人须为小区业主,考虑邻里关系及电路改在成本,建议业主购买自己门牌对应储物间。
5.已经拥有储物间的业主,如需继续购买其他储物间的,建议提
前与相关业主提前沟通避免邻里纠纷。
议价:24266元,起拍价:13590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本标的咨询编号:394407)。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394407)400-157-1060。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担主体的,应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应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等。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本次变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后凭有效票据向执行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土地出让金根据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费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特别提醒,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责任。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天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天内缴纳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支行,账号:6228401067803656565),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0580-3817601
法院监督电话:0580-381916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56号
网址:http://www.zsptcourt.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变卖须知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28日10时起(变卖期60天,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天到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5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缴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支行,账号:6228401067803656565),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56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80-381916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80-381760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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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