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产招标采购公告(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2025)
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114号附1号2-503房产60%份额
转让底价:
7.31万元
保证金:
0.4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2025-05-28
挂牌期满日期:2025-06-11
首次挂牌到期时间:2025-06-11
延牌周期:0工作日
延牌次数:-
发布机构: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项目受理联系人:金秋/023-63628802
联系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渝兴广场B9栋1714央企资产交易二部
标的踏勘联系人: 刘老师/15723044382
在线咨询:
标的名称
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114号附1号2-503房产60%份额
项目编号
GR2024CQ1007547-4
转让底价
7.31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5-28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5-06-11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万州区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承诺
标的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
标的所在位置
转让底价
7.31 万元
计量单位
数 量
是否存在租赁
是否存在质押
评估报告文号
(重庆)华康(2024)(估)字第570号
评估基准日
2024-07-23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踏勘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帐户(挂牌截止当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后,方取得竞拍资格。
2.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优先权人)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优先权人),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挂牌期内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及按要求交纳保证金。若在挂牌期内未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权。
3.意向受让方须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拍卖机构办理竞拍手续,方取得竞拍资格(拍卖时间:2025年6月13日下午2时;竞拍手续办理截止时间:拍卖当日上午12时;机构名称: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5723044382,拍卖公告网址:http://zonto.com.cn)。
4.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或拍卖机构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程序的;(3)在拍卖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举牌的;(4)未按照拍卖规则要求的时间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相关服务费的;(6)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7)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8)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不涉及扣除的情况下,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若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若拍卖成交,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7.标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本次按现状转让。交易涉及的土地收益金由受让方承担,具体金额以土地主管部门确认数值为准。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变更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的,则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具体金额以土地主管部门确认数值为准。除此之外,本次房产交易及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
。
8.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9.项目的备查资料:估价报告、不动产权证。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0.4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交易方式
拍卖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金秋
联系电话
023-63628802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标的类型
标的状态
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114号附1号2-503房产60%份额
7.31
0.4
房产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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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