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委托安徽燊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和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
工程位于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泥溪镇(升压站)、龙泉镇(光伏区)。项目备案规模为50MW。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配套250MVA 的升压变压器一台。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为有效实现电网削峰填谷,缓解高峰供电压力,促进新能源消纳,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将原有环评报告中17个光伏发电单元(12个3.2MW、2个2.6MW、1个2.250MW 和 2个2.0MW)减少为16个(12个3.3MW、1个3.2MW、3个2.4MW),光伏区在原有用地范围内用地面积由840000m2减少为600000m2,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项目实施影响的周边邻近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为主。征求意见的内容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即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联系人。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公示时间段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提出相关意见。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8862028597
邮箱:20068189@ceic.com
附件: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pdf
建设单位: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7日
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建设单位: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安徽燊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四月目录一、总论1.1变动由来1.2编制依据1.3评价目的二、建设项目变动情况2.1环保手续的办理情况2.2原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2.3工程变动情况2.4重大变动判定三、评价要素3.1评价等级3.2评价范围3.3评价标准四、环境影响分析说明4.1工程分析4.2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4.3环境保护目标4.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4.5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4.6噪声环境影响分析4.7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4.8环境风险4.9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10营运期光影影响分析4.1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五、变动结论5.1项目主要变动内容5.2项目变动后环境影响结论附件1备案表附件2环评批复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光伏区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3升压站平面布局图一、总论1.1变动由来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泥溪镇(升压站)、龙泉镇(光伏区)。项目申报后,2023年7月20日经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209-341700-04-01-204584。项目备案规模为100MW,最终下发建设指标为50MW。光伏区由12个3.2MW、2个2.6MW、1个2.250MW和2个2.0MW光伏发电单元构成。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配套250MVA的升压变压器一台。2023年7月12日,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3年10月形成《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2023年11月15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以“池环函〔2023〕218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详见附件),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为有效实现电网削峰填谷,缓解高峰供电压力,促进新能源消纳,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将原有环评报告中17个光伏发电单元(12个3.2MW、2个2.6MW、1个2.250MW和2个2.0MW)减少为16个(12个3.3MW、1个3.2MW、3个2.4MW),光伏区在原有用地范围内用地面积由840000m2减少为600000m2,其他建设内容不变。对照2023年10月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中附件2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和《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动内容对照详见表2.4-1、2.4-2。根据《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获批后,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可参照附件3编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通过建设单位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考虑到光伏发电单元数量变动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能发生变化,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强化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燊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结合本项目变动内容编制了《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1.2编制依据1.2.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修订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修订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修订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修订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修订施行);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修订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16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1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2023年10月7日)。1.2.2评价技术导则及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8、《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9、《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2.3其它相关文件1、《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池环函〔2023〕218号);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设计资料。1.3评价目的由于光伏发电单元的数量和单个建设容量发生变动,本次报告根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光伏发电单元变动情况进行详细分析论述。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论证项目变动的合理性,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二、建设项目变动情况2.1环保手续的办理情况2023年11月15日取得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池环函〔2023〕218号),详见附件。2.2原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表2.2-1原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项目内容环评批复要求实际落实情况1三、注重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满足《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加强施工期噪声防治,确保施工期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夜间严禁施工;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理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合格的太阳能电池板等由该组件的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工程尽量避开雨天施工,并采用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的施工方案尽量减少疏松土壤的裸露时间,减轻施工区水土流失。正在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施工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加强施工期噪声防治,确保施工期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夜间不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合格的太阳能电池板等由该组件的生产厂家进行回收。优化施工方案,雨天不施工,并采用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的施工方案,减少疏松土壤的裸露时间,减轻施工区水土流失。2为保障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建设单位应加强光伏阵列的材料选型,在与居民相邻厂界一侧种植高大的乔木或建人工屏障,减少反射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增加区域绿化面积,弥补生物量损失,减缓风蚀影响。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对升压站场地及周边及时进行绿化,少量暂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减缓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已加强光伏阵列的材料选型,在与居民相邻厂界一侧种植高大的乔木,减少反射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增加区域绿化面积,弥补生物量损失,减缓风蚀影响。计划工程结束后,及时对升压站场地及周边及时进行绿化,少量暂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减缓水土流失。3光伏组件阵列、开关站、输电线路等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的方案执行,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变动为光伏发电单元建设数量变化,光伏组件阵列在用地范围内进行细微调整,开关站、输电线路等按照规划、设计的方案执行,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4四、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类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设,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标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本次变动为光伏发电建设数量变化,不涉及运营期废水、噪声、固废环境影响变化4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废箱变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蓄电池、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15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次变动为光伏发电建设数量变化,不涉及运营期废水、噪声、固废环境影响变化5五、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和输电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限值内。本次变动为光伏发电单元建设数量变化,根据预测变电站厂界和输电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可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限值内。2.3工程变动情况2.3.1项目位置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变动情况本项目在原有光伏发电单元基础上由12个3.2MW、2个2.6MW、1个2.250MW和2个2.0MW光伏发电单元变动为12个3.3MW、1个3.2MW、3个2.4MW光伏发电单元,总装机容量不变;光伏区内部集电仍采用地埋式电缆,电缆段路径总长仍为5.4km(双回路300截面),光伏区至升压站集电仍采用架空式线路,架空段路径总长29.5km(双回路240截面)。光伏区在原有用地范围内用地面积由840000m2减少为600000m2,故光伏区声环境保护目标数量不变。升压站建设内容不变,因此升压站建设位置及声环境保护目标未发生变动。2.3.2项目工程变动情况表2.3-1项目工程内容变动一览表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名称环评工程内容及规模变动后程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光伏发电单元位于东至县龙泉镇林丰村,占地约840000m2。安装580Wp光伏组件110786块、320kW组串式逆变器155台,工程直流侧安装容量64.25588MWp,标称额定容量49.85MWac。由12个3.2MW、2个2.6MW、1个2.250MW和2个2.0MW光伏发电单元构成。每个3.2MW发电单元包含10个320kW发电单元,每个2.6MW发电单元包含8个320kW发电单元,每个2.25MW发电单元包含7个320kW发电单元,每个2.0MW包含6个320kW发电单元。系统综合容配比为1.31,光伏板转换效率为21%位于东至县龙泉镇林丰村,占地约600000m2。安装590Wp光伏组件108916块,300kW组串式逆变器167台,工程直流侧安装容量64.25926MWp,标称额定容量50MWac。由12个3.3MW、1个3.2MW、3个2.4MW光伏发电单元构成。每个3.3MW发电单元包含11个300kW发电单元,每个3.2MW发电单元包含10个300kW发电单元及1个200kW发电单元,每个2.4MW发电单元包含8个300kW发电单元。系统综合容配比为1:1.2851852,光伏板转换效率为21%。光伏发电单元减少1个,箱变数量减少1个,交流侧装机容量为50MW,占地面积减少为600000m2升压站位于东至县泥溪镇,占地约18000m2,站区配电区、储能区、生活区隔离。生活区位于站区北侧,包含综合楼、附属楼;储能区位于站区西侧;配电位于站区南侧,由西至东GIS配电装置、35kV开关柜、SVG、250MW主变装置,出线往南。位于东至县泥溪镇,占地约18000m2,站区配电区、储能区、生活区隔离。生活区位于站区北侧,包含综合楼、附属楼;储能区位于站区西侧;配电位于站区南侧,由西至东GIS配电装置、35kV开关柜、SVG、250MW主变装置,出线往南。与环评及批复一致辅助工程道路光伏区:现有道路可满足设备进场需求,无需新建道路。升压站:新建进站道路约190m,道路宽度6m。光伏区:现有道路可满足设备进场需求,无需新建道路。升压站:新建进站道路约190m,道路宽度6m。与环评及批复一致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分为2回。集电线路分为2个集电单元(光伏区内部集电、光伏区至升压站集电)。光伏区内部集电采用地埋式电缆,电缆段路径总长5.4km(双回路300截面);光伏区至升压站集电采用架空式线路,架空段路径总长29.5km(双回路240截面)。集电线路分为2回。集电线路分为2个集电单元(光伏区内部集电、光伏区至升压站集电)。光伏区内部集电采用地埋式电缆,电缆段路径总长5.4km(双回路300截面);光伏区至升压站集电采用架空式线路,架空段路径总长29.5km(双回路240截面)。与环评及批复一致储能系统按2h配置电化学储能1套,容量为7.3MW/14.6MWh。储能电池形式选择目前技术较成熟、使用较广泛的磷酸铁锂电池。按2h配置电化学储能1套,容量为7.3MW/14.6MWh。储能电池形式选择目前技术较成熟、使用较广泛的磷酸铁锂电池。与环评及批复一致公用工供水施工期:施工用水通过罐车至附近村庄拉水;运营期:升压站生活用水由供水管网供应,光伏区组件清洗用水由水车输送。施工期:施工用水通过罐车至附近村庄拉水;运营期:升压站生活用水由供水管网供应,光伏区组件清洗用水由水车输送。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程排水施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光伏区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或旱厕预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光伏区少量光伏电池面板清洗废水经自带废水收集槽收集后自动流入地面蒸发。冬季采取气力吹吸,无废水产生。施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光伏区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或旱厕预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光伏区少量光伏电池面板清洗废水经自带废水收集槽收集后自动流入地面蒸发。冬季采取气力吹吸,无废水产生。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环保工程废气治理施工期:洒水降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洒水降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与环评及批复一致废水治理施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光伏区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或旱厕预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光伏区少量光伏电池面板清洗废水经自带废水收集槽收集后自动流入地面蒸发。冬季采取气力吹吸,无废水产生。施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光伏区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或旱厕预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光伏区少量光伏电池面板清洗废水经自带废水收集槽收集后自动流入地面蒸发。冬季采取气力吹吸,无废水产生。与环评及批复一致噪声治理施工期:夜间禁止生产、采用低噪声设备等;运营期:单独设备房、建筑物的隔声降噪、基础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保养及厂区绿化施工期:夜间禁止生产、采用低噪声设备等;运营期:单独设备房、建筑物的隔声降噪、基础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保养及厂区绿化与环评及批复一致固废治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及时处理,防止乱堆乱放;运营期:在升压站内设置一座占地1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旧的光伏组件、废电池和废油定期更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及时处理,防止乱堆乱放;运营期:在升压站内设置一座占地1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旧的光伏组件、废电池和废油定期更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与环评及批复一致风险防范措施每套箱变配套1个2m3的油桶收集;升压站站区及箱变分区防渗,设置有效容积35m3事故油池,配备消防设施等每套箱变配套1个2m3的油桶收集;升压站站区及箱变分区防渗,设置有效容积35m3事故油池,配备消防设施等与环评及批复一致临时工程临时施工营地升压站租用升压站西侧废弃养兔厂,项目部、综合加工及设备堆放等占地约2000m2,办公生活占地约500m2在升压站占地范围内建设施工营地,项目部、综合加工及设备堆放等占地约2000m2,办公生活占地约500m2施工营地位置变为升压站占地范围内,未新增用地光伏区租用当地茶叶厂闲置厂房,项目部、综合加工及设备堆放等占地约4000m2,办公生活占地约500m2租用当地茶叶厂闲置厂房,项目部、综合加工及设备堆放等占地约4000m2,办公生活占地约500m2与环评及批复一致2.4重大变动判定根据2023年10月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附件2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及本工程变动后建设情况,对工程变动情况进行综合变动判定,详见下表。表重大变动情况识别2.4-1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建设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一)性质:项目主要功能、建设性质发生变化。本项目主要功能、建设性质未发生变化。不属于(二)规模:1.主线长度增加30%及以上。本项目集电线路长度不变。不属于2.设计运营能力或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本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不变,生产能力不变。不属于3.总占地面积(含陆域面积、水域面积等)增加30%及以上。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属于(三)地点:1.项目重新选址或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动。不属于2.项目总平面布置或主要装置设施发生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本项目光伏发电单元由17个减少到16个,总装机容量不变,光伏区总平面布置在用地范围内调整,根据预测光伏区最近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不属于3.线路横向位移超过200米的长度累计达到原线路长度的30%及以上,或者线位走向发生调整导致新增的振动或者声环境敏感目标超过原数量的30%及以上。本项目线路走向未发生变动。不属于4.位置或者管线调整导致评价范围内出现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或者在现有环境敏感区内位置或者管线发生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或者环境风险显著增大。位置或者管线未发生变动,且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属于(四)工艺:施工、运营方案发生变化,导致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本项目施工、运营方案未发生变动。不属于(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或运营期主要生态保护措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调整,导致生态和环境不利影响显著增加,或相关措施变动导致环境风险显著增加。施工期和运营期主要生态保护措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动。不属于表2.4-2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识别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建设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1.电压等级升高。项目电压等级未发生变动。不属于2.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设备总数量增加超过原数量的30%。本项目主变压器主要设备数量未发生变动。不属于3.输电线路路径长度增加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项目集电线路长度不变。不属于4.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站址位移超过500米。本项目升压站站址未发生变动。不属于5.输电线路横向位移超出500米的累计长度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本项目线路走向未发生变动。不属于6.因输变电工程路径、站址等发生变化,导致进入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本项目输变电工程路径、站址等未发生变化,且不涉及生态敏感区。不属于7.因输变电工程路径、站址等发生变化,导致新增的电磁和声环境敏感目标超过原数量的30%。本项目输变电工程路径、站址等未发生变化,不新增电磁和声环境敏感目标。不属于8.变电站由户内布置变为户外布置。本项目升压站布置方式未发生变动。不属于9.输电线路由地下电缆改为架空线路。本项目输电线路地下电缆未改为架空线路。不属于10.输电线路同塔多回架设改为多条线路架设累计长度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本项目输电线路架设方式未发生变动。不属于综上所述,本项目变动部分不属于重大变动。三、评价要素3.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要求,本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1类区,确定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确定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B。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6.1评价等级判定,确定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表3.1-1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一览表序号评价等级判定原则本项目工程特征判定a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时,评价等级为一级。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三级b涉及自然公园时,评价等级为二级。本项目不涉及自然公园。c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时,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d根据HJ2.3判断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且地表水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属于水文影响型且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e根据HJ610、HJ964判断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响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本项目不涉及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f当工程占地规模大于20km2时(包括永久和临时占用陆域和水域),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改扩建项目的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包括陆域和水域)确定。本项目总占地规模小于20km2。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表2输变电建设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拟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主变压器和220kV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外布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表3.1-2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一览表分类电压等级工程条件评价工作等级交流220~330kV变电站户内式、地下式三级户外式二级对照评价等级,本次变动评价等级与原环评报告一致,未发生变动。具体见下表。表3.1-3本项目环评等级划分及依据环境因素依据等级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要求,本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1类区,确定二级声环境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二级生态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6.1评价等级判定,确定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三级电磁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表2输变电建设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二级地表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不外排,确定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B。三级B地下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对照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E、电力中第34项其他能源发电中利用地热、太阳能灯发电;并网光伏发电;其他风力发电,属于Ⅳ类建设项目,因此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对照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表可知,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其他,属于Ⅳ类,因此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3.2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与原环评保持一致。表3.2-1评价范围一览表评价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生态环境以光伏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塔基、场内新建道路以及施工生产生活区外延300m。声环境施工期:施工范围周边200m;运营期:光伏区运营基本不产生噪声,本次评价范围取值50m;升压站区周边200m范围。地表水环境三级B不需设置设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不需设置评价范围。电磁环境升压站站界外40m。3.3评价标准3.3.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见下表。表3.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SO2年平均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CO24小时平均40001小时平均1000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2、地表水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石城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表3.3-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指标pHCODBODNH3-N总磷IV类标准值6-93061.50.33、声环境质量标准建设项目光伏区及升压站东、南、西侧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升压站北侧(靠近二级公路G236国道)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光伏区声环境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升压站声环境敏感点(均靠近二级公路G236国道)执行4a类标准。表3.3-3声环境质量标准类别标准值[dB(A)]环境噪声标准昼间夜间1类554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60504a70554、电磁环境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表3.3-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3.3.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表3.3-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类别污染物名称排放限值mg/m3标准来源无组织颗粒物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SO20.4NOX0.122、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或旱厕预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市政污水官网,经蔡家污水处理终端处理后排入石城河。废水排放执行蔡家污水处理终端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石城河。具体排放限值详见下表。表3.3-6废水排放标准限值(单位:mg/L)序号污染物蔡家污水处理终端接管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1pH6~96~92COD500603BOD5300204SS400205氨氮/8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营运期升压站东、南、西侧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升压站北侧(靠近G236国道)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见下表。表3.3-7噪声排放执行标准单位:dB(A)种类时段执行标准级别昼间夜间噪声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7055运营期《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60504类7055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四、环境影响分析说明4.1工程分析4.1.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龙泉镇(光伏区)、泥溪镇(升压站)。光伏发电单元在原有位置上调整,升压站位置不变,建设位置未发生变动;详见附图2:项目地理位置图。4.1.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变动后光伏区位于东至县龙泉镇林丰村,占地约600000m2。安装590Wp光伏组件108916块,300kW组串式逆变器167台,工程直流侧安装容量64.25926MWp,标称额定容量50MWac。由12个3.3MW、1个3.2MW、3个2.4MW光伏发电单元构成。每个3.3MW发电单元包含11个300kW发电单元,每个3.2MW发电单元包含10个300kW发电单元及1个200kW发电单元,每个2.4MW发电单元包含8个300kW发电单元。光伏区内部集电采用地埋式电缆,电缆段路径总长5.4km(双回路300截面)。升压站位于东至县泥溪镇,占地约18000m2,站区配电区、储能区、生活区隔离。生活区位于站区北侧,包含综合楼、附属楼;储能区位于站区西侧;配电位于站区南侧,由西至东GIS配电装置、35kV开关柜、SVG、250MW主变装置,出线往南。光伏区至升压站集电采用架空式线路,架空段路径总长29.5km(双回路240截面)。表4.1-1升压站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名称变动后程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光伏发电单元位于东至县龙泉镇林丰村,占地约600000m2。安装590Wp光伏组件108916块,300kW组串式逆变器167台,工程直流侧安装容量64.25926MWp,标称额定容量50MWac。由12个3.3MW、1个3.2MW、3个2.4MW光伏发电单元构成。每个3.3MW发电单元包含11个300kW发电单元,每个3.2MW发电单元包含10个300kW发电单元及1个200kW发电单元,每个2.4MW发电单元包含8个300kW发电单元。系统综合容配比为1:1.2851852,光伏板转换效率为21%。升压站位于东至县泥溪镇,占地约18000m2,站区配电区、储能区、生活区隔离。生活区位于站区北侧,包含综合楼、附属楼;储能区位于站区西侧;配电位于站区南侧,由西至东GIS配电装置、35kV开关柜、SVG、250MW主变装置,出线往南。辅助工程道路光伏区:现有道路可满足设备进场需求,无需新建道路。升压站:新建进站道路约190m,道路宽度6m。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分为2回。集电线路分为2个集电单元(光伏区内部集电、光伏区至升压站集电)。光伏区内部集电采用地埋式电缆,电缆段路径总长5.4km(双回路300截面);光伏区至升压站集电采用架空式线路,架空段路径总长29.5km(双回路240截面)。储能系统按2h配置电化学储能1套,容量为7.3MW/14.6MWh。储能电池形式选择目前技术较成熟、使用较广泛的磷酸铁锂电池。公用工程供水施工期:施工用水通过罐车至附近村庄拉水;运营期:升压站生活用水由供水管网供应,光伏区组件清洗用水由水车输送。排水施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光伏区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或旱厕预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光伏区少量光伏电池面板清洗废水经自带废水收集槽收集后自动流入地面蒸发。冬季采取气力吹吸,无废水产生。环保工程废气治理施工期:洒水降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废水治理施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光伏区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或旱厕预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光伏区少量光伏电池面板清洗废水经自带废水收集槽收集后自动流入地面蒸发。冬季采取气力吹吸,无废水产生。噪声治理施工期:夜间禁止生产、采用低噪声设备等;运营期:单独设备房、建筑物的隔声降噪、基础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保养及厂区绿化固废治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及时处理,防止乱堆乱放;运营期:在升压站内设置一座占地1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旧的光伏组件、废电池和废油定期更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风险防范措施每套箱变配套1个2m3的油桶收集;升压站站区及箱变分区防渗,设置有效容积35m3事故油池,配备消防设施等临时工程临时施工营地升压站在升压站占地范围内建设施工营地,项目部、综合加工及设备堆放等占地约2000m2,办公生活占地约500m2光伏区租用当地茶叶厂闲置厂房,项目部、综合加工及设备堆放等占地约4000m2,办公生活占地约500m24.1.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项目升压站劳动定员3人,轮流上班,采用上一休二模式,光伏区采用无人值守方式运行,升压站生活区设置食宿。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实行轮班、24小时工作制。4.1.4平面布置本项目升压站建设内容不变,平面布置不变;光伏区光伏发电单元由17个调整为16个,用地面积由840000m2减少为600000m2,在用地范围内进行平面布置调整。4.2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4.2.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太阳照射光伏组件废光伏组件、光污染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升压站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接入电力系统光伏组件废光伏组件、光污染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噪声、工频电场、升压站工频磁场接入电力系统图4.2-1运营期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图本项目运营期污染主要涉及光伏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噪声污染、固废污染、光污染及生态影响。4.2.2项目产排污节点表4.2-1运营期产污节点、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环境要素产污节点污染因子处理措施废气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废水生活污水COD、BOD、SS、NH3-N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减振、隔声等电磁配电装置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避免同相布置、增加带电设备的接地装置固废办公、生活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光伏组件维修废旧的光伏组件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设备维护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更换废蓄电池4.3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具体如下:表4.3-1光伏区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内容序号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场界方位相对项目距离/m经度纬度声环境1石铁居民区116.72834329.602779居民30户,90人1类区N10生态环境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植被、水土流失、野生动物及鸟类、耕地、景观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光石铁居民区,位于光伏区南侧,距光伏区边界最近约10m不受光污染影响表4.3-2升压站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内容序号名称坐标距厂界最近距离方位执行标准保护目标情况说明经度纬度声环境1柏胜居民点1116.86765329.79990539NW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混凝土钢结构、朝南、二层、靠近G236国道2柏胜居民点2116.86958429.801236120NE混凝土钢结构、朝南、二层、靠近G236国道3柏胜居民点3(户主王建龙)116.87021729.801567180NE混凝土钢结构、朝南、二层、靠近G236国道4柏胜居民点5116.86731529.79902576NE混凝土钢结构、朝南、二层、靠近G236国道5柏胜居民点6116.86848829.80061644NE混凝土钢结构、朝南、四层、靠近G236国道电磁环境1洗车店(户主江林杨)116.86754629.79915134W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混凝土钢结构、朝北、四层、靠近G236国道2柏胜居民点1116.86765329.79990539NW混凝土钢结构、朝南、二层、靠近G236国道3废弃养兔厂116.86807629.79899810W砖混结构、朝东、占地约3000m2,已废弃地石城河Ⅳ类水体/表水生态环境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植被、水土流失、野生动物及鸟类、耕地、景观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4.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4.4.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是施工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其中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物料运输以及施工操作等过程,产生量、浓度均与建设期的天气状况、施工防护程度、施工方式、物料粒态等有关。(1)施工作业扬尘干燥地表的开挖和钻孔产生的粉尘,一部分悬浮于空中,另一部分随风飘落到附近地面和建筑物表面;开挖的泥土堆砌过程中,在风力较大时,会产生粉尘扬起: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又会造成部分粉尘扬起和洒落;雨水冲刷夹带的泥土散布路面,晒干后因车辆的移动或刮风再次扬尘;开挖的回填过程中也会引起大量粉尘飞扬;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中也必然引起洒落及飞扬。如果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十分严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因此,建设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在大风天气下作业。(2)车辆行驶扬尘在施工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量占扬尘总量的60%以上。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v—汽车速度,km/h;w—汽车载重量,t;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根据以上公式,在同样的路面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的车速情况下,硬化程度越差、越干燥,扬尘量越大。因此,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以及保持路面的硬化和湿度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如果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以使空气中粉尘量减少70%左右,可以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扬尘造成的粉尘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内,扬尘量可降低30%~80%。因此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少汽车行驶道路扬尘的有效手段。表4-1洒水抑尘效果一览表污染因子防治措施5m20m50m100mTSP(kg/m2)不洒水10.142.811.150.86洒水2.011.400.680.60抑尘效果(%)80.250.240.930.2(3)堆场扬尘施工期堆场要求遮盖,减少材料裸露时间,并且定时洒水防尘,减少扬尘。因此,当做到上述措施后,堆场扬尘较少,影响较小,且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4)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中主要是因燃油产生的CO、NOx、总烃(THC),该部分废气难以收集,多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类比同类项目的施工,一般施工废气经施工区上空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的空气环境影响可接受。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综上所述,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未发生重大变动。4.4.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无生产废气产生。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未发生变动。4.5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4.5.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废水:升压站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光伏区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的化粪池或旱厕预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施工期生活用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涤用水;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20人/d计,人均用水量按100L/人·d,施工期按6个月计,则施工期生活用水量约360t,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0.8,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88t。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和SS等。施工期施工废水:本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施工场地平整、光伏阵列基础施工、升压站及主要构筑物、管沟施工、道路施工等,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机械车辆设备冲洗水、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等,通过设置沉淀池,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施工期工程建设量基本不变,因此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未发生重大变动。4.5.2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人员生活污水、清洗废水。(1)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3人,年工作时间365天。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人员用水量计100L/人·d,则项目生活用水量0.3m3/d,109.5m3/a。生活污水产生系数以0.8计,故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4m3/d,87.6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表4.5-1项目废水外排情况一览表产排污环节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处理量(m3/a)标准限值浓度(mg/L)处理后浓度(mg/L)排放量(t/a)员工办公生活污水COD3500.03化粪池87.65003000.026BOD51600.0143001500.014SS2800.0244002000.018NH3-N250.002/200.002(2)清洗废水清洗用水:本项目为保证电池发电效率,采用水车清洗的方式,并在冬季辅助采用气力吹吸。每年大规模用水清洗约为5次(根据类似光伏电站的光伏组件清洗经验清洗频次约为每2个月清洗一次,冬季采取气力吹洗,则一年约清洗5次),采用新鲜水清洗,无添加洗涤剂成分,每次清洗用水量为1000m3,则年用水量约为5000m3。光伏板清洁废水产生量为4500m3/a(按用水量90%计),由于此类废水仅用于清洗光伏板上的灰尘,污染因子主要为SS,不含有重金属等有害成分,成分简单,单位面积废水量较少,由光伏组件下方的废水收集槽收集后再经管道流入地面,清洗废水不会对茶叶种植产生影响。冬季采取气力吹吸,无废水产生,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未发生重大变动。4.6噪声环境影响分析4.6.1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污染是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将对周围的声环境产生影响。建筑施工阶段噪声源主要有装载机和各种运输车辆,基本为移动式声源,无明显指向性,各种打桩机、压路机等基本属固定源;光伏组件基础处理阶段使用设备较多,是噪声重点控制阶段,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运输设备,多属于撞击噪声,无明显指向性;安装队伍施工一般时间较短,声源数量较少。通过对上述机械设备和车辆等噪声值进行类比调查,同时结合《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上述设备噪声源强见下表。表4.6-1施工设备噪声源不同距离声压级一览表单位:dB(A)序号噪声源名称距声源5m距声源10m1打桩机1101052轮式装载机95913推土机88854钻孔机1101055吊装机90866压路机90867压缩机8885由于升压站最近居民点位于升压站西北侧,距离约39m,光伏区光伏面板距离距离居民点最近约10米,而由上表施工设备噪声源不同距离声压级一览表所述,施工期各单个施工设备噪声源在距离声源10m处远远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厂界及声环境敏感点必然超标。本次以钻孔机为例,预测单个设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的距离,具体如下:表4.6-2单个设备噪声源预测结果单位:dB(A)序号噪声源名称距声源5m距声源10m距声源50m距声源100m距声源150m距声源200m距声源300m距声源320m1钻孔机110105767066.564.060.559.9本项目施工期在不采取任何措施下必然会对敏感点噪声影响,特做出以下要求:①项目夜间不得进行施工,并避开中午、夜间的休息时间;②施工期需采用不低于2.5m的移动声屏障隔声;③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④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高噪机械设备;⑤固定声源尽量设置在室内;⑥各种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速禁鸣,严禁在施工工地抛扔钢管、脚手架,把人为造成的噪声控制在最低水平。⑦土石方的开挖和材料设备的运输应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期工程建设量基本不变,声环境影响未发生重大变动。4.6.2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主变压器及无功补偿设施SVG产生的噪声,本工程运营期变压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对变压器的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根据本项目主变检测报告,变压器噪声平均值为60.5dB(A);本评价按SVG声级为60dB(A)进行分析。(1)噪声源强本项目运营期升压站主要噪声源见下表。表4.6-3升压站噪声源强一览表单位:dB(A)序号设备名称治理措施削减后1m处源强dB(A)厂界距离(m)东南西北1主变压器基础减振60.544491001002SVG基础减振6055808969(2)预测模式项目设计主变尺寸为8m×6m,高4m;SVG设计尺寸为5m×3m,高3m;项目设计主变及SVG到最近厂界距离超过其几何尺寸的2倍,因此主变和SVG做为点声源。项目设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采取导则推荐模式。①声级计算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是: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②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噪声预测值(Leq)计算公式为: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3)预测结果本次评价选取一台250MVA主变压器及SVG无功补偿装置作为本次预测源强,预测结果见下表。柏胜居民点3柏胜居民点2柏胜居民点5柏胜居民点6264D2630170SBBQ214D023134n20801550柏胜居民点113001960石SOCO主突1150材道10米洗车店当前坐标:经度116.870758355纬度29.800134147影酸级别:18级分新车:0.52米/像素当前图层类型:天地图影(无偏移1eb手卡托投影)图4.6-1本项目各声敏感点距声源距离表4.6-4升压站厂界噪声贡献值结果预测点厂界贡献值dB(A)标准值1#东厂界36.7昼间60dB(A)夜间50dB(A)2#南厂界35.83#西厂界29.64#北厂界29.6昼间70dB(A)夜间55dB(A)表4.6-5敏感点噪声贡献值结果dB(A)名称与SVG距离与主变距离贡献值背景值预测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柏胜居民点113015620.759.552.359.552.3柏胜居民点220821418.861.853.461.853.4柏胜居民点326426317.365.351.565.351.5柏胜居民点517418819.659.648.859.648.8柏胜居民点6(三楼)13415520.554.144.354.144.3本项目投产运营后,根据预测数据可以得到,升压站东南西侧设备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升压站北侧及敏感点处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可见本项目的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厂界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综上所述,营运期声环境影响未发生重大变动。4.7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4.7.1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进行定期清理,委托环卫工人定期清理。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未发生重大变动。4.7.2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旧的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蓄电池、含油抹布及手套。①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3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t/a。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②废旧的光伏组件项目光伏系统使用寿命25年,其中组件寿命25年,逆变器寿命25年,除人为破坏外基本无损坏。为保障太阳能发电站的稳定性,设备厂家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对于损坏更换的电池组件以及光伏电池组件使用寿命到期后更换下来的电池组件,均不属于危险废物,站区内部均不设置临时储存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回收。③废变压器油项目主变压器检修、更换以及发生事故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主变压器油,由事故油池进行收集,以最大泄漏量计算,废主变压器油产生量约19.4t/次,属于危废,编号900-220-08,暂存在升压站危废间内。项目共设16套箱变,每套箱变约含1.725t变压器油,以每次1套箱变泄漏计算,则废箱变变压器油产生量约1.725t/次。④废润滑油项目在日常检修、维护时,会产生少量废润滑油,产生量约0.1t/a,属于危废,编号900-214-08,暂存在升压站厂区危废间内。⑤废蓄电池在升压站中,直流系统是核心,为断路器分、合闸及二次回路中的继电保护、仪表及事故照明等提供能源。而直流系统中提供能源是蓄电池,为二次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动力。运行期本项目使用磷酸铁锂电池,产生量约0.3t/10a,属于危废,编号900-044-49,更换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⑥含油抹布、手套项目在日常检修、维护时,会产生少量含油抹布、手套,产生量约0.1t/a,编号900-041-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详见下表:表4.7-1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单位:t/a序号固废名称产生环节类别废物代码产生量处置措施1生活垃圾办公、生活//1.1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废旧光伏组件检修一般固废441-006-13/委托其他单位回收3废主变压器油检修危险废物900-220-0819.4t/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4废箱变变压器油检修、事故状态900-220-081.725t/次5废润滑油检修900-214-080.16废蓄电池维护900-044-490.3/10a7含油抹布、手套检修900-041-490.1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未发生重大变动。4.8环境风险(1)评价依据①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可知,本项目的主要风险物质为变压器油。②风险潜势初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计算危险物质机油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qQ12nQQQ12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t。根据本项目机油在厂区内最大存在总量,对照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计算Q值,判别依据见下表。本项目升压站变压器使用的是25#变压器油(其凝固点的温度在-25℃,可在国内大部分地方使用),20℃的室温环境下,25#变压器油密度为895kg/m3,本项目升压站1台主变压器25#变压器油一次灌注量19.4t。项目配套17台箱变,每套箱变约含2t油,则项目箱变油最大储存量为32t。表4.8-1Q值计算结果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厂内最大存在量(t)临界量(t)q/Q备注1变压器油19.425000.00776油类物质2箱变油3225000.0128合计0.02056由上表可见,本项目Q为0.02056,低于1,根据导则,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③评价等级根据导则,本项目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程度。建设项目风险评价,主要是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2)风险识别本工程为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8-2018)中相关规定,对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项目组装过程中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不存在重大环境风险。仅在项目运营期过程中存在箱变变压器油泄漏,造成液体外泄,对水质及水生生物产生影响。因此,主要采取分区防渗、定期排查、配备应急物资、升压站区设立事故油池、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等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3)风险分析结论综上所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本项目对环境的风险影响可接受。综上,营运期环境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动。4.9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9.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生态影响因素识别项目施工期建设可能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生态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为对植被、野生生物的影响。结合工程的布置与施工工艺,不同区域所可能带来的生态影响如下。1)光伏区光伏区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地表的扰动,对野生生物的影响,对临时占地的生态影响。2)升压站升压站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场地清理与平整、基础开挖、设备材料堆存、临时堆场、车辆、施工机械碾压,致使地面裸露、表土破损、植被损坏等。(2)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对地表产生扰动,减少地表植被的数量,对野生生物造成影响。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入场地也会对区域植被造成踩踏和碾压,破坏植被。本工程占地区域将会改变原有地貌,扰动破坏部分区域植被。具体影响如下:1)对植被的影响对于永久占地影响到的植被将无法恢复,其受到的影响是不可逆的,对于临时占地涉及到的植被,工程施工时将被清除,但工程结束后将会对其进行复原。通过现场实地调查,升压站站用地现状为荒地,周边范围内主要为杂草,区域植被均为当地常见种,且分布区域较广,其群落组成和生长主要受人类控制,基本失去了自然植被特征,生态功能较低,工程占地对生态的影响较小。2)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分析在施工期,工程占地占用了原有陆生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使其栖息、活动场所减少,迫使原栖息在该区域的动物迁往其他适宜的生境,由于升压站用地为荒地,基本不存在野生动物。周边野生动物以鸟类和小型哺乳类占优势,迁移能力较强。且评价区的陆生野动物分布较广泛对施工干扰能够主动避让,因此施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综上所述,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未发生重大变动。4.9.2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的生态影响是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地基对周围植被和水土的影响,光伏组件支架等一般占地面积较小,由于工程量小,对生态的破坏非常有限。本项目建设区域无自然风景点和自然生态保护区等。35kV集电线路为架空和地埋电缆结合,均不经过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本工程线路路径长,沿线施工点分散,且局部占地面积较小,本项目的临时占地主要是光伏组件的组装工作,不会对临时占地进行开土破坏,本工程在施工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和短暂的,随着工程建设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逐渐减弱,区域生态环境可得到恢复。服务期满后,废弃的水泥桩将由企业自行回收处置。综上,本项目建设运营对生态影响很小,在可接受范围内。综上所述,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未发生重大变动。4.10营运期光影影响分析太阳能光伏电板在白天阳光入射方向下,如果投射到附近居民住宅的玻璃窗户上以及旁边道路行驶的车窗上,即可产生闪烁的光影。光影会使人时常产生心烦、眩晕的症状,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如果光伏电板布置不科学,有可能对民宅和行驶的车辆产生光影污染。本项目光伏板全部朝南设置,根据各敏感点与光伏电板的高差及方位,预测出敏感点与光伏电板距离是否满足光污染距离的要求。图4.10-1光伏阵列间距示意图基于光伏发电的原理,发电系统所采用的太阳能光伏组件外层壳体不但要有良好的抗击打特性,更要有极高的透光性。目前设备的透光率可达95%以上。在《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中规定: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设立的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小于0.16的低辐射玻璃。对比此标准,光伏阵列的反射率极少(小于5%),因此光伏区的运行不存在眩光现象,也不会对光伏区附近公路和人员造成眩光影响,不会影响交通安全。青龙坡光伏区城反射光影响范围油庙路上安山龙田米1:7.849当前坐标:8经度116.730659772纬度29.602797645影酸级别:16级分浦车:&.08米/像素当前图层类型:天地图影修(无偏移1eb墨卡托投影)图4.10-2光伏区反射光影响范围图光伏组件设置时朝向全部为正南,根据图4.10-2光伏区反射光影响范围图,南侧敏感点石铁居民区虽然在影响范围内,但光伏组件距地面平均距离3.5m,光伏区南侧高程较低,当太阳光反射时,光伏组件在吸收太阳能的过程中,大多数反射光会反射到天上,因此本工程光伏电池板产生的光污染不会对南侧居民生活、地面交通造成明显的光污染影响。综上,光影影响未发生变动。4.1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变容量大小、位置及送出线路方向未发生变动,因此电磁环境影响未发生变动。五、变动结论5.1项目主要变动内容本项目光伏区17个光伏发电单元(12个3.2MW、2个2.6MW、1个2.250MW和2个2.0MW)减少为16个(12个3.3MW、1个3.2MW、3个2.4MW),光伏区在原有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由840000m2减少为600000m2,其他建设内容不变;对照2023年10月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中附件2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和《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动内容对照详见表2.4-1、2.4-2。5.2项目变动后环境影响结论根据对照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变动后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光影、电磁环境等环境影响未发生重大变动,因此本项目此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附件1备案表2023/7/20下午4:0559.203.26.201:8081/tzxmspalltzxmapp/pages/approve/doWorkltem/fgwbaProjectInfo.jsp?PROJECTUUID=172a7928…池州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名称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项目代码2209-341700-04-01-204584项目法人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证照号码91341721MA8QNGMA6T建设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建设性质新建所属行业电力国标行业太阳能发电项目详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龙泉镇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300亩,建设50兆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主要设备有单晶高效光伏组件、箱逆变一体机、预制管桩、支架、升压变等,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年新增生产能力年均发电量7140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万元)25107含外汇(万美元)0固定资产投资(万元)19153资金来源1、企业自筹(万元)59542、银行贷款(万元)03、股票债券(万元)04、其他(万元)0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备案部门首次备案时间:2022年09月20日H池州市发展改革委二2023年07月20日备注备案证号:池发改备〔2022]450号。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依法办理规划国土、环评、水土保持、节能、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注:项目开工后,请及时登录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信息。扫描全能王创建附件2环评批复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池环函【2023]218号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应你公司申请,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经研究并公示,现将《报告表》审批意见函复如下:一、项目概况。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位于池州市东至县龙泉镇(光伏区)泥溪镇(升压站),总占地面积约858000m(其中光伏区占地面积840000m,升压站约占地面积18000m²)。项目利用现有茶园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包括光伏组件区、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等。项-1-目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50MW(备案规模为100MW,最终下发建设指标为5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光伏组选用58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共计110786块,支架采用固定支架倾角为18°安装。并网发电系统由12个3.2MW、2个2.6MW、1个2.250MW和2个2.0MW光伏发电单元构成。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配套1台250MWA的升压变压器。集电线路分为2个集电单元(光伏区内部集电、光伏区至升压站集电),光伏区内部集电采用地埋式电缆,电缆段路径总长5.4km(双回路300截面);光伏区至升压站集电采用架空式线路,架空段路径总长29.5km(双回路240截面)。项目所涉及的升压站输出线路及接入当地电网系统工程的相关内容不在《报告表》评价范围之内。项目总投资约251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9万元,约占总投资0.63%。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7月20日以池发改备[2022]450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09-341700-04-01-204584)二、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建设和运营。三、注重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满足《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加强施工期噪声防治,确保施工期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GB12523-2011)要求,夜间严禁施工;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理,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合格的太阳能电池板等由该组件的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工程尽量避开雨天施工,并采用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的施工方案,尽量减少疏松土壤的裸露时间,减轻施工区水土流失。为保障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建设单位应加强光伏阵列的材料选型,在与居民相邻厂界一侧种植高大的乔木或建人工屏障,减少反射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增加区域绿化面积,弥补生物量损失,减缓风蚀影响。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对升压站场地及周边及时进行绿化,少量暂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减缓水土流失。光伏组件阵列、开关站、输电线路等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的方案执行,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四、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蔡家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设,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标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3—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废箱变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蓄电池、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15m)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7式,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和输电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限值内。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含电子版)送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4一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项目若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报告表》应重新审核;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报告表》应重新报批。项目服务期满后,若项目不再运营,项目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展服务期满后的拆除和恢复事项。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前应及时告知我局和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东至县龙泉镇人民政府、东至县泥溪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到位。池州市生态环境局12023年11月15日—5—抄送:东至县龙泉镇人民政府、东至县泥溪镇人民政府、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局有关科室、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15日印发-6—五河镇会宫镇物科8红山镇龙潭乡金拱镇梅龙街道三里镇余井镇高河镇木镇镇港口匡河镇罗岭镇O枞阳县泾县百里镇五庙乡池州市+溪口镇口+云岭镇O活山市青阳费河乡秋江街道右镜乡直秀区秋江街道O南河镇汀溪乡汤泉乡汀溪乡你陀镇洪铺镇王河镇口安庆市杜村乡茂林镇宁长江洗马镇天华镇榔桥镇股汇镇榔桥镇0太湖县梅街镇云乐镇腊树镇云乐镇张搒镇陵阳镇株林镇三溪镇趾凤乡江塘乡牌楼镇漳胡镇牌楼镇棠溪镇太平湖镇青石镇柳坪乡新明乡旌德县河塌乡张溪镇庙首镇小河镇大石乡七都镇新春县20石告县程岭乡焦村镇板桥头乡凉泉乡板桥头乡洋湖镇谭家桥镇示谭家桥镇孚玉镇谭家桥镇G205上庄镇音销东至具宏潭乡香隅镇绩室具下仓镇安凌镇富溪乡临溪镇马垱镇临溪镇花园乡古溪乡大坦乡O夥县呈坎镇昌溪乡复兴镇彭泽县浩山乡新安镇王渚四乡门县O歆具定山镇升压站齐云山真木县黄岭乡泥溪镇小乡长红勒功乡木塔乡溶口乡凫峰镇马影镇璜田乡黄山市璜田乡天红镇昭潭镇溪口镇金峰威家镇鹤城乡杨梓镇峙滩镇光伏区莲花山乡石门乡S板桥乡五城镇T龙泉镇新安侯家岗乡10公里段莘乡10公里塘山乡山多响水滩乡姜家镇大鄣山乡1:999.818邹桥乡温泉锁枧田街乡齐溪镇中馆镇影像级别:9级当前图层类型:天地图影像(无偏移Teb王卡托投影)当前坐标:经度117.234159579乡纬度29.838344170影像级别:9级及分浦车:265.21米/像素当前图层类型:天地图影像(无偏移Teb王卡托投影)枫树岭镇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十亩地林丰村H龙泉镇林丰小学石垄H铁炉中学青龙坡王家山古楼村大塘坝上潭安山龙石铁居民区东边山合田口竹林塘邰家100米H古楼小学1:15,698当前坐标:经度116729464402纬度29.600512658影象级别:15级分辨率:4.15米/像素当前图层类型:天地图-影像(无偏移-1eb王卡托投影)附图2光伏区平面布置示意图次出入口一股固废库餐厅综合楼附属楼仓库储能区SVG无功补偿舱35kV开关柜主出入口图例用地红线重点防渗一般防渗简单防渗图例二次用地红线GIS配电装置区配重点防渗电35kV开楼关柜(远一般防渗期规划)简单防渗5m比例尺附图3升压站平面布局图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专家审查意见一、基本情况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泥溪镇(升压站)、龙泉镇(光伏区)项目于2023年7月20日经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复的建设规模为50MW。光伏区由12个3.2MW、2个2.6MW、1个2.250MW和2个2.0MW光伏发电单元构成。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配套250MVA的升压变压器一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3年11月15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以“池环函(2023)218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为光伏发电单元占地约840000m,安装580Wp光伏组件110786块、320kW组串式逆变器155台。由12个3.2MW、2个2.6MW、1个2.250MW和2个2.0MW光伏发电单元构成: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套一台250MVA的升压变压器;光伏区内部集电采用地埋式电缆,电缆段路径总长5.4km(双回路300截面);光伏区至升压站集电采用架空式线路,架空段路径总长29.5km(双回路240截面)。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为有效实现电网削峰填谷,缓解高峰供电压力,促进新能源消纳,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将原有环评报告中17个光伏发电单元(12个3.2MW、2个2.6MW、1个2.250MW和2个2.0MW)优化为16个(12个3.3MW、1个3.2MW、3个2.4MW),占地面积减少,总装机容量、电压等级、变压器、输电线路及架设方式未发生变化,其他建设内容不变。二、技术审查意见1、光伏发电单元优化调整后,对照原环评报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无变化,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有所降低,环境风险降低,其他因子对环境的影响不变。项目变动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等级,不改变原环评文件关于项目可行的结论。2、对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和《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规定,分析得出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电压等级、变压站、输电线路及架设方式等各方面都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结论总体可信。3、项目光伏发电单元的优化调整可认定为非重大变动。专家:2025年4月6日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首页公示公告法律法规招聘信息站内通知技术交流登录一注册服务企业法律法规招聘信息站内通知技术交流其它公示三公示公告水保验收(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环保验收<发布时间:2025-04-07环评公示1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2023年10月7日)要求现将水保监测《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公示如下:水保方案<建设单位: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它公示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泥溪镇(升压站)、龙泉镇(光伏区)<公示内容:国华东至林丰100MW光伏复合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公示时间:2025年04月07日-2025年05月06日(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赵玥联系电话:13855147746建设单位:国华智恒(东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