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綦江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你局提交的綦江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311-500110-04-01-656186)和《重庆市綦江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内容。
(二)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75.44hm2,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218.10万m3。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不计、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2025.6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758.0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267.65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83.01万元,监测措施费4.7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8.52万元,独立费用20.67万元,基本预备费8.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5.616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你局应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并按照规定,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及时申报、缴纳本文件核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你局应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完善工程后期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并严格落地实施,将水土保持措施投资纳入本工程的总投资中,属于工程概算中的一部分。同时,应开展工程运行期的水土保持评价工作。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你局应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你局应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你局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可以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理纳入到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当中,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方案批准后,本工程建设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符合“水利部第53号令”第十六条明确的情形,你局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弃土弃渣,你局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明确的内容,运至指定的渣场堆放,并按水土保持方案中明确的措施,做好弃渣场的防护工作,并加强覆盖措施减少粉尘污染,弃渣场的运行管理应按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你公司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报我局审批。
(七)你局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局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未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我局将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施工期、自然恢复期,对工程扰动地表情况、水土保持措施执行情况、植被恢复情况、弃土弃渣情况、表土堆放及使用情况、人为水土流失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
(十一)你局应按照其他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本工程的其他相关许可手续。

附件:1.綦江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綦江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侯光毅,联系电话:023-48619479)

附件1
綦江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
流域管 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市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綦江区

项目规模
本项目设计建设森林防火道路111条,道路总长122.18km。
总投资 (万元)
6639.89
土建投资 (万元)
4315.93

动工时间
2024年7月
完工时间
2025年4月
设计水平年
2025年

工程占地(hm2)
75.44
永久占地(hm2)
68.53
临时占地(hm2)
6.91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78.94
39.16
0
139.78

重点防治区名称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浅丘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75.44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3018.16
新增水土流失量(t)
1990.48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防治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 措施 及工 程量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道路工程 防治区
主体设计:坡顶截水沟7531.45m,C20混凝土边沟91498.00m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措施69062.30m2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69062.30m2

投资(万元)
1455.48(方案新增:83.01)
385.57(方案新增:0)
方案新增:28.52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2025.69(方案新增:267.65)
独立费用(万元)
20.67

监理费(万元)
/
监测费(万元)
4.70
补偿费(万元)
105.616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顺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罗荣
法定代表人
蔡长勇

地址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74号
地址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惠登路阳光商务写字楼

邮编
408299
邮编
401420

联系人及电话
黎浩/13667638161
联系人及电话
傅翔宇/13628391912

附件2

附件下载:
綦水许可〔2025〕55号关于綦江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重庆市綦江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2025年4月11日,綦江区水利局主持召开了《重庆市綦江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专家评审会,綦江区林业局(以下简称项目业主)、重庆顺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由李刚任组长,刘宇、黄嵩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会上听取了项目业主及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过讨论和质询,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并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定有关规定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质量评定,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最终形成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一、综合说明(一)方案编制目的和意义比较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与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二)同意设计水平年定为2025年。(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75.44hm。(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1-(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度97%、士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不计,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二、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本项目位于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赶水镇、打通镇、石壕镇、永新镇、三角镇、隆盛镇、郭扶镇、丁山镇、安稳镇、永城镇、中峰镇、横山镇、国有林场等街镇(林场):建设单位为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编码:2311-500110-04-01-656186。本项目共设计建设森林防火道路111条,道路总长122.18km,均为林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15km/h,路基宽度4m,车行道宽3m,路面结构采用泥结碎石路面。按照权属分,国有林场77.72km,占建设总规模的63.61%:集体林场44.46km,占建设总规模的36.39%;按建设性质划分,新建防火道路120.01km,占总里程的98.23%,改建防火道路2.17km,占总里程的1.77%。本工程规划布置有施工仓库和施工工棚,施工仓库及施工工棚直接就近租用民房,无新增占地:施工用水采用项目区周边水库或山坪塘:工程用电就近搭接项目所在地现有电力设施:项目区周围交通便利,无新建临时便道。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75.44hm,其中永久占地68.53hm,临时占地6.91hm。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计开挖土石方量178.94万m,回填土石方量39.16万m,工程建设产生弃方139.78万m,工程建设产生弃方全部沿防火道路周边的低洼地带进行妥善掩埋处理。-2-主体工程工期为2024年7月~2025年4月(含施工准备期),工期9个月。本工程总投资为6639.8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315.9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区级配套资金。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专项设施改建。(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基本清楚。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的水土保持评价。(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与评价。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二)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75.44hm,损毁植被面积60.35hm。(三)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单元,时段,侵蚀模数和测算结果。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018.16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1990.48t。(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和指导性意见。五、水土保持措施(一)同意项目划分为道路工程防治区共1个水土流失一级防治区。(二)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三)同意防治分区防治措施布局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本项目已开工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沿防火道路布设C20混凝土边沟,边沟尺寸为30cm×30cm,累计布设长度为91498m,已全部完成。在方案介入后,由于施工期间遭遇降雨,针对扰动桩段形成的裸露土质边坡,采取了新增覆盖防雨布的临时防护措施,有效减缓了降雨对边坡—3—的直接冲刷影响,累计覆盖面积达69062.30m。对高边坡采取了坡顶截水沟,有效疏导边坡雨水,共计修建坡顶截水沟长7531.45m。进入施工后期,对土质挖方及填方边坡开展了表层生态修复措施,实施撒播草籽恢复植被,撒播面积达69062.30m,初步起到了稳坡保土的作用。六、水土保持监测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规范要求。(二)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025.6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758.0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267.65万元。在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1372.47万元,植物措施385.57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83.01万元。临时措施28.52万元,监测措施4.70万元,独立费用20.67万元,基本预备费8.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5.62万元(1056206.2元)。(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八、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内容。李刚专家组组长:2025年5月8日-4-重庆市綦江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修改情况表专家意见修改说明备注一、专家组长李刚专家签字:李刚1、水文气象章节的多年平均降水量数据有误,请复核,并补充介绍防火道路涉及的河流概况。已将2.7.3气象章节修改年平均降雨量为974.8mm;在2.7.7水文章节补充介绍防火道路涉及的河流概况。详见章节2.7.3、2.7.42、工程弃方达到139.78万m,请补充弃方掩埋采取的具体措施,并附现场照片和弃方量比较大的掩埋地点分布图。已于2.4.2土石方平衡情况中补充弃方掩埋处理方法及弃方掩埋地点。详见章节2.4.23、补充介绍类比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地点等详细情况。已于章节4.3.3.2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补充类比工程施工地点等详细情况。详见章节4.3.3.24、新增水保措施建议增加高边坡的截水沟,并提高防洪标准复核其排洪能力。已于章节5.3.1.2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中新增高边坡的截水沟并复核其排洪能力。详见章节5.3.1.25、投资估算中技术咨询费偏高,建议按照双方的合同价格计列已按双方的合同价格计修改技术咨询费。详见章节7.1.2.26、项目编制委托书补充甲方盖章,并将编制的任务写完整已补充项目编制委托书甲方盖章,并写完整编制任务。详见附件41重庆市綦江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修改情况表三、专家组成员黄嵩专家签字:应耑1、修改完善报告中错、漏部分,加强文字校核、排版。已修改并完善报告中的错漏处。详见全文2、森林防火道路涉及改建2.17km,补充改建防火道路的有关内容。已在2.1.2.2平面设计章节补充改建防火道路汇总表。详见章节2.1.2.23、复核綦江区、项目区水文、气象、社会经济状况等基础资料。已复核,将2.7.3气象章节修改年平均降雨量为974.8mm;在2.7.7水文章节补充介绍防火道路涉及的河流概况。详见章节2.74、报告2.4.1.3所需绿化覆土数中的本工程绿化覆土总量不满足植草护坡面积为6.91hm的需土量,需进一步复核,完善。已将需覆土量修改为为1.89万m详见章节2.4.1.35、报告3.3.2.2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现状评价中补充已实施的措施照片,包括排水沟、挡墙等现场照片;补充目前还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已于3.3.2.2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现状评价章节中补充已实施措施照片,并补充目前还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详见章节3.3.2.26、报告5.2.2.1道路工程防治区中进一步完善、细化;复核是否还有其他措施体系组成复核后本方案对道路工程防治区新增工程措施坡顶截水沟并对全文进行修改完善。详见章节5.2.2.1I7、复核监测设备,应该与监测方法匹配已复核,并修改详见章节6.4.1实施条件8、复核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进度表。已复核,并修改详见施工进度表9、复核水土保持措施统计成果。已复核,并修改详见全文10、进一步复核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成果。已复核,并修改详见章节7.1.2.211、进一步修改完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已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中补充新增工程措施坡顶截水沟。详见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2重庆市綦江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修改情况表二、专家组成员刘宇专家签字:1、补充工程主体设计水保措施情况,分析水保措施是否能满足要求,不满足情况下增加相应水保措施,还比如正在施工的是否有拦挡措施等。已于章节5.3.1.2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中新增高边坡的截水沟并复核其排洪能力。详见章节5.3.1.22、依据项目建设具体分析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及水土流失情况,如存在重大问题的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已于1.1.2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中补充完善项目进展情况详见章节1.1.23、弃土方案需考虑科学性、可行性、规范性,尤其是现在该项目大部分工程已建完,土石方平衡应按照实际计算;土石方平衡应明确挖方、填方、借方、弃方和调配情况,借方来源、弃方去向应明确。已于2.4.2土石方平衡情况章节中补充弃方掩埋处理方法及弃方量较大的掩埋地点,并修改土石方平衡表。详见章节2.4.24、项目区现场情况:项目区已完成泥结碎石路面的区域基本无水土流失情况,是否属实?需再次核实。经核实泥结碎石路面已全部完成铺设,无裸露区域5、附件:增加整个工程的工程措施布置图;已完工的补充竣工图等;弃渣具体处置位置图。目前还未有已完工竣工图;于2.4.2土石方平衡情况章节中补充弃方掩埋处理方法及弃方掩埋地点详见章节2.4.21(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与评价。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二)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4.63hm²,损毁植被面积4.10hm。(三)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单元、时段、侵蚀模数和测算结果。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64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286t。(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和指导性意见。五、水土保持措施(一)同意项目划分为项目建设防治区和种植土堆放防治区共2个水土流失一级防治区。(二)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三)同意防治分区防治措施布局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设计。1、项目建设防治区已基本完工,截至目前,主体工程已对场地表土资源进行剥离和保护,已沿内部道路和主体建筑实施了排水沟、排水沟末端接现状道路排水系统:已对项目区绿化区域已实施了表土回覆、土地整治和撒播草籽绿化。后续施工过程中,方案新增对裸露区域采取临时覆盖防治措施工程量:表土剥离0.71万m,表土回覆0.08万m,土地整治0.28hm2,排水沟859m,撒播草籽0.81hm,临时覆盖1000m²。2、种植土堆放防治区已基本完工,截至目前,主体工程已对场地实施了表土回覆、土地整治和撤播草籽,沿堆土边坡坡脚实施了临时排水沟。-3-后续施工过程中,方案新增对堆土区南侧实施挡墙,挡墙外侧布设排水沟,排水沟末端接自然水系。防治措施工程量:表土回覆0.09万m,土地整治0.85hm,排水沟98m,挡墙58m,撒播草籽0.85hm,临时排水沟344m。六、水土保持监测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规范要求。(二)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83.45万元,主体已列投资40.5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2.02万元。在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38.77万元,植物措施1.66万元,临时措施0.15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19.22万元,监测措施1.97万元,临时措施0.39万元,独立费用9.24万元,基本预备费1.8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20万元。(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八、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内容。专家组组长:李刚2025年5月8日-4-3000头GP二期种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各专家意见修改情况对照表专家成员修改意见修改情况专家签字李刚1、水文气象章节的多年平均降雨量数据有误,文中的綦江县应改为綦江区;已复核调整多年平均降雨量数据,详见文本2.7.3气象;已将文本的綦江县修改为綦江区,详见文本2.7.4水文李刚2、P28项目建设区的草地面积2.42大于P27的2.34,请认真复核,重新进行表土剥离量的计算;已复核调整项目建设区草地和林地剥离表土面积,并复核计算表土剥离量:详见文本2.4.1表土资源保护与利用,3、表土平衡中剥离剩余的表土用于后续项目区的复垦,请补充详细后续需要覆土的地点、面积、厚度、数量等具体数据;已补充后续需要覆土的地点、面积、厚度、数量等具体数据;详见文本2.4.1.4表土平衡。4、P35“修建的截排水沟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应提高到20年一遇;已将文本“修建的截排水沟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调整为“20年一遇”;详见文本3.2.1建设方案评价。5、P38“堆放场等级为五级”与下表3.2-3中的4级不一致;已将“堆放场等级五级”复核调整为“堆放场等级4级”;详见文本3.2.5.2种植土堆放区布置及稳定性分析评价6、P403.2.7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应分项目建设防治区和堆土场防治区进行评价;已将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中,项目建设区和种植土堆放区分开评价;详见文本3.2.7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7、鉴于该项目运行时的特殊性,建议设置永久性的车辆清洗站项目区建成后,西南侧出入口已建成了车辆清洗车间,故本方案为新增设置永久性的车辆清洗站。8、补充复核排水沟是否满足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已补充复核排水沟20年一遏的防洪标准和典型设计验算等。详见文本5.3.3新增措施典型设计9、补充临时占地0.51hm的用地协议。已补充临时0.51hm用地协议,该部分占地为一期项目用地协议里面的用地,已补充一期项目用地协议,详见附件7-期用地手续。10、补充本项目已扰动区域和未扰动区域的分布图;已补充本项目已扰动区域和为扰动区域的分布图,详见附图5项目区扰动和未扰动区域分布图。第1页专家成员修改意见修改情况专家签字廖梦南1、余方5.73万方建议计入填方,因为余方对应综合利用项目,且回填区域与项目建设区相连,故可直接视为填方;本项目余方5.73万方为后续项目复垦时用土,以及其施工工艺上的差异性,故未考虑为本项目的填方,以项目余方堆放区的形式进行判定。内梦南2、根据措施图,复核种植土堆放防护区的挡墙措施布置是否合理;根据措施图,结合现场情况,已复核种植土堆放防治区新增的挡墙措施布置基本满足需求3、说明一下种植土堆放区一般土方量和表土量各是多少,堆高多少,分别的堆放位置在哪里以及后续用途;已说明种植土堆放区一般土方量和表土量以及堆高、堆放位置、后续用途等。详见文本2.2.5种植土堆放区,4、补充措施典型设计图;已补充措施典型设计图,详见附图5水保措施典型设计图。5、补偿费建议精确到角;已将补偿费计算精确到角,补偿费为102048.80元。详见文本表7.1-8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6、校核图表文。已校核项目图表文等数据。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