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机配件建设 氨氮 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5)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3304007352793803
建设单位法人:唐旭文
建设单位联系人:陆超飞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8368379033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望海街道福兴路16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年产36万套新能源电机配件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2-330424-07-02-823484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福兴路168号
中心坐标:经度:120.93259 纬度: 30.59462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4-08-21
环评审批文号:嘉环盐建〔2024〕76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4007352793803002Y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5-03-20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18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0.0
运营单位名称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304007352793803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304007352793803
验收监测单位 :浙江云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30424355366810W
竣工时间 :2025-03-26
调试起始时间 :2025-03-27
调试结束时间 :2025-09-27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5-05-27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5-06-26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www.haihuanhuanjing.com/gggs/spgg/2025-05-27/1436.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扩建
实际建设情况 :扩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年产36万套新能源电机配件
实际建设情况 :年产36万套新能源电机配件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塑料粒子→干燥→注塑→裁切→电测→检验→包装入库
实际建设情况 :塑料粒子→干燥→注塑→裁切→电测→检验→包装入库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废水: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内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排放。 2.废气: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提高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根据项目各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注塑机加热段上方设置集气罩,生产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3.噪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音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用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禁止排放。
实际建设情况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补充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项目在设备选型上注重选择低噪音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符合“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废次品、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破碎边角料、废模具、其他废包装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尚未产生,产生后定期委托浙江归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生产车间A区西侧设有1个约40m2的危废暂存场所,并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已与浙江归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工业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服务合同,目前,本项目运行时间较短,危废尚未产生,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中,要求定期委托转移处置,并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同时做好台账记录。 此外,生产车间A区北侧设置了1间约35m2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破碎边角料、废模具、其他废包装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且按要求建立一般固废台账。 因此,建设单位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防护距离:根据《报告表》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你公司、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落实。
实际建设情况 :防护距离:本项目生产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厂界距离最近居民约230m;因此,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可以满足相关要求。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306
0.666
0.0
0.0
0.306
0.306
COD(吨/年)
0.0
0.122
0.266
0.0
0.0
0.122
0.122
氨氮(吨/年)
0.0
0.006
0.013
0.0
0.0
0.006
0.006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2.182
2.195
0.0
0.0
2.182
2.182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隔油池、化粪池
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执行《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要求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补充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要求。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注塑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氨、硫化氢、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四氢呋喃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隔声减振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在设备选型上注重选择低噪音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降低噪声影响。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企业厂界四周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环发[2014]197号”、“嘉环发[2023]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新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新增量按照1∶1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则削减替代量为0.034t/a。本项目所需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已削减替代,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电机配件建设 氨氮 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