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租赁招标采购公告(2025)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行政、事业单位9处资产租赁的延期公告

根据《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行政、事业单位9处资产租赁交易公告》内容,“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延长10个工作日,直到有意向承租方报名或评估报告到期”。则本项目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标的延长挂牌期至2025年6月13日17:30,挂牌条件及价格等内容与原公告一致。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5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租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