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千伏送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庆林甸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4617101(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4623816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16331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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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林甸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庆供电公司
黑龙江省津环碧诚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410-230000-04-01-290415,项目总占地面积9.7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81hm2,临时占地面积8.94hm2。该项目新建220kV林甸变至110kV纲要-林南π接点110kV架空线路2回,长度15.75 km。新建220kV林甸变至110kV经开-林甸π接点110kV架空线路2回,长度15.8km。项目总投资为38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按规定进行表土剥离和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鸟类撞击。线路巡检和维护时,应避免过多人员和机械进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加强运营期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情况的跟踪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措施,防止物料洒落形成二次扬尘,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线路沿线村庄现有排水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选取质量优异的导线,降低电晕放电产生的电磁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运至林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调配场处理。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七)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避免出线高电位梯度点。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保证安装质量,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科学确定线路对地距离,线路定期巡检,保证其运行良好。本项目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10千伏送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