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2025-05-28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或审批意见
佛山市滔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佛环南审[2025]82号
2025-05-28 00:00:00
佛环南审〔2025〕82号关于《佛山市滔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新高速公路 TJ01 标段梁场项目
佛环南江审[2025]8号
2025-05-28 00:00:00
佛山市拓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
佛环南审[2025]81号
2025-05-28 00:00:00
佛环南审〔2025〕81号关于《佛山市拓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 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及镇(街道)监督管理所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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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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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监督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滨新区8号
0757-86553185
nhjjhbb@163.com
大沥监督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北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六楼
0757-85512747
dalihbb@126.com
南海分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0757-86297622、0757-86297624
hbj_gsfk@nanhai.gov.cn
里水监督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甘河路环运城大院
0757-85607006
lshb100@163.com
丹灶监督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府609室
0757-85413010
danzaohuanbao@126.com
西樵监督所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街道)樵高路65号
0757-86801880
xqhbb@126.com
狮山监督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行政服务中心504
0757-86689722
sszhbb@126.com
桂城监督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0757-81813591
nhgchbb@126.com
主动公开佛环南审〔2025〕82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滔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佛山市滔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08473):你单位报来由佛山市南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滔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二、佛山市滔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广东佛山南海区西樵镇海舟开发区大道西38号(即广东滔莲染整定型有限公司)内自编B车间,占地面积11273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主要从事泡沫塑料制造,计划年产EPS成型产品4000吨,EPS板材6000吨,EPP成型产品2000吨。核准的主要生产设备规模为:EPS、EPP、润滑油等;主要设备包括:间歇式预发机4台、干燥机1台、EPS成型机50台、EPP成型机10台、EPP板材机10台、EPP高压料桶10个、塔式冷凝蓄能真空系统(含缓冲罐)3套、全自动熟化料仓40套、烘干房循环风辅助加温系统7套及配套的储罐、冷却塔、空压机等;其他设备总规模详见《报告表》表2-3。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方必须按《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落实发泡、熟化、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项目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限值。项目方应按照《报告表》及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要求落实大气无组织排放污染控制标准,确保项目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的监控浓度达到相应标准限值。(二)生活污水排放量约2025吨/年,项目方必须落实相应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化处理。(三)项目方对产生噪声源设备必须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隔音降噪工作,以减轻噪声对生产工人和附近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四)项目方必须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实施分类收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填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取得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按《报告表》要求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五)项目方必须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四、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五、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核定的规模和工艺建设,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项目必须落实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总VOCs排放量≤15.7513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13.0863吨/年),本项目新增的总量指标:总VOCs15.7513吨/年,按照“减二增一”的原则,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储备量中划拨。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并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仅从环保角度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请项目投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到其它相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应手续。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28日主动公开佛环南审〔2025〕81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拓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佛山市拓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89232):你公司报来由佛山建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拓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二、佛山市拓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019年2月和2022年7月通过我局审批、自主验收和排污证核发。现因企业发展需要,拟在原审批的基础上,扩大投资,取消产品三聚氰胺板、UV中纤板和PETG板,新增产品柜体门板和铝装饰条,对平贴线、封边机和废气治理设施均进行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东部工业园中金路10号,占地面积16124.5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计划年产平贴亚克力板30万件、铝装饰条100吨和柜体门板40万m³,核准的生产设备总规模情况详见《报告表》表2-3。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方必须按《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加强车间通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落实固化、平贴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的收集治理设施,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平贴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固化、平贴、封边、清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木加工工序中产生的粉尘废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落实粉尘的收集治理设施,粉尘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时做好车间通风换气。木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木加工、机加工、喷粉、平贴线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方必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食堂油烟废气净化设施,油烟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目标。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小型规模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方必须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所使用即用状态下的改性聚氨酯树脂胶和环己酮的混合物、热熔胶等原辅材料进行检测,并与原辅材料购买单据存档备查,确保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和环境绿色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二)项目的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980吨/年,项目方必须落实相应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里水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化处理。(三)项目方对产生噪声源设备必须进行合理布局,优化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隔音降噪工作,以减轻噪声对生产工人和附近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按《报告表》要求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项目方必须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实施分类收集。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废胶水、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取得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木屑废料(边角废料和收集的粉尘)、金属废料(边角废料和沉降的粉尘)、废弃包装物、废滤袋、废粉末涂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报告表》综合回收利用或合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五)项目方必须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四、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五、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核定的规模和工艺建设,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项目必须落实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VOCs排放量≤1.2261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3443吨/年),本次项目新增的总量指标:总VOCs0.7706吨/年,按照“减二增一”的原则,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储备量中划拨。六、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19号),本批复中减少的排污总量指标(二氧化硫减少量为0.06吨/年、氮氧化物减少量为0.264吨/年)。减少的排污总量指标将根据原获取途径(无偿或有偿)及排污权交易的相关规定,强制纳入政府储备或自愿上市转让交易、留存自身发展。七、《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八、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并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仅从环保角度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请项目投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到其它相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应手续。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