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公墓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公益性公墓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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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203065/202505-00005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5-29
发布机构:
泗县水利局
文号:
名称:
公益性公墓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决定书
成文日期:
2025-05-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暂无
关键词:
作者:
王云海
有效性:
有效
审核人:
初审:王云海 复审:张怀国  终审: 吴鹏
索引号:
3203065/202505-00005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5-29
发布机构:
泗县水利局
文号:
名称:
公益性公墓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决定书
成文日期:
2025-05-29
关键词:
作者:
王云海
有效性:
有效
审核人:
初审:王云海 复审:张怀国  终审: 吴鹏
公益性公墓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决定书
发表时间:2025-05-29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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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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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水利局文件泗水审批[2025]21号宿州市泗县公益性公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泗县民政局:你公司提交的《关于请求批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本许可决定的前提下,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37hm²。宿州市泗县公益性公墓项目(项目编码:12205-341324-04-01-791763),位于泗县屏山镇徐贺村。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37hm²,其中永久占地7.10hm,临时占地0.27hm。项目总投资91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708万元。工程已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9月完工,总工期11个月。(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二级标准。(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2025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2%、土壤流失控制比1.3、渣土防护率95%、不设置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5%。(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方法与结果。工程建设期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为73.64t,新增流失量为53.74t。(五)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1)墓区: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21hm,排水边沟4606m,雨水管道1239m,雨水井66座。植物措施:综合绿化0.94hm。临时措施:撤播草籽1.27hm,土工布苫盖4000m2。(2)围墙退让及红线外施工扰动区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80hm。植物措施:综合绿化0.17hm。临时措施:撒播草籽0.63hm²。(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成果。水土保持总投资2192.086万元,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方法,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经(2014)8号)及《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水保函(2023)465号),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80%收取,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5.896万元。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强化土石方综合利用,切实落实项目余方处置方案,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并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PDF格式电子版一份)。3(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五)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六)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五、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4(此页无正文)泗县水利是2025年5月29日主送:泗县民政局抄送:安徽长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泗县水利局2025年5月29日印发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性公墓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