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预拌厂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87号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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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顺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西安顺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高桥预拌厂项目
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高桥村
陕西格致有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高桥村。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用地面积10752.5平方米,租赁高桥村集体用地用于本项目建设,主要建设1条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建设1条洗砂生产线,其砂石原料为毛砂及建筑垃圾,毛砂及建筑垃圾破碎、筛分产生的部分石子、砂子作为混凝土生产线的原料使用。并配套建设储罐、原料库等生产辅助设施以及仓顶布袋除尘器、喷雾降尘等环保措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2 万立方混凝土。项目已取得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评估意见(市评估函〔2025〕96号)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核查意见(灞环执法字〔2025〕12号)。
(一)项目在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及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要求,在规定情形下停止相关施工活动,确保场界扬尘符合《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要求。在施工期内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护保养,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肥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机械噪声,施工过程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制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回收或外售,建筑垃圾回收或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要求合规处置。(二)项目工序均位于封闭式厂房内,原料装卸堆放及上料粉尘经喷淋装置、破碎筛分粉尘及搅拌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骨料输送粉尘经全封闭式皮带输送+骨料定期喷雾洒水、运输扬尘经厂区地面硬化+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经有效收集处理,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要求。项目使用的非移动道路机械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并达到国Ш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原料筛分水洗废水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压滤机、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冲洗水经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压滤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标准要求。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灰、检测废料及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压滤泥饼交由供应商外运综合利用;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收集、正确储存、处置,暂存场所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废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转移台账。(六)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七)项目应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
029-83326019
相关附件:
西安顺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高桥预拌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西安顺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高桥预拌厂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西安顺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西安顺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高桥预拌厂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雍磊联系方式189xxxx2113建设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高桥村地理坐标( 109度 3分39.413秒, 34 度 11分 0.11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N7820环境卫生管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水泥制品制造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项目审批(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25.1环保投资占比(%)4.18施工工期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投入运营。已进行处罚(见附件2)。用地(用海)面积(m2)10752.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本项目排污情况及周边环境敏感程度,对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具体见表1。表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气体,不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产废水均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不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口和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等,不设置生态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西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的通知(市生态委办发[2024]16号),通过对比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平台可知:项目位于灞桥区重点管控单元3。表1-1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总体要求: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的要求进行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高桥村,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等区域。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根据陕西省生态办公厅发布的2024年环境监测数据,本项目位于不达标区;项目地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建设运行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运营期能源为电和水。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满足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要求;符合要求。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的禁止行业,本项目不在陕发改规划[2018]213号发《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之内。根据《陕西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试行)》(陕环办发〔2022〕76号),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涉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采取“一图一表一说明”的表述方式。一图: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给出的本项目“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本项目在西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位置见下图。日期:2025/5/603264128米图例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Override1图1-1 项目在西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位置一表: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 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市(区)区县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单元要素属性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西安市灞桥区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重点管控单元3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控制新增《陕西省“两高"项目管理暂行目录》行业项目(民生等项目除外,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2.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3.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管控1.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本项目原料、产品外部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厂区内非运输及装载使用国四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空间布局约束1.持续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和城市雨污管道新建、改建。本项目车辆清洗废水、搅拌站清洗废水等全部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定期清掏污染物排放管控1.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排放限值要求。2.城镇新区管网建设及老旧城区管网升级改造中实行雨污分流,鼓励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进一步净化。3.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绿化、农灌等用途的,合理确定管控要求,确保达到相应污水再生利用标准。本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或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干热岩、电、太阳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省域陕西省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沙漠公园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国家级公益林等保护区域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要求。2 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3 执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4 严把“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5 重点淘汰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火电、钢铁、建材行业产能。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实施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除部分必须依托城市生产或直接服务于城市的工业企业外,原则上在2027 年底前达不到能效标杆和环保绩效级(含绩效引领)企业由当地政府组织搬迁至主城区以外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6 不再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各市(区)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7 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8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9.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1.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等禁止和限制性要求。2.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要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3.本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4.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5.本项目不涉及火电、钢铁、建材行业产能。6.本项目不涉及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7.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集中区域。8.本项目不涉及黄河。9.本项目不在秦岭一般保护区的范围内。污染物排放管控1.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原则,重点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对以煤、石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进行替代。2.2023年底前,关中地区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他地区钢铁企业于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2025年底前,8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和60%左右独立粉磨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全面完成改造,其他地区2027年底前全部完成。2025年底前,焦化行业独立焦化企业100%产能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7年底前,半焦生产基本完成改造。推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深度改造,鼓励企业将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3.全省黄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排放限值要求。汉江、丹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4.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涉及的县(区),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5.矿井水在充分利用后仍有剩余且确需外排的,经处理后拟外排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外,其相关水质因子值还应满足或优于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对应值,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毫克/升,且不得影响上下游相关河段水功能需求。1.本项目不涉及煤炭、石油焦、重油等的使用。2.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等的生产,企业不涉及燃气锅炉。企业不产生氮氧化物。3.本项目废水不外排。4.本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集中区域、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5.本项目不涉及矿井水。环境风险管控1 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河流、重要跨界河流以及其他敏感水体风险防控,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2 将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推进危险废物、重金属及尾矿环境、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体系,推动环境风险防控由应急管理向全过程管理转变,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水平。3 在矿产开发集中区域实施有色金属等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行动,加大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力度,锌冶炼企业加快竖罐炼锌设备替代改造。深入推进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开展有色、钢铁、硫酸、磷肥等行业企业涉铊废水治理。4 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全面排查所有在用、停用、闭库、废弃及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摸清尾矿库运行情况和污染源情况,划分环境风险等级,完善尾矿库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最大限度降低溃坝等事故污染农田、水体等敏感受体的风险。5 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国家认定的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6 落实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以石油加工、煤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涉重金属企业为重点,合理布设企业生产设施,强化工业企业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雨污总排口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以及传输泵、配套管线、应急发电等事故水输送设施等建设,合理设置消防处置用事故水池和雨水监测池。1.本项目占地和评价范围均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河流、重要跨界河流以及其他敏感水体风险防控。2.本项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为风险物质,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3.本项目不涉及矿产开发集中区域。4.本项目不涉及尾矿库等的污染治理。5.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国家认定的新污染物。6.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设备检修和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物质产生的环境风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库储存过程产生的环境风险。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2025年,陕西省用水总量107.0 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 年下降10%。2.到2025 年陕北、关中地级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陕南地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10%。3.对地下水超采区继续采取高效节水、域外调水替代、封井等措施,大力减少地下水开采量。4.稳妥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及建材行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5.推广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6.加快固废综合利用和技术创新,推动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结晶杂盐、金属镁渣、电石渣、气化渣、尾矿等大宗业固废的高水平利用。1.本项目生产用水取用自来水。2.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均回用,不外排。3.本项目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均不取用地下水。4.本项目不包括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不涉及天然气。5.本项目不涉及燃煤电厂和燃煤锅炉、热电联产等。6.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混凝土、废布袋、布袋收集到的除尘灰以及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一般固废通过一般固废贮存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单位,危险废物经危废贮存库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说明: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重点管控单元3,对照表1-2中的管控要求,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重点管控单元的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属于鼓励类中“第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用”;利用建筑垃圾破碎后产生的碎石做原料生产混凝土,属于鼓励类中“第十二、建材,11、具备消纳工业和城市固废能力的绿色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相符性见下表。表1-3 本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相符性文件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本项目为新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高桥村。项目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混凝土搅拌站和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业,不涉及“指导意见”中暂定的“两高”项目范围。 符合《陕西省“两高”项目管理暂行目录》(2022年版)《目录(2021年本)》中的“涉及两高行业的项目”按照《陕西省“两高”项目管理暂行目录(2022 年版)》(陕发改环资〔2022〕110 号)内具体项目认定。本项目属于C3021商品混凝土制造和N7820环境卫生管理,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的禁止行业,项目的建设符合市场准入。符合《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陕政办发〔2021〕25号)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扬尘污染源清单,实现扬尘污染源动态管理,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防治体系...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封闭式运输,强化道路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大型煤炭、矿石、干散货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式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堆场实施全封闭式改造本项目石料堆场、主机搅拌楼、物料输送皮带均为全封闭,并在粉料筒仓及搅拌机上方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收尘,厂区内部道路已硬化,砂石运输车辆严密遮盖、设有洗车平台并及时清扫并定时洒水。采用封闭原料库和成品库,并采取喷淋抑尘措施,可有效降低原料堆存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建筑垃圾破碎、筛分设备采用封闭式设计,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布袋除尘,无组织排放。符合严格控制焦化、水泥、砖瓦、石灰、耐火材料、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符合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修订)第五十九条堆存、装卸、运输煤炭、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采取遮盖、封闭、喷淋、围挡等措施,防止抛洒、扬尘。本项目采用全自动型搅拌设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搅拌生产,可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项目未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石料堆场、主机搅拌楼、物料输送皮带均为全封闭;砂石运输车辆严密遮盖,设有洗车平台并及时清扫并定时洒水。建筑垃圾破碎、筛分设备采用封闭式设计,废气经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符合《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开展工业污染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落实《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业炉窑,积极开展化工、水泥、有色、建材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采用全自动型搅拌设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搅拌生产,可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项目未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砂石料堆场、主机搅拌楼、物料输送皮带均为全封闭;砂石运输车辆严密遮盖,设有洗车平台并及时清扫并定时洒水。符合加强工业噪声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本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通过合理的降噪措施,噪声可达标排放,不存在噪声超标排放情况。符合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果汁和淀粉加工等高耗水、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建筑垃圾处理和混凝土搅拌站,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果汁和淀粉加工等高耗水、高污染项目。符合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修正版)严格控制污染大气的产业发展,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严重污染大气的项目本项目为新建砂石料破碎水洗和混凝土搅拌站,不属于严重污染大气的项目。符合《陕西省大气 污染治理专项 行动方案(2023-2027年)》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到 2025年,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比重提高到27%以上。积极发展非石化能源,关中地区2025年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本项目运营期主要能源为电、水,均为清洁能源。符合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关中地区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油制煤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关中地区市辖区及开发区范围内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的其他区域应达到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水平。本项目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混凝土搅拌站,其中混凝土搅拌站属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三十九个重点行业中的十五水泥中的水泥制品,仅需制定引领性指标符合车辆优化工程。2025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到2025年不符合第三阶段和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限值的机械禁止使用,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企业要坚决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单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全部建立门禁系统。本项目原料、产品外部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厂区内非运输及装载使用国四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项目建成后安装门禁系统。符合《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3、产业发展结构调整。(1)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要求...新改扩建化工、石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和规划环评要求。(2)严格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限制条件。各区、开发区范围内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周至县、蓝田县应达到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水平。本项目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混凝土搅拌站,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等要求。本项目为混凝土搅拌站,属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规定的三十九个重点行业中的十五水泥中的水泥制品,仅需制定引领性指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三十九个重点行业之内。符合《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5〕12号)严格设定新建、改建、扩建涉气 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限制条件。各区、开发区新建改建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应达到环保绩效 A 级、绩效引领性水平,周至县、蓝田县应达到环保绩效 B 级及以上水平。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企业,根据绩效引领性专章分析结果,项目按照绩效引领性指标建设,符合要求。符合持续推进老旧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2025 年底前,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磅淘汰任务。全市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不低于50%。环评要求,项目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厂区铲车不得使用国一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管控。加强铸造、铁合金、水泥、砖瓦、石灰、耐火材料、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物料堆场扬尘管控执法检查,督促责任单位问题整改。本项目原料在原料棚内进行封闭,上料皮带封闭,粉状物料设置筒仓,螺旋输送至搅拌机全封闭,搅拌楼等封闭。原料棚设置喷雾装置,不存在露天装卸作业。符合完成日均载货汽车进出10辆次及以上或日运输量150吨及以上的单位门禁系统建设任务根据《陕西省重点用车企业环保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陕环发[2023164号),本项目安装了环保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用于对企业进出厂运输车辆、厂内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管控的系统,可自动完成数据和影像资料采集、设备控制、数据存储、数据交换等任务。建立电子台账用于统计进出厂运输车辆、厂内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清单。符合《关于印发西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市政发发【2023】10号)严格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限制条件,各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周至县、蓝田县应达到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水平。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企业,根据绩效引领性专章分析结果,项目按照绩效引领性指标建设,符合要求。符合加强灰场、煤场和渣场等易扬尘堆场料场管理,开展全封闭改造,无法完成封闭改造的,必须覆盖高密目防风抑尘网;在堆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运输车辆实施密闭或全覆盖,建立工业堆场视频监控全覆盖,实现堆场扬尘动态管理。本项目原料棚采用彩钢结构全封闭式料棚,顶部设喷雾降尘系统。符合加强运输过程扬尘监管,所有散装物料车辆必须全部苫盖,杜绝遗撒。从严从细规范化管理渣土车,加大对运输沙石、渣土及散装水泥等车辆规范化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卫星定位跟踪等手段,实行道路扬尘全过程监督。本项目水泥和粉煤灰采用密闭罐车运输,碎石和机制砂运输室时全部苫盖。符合《灞桥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灞字〔2023〕8号)严格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限制条件。辖区范围内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企业,根据绩效引领性专章分析结果,项目按照绩效引领性指标建设,符合要求。符合持续推进老旧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2023年底完成企业内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国一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2025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2025年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不低于50%。厂区内装载机等设备全部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符合严格易产生扬尘运输车辆监管,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砂石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要求,防止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及扬尘问题。原料运输车辆均采用篷布遮盖,水泥等粉状物料均采用罐车运输。符合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管控。针对铸造、铁合金、焦化、水泥、砖瓦、石灰、耐火材料、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对粉粒类物料堆放场以及大型煤炭等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本项目原料库进行封闭,上料皮带封闭,粉状物料设置筒仓,封闭输送至搅拌机全封闭,搅拌楼等封闭。原料库设置雾化喷淋装置,不存在露天装卸作业,物料通过喷淋降尘。建筑垃圾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上方喷淋除尘后排放。符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灞政办函〔2025〕9号实施涉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提升重点行业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占比,完成市上下达我区绩效评级工作任务。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企业,根据绩效引领性专章分析结果,项目按照绩效引领性指标建设,符合要求。符合持续推进老旧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完成市上下达我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环评要求,项目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厂区铲车不得使用国一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管控本项目原料在原料棚内进行封闭,上料皮带封闭,粉状物料设置筒仓,螺旋输送至搅拌机全封闭,搅拌楼等封闭。原料棚设置喷雾装置,不存在露天装卸作业。持续推进重点用车企业门禁系统建设根据《陕西省重点用车企业环保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陕环发[2023164号),本项目安装了环保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用于对企业进出厂运输车辆、厂内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管控的系统,可自动完成数据和影像资料采集、设备控制、数据存储、数据交换等任务。建立电子台账用于统计进出厂运输车辆、厂内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关中地区涉气重点行业项目环评管理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3】76号)关中地区涉气重点行业项目范围为生态环境部确定的39个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涉及关中各市 (区) 辖区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应达到环保绩效 A 级、绩效引领性水平要求,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的其他区域应达到环保绩效 B 级及以上要求。本项目属于“十五水泥行业”中“水泥制品行业”,根据适用范围规定,粉磨站、矿渣粉及水泥制品等仅需制定引领性指标符合关中地区涉气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编制环保绩效管理篇章,按照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件从建设项目的装备水平(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无组织管控要求、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和管控要求等方面,专项分析拟建和已建项目建设内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对应环保绩效分级、绩效引领性水平的相符性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评价编制了绩效引领性指标分析专章,按照要求建设,能够满足绩效引领性水平的要求,具体见专章。符合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应将项目落实环保绩效分级及引领性水平相关要求作为环评文件评估和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审批。本项目已编制绩效引领性指标分析专章,提出了相关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引领性指标符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涉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市环办发〔2023〕47号)全面提升涉气重点行业企业治污减排水平。各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项目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周至县、蓝田县应达到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水平。本项目属于“十五水泥行业”中“水泥制品行业”,根据绩效引领性专章分析结果,项目按照绩效引领性指标建设,符合要求。符合《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本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10万吨。符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4.0.1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GB/T 10171、《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GB/T26408等的相应规定。本项目设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GB/T10171、《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GB/T26408等的相应规定。符合4.0.2搅拌站(楼)宜采用整体封闭方式。本项目搅拌机整体进行封闭。符合4.0.3搅拌站(楼)应安装除尘装置本项目筒仓及搅拌机均安装布袋除尘器。符合4.0.4搅拌站(楼)的搅拌层和称量层宜设置水冲洗装置,冲洗产生的废水宜通过专用管道进入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搅拌机设置冲洗装置,冲洗产生的废水排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符合4.0.5搅拌主机卸料口应设置防喷溅设施。装料区域的地面和墙壁应保持清洁卫生。本项目搅拌主机卸料口设置了防喷溅设施。场地均进行了硬化,地面和墙壁定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符合4.0.6粉料仓应标识清晰并配备料位控制系统,料位控制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粉料仓进行了标识并配备了料位控制系统,将配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符合4.0.7骨料堆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应硬化并确保排水通畅;2.粗细骨料应分割堆放;3.骨料堆场宜建成封闭式堆场,宜安装喷淋抑尘装置。1.本项目地面均进行了硬化并保持排水通畅;2.项目骨料和细料分区堆放;3.骨料料仓为封闭式。符合4.0.8配料用皮带输送机宜侧面封闭且上部加盖本项目拟使用全封闭式的皮带输送物料。符合4.0.1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配备运输车辆冲洗装置,冲洗产生的废水应通过专用管道进入生产废水处置系统本项目厂区出入口设车辆冲洗平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重复使用。符合全面加强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严格填报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严格落实监督性监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本项目除尘设施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产品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建筑垃圾应从源头分类。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应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宜有限考虑资源化利用。项目回收周边旧砖混结构建筑拆除产生的建筑废弃物,主要为混凝土块、碎砖瓦石块等,对上述废弃物进行破碎筛分再利用,属于资源化利用项目。入场前已进行分选,厂内不进行分拣工作。垃圾收集过程中明确不收集工业泥渣等湿建筑垃圾及有毒有害建筑垃圾。符合建筑垃圾原料贮存堆场应保证堆体的安全稳定性,并应采取防尘措施,可根据后续工艺进行预湿;建筑垃圾卸料、上料及处理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环节应采取抑尘、降尘及除尘措施。本项目建筑废弃物、骨料颗粒均堆存在封闭式厂房内,粉状物料水泥存放于密闭筒仓内。破碎筛分工序产尘点设置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水泥筒仓顶部自带布袋除尘器,在各搅拌机进料口和下料口处分别设置集尘罩,收集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生产工艺均在封闭式厂房内,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粉状物料水泥采用螺旋输送机输送,厂房顶部安装雾化喷淋装置。建成后,厂内道路全部硬化,道路定期清扫。符合建筑垃圾应按成分进行资源化利用。土类建筑垃圾可作为制砖和道路工程等用原料;废旧混凝土、碎砖瓦等宜作为再生建材用原料;废沥青宜作为再生沥青原料;废金属、木材、塑料、纸张、玻璃、橡胶等,宜由有关专业企业作为原料直接利用或再生。项目回收的建筑垃圾以混凝土块、碎砖瓦石块等为主。本项目以建筑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再生骨料颗粒,供厂内预拌混凝土生产线使用,属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全面接收当地产生的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除外)。 鼓励企业根据进场建筑垃圾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工艺装备,在全面资源化利用处理的前提下,生产混凝土和砂浆用骨料等再生产品。本项目收购的建筑垃圾主要成分为混凝土块、碎砖瓦石块等,以其为原料进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垃圾收集过程中明确不收集有毒有害建筑垃圾。企业将收购的原料进行破碎筛分,生产的再生骨料供厂内混凝土生产线使用。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应设置粉尘回收和储存设备,厂区环境空气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要求,且符合企业所在地的相关地方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产尘点设置集气罩,收集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传送带,均设置于封闭式厂房内。物料堆场设置在封闭厂房内,水泥贮存在密闭筒仓,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对进料时呼吸孔处粉尘进行收集;在搅拌机处设集气罩通过袋式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后在封闭厂房无组织排放,同时厂房顶部设置安装雾化喷淋装置,进行喷雾抑尘。采用上述各项处理措施后厂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的需求,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实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和零排放。本项目运营时生产配比用水、喷淋抑尘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或损耗,无废水产生。洗砂用水和洗车废水经洗车台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项目可实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和零排放。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对噪声污染采取防治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的要求,且符合企业所在地的相关地方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经预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要求。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入场前已进行分选,厂内不进行分拣工作。垃圾收集过程中明确不收集工业泥渣等湿建筑垃圾及有毒有害建筑垃圾。符合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混凝土、钢筋、模板、珍珠岩保温材料等余料,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求加工制作成各类工程材料,实行循环利用。施工现场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应按规定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资源化处置和再利用。项目回收周边旧砖混结构建筑拆除产生的建筑废弃物,主要为混凝土块、碎砖瓦石块等,对上述废弃物进行破碎筛分再利用,属于资源化利用项目。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要求。4、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符合性分析表1-4 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符合性分析序号规范要求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1主要工艺单元污染防治技术要求进行再生利用作业前,应明确固体废物的理化特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固体废物在清洗、破碎、中和反应等过程中引起有毒有害物质的释放。本项目明确进厂原料为毛砂和建筑垃圾(粒径≤80cm的混凝土块);工艺仅涉及破碎、筛分,无有毒有害物质释放。符合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特性设置必要的防扬撒、防渗漏、防腐蚀设施,配备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控制等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对主要环境影响指标进行在线监测。本项目封闭厂房顶部安装水喷淋抑尘装置;设备设基础减振设施,无生产废水排放。符合产生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区应采取除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收集措施。扬尘点应设置吸尘罩和收尘设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区应设置吸附(吸收)转化装置,保证作业区粉尘、有害气体浓度满足GBZ 2.1的要求。本项目无有毒有害物质产生。设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符合应采取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特定行业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没有特定行业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应满足GB 16297的要求,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本项目原料库设水喷淋抑尘装置;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和水喷淋装置。符合应防止噪声污染。设备运转时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作业车间噪声应符合GBZ 2.2的要求。企业采用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防止噪声污染,能够满足GB12348要求。作业车间噪声应符合GBZ2.2的要求。符合产生的污泥、底渣、废油类等固体废物应按照其管理属性分别处置。不能自行综合利用或处置的,应交给有相应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项目运行过程中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含油棉纱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危险废物的贮存、包装、处置等应符合GB 18597、HJ 2042等危险废物专用标准的要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2破碎技术要求破碎是通过机械等外力的作用,破坏固体废物内部的凝聚力和分子间作用力,使固体废物破裂变碎的过程。将小块固体废物颗粒通过研磨等方式分裂成细粉状的过程称之为磨碎。本项目主要为毛砂和建筑垃圾的破碎,主要通过颚式破碎机等机械外力破碎。符合固体废物破碎技术包括锤式破碎、冲击式破碎、剪切破碎、颚式破碎、圆锥破碎、辊式破碎、球磨破碎等。本项目主要为颚式破碎等。符合易燃易爆或易释放挥发性毒性物质的固体废物,不应直接进行破碎处理。为防止爆燃内部含有液体的固体废物(如废铅酸蓄电池、废溶剂桶等)在破碎处理前,应采用有效措施将液体清空,再进行破碎处理。含有不相容成分的固体废物不应进行混合破碎处理。本项目不含易燃易爆物质。符合废塑料、废橡胶等固体废物的破碎宜采用干法破碎;铬渣、硼泥等固体废物的破碎宜采用湿法破碎。本项目破碎原料为粒径≤80cm的混凝土块,不涉及废塑料、废橡胶、铬渣、硼泥等破碎。符合固体废物破碎处理前应对其进行预处理,以保证给料的均匀性,防止非破碎物混入,引起破碎机械的过载损坏。本项目进场原料已做均匀性预处理。符合固体废物粉磨过程应严格控制粉尘的颗粒度、挥发性和火源等,防止发生粉尘爆炸。本项目无粉磨工序。符合5、绩效引领性分析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表 15-2 粉磨站(系统)、矿渣粉、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本项目建成后绩效引领性指标分析详见专章。6、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办高桥村,租赁高桥村集体用地用于本项目建设。根据附件4中的用地文件及图1-1,本项目租赁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范围)为工业用地及其他草地。实际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其他草地,建设单位已签订了租赁协议,租赁协议见附件5。经现场勘查,西侧为星星捷马仓库,东侧和北侧为高桥村山体,项目南侧为星星捷马仓库停车场。50m范围内不存在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地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且项目周边无医院、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运行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粉尘、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肥田,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均有合理的处理去向。因此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综上,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不会对外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可行。N2025/05/212024灞临路星星捷马仓库草地高桥牛用尖路星星捷马仓库停车场高桥牛角尖路图例资规局核查范围50m本项目建设范围甲方承租范围-2024/07/21影像拍摄日期:2-2024/07/21鹅图1-1地块位置关系图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西安顺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高桥预拌厂项目的建设主要用于西安东站施工所需。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高桥村,项目场地租用高桥村闲置土地,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11.485",北纬34°11'55.885"。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可达到年产12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西安顺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公正、客观、严谨”的态度,编制了《西安顺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高桥预拌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西安顺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高桥预拌厂项目;建设单位:西安顺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工程性质:项目服务的西安东站施工和其他建筑施工所需;项目总投资:6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752.5m2;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高桥村,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建设内容:建设1条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建设1条洗砂生产线,其砂石原料为毛砂及建筑垃圾,粒径小于80cm,毛砂及建筑垃圾破碎、筛分产生的部分石子、砂子作为混凝土生产线的原料使用。并配套建设储罐、原料库等生产辅助设施以及仓顶布袋除尘器、喷雾降尘等环保措施。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见表2-1。表2-1 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组成工程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洗砂区建设一栋毛砂、建筑垃圾破碎水洗车间,高15米,占地面积1500m2,建设1条洗砂生产线,年处理毛砂和建筑垃圾18万吨。已建成主机楼建设一栋主机楼,高24米,占地面积550m2,建设1条混凝土生产线,配备5个筒仓(水泥罐3个,粉煤灰罐1个,矿粉罐1个),主机楼下有2层建筑,1层为检验室(设置力学室,养护室,混凝土室,外检室等,主要用于测试混凝土硬度等实验),2层为一线人员办公室新建储运工程原料仓一栋,建筑面积1500m2,全封闭彩钢结构,堆存砂石原料(毛砂和建筑垃圾)。已建成骨料仓一栋,建筑面积3500m2,全封闭彩钢结构,分类存放成品砂,成品砂作为混凝土生产线的原料使用。设置5个料仓隔间,其中包括2个石子仓,3个砂子仓,地面均进行了硬化。已建成粉煤灰筒仓全封闭筒仓,容量200t/仓,1座。新建水泥筒仓全封闭筒仓,容量200t/仓,3座矿粉筒仓全封闭筒仓,容量200t/仓,1座外加剂罐外加剂均为液体,采用罐装运至场内,共 3 个,10m3/个辅助工程办公室建筑面积120m2,用于办公已建成地磅位于办公室东侧,150t已建成洗车台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台1座,占地面积50m2,采用水泥土硬化处理,设置三级沉淀池(分为三个池子),总容积100m3,用于处理厂区生产废水已建成公用工程供水采用市政供水管网供给。已建成排水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处理设备清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已建成供电项目电源由市政供电网路供应。新建供热办公室采用分体式空调供暖。新建环保工程废气车辆运输扬尘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新建装卸、堆场扬尘采用封闭式原料仓、骨料仓,设喷淋洒水装置。新建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粉尘破碎、筛分、水洗设备采用封闭式设计,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布袋除尘。已建成筒仓粉尘每个粉料筒仓均采用自带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新建,置于封闭空间,排气孔在室内混凝土生产线搅拌粉尘搅拌楼采用砖混墙体结构,并于搅拌站上方设置一套除尘系统废水生产废水本项目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冲洗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后,经三级沉淀池(100m3)沉淀澄清后全部回用于搅拌混凝土工序;洗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台三级沉淀池(100m3)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已建成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16m3),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已建成固废除尘器收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线。新建一般固废检测废料及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经压滤后产生泥饼外运综合利用。新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已建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15m3),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新建噪声合理布局、隔声、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软管连接等。新建3、主要产品及产能根据市场需求与企业建设规模,本项目产品方案为生产C15-C60型商品混凝土。表2-2项目产品及产能分类产品规格单位产能备注产品商品混凝土(C15)万m3/a0.5混凝土罐车运输。总计生产混凝土12万立方米,容重为2300kg/m3,折算成总重量为276000t/a。商品混凝土(C20)万m3/a0.5商品混凝土(C30)万m3/a5商品混凝土(C40)万m3/a5商品混凝土(C50)万m3/a0.5商品混凝土(C60)万m3/a0.5中间产品石子1-2cmt68936中间产品,毛砂和建筑垃圾破碎产生,作为混凝土的原料使用。中砂0.5cmt76596细砂<0.5cmt34434产能匹配性分析:本项目采用中联重科180型强制式搅拌机生产混凝土,其生产能力为180m3/h,若按年生产时间300天,每天工作时间8h计,年生产混凝土可达43.2万m3,本项目按订单生产,预计年生产混凝土12万m3,因此本项目设备产能完全满足生产需求。4、主要生产设备清单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采用的主要设备设施见表2-4。表2-4 本项目设备选型一览表生产单元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混凝土生产线强制式搅拌机中联重科180型套1搅拌能力180m3/h平皮带/条1长度25m斜皮带/条1长度20m上料斗/套5称重计量装置/套7水泥罐200T套3粉煤灰罐200T套1外加剂罐10T台3矿粉罐200T个1仓顶布袋除尘器/套1螺旋输送机/套5地磅/套1150t装载机/套2砂石分离机/套1喷淋系统/套3混凝土运输车/辆10洗砂生产线水洗设备LS4020洗砂机台2原料清洗破碎设备颚式破碎机870台1原料破碎破碎设备圆锥破碎机台1二次破碎料仓喷淋HS-007台2料仓降尘筛分机/台1筛分雾炮180型雾炮机台2道路降尘装载机徐工956台2生产供料布袋除尘器/台1公辅设施压滤机400-1500台2沉淀渣压滤三级沉淀池100m3座1化粪池16m3座1变压器1000KV箱变台1生产供电5、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⑴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5。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水泥、粉煤灰、矿粉、砂子、石子、外加剂、水等,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其原辅材料具体见下表。表2-5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种类和用量生产单元类别名称消耗量(t/a)最大储存量t形状及规格储存方式备注混凝土生产线原料水泥19200600/水泥筒仓(200t)外购矿粉7200200/矿粉筒仓(200t)粉煤灰7200200/粉煤灰筒仓(200t)石子8343050001-2cm骨料仓69935吨石子、77895吨中砂、36585吨细砂由洗砂生产线提供,其余外购中砂9270050001-0.5cm骨料仓细砂416903000<0.5cm骨料仓辅料外加剂58020减水剂(液体)外加剂罐外购洗砂生产线原料建筑垃圾1000006000≤80cm原料仓入场前由建筑垃圾供应方(西安毅通土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选毛砂8000060002cm-4cm原料仓外购能源电8万kWh/a///区域电网水58315m3/a///市政供水絮凝剂200.1袋装原料仓絮凝沉淀本项目购入的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周边旧砖混结构建筑拆除产生的建筑废弃物,主要成分为水泥混凝土块、碎砖瓦石块等,粒径≤80cm。入场前,由建筑垃圾供应方(西安毅通土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选,不含钢筋、木材等杂质。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废物禁止入场。减水剂的理化性质:本项目混凝土外加剂使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系采用先进的分子构筑技术研发的新一代超塑化剂,基于特殊离子功能基团和分子刚性构象设计,具有空间位阻作用力和强静电斥力,有效提高减水剂吸附分散能力和对混凝土原材料的适应性,具有减水率高、保塑性能优、高增强等优点。本产品对水泥适应性强,掺量低,使用方便,大幅改善混凝土包裹性,提高工作性和易泵性,特别适用于高流态、高保坍、高强超高强混凝土工程。5、公用工程⑴给、排水工程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用水、清洗用水、运输车辆冲洗用水。①生活用水本项目拟定职工16人,不提供食宿。参考《行业用水定额》(DB61/T943-2020),表B.17,行政办公通用值25L/(人•d),则生活用水量为0.4m3/d(120m3/a)。排水系数取0.8,则排水量为0.32m3/d(96m3/a)。②筛分及洗砂用水本项目破碎后物料需进行筛分(湿式筛分)和洗砂,筛分及洗砂工序需用水,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砂石骨料生产过程中水洗工序废水产生量为0.14吨/吨-产品”,项目筛分及洗砂工序成品砂石量约为18万吨,则筛分及洗砂废水产生量为84t/d(25200t/a)。本项目经洗砂后物料会带走部分水分,该部分水分按用水量的10%计,水分自然蒸发损耗量按5%计,经计算本项目筛分及洗砂用水量为98.8t/d(29647t/a),新鲜水补水量为14.8t/d(4447t/a)。③配料搅拌用水参考《行业用水定额》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943-2020)中“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商品混凝土”工业用水定额为0.2m3/m3,则本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用水量为80m3/d(24000m3/a),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排放。④清洗用水搅拌机冲洗水:根据建设单位生产管理规定,本项目搅拌机平均每天冲洗1次,冲洗水量按2.0m3/次计算,则搅拌机冲洗水用量为2.0m3/d,600m3/a。污水产生系数按0.9计,冲洗废水约为1.8m3/d,540m3/a。混凝土罐车罐内冲洗水:项目外运混凝土规模为12万m3/a,单车次运输量按12m3计算,年工作天数300天,本项目共购置10台混凝土运输车,每日运输约33次/d,每次均需对混凝土罐车罐内进行冲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生产数据,混凝土罐车罐内冲洗用水量为0.2m3/辆次,混凝土罐车罐内冲洗用水约6.7m3/d、2000m3/a,其中回用水为5.36m3/d,新鲜水补水1.34m3/d。⑤出厂车辆冲洗水项目出厂运输车辆需进行轮胎冲洗,冲洗水量约0.1m3/辆次,混凝土运输车每天出厂运输车辆车次约33次,用水量约3.3m3/d、990m3/a,其中循环用水为2.64m3/d,新鲜水补水0.66m3/d。⑤喷淋用水项目拟在砂石原料破碎、筛分装置设置喷淋除尘系统,以抑制原材料破碎、筛分粉尘,同时在原料库和骨料仓设置喷雾装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喷淋除尘系统每日工作时间按3h计,用水量为0.4m3/h,即1.2m3/d,360m3/a,喷淋水全部蒸发和进入原料,不外排。⑥沉淀池泥饼压滤水本项目沉淀池产生的底泥经压滤成泥饼后暂存于泥饼间,底泥含水率约80%,压滤后的泥饼含水率为60%。压滤后的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泥饼量为57.96t/a。按照含水率计算泥饼压滤的水量为57.96m3/a(0.19m3/d)。1.1.综上可得:项目日用水量为192.59m3/d,其中新鲜水用量为98.6m3/d,回用水用量为93.99m3/d。本项目用排水量核算表见表2-6,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表2-6 本项目用排水量核算表 单位:m3/d序号用水名称日用水量新鲜水量损耗量(吸收量)回用水量日排水量备注1生活用水0.40.40.0800.32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2筛分及洗砂用水98.814.814.8840回用于生产3混凝土生产线用水80808000全部进入产品4搅拌机冲洗水20.20.21.80回用于生产5混凝土罐车冲洗水6.71.341.345.360回用于生产6运输车辆冲洗用水3.30.660.662.640回用于生产7喷淋用水1.21.21.200全部蒸发损耗8沉淀池泥饼压滤水0.19//0.190外运综合利用总计192.5998.698.2893.990.321.2.0.080.4生活用水0.32化粪池筛分及洗砂用水84混凝土罐车冲洗水回用水量5.36回用水量2.64喷淋用水沉淀池泥饼压滤水14.814.88080混凝土生产线用水进入产品0.2新98.60.2鲜搅拌机冲洗水水回用水量1.81.341.340.660.66运输车辆冲洗用水21.2回用水量0.191.3.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6、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1.4.本项目总计生产混凝土12万立方米,为订单式生产,全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搅拌机实际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为2-3h,夜间不生产。本项目员工16人。7、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高桥村,场址为平整地形。地理位置图见附图2。办公室和磅秤位于厂区西侧,原料仓位于厂区南侧,东侧布置有破石机、洗砂机、压滤机、危废库。骨料仓位于北侧,主机楼位于厂区中间,沉淀池、厕所、箱变位于南侧厂区出入口,厂区的布置方便生产管理,功能分区合理,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综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施工期项目主要建设厂房、办公室等生产生活设施,其建设流程及污染物产生节点见下图。目前厂房建设装修基本已完成,洗砂区生产线已建成,剩余混凝土生产线暂未建设。1.5.图2-2 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图二、运营期1、工艺流程本项目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1)毛砂和建筑垃圾破碎筛分水洗工艺①上料本项目所使用原料弃渣主要为隧道施工过程产生的废石,首先通过汽车运输的方式送入厂区,直接卸料至原料仓。生产过程中原料区内原料经装载机输送至上料口内。卸料、上料过程会产生粉尘及噪声。项目卸料区及上料口均位于封闭车间内,且顶部设置雾化洒水装置,装卸及上料时开启雾化喷淋装置,可有效抑制粉尘无组织排放。②颚式破碎(粗破)将外购的粒径不大于800mm的毛砂和建筑垃圾送入鄂式破碎机进行粗破,粗碎后最大粒度40mm;该过程会产生噪声和粉尘。③二次破碎(细破)经过筛分后粒径大于20mm的物料进行二次破碎,细碎后物料经传送带返回筛分作业;该过程会产生噪声和粉尘。④筛分粗碎后物料经带式输送机输送至筛分作业,筛上粒径大于20mm的物料经皮带输送机进入圆锥破碎机进行细碎;筛下料(粒径小于10mm)与水混合后进入洗砂机内。此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和粉尘。⑤洗砂经筛分后砂和水混合物进入洗砂机,洗砂机洗出成品砂后,运送至骨料仓暂存。此过程会产生洗砂废水及设备噪声,洗砂废水通过管道进入沉淀池内沉淀处理,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于生产,沉淀泥在沉淀池累积到一定程度后由压滤机脱水收集后回用。1.6.图 2-3 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图(2)混凝土生产工艺工艺流程简述:商品混凝土即预拌混凝土,是指由骨料(碎石、砂子)、水泥、粉煤灰、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搅拌后出售混凝土拌合物。本项目建设1条混凝土生产线,搅拌站由搅拌主机、骨料配料站、骨料皮带输送机、粉料仓、螺旋输送机、计量系统、供液系统、气路系统、除尘系统、主体框架、外包装、操作室及电器控制系统等组成,均为独立结构模块,用于完成混凝土原材料的输送、上料、贮存、配料、计量、搅拌和出料等工作。 ①骨料称量:分离好的砂石在库内用装载机运至库内地坑式上料口上料,经计量后由封闭皮带机送至搅拌机,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废气G。②粉料称量(水泥、粉煤灰、矿粉):该过程从配料、计量、加料到搅拌出料都在完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首先由散装水泥车(粉煤灰车、矿粉车)运送水泥(粉煤灰、矿粉)至厂区,然后将散装水泥车(粉煤灰车、矿粉车)的输送管路与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的进料管路相接,通过散装水泥车(粉煤灰车、矿粉车)的气体压力将水泥或粉煤灰输送到筒仓内。混凝土生产时,开启蝶阀,粉料再输送到称量斗称量,称量按骨料的配比误差进行扣称,称好的水泥(粉煤灰、矿粉)由水泥(粉煤灰、矿粉)称量斗下的气缸开启蝶阀滑入搅拌机搅拌。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G。③外加剂、水称量加入:所需的水由水泵把水池的水抽入称量箱称量,所需的外加剂由自吸泵从添加剂箱内抽至称量箱称量,外加剂和水在容器内混合,再经喷水器喷入搅拌机。④搅拌:骨料、粉料、水及外加剂是按照设定的时间投入搅拌机的,进入搅拌机的物料在相互反转的两根搅拌轴上的双道螺旋叶片的搅拌下,使物料产生挤压,磨擦、剪切、对流,从而进行剧烈的强制掺合,搅拌时间到时,由搅拌机开门装置的气缸将门打开,由叶片将已搅拌好的混凝土推到等待在此搅拌机下的混凝土罐车(再进入运输车之前先取一部分搅拌好的混凝土进行抽测试验,检验是否满足要求),合格后全部推出后关门进入下一个搅拌循环,成品料运往施工现场。检测废料及不合格的在对其进行调制、搅拌,直至合格为止。⑤砂石分离:项目车辆冲洗、搅拌机冲洗及地面冲洗均产生大量含砂石泥水,为回收砂石,该设备主要由滚筒筛、刮砂机及配套管道等组成,含砂石泥水经滚筒筛分离出石子,再由刮砂机回收砂子,最后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搅拌。图2-4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2、运营期产污环节废气:砂石原料破碎筛分粉尘、原料装卸过程、粉料筒仓呼吸、物料输送过程、搅拌工序、车辆运输过程会产生粉尘废气颗粒物。废水:筛分及洗砂废水;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冲洗会产生冲洗废水;冲洗运输车辆会产生废水。噪声:破碎、筛分、主搅拌楼、风机、输送皮带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尘、沉淀池沉渣经压滤后产生泥饼、废机油、废含油抹布。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见下表。表2-7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污染类别产生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废气破碎、筛分颗粒物原料装卸过程粉料筒仓呼吸物料输送过程搅拌工序车辆运输过程废水筛分及洗砂SS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冲洗运输车辆冲洗噪声破碎、筛分、主搅拌楼、风机、输送皮带等设备运行过程机械噪声固废搅拌工序、粉料筒仓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罐车冲洗、搅拌机冲洗冲洗水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砂石回用于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检验室检测检测废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运输车辆冲洗沉淀池沉渣经压滤后产生泥饼由建筑垃圾供应方转运,最终综合利用。设备维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办公生活生活垃圾3、物料平衡分析(1)洗砂生产线物料平衡分析洗砂生产线原料为粒径小于80cm的混凝土块,产品为石子、中砂、细砂,本项目物料平衡见表2-8。表2-8 项目物料平衡表投入产出名称数量(t/a)名称数量(t/a)建筑垃圾100000石子69935毛砂80000中砂77895洗砂用水4447细砂36585//无组织粉尘11.85//泥饼20.15合计184447合计184447图2-5洗砂生产线物料平衡图(2)混凝土生产线物料平衡分析项目主要原料为骨料(碎石、砂子)、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等,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等。根据废气核算章节,项目排放的粉尘共2.19t/a,混凝土密度按2.3g/cm3,本项目物料平衡见表2-9。表2-9 项目物料平衡表投入产出名称数量(t/a)名称数量(t/a)水泥19200混凝土275960矿粉7200粉尘2.19粉煤灰7200泥饼37.81石子83430中砂92700//细砂41690//外加剂580//水24000//合计276000合计276000投入产出名称数量(t/a)名称数量(t/a)水泥19200混凝土275960矿粉7200粉尘2.19粉煤灰7200泥饼37.81石子83430中砂92700//细砂41690//外加剂580//水24000//合计276000合计276000图2-6混凝土生产线物料平衡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建设1条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洗砂生产线,产生的石子、砂子作为混凝土生产线的原料使用。根据现场踏勘,目前洗砂生产线已基本建成,18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尚未建设,目前厂区占地围墙已施工完成,部分地面已硬化。原料仓、骨料仓正在封闭中。办公室、磅秤已施工完成。洗砂生产线的上料设备、水洗设备、压滤机、破碎机等设备已入场安装。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备暂未建设,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且未进行生产运行,不产生废气。本项目整改措施:①及时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②目前原料仓已堆存少量砂石原料,由于原料仓暂未完全封闭,施工阶段临时采取覆盖防风抑尘网及定期洒水措施。项目建成后原料仓全封闭。工程建设情况如下:IAR雕豚乐次工程建设情况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⑴常规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5年1月21日发布的《环保快报》中关于2024年1~12月西安市灞桥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西安市灞桥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见下表。表3-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结果(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值687097达标PM2.5年平均值4135117不达标SO2年平均值76012达标NO2年平均值284070达标CO第95%百分位数24小时平均浓度1100400028达标O3第90%百分位数8小时平均浓度172160108不达标由表3-1可得,西安市灞桥区2024年1~12月的环境空气常规六项指标中,SO2、NO2、PM10年均值、CO的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而PM2.5年均值及O3 8小时平均值浓度第90位百分位的年均值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域。⑵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特征因子TSP引用《陕西顺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灞桥商混预拌厂监测报告》中的监测点位,监测点位于本项目西南侧偏南1.9km处,监测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4日,连续监测3天,总悬浮颗粒物(TSP)每天各采样1次(24小时),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中“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km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要求,监测结果见表3-2。监测点位见附图3。表3-2 特征因子TSP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点位采样日期监测结果标准值(mg/m3)总悬浮颗粒物(mg/m3)厂址主导风向下风向常家湾村2024.10.120.1660.32024.10.130.1080.32024.10.140.1190.3由监测结果看,监测期间项目地下风向TSP 24小时平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无需进行监测。3.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4.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全部使用水泥硬化,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不涉及土壤、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本次评价不做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1、环境空气根据现场调查,厂界500m范围内有高桥村、西安市灞桥高桥小学、高桥燕子幼儿园,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2、声环境本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经调查,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有灞桥区红旗街道高桥村水源地,保护区详见附图6。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4、生态环境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环境保护目标见附图5。表3-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名称坐标保护对象环境功能区相对场址方位相对场址距离mN°E°大气高桥村34.19830177109.06778634居住区居民,842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SW130西安市灞桥高桥小学34.19743657109.06701922学校,1500人SW350高桥燕子幼儿园34.19706830109.06727269学校,120人SW345地下水灞桥区红旗街道高桥村水源地34.19851030109.06915426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W准保护区距离110m,一级保护区距离100m1、环境空气根据现场调查,厂界500m范围内有高桥村、西安市灞桥高桥小学、高桥燕子幼儿园,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2、声环境本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经调查,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有灞桥区红旗街道高桥村水源地,保护区详见附图6。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4、生态环境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环境保护目标见附图5。表3-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名称坐标保护对象环境功能区相对场址方位相对场址距离mN°E°大气高桥村34.19830177109.06778634居住区居民,842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SW130西安市灞桥高桥小学34.19743657109.06701922学校,1500人SW350高桥燕子幼儿园34.19706830109.06727269学校,120人SW345地下水灞桥区红旗街道高桥村水源地34.19851030109.06915426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W准保护区距离110m,一级保护区距离100m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施工期场界扬尘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表3-4 施工期场界扬尘污染排放标准时期标准名称污染物排放限值施工期《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颗粒物0.7mg/m3运营期废气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相关要求,具体标准见下表。表3-5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执行标准污染物标准限值《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颗粒物0.5mg/m32、废水施工期废水不外排。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3、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表3-6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标准昼间夜间《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705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6050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要求。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十四五”期间总量控制要求,“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控制指标为:COD、NH3-N、NOx、VOCs。本项目无NOx及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无废水外排,因此,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建设1条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洗砂生产线,毛砂及建筑垃圾经破碎、筛分、水洗产生的石子、砂子作为混凝土生产线的原料使用。根据现场踏勘,目前洗砂生产线正在建设,18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尚未建设,目前厂区占地围墙已施工完成,部分地面已硬化。施工期砂石已运送堆置于本项目砂石原料堆场内,原料仓、骨料仓正在封闭中。办公室、磅秤、沉淀池、洗车台已施工完成。上料设备、水洗设备、压滤机已入场,其他设备暂未入场。剩余工程主要为搅拌楼、筒仓、喷淋水系统、危废贮存点等的建设,本次评价针对未完工内容提出相应环保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扬尘根据《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等相关要求。环评提出具体防治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如下:①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扬尘,扬尘可通过洒水降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及THC等间断排放,项目在加强施工机械管理与维护保养下,可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焚烧、填埋和随意丢弃。③运输建筑材料车辆不得超载,运输过程中必须篷布遮盖,并对运输道路路面洒水抑尘,减少对沿路敏感点的影响。④采取喷水洒水湿法作业,沙、渣土、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不得露天堆放,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⑤加强施工扬尘监管严格执行《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建设过程实施“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⑥施工期间,办公用房装修过程使用环保涂料,装修时会产生少量装修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采取以上扬尘控制措施,施工扬尘可以满足《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中相关要求。2、机械废气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废气、各种物料运输车辆排放汽车尾气等。车辆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x及THC等,项目在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下间断运行,可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产生量较小。环评要求项目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洗车台和沉淀池,含泥沙雨水、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内不设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清掏肥田。综上,在落实上述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施工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安装噪声以及运输汽车交通噪声。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减轻噪声影响:①减少不必要施工机械使用,严格限制或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②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开居民休息时间使用施工设备,禁止夜间(22:00~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避免扰民。经以上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设备废包装物及建筑垃圾等。设备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项目施工期时间较短,施工期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废气1、源强核算及收集处理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放装卸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筒仓呼吸粉尘、物料输送粉尘、搅拌工序粉尘以及车辆运输扬尘。根据源强核算,项目废气产排情况见表4-1。表4-1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排放形式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排放量(t/a)核算方法产生量(t/a)工艺处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原料装卸、堆放无组织颗粒物/95.52封闭堆场、洒水抑尘、棚顶安装喷雾装置89.6%是9.93上料系数法0.522喷淋、封闭厂房89.6%是0.05破碎筛分系数法340.2布袋除尘器99.7%是1.87喷淋、封闭厂房89.6%是粉料筒仓系数法33.12布袋除尘器99.7%是0.10搅拌工序系数法35.88布袋除尘器99.7%是1.90车辆运输/0.722砂石运输车辆要严密遮盖,设有洗车平台,及时清扫并定时洒水74%是0.19①原料装卸和堆放扬尘在车辆卸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其产生量按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进行估算,产生量计算公式如下:式中:P——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ZCy——装卸扬尘产生量(单位:吨);FCy——风蚀扬尘产生量(单位:吨);Nc——年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取9000;D——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车),取20;(a/b)——装卸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吨),a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陕西省取0.0008;b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参考石灰石产品取0.0017;Ef——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平方米),本项目为3.6062;S——堆场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原料仓占地1500平方米。由上述公式计算的堆场扬尘及装卸扬尘颗粒物产生量为95.52t/a。颗粒物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式中:P——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UC——指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Cm——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取74%;Tm——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单位:%),取60%。项目原料及成品堆场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原料库和成品库为封闭厂房(仅保留进出口),顶部安装喷淋抑尘设施。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本项目堆场及装卸扬尘排放量:9.93t/a。②上料粉尘本项目原料上料过程会产生少量上料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表18-1 粒料加工厂逸散尘的排放因子”中“弃渣送料上堆时粉尘产生系数为0.0029kg/t进料”,本项目建筑垃圾混凝土块和毛砂的使用量18万t/a,产生的颗粒物为0.52t/a。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附录4洒水控制效率为74%、附录5半敞开式堆场控制效率为60%,上料工序位于封闭厂房内(仅保留进出口),并在棚顶安装喷雾装置进行降尘,综合去除效率为89.6%,故上料粉尘排放量约为0.05t/a。③破碎、筛分本项目砂石原料破碎、筛分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生态环境部目前未发布的相关行业的排污许可申请于核发技术规范,且暂未发布行业的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根据项目工艺流程及特性,本项目废气源强核算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砂石骨料破碎、筛分环节,粉尘产污系数为1.89kg/t产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原辅材料用量,本项目年破碎、筛分毛砂和建筑垃圾原料18万t/a,经计算,则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产生量约340.2t/a。本项目破碎和筛分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生产工序均在封闭厂房中进行。根据《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2020-2012)中“6.2.8 集气罩应能实现对烟气(尘)的捕集效果,捕集率不低于:①密闭罩100%;②半密闭罩95%;③吹吸罩90%,本项目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各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至袋式除尘器(环评要求除尘效率为不低于99.7%)处理,工序排放口位于全封闭厂房内,有少量粉尘会逸散到室内,故视为无组织排放。集气罩收集粉尘量为323.19t/a,除尘器收集除尘灰为322.22t/a。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附录4洒水控制效率为74%、附录5半密闭式堆场控制效率为60%,破碎筛分生产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仅保留进出口),并在棚顶安装喷雾装置进行降尘,综合去除效率为89.6%,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仅有少部分粉尘逸散出厂房。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集气设备未捕集和处理的粉尘量为17.98t/a,则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87t/a。④筒仓粉尘项目粉料主要储存于封闭的筒仓内,在粉料输送及储存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分册《3021水泥制品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中混凝土制品中物料输送储存颗粒物产污系数0.12千克/吨-产品”。本次项目商品混凝土年产量12万m3(27.6万吨),则筒仓粉尘产生量为33.12t/a,仓顶配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10t/a。筒仓呼吸粉尘排放口位于封闭厂房内,有少量粉尘会逸散到室外空气,故视为无组织排放。⑤骨料输送粉尘骨料提升、输送过程粉尘的排放量与物料的粒径、物料运转的距离和落差及操作管理有关。由于本项目砂、石的提升以搅拌站配套的全封闭式皮带输送方式完成,水泥、粉煤灰等以封闭式螺旋输送机给搅拌站供料。项目粉料的输送、提升、计量和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根据现场调查,骨料输送皮带为密封皮带,且骨料经过定期喷雾洒水,含水率高,该过程基本不产生粉尘。⑥搅拌工序粉尘搅拌主机在运行时会产生的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分册《3021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中各种水泥制品中物料混合搅拌颗粒物产污系数0.13千克/吨-产品,废气量为25标立方米/吨-产品”,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年产量12万m3(27.6万吨),则搅拌粉尘产生量为35.88t/a,本项目使用集尘罩+布袋除尘器除尘,根据《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2020-2012)中“6.2.8 集气罩应能实现对烟气(尘)的捕集效果,捕集率不低于:①密闭罩100%;②半密闭罩95%;③吹吸罩90%,本项目集尘效率可达到95%以上,去除率可达99.7%,无组织搅拌粉尘排放量为1.90t/a。⑦车辆运输扬尘本项目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道路扬尘,采用汽车运输,运输道路为水泥路面。工程交通运输起尘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Qy=0.123(V/5)(M/6.8)0.85(P/0.5)0.75Qt=Qy×L×(Q/M)式中:Qy——交通运输起尘量,Kg/Km·辆;Qt——运输途中起尘量,Kg/a;V——车辆行驶速度,Km/h(5Km/h);P——路面状况,以每平方米路面灰尘覆盖率表示,kg/m2;M——车辆载重,t/辆;L——运输距离,Km;Q——运输量,t/a;本项目车辆在厂区行驶距离按100米计,运输车辆空车重约10.0吨,重车载重约30吨。以速度10km/h行驶,在不同路面清洁度情况下的扬尘量如下表所示:表4-1 汽车动力起尘量 单位:kg/d路况车况0.1(kg/m2)0.2(kg/m2)0.3(kg/m2)0.4(kg/m2)0.5(kg/m2)0.6(kg/m2)空车0.10.170.230.290.340.39重车0.280.470.640.800.941.08合计0.380.640.871.091.281.47车辆在厂区行驶最长距离按100m计,合计发车19000车次/年。基于此,路面清洁度以0.1kg/m2计算,动力起尘量为0.38kg/(辆·km),汽车动力起尘量合计为0.72t/a。根据现场调查,厂区内部道路已硬化,设有洗车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及时清扫并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参考《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附录4洒水控制效率为74%,则本项目道路的扬尘排放量为0.19t/a。2、非正常排放情况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污染物处理设施达不到应有的处理效率,主要情况有除尘滤袋有破损、工作时未及时同步开启环保设备等,可能会导致粉尘超标排放。发现环保设备故障后,企业需立即停产检修,待恢复正常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继续生产。为减少废气排放量,做到达标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定期检修,确保废气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治理设施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3、废气监测要求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表3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的最低监测频次。项目运营后废气污染物应根据监测计划进行监测,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见下表。表4-3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名称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厂界颗粒物厂界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1次/季度《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4、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⑴布袋除尘器可行性分析布袋除尘器结构组成:除尘器出灰斗、进排风道、过滤室(箱体)、清洁室、滤袋、手动进风阀、气动蝶阀等。根据项目搅拌工序及储料仓配套的布袋除尘器结构和工作原理分析,除尘效率可实现99.7%以上,同时还具有占地面积小、排放浓度低、投资小等特点,结合项目建设性质,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筛分、搅拌工序和粉料筒仓粉尘是可行的。⑵无组织粉尘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无组织粉尘产生节点较多,为了减少生产过程中无组织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原料仓进行全封闭,棚顶安装喷雾装置;砂石原料上料砂石料采用喷雾洒水;砂石原料破碎筛分过程中的采用布袋除尘器,集尘罩收集效率能达到95%以上,除尘效率能达到99.7%。布袋除尘器为高效除尘器,能够满足本项目除尘要求;搅拌车间做到全封闭,搅拌器上方和粉料筒仓仓顶安装布袋除尘器;骨料输送过程采用全封闭式皮带输送,定期喷雾洒水;厂区内部道路已硬化,并在厂区入口设有洗车平台,砂石运输车辆要严密遮盖,及时清扫并定时洒水,减少车辆运输的扬尘,进行“物料堆放100%覆盖,100%围挡,100%湿法作业”等措施,该措施均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中“其他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措施,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相关要求,同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加强自行监测及台账记录管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扬尘,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无组织粉尘治理措施可行。5、废气达标排放分析本项目建设1条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主要包括1台搅拌机及配套的上料、储料和除尘等设施,建设1条洗砂生产线。项目采取的措施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推荐的可行技术,项目实施后采取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0.5mg/m3),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二、废水1、主要水污染源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设备清洗用水、车辆冲洗用水、生活用水、喷淋用水。本项目新建一座化粪池(16m3)、一座三级沉淀池(100m3),目前均已建成.混凝土生产线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冲洗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后,进入三级沉淀池(100m3)沉淀澄清后全部回用于搅拌混凝土工序;砂石原料筛分及洗砂用水部分损耗,产生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澄清后全部回用于洗砂工序;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00m3)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喷淋水全部蒸发和进入原料,不外排。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见表4-5。表4-5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序号产排污环节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治理设施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处理能力处理工艺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1原料筛分及水洗废水洗砂废水悬浮物不外排三级沉淀池+压滤机/沉淀、分离/是不外排,经三级沉淀池澄清后全部回用于洗砂工序2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冲洗水洗砂废水悬浮物不外排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压滤机/分离、沉淀/是不外排,经三级沉淀池澄清后全部回用于搅拌混凝土工序3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冲洗水悬浮物不外排三级沉淀池+压滤机/沉淀/是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3生活污水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不外排化粪池/厌氧COD:15%;BOD5:9%;SS:30%是定期清掏,还田2、废水治理合理性与可行性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中可行性技术要求,“可行技术可按照行业可行技术指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要求确定,以污染防治技术的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达标性、规模应用和经济可行性作为确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重要依据”及2021年生态环境部颁发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3039“其他建筑材料行业”废水末端治理技术:沉淀分离+循环利用、压滤(过滤)+循环利用,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洗砂设备、搅拌设备、混凝土罐车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该部分清洗水中含有水泥、砂石和外加剂等碱性物质,且悬浮物浓度较高,直接排放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砂石原料筛分及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澄清及定期压滤后全部回用于洗砂工序;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冲洗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后,三级沉淀池沉淀及定期压滤后全部回用于搅拌混凝土工序;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均属于可行技术。三、噪声1.噪声源强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是搅拌主机、皮带输送机、风机、破碎机、筛分机等机械设备,项目噪声源主要分布在生产线上,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噪声源强在80~95dB(A)。主要噪声源排放情况见表常见降噪措施见表4-6。表4-6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名称声源源强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XYZ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m搅拌机90.00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177.08132.7412761.37昼间1045.371螺旋输送机75.00176.4130.7212846.06昼间1030.061装载机80.00186.51111.5213050.46昼间1034.461砂石分离机80.00195.26100.7411457.08昼间1041.081洗砂机85.00179.4488.6213055.46昼间1039.461颚式破碎机95.00191.5697.7111869.89昼间1053.891圆锥破碎机95.00197.28111.5211372.72昼间1056.721装载机80.00172.7181.5712552.04昼间1036.041压滤机75.00190.8991.9911949.42昼间1033.421筛分机80.00193.24118.9311755.39昼间1039.391污水泵70.00172.3683.572043.98昼间1027.981清水泵70.00176.7496.372442.40昼间1026.401原点:项目西北角作为原点(0,0,0)。2.噪声影响预测(1)预测模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采用导则推荐模式。本项目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室内,评价采用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进 行预测,计算方法如下:L=L.(TL+6-p2-pF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Lp1可根据以下公示计算:w+101g4L=Lp1W+一4m²RQ—指向性因素;取值为 1。R—房间常数;R=Sa/(1-a),S 为房间的表面积,m2 ;a 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声压级合成模式=101gNL100.1Lplg(7)jl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l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室外传播衰减预测声源近似为点源,采用以下公式计算:L(r)=L(r0)-20lg(r/r0)-ΔL式中:L(r)—距噪声源距离为 r 处等效 A 声级值,dB(A); L(r0)— 距噪声源距离为r0处等效A声级值,dB(A); ΔL—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引起的衰减量),dB(A);本环评不考虑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按0计入。 r—关心点距噪声源距离,m;r0—参考距离,取1m; (2)预测结果及评价项目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见表4-7。表4-7 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预测方位空间相对位置/m时段贡献值/dB(A)标准限值/dB(A)达标情况XYZ北厂界149.51222.521.2昼间55 60达标西厂界139.3696.071.2昼间56 60达标南厂界162.4310.851.2昼间37 60达标东厂界215.66104.071.2昼间54 60达标原点:项目西北角作为原点(0,0,0)。预测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门窗、柔性连接等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3.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生产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经墙体阻隔可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同时本评价提出如下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②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采用合理布局从传播过程中降低噪声影响;③提高各设备的安装精度,做好平衡调试;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减振器,从而有效地降低振动强度;④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4.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制定噪声监测计划如下表。表4-8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表类别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噪声厂界噪声厂界四周1m处1次/季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四、固体废物1.固体废物污染源强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1)生活垃圾厂区定员16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故本项目员工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4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压滤泥饼、检测废料及不合格品。1)布袋除尘器收集尘根据废气核算章节,破碎筛分工序、粉料仓及搅拌工序除尘器全部收集的粉尘总量为389.22t/a,收集后粉尘用作原料使用,不外排。2)压滤泥饼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后被压滤为泥饼,主要成分为泥沙,属于一般固废,根据物料平衡及建设单位提供数据,泥饼的产生量为57.96t/a(压滤后含水率为60%的湿基泥饼量)。3)检测废料及不合格品检测废料及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检测废料及不合格品的产生量不超过150t/a。(3)危险废物1)废机油产生于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初步估算废机油产生量0.01t/a(HW08 900-249-08),属危险废物,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2)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抹布产生量0.01t/a(HW49900-041-49),产生于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属危险废物,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判定本项目产生固废是否属危险废物,具体见下表。表4-9 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判定表序号固废名称代码产生工序属性产生量(t/a)形态贮存方式处理处置方式1生活垃圾/办公生活2.4固态/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2布袋除尘器收集尘SW59900-099-S59环保设备一般固废389.22固态/回用于生产3泥饼SW07900-099-S07环保设备一般固废57.96固态/由建筑垃圾供应方转运,最终制砖综合利用。4检测废料及不合格品SW92900-001-S92试验一般固废150固态/回用于生产5废机油HW08900-249-08设备维修危险废物0.01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6含油废抹布HW49900-041-490.01固体表4-10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序号名称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废机油HW08(900-249-08)0.01设备维修液态润滑油润滑油T、I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2含油废抹布HW49 900-041-490.02设备维修固体润滑油润滑油T、I2.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本项目拟设一个危废贮存库,位于原料仓东侧,占地面积10m2。环评要求:该危废贮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设置:有明确标识;并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火、防渗漏、防腐蚀等。各危险废物根据理化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容器分类分区暂存,且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综上,本项目根据以上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分类处置,在严格按照固废处理的相关规定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环境管理要求环评要求项目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各项环保设施的情况进行管理检查,主要环境管理内容应包括:①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保政策和法规,制定搅拌站的环保方针目标。②编制企业环境保护计划,并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制度。③进行环保教育宣传,并对有环境影响隐患的岗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及制定紧急情况应急措施,预防或减少可能的环境影响。④维护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对各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经验,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五、地下水、土壤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行业,运行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垃圾、废机油、含油废抹布。项目粉尘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实现废气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经压滤回用于生产;检验室检测废料和废混凝土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含油抹布采用危险废物贮存库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评价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应做好相应的防渗漏措施并加强管理。综上,项目运营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可以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六、环境风险表4-13 环境风险物质临界量表名称CAS号厂区最大存储量t临界量tq/Q值废机油/0.01500.0002合计0.0002根据上表,项目储存化学品最大值与临界值比值小于1,属于简单分析。2.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本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见表4-14。表4-14 本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危险源分布主要危险物质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影响途径危废贮存库废机油泄漏事故、火灾事故废机油收集桶损坏、危险废物在收集点转到危废贮存库过程中容易造成泄漏废机油泄漏可能污染土壤、水体;发生火灾污染大气环境,产生的消防废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主要事故风险类型为泄漏事故及火灾事故。本项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需在暂存和转运过程加强管理,通过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①本公司不同品种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不同容器中,不得混合;②危险废物贮存库外贴有危险废物图片警告标识;③危险废物包装完整,不渗漏,容器密封、有盖;④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应采取防渗漏、防外溢措施;⑤各部门在更换废机油或者设备漏油应全部倒入指定区域的废油桶中,不得倒入厂内、外空地、草地及其他地方。4.事故应急处置措施①询问情况:物质泄漏的时间、部位、形式、已扩散范围。②工程抢险:以控制泄漏源,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为处置原则,应急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事故现场,控制泄漏源,实施堵漏,回收或处理泄漏物质。③少量废物泄漏:先用沙子覆盖然后再小心收集于专用密封桶或干净、有盖的容器中。④大量废物泄漏:先用沙包封堵,减少扩散,然后尽可能回收,恢复原状,若完全回收有困难,可收集后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⑤清理:在污染地面上洒上中和或洗涤剂浸洗,然后用消防水清扫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物。⑥将泄漏物收集至包装桶内,并通知有资质单位进行环保处理。⑦当发生火情:现场安全监护人和施工人员要尽快利用现场的消防器材,开展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当预计到现场人力和消防器材不足以扑灭火情时,要及时撤离并拔打电话内部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清楚项目所在位置、失火的部位、火势大小等内容。5.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收集桶损坏、危险废物在收集点运往危废贮存库暂存过程中工作人员失误等原因引起的废机油泄漏事故及火灾等潜在风险对环境的影响。企业需在暂存和转运过程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综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七、绩效环保管理篇章《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关中地区涉气重点行业项目环评管理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3〕76 号)中要求“关中地区涉气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编制环保绩效管理篇章,按照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文件从建设项目的装备水平(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无组织管控要求、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和管控要求等方面,专项分析本项目建设内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对应环保绩效分级、绩效引领性水平的相符性”。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建设洗砂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线,行业类别涉及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属于关中地区涉气重点行业(水泥)项目,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十五水泥中“表15-2独立粉磨站、矿渣粉、水泥制品d绩效引领性指标”进行建设。因此本次评价设置环保绩效管理篇章,对照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件进行具体分析。本项目在严格采取环评中提到的各项措施建设后,企业可达到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水平。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绩效引领性指标措施严格执行。具体比对分析见表4-15。表4-15 项目与水泥制品d绩效引领性指标相符性分析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引领性指标水泥制品能源类型电、外购蒸汽、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中采用的能源为电能。不涉及蒸汽、天然气。符合排放限值PM、NOX排放浓度不高于10、100mg/m3,天然气锅炉或热风炉基准氧含量8%。本项目建成后不涉及蒸汽、天然气的使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处理后均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的0.5mg/m3限值要求。符合无组织排放1、粉状物料全部密闭储存;2、物料采用封闭式皮带、斗提、斜槽运输,各物料破碎、转载、下料口设置集尘罩并配置袋式除尘器,库顶等泄压口配备袋式除尘器;3、料棚配备喷雾抑尘设施或物料全部封闭储存,出入口配备自动门,水泥包装车间全封闭,袋装水泥装车点位采用集中通风除尘系统,水泥散装采用密闭罐车,并配备带抽风口的散装卸料器。1、本项目建成后,粉状物料为水泥,在水泥筒仓内密闭储存;2、项目建成后,物料传输采用封闭式皮带进行输送,粉料仓顶配备袋式除尘器;储料棚整体封闭,搅拌楼和筒仓整体封闭。3、本项目原料均在封闭厂房内储存,在厂房顶部配有喷雾抑尘装置,出入口配备自动门。水泥采用密闭罐车。符合监测监控水平重点排污企业水泥磨和独立烘干系统安装CEMS,CEMS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料场出入口等易产尘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企业,企业拟在物料堆存车间的出入口、堆场等地方,设置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在料场出入口等易产尘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符合环境管理水平环保档案齐全:1、环评批复文件;2、排污许可证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3、竣工验收文件;4、一年内废气检测报告台账记录:1、完整生产管理台账(包括生产设备运行台账,原辅材料、燃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2、运输管理电子台账(包括车辆出入厂记录、车牌号、VIN 号、发动机编号和排放标准等);3、设备维护记录;4、废气治理设备清单(包括主要污染治理设备、设计说明书、运行记录、CEMS 数据等);5、耗材清单(除尘器滤料更换记录等)管理制度健全:1、有专兼职环保人员;2、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成后,企业应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开展排污许可工作、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按要求保存完整的环保档案。评价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成后,企业管理台账记录要完整,主要包括有生产设备运行台账,原辅材料、燃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运输管理电子台账、设备维护记录和耗材清单等。企业目前拟配备兼职环保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并制定《环保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符合运输方式1、物料(除水泥罐式货车外)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2、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1、物料(除水泥罐式货车外)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2、本项目厂区内运输车辆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3、企业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符合运输监管配备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记录运输车辆电子台账;视频监控、台账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本项目建成后,企业配备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可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情况,记录运输车辆电子台账;视频监控、台账数据可保存三个月以上。符合注:d《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制品生产指预拌混凝土、砂浆和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不包括水泥用于施工现场搅拌的过程。 一、废气1、源强核算及收集处理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放装卸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筒仓呼吸粉尘、物料输送粉尘、搅拌工序粉尘以及车辆运输扬尘。根据源强核算,项目废气产排情况见表4-1。表4-1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排放形式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排放量(t/a)核算方法产生量(t/a)工艺处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原料装卸、堆放无组织颗粒物/95.52封闭堆场、洒水抑尘、棚顶安装喷雾装置89.6%是9.93上料系数法0.522喷淋、封闭厂房89.6%是0.05破碎筛分系数法340.2布袋除尘器99.7%是1.87喷淋、封闭厂房89.6%是粉料筒仓系数法33.12布袋除尘器99.7%是0.10搅拌工序系数法35.88布袋除尘器99.7%是1.90车辆运输/0.722砂石运输车辆要严密遮盖,设有洗车平台,及时清扫并定时洒水74%是0.19①原料装卸和堆放扬尘在车辆卸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其产生量按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进行估算,产生量计算公式如下:式中:P——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ZCy——装卸扬尘产生量(单位:吨);FCy——风蚀扬尘产生量(单位:吨);Nc——年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取9000;D——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车),取20;(a/b)——装卸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吨),a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陕西省取0.0008;b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参考石灰石产品取0.0017;Ef——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平方米),本项目为3.6062;S——堆场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原料仓占地1500平方米。由上述公式计算的堆场扬尘及装卸扬尘颗粒物产生量为95.52t/a。颗粒物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式中:P——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UC——指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Cm——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取74%;Tm——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单位:%),取60%。项目原料及成品堆场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原料库和成品库为封闭厂房(仅保留进出口),顶部安装喷淋抑尘设施。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本项目堆场及装卸扬尘排放量:9.93t/a。②上料粉尘本项目原料上料过程会产生少量上料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表18-1 粒料加工厂逸散尘的排放因子”中“弃渣送料上堆时粉尘产生系数为0.0029kg/t进料”,本项目建筑垃圾混凝土块和毛砂的使用量18万t/a,产生的颗粒物为0.52t/a。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附录4洒水控制效率为74%、附录5半敞开式堆场控制效率为60%,上料工序位于封闭厂房内(仅保留进出口),并在棚顶安装喷雾装置进行降尘,综合去除效率为89.6%,故上料粉尘排放量约为0.05t/a。③破碎、筛分本项目砂石原料破碎、筛分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生态环境部目前未发布的相关行业的排污许可申请于核发技术规范,且暂未发布行业的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根据项目工艺流程及特性,本项目废气源强核算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砂石骨料破碎、筛分环节,粉尘产污系数为1.89kg/t产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原辅材料用量,本项目年破碎、筛分毛砂和建筑垃圾原料18万t/a,经计算,则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产生量约340.2t/a。本项目破碎和筛分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生产工序均在封闭厂房中进行。根据《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2020-2012)中“6.2.8 集气罩应能实现对烟气(尘)的捕集效果,捕集率不低于:①密闭罩100%;②半密闭罩95%;③吹吸罩90%,本项目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各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至袋式除尘器(环评要求除尘效率为不低于99.7%)处理,工序排放口位于全封闭厂房内,有少量粉尘会逸散到室内,故视为无组织排放。集气罩收集粉尘量为323.19t/a,除尘器收集除尘灰为322.22t/a。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附录4洒水控制效率为74%、附录5半密闭式堆场控制效率为60%,破碎筛分生产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仅保留进出口),并在棚顶安装喷雾装置进行降尘,综合去除效率为89.6%,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仅有少部分粉尘逸散出厂房。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集气设备未捕集和处理的粉尘量为17.98t/a,则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87t/a。④筒仓粉尘项目粉料主要储存于封闭的筒仓内,在粉料输送及储存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分册《3021水泥制品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中混凝土制品中物料输送储存颗粒物产污系数0.12千克/吨-产品”。本次项目商品混凝土年产量12万m3(27.6万吨),则筒仓粉尘产生量为33.12t/a,仓顶配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10t/a。筒仓呼吸粉尘排放口位于封闭厂房内,有少量粉尘会逸散到室外空气,故视为无组织排放。⑤骨料输送粉尘骨料提升、输送过程粉尘的排放量与物料的粒径、物料运转的距离和落差及操作管理有关。由于本项目砂、石的提升以搅拌站配套的全封闭式皮带输送方式完成,水泥、粉煤灰等以封闭式螺旋输送机给搅拌站供料。项目粉料的输送、提升、计量和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根据现场调查,骨料输送皮带为密封皮带,且骨料经过定期喷雾洒水,含水率高,该过程基本不产生粉尘。⑥搅拌工序粉尘搅拌主机在运行时会产生的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分册《3021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中各种水泥制品中物料混合搅拌颗粒物产污系数0.13千克/吨-产品,废气量为25标立方米/吨-产品”,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年产量12万m3(27.6万吨),则搅拌粉尘产生量为35.88t/a,本项目使用集尘罩+布袋除尘器除尘,根据《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2020-2012)中“6.2.8 集气罩应能实现对烟气(尘)的捕集效果,捕集率不低于:①密闭罩100%;②半密闭罩95%;③吹吸罩90%,本项目集尘效率可达到95%以上,去除率可达99.7%,无组织搅拌粉尘排放量为1.90t/a。⑦车辆运输扬尘本项目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道路扬尘,采用汽车运输,运输道路为水泥路面。工程交通运输起尘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Qy=0.123(V/5)(M/6.8)0.85(P/0.5)0.75Qt=Qy×L×(Q/M)式中:Qy——交通运输起尘量,Kg/Km·辆;Qt——运输途中起尘量,Kg/a;V——车辆行驶速度,Km/h(5Km/h);P——路面状况,以每平方米路面灰尘覆盖率表示,kg/m2;M——车辆载重,t/辆;L——运输距离,Km;Q——运输量,t/a;本项目车辆在厂区行驶距离按100米计,运输车辆空车重约10.0吨,重车载重约30吨。以速度10km/h行驶,在不同路面清洁度情况下的扬尘量如下表所示:表4-1 汽车动力起尘量 单位:kg/d路况车况0.1(kg/m2)0.2(kg/m2)0.3(kg/m2)0.4(kg/m2)0.5(kg/m2)0.6(kg/m2)空车0.10.170.230.290.340.39重车0.280.470.640.800.941.08合计0.380.640.871.091.281.47车辆在厂区行驶最长距离按100m计,合计发车19000车次/年。基于此,路面清洁度以0.1kg/m2计算,动力起尘量为0.38kg/(辆·km),汽车动力起尘量合计为0.72t/a。根据现场调查,厂区内部道路已硬化,设有洗车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及时清扫并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参考《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附录4洒水控制效率为74%,则本项目道路的扬尘排放量为0.19t/a。2、非正常排放情况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污染物处理设施达不到应有的处理效率,主要情况有除尘滤袋有破损、工作时未及时同步开启环保设备等,可能会导致粉尘超标排放。发现环保设备故障后,企业需立即停产检修,待恢复正常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继续生产。为减少废气排放量,做到达标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定期检修,确保废气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治理设施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3、废气监测要求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表3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的最低监测频次。项目运营后废气污染物应根据监测计划进行监测,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见下表。表4-3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名称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厂界颗粒物厂界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1次/季度《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4、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⑴布袋除尘器可行性分析布袋除尘器结构组成:除尘器出灰斗、进排风道、过滤室(箱体)、清洁室、滤袋、手动进风阀、气动蝶阀等。根据项目搅拌工序及储料仓配套的布袋除尘器结构和工作原理分析,除尘效率可实现99.7%以上,同时还具有占地面积小、排放浓度低、投资小等特点,结合项目建设性质,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筛分、搅拌工序和粉料筒仓粉尘是可行的。⑵无组织粉尘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无组织粉尘产生节点较多,为了减少生产过程中无组织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原料仓进行全封闭,棚顶安装喷雾装置;砂石原料上料砂石料采用喷雾洒水;砂石原料破碎筛分过程中的采用布袋除尘器,集尘罩收集效率能达到95%以上,除尘效率能达到99.7%。布袋除尘器为高效除尘器,能够满足本项目除尘要求;搅拌车间做到全封闭,搅拌器上方和粉料筒仓仓顶安装布袋除尘器;骨料输送过程采用全封闭式皮带输送,定期喷雾洒水;厂区内部道路已硬化,并在厂区入口设有洗车平台,砂石运输车辆要严密遮盖,及时清扫并定时洒水,减少车辆运输的扬尘,进行“物料堆放100%覆盖,100%围挡,100%湿法作业”等措施,该措施均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中“其他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措施,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相关要求,同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加强自行监测及台账记录管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扬尘,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无组织粉尘治理措施可行。5、废气达标排放分析本项目建设1条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主要包括1台搅拌机及配套的上料、储料和除尘等设施,建设1条洗砂生产线。项目采取的措施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推荐的可行技术,项目实施后采取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0.5mg/m3),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二、废水1、主要水污染源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设备清洗用水、车辆冲洗用水、生活用水、喷淋用水。本项目新建一座化粪池(16m3)、一座三级沉淀池(100m3),目前均已建成.混凝土生产线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冲洗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后,进入三级沉淀池(100m3)沉淀澄清后全部回用于搅拌混凝土工序;砂石原料筛分及洗砂用水部分损耗,产生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澄清后全部回用于洗砂工序;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00m3)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喷淋水全部蒸发和进入原料,不外排。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见表4-5。表4-5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序号产排污环节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治理设施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处理能力处理工艺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1原料筛分及水洗废水洗砂废水悬浮物不外排三级沉淀池+压滤机/沉淀、分离/是不外排,经三级沉淀池澄清后全部回用于洗砂工序2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冲洗水洗砂废水悬浮物不外排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压滤机/分离、沉淀/是不外排,经三级沉淀池澄清后全部回用于搅拌混凝土工序3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冲洗水悬浮物不外排三级沉淀池+压滤机/沉淀/是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3生活污水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不外排化粪池/厌氧COD:15%;BOD5:9%;SS:30%是定期清掏,还田2、废水治理合理性与可行性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中可行性技术要求,“可行技术可按照行业可行技术指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要求确定,以污染防治技术的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达标性、规模应用和经济可行性作为确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重要依据”及2021年生态环境部颁发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3039“其他建筑材料行业”废水末端治理技术:沉淀分离+循环利用、压滤(过滤)+循环利用,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洗砂设备、搅拌设备、混凝土罐车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该部分清洗水中含有水泥、砂石和外加剂等碱性物质,且悬浮物浓度较高,直接排放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砂石原料筛分及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澄清及定期压滤后全部回用于洗砂工序;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冲洗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后,三级沉淀池沉淀及定期压滤后全部回用于搅拌混凝土工序;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均属于可行技术。三、噪声1.噪声源强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是搅拌主机、皮带输送机、风机、破碎机、筛分机等机械设备,项目噪声源主要分布在生产线上,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噪声源强在80~95dB(A)。主要噪声源排放情况见表常见降噪措施见表4-6。表4-6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名称声源源强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XYZ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m搅拌机90.00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177.08132.7412761.37昼间1045.371螺旋输送机75.00176.4130.7212846.06昼间1030.061装载机80.00186.51111.5213050.46昼间1034.461砂石分离机80.00195.26100.7411457.08昼间1041.081洗砂机85.00179.4488.6213055.46昼间1039.461颚式破碎机95.00191.5697.7111869.89昼间1053.891圆锥破碎机95.00197.28111.5211372.72昼间1056.721装载机80.00172.7181.5712552.04昼间1036.041压滤机75.00190.8991.9911949.42昼间1033.421筛分机80.00193.24118.9311755.39昼间1039.391污水泵70.00172.3683.572043.98昼间1027.981清水泵70.00176.7496.372442.40昼间1026.401原点:项目西北角作为原点(0,0,0)。2.噪声影响预测(1)预测模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采用导则推荐模式。本项目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室内,评价采用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进 行预测,计算方法如下:L=L.(TL+6-p2-pF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Lp1可根据以下公示计算:w+101g4L=Lp1W+一4m²RQ—指向性因素;取值为 1。R—房间常数;R=Sa/(1-a),S 为房间的表面积,m2 ;a 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声压级合成模式=101gNL100.1Lplg(7)jl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l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室外传播衰减预测声源近似为点源,采用以下公式计算:L(r)=L(r0)-20lg(r/r0)-ΔL式中:L(r)—距噪声源距离为 r 处等效 A 声级值,dB(A); L(r0)— 距噪声源距离为r0处等效A声级值,dB(A); ΔL—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引起的衰减量),dB(A);本环评不考虑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按0计入。 r—关心点距噪声源距离,m;r0—参考距离,取1m; (2)预测结果及评价项目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见表4-7。表4-7 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预测方位空间相对位置/m时段贡献值/dB(A)标准限值/dB(A)达标情况XYZ北厂界149.51222.521.2昼间55 60达标西厂界139.3696.071.2昼间56 60达标南厂界162.4310.851.2昼间37 60达标东厂界215.66104.071.2昼间54 60达标原点:项目西北角作为原点(0,0,0)。预测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门窗、柔性连接等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3.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生产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经墙体阻隔可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同时本评价提出如下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②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采用合理布局从传播过程中降低噪声影响;③提高各设备的安装精度,做好平衡调试;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减振器,从而有效地降低振动强度;④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4.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制定噪声监测计划如下表。表4-8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表类别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噪声厂界噪声厂界四周1m处1次/季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四、固体废物1.固体废物污染源强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1)生活垃圾厂区定员16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故本项目员工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4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压滤泥饼、检测废料及不合格品。1)布袋除尘器收集尘根据废气核算章节,破碎筛分工序、粉料仓及搅拌工序除尘器全部收集的粉尘总量为389.22t/a,收集后粉尘用作原料使用,不外排。2)压滤泥饼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后被压滤为泥饼,主要成分为泥沙,属于一般固废,根据物料平衡及建设单位提供数据,泥饼的产生量为57.96t/a(压滤后含水率为60%的湿基泥饼量)。3)检测废料及不合格品检测废料及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检测废料及不合格品的产生量不超过150t/a。(3)危险废物1)废机油产生于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初步估算废机油产生量0.01t/a(HW08 900-249-08),属危险废物,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2)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抹布产生量0.01t/a(HW49900-041-49),产生于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属危险废物,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判定本项目产生固废是否属危险废物,具体见下表。表4-9 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判定表序号固废名称代码产生工序属性产生量(t/a)形态贮存方式处理处置方式1生活垃圾/办公生活2.4固态/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2布袋除尘器收集尘SW59900-099-S59环保设备一般固废389.22固态/回用于生产3泥饼SW07900-099-S07环保设备一般固废57.96固态/由建筑垃圾供应方转运,最终制砖综合利用。4检测废料及不合格品SW92900-001-S92试验一般固废150固态/回用于生产5废机油HW08900-249-08设备维修危险废物0.01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6含油废抹布HW49900-041-490.01固体表4-10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序号名称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废机油HW08(900-249-08)0.01设备维修液态润滑油润滑油T、I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2含油废抹布HW49 900-041-490.02设备维修固体润滑油润滑油T、I2.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本项目拟设一个危废贮存库,位于原料仓东侧,占地面积10m2。环评要求:该危废贮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设置:有明确标识;并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火、防渗漏、防腐蚀等。各危险废物根据理化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容器分类分区暂存,且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综上,本项目根据以上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分类处置,在严格按照固废处理的相关规定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环境管理要求环评要求项目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各项环保设施的情况进行管理检查,主要环境管理内容应包括:①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保政策和法规,制定搅拌站的环保方针目标。②编制企业环境保护计划,并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制度。③进行环保教育宣传,并对有环境影响隐患的岗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及制定紧急情况应急措施,预防或减少可能的环境影响。④维护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对各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经验,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五、地下水、土壤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行业,运行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垃圾、废机油、含油废抹布。项目粉尘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实现废气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经压滤回用于生产;检验室检测废料和废混凝土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含油抹布采用危险废物贮存库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评价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应做好相应的防渗漏措施并加强管理。综上,项目运营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可以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六、环境风险表4-13 环境风险物质临界量表名称CAS号厂区最大存储量t临界量tq/Q值废机油/0.01500.0002合计0.0002根据上表,项目储存化学品最大值与临界值比值小于1,属于简单分析。2.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本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见表4-14。表4-14 本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危险源分布主要危险物质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影响途径危废贮存库废机油泄漏事故、火灾事故废机油收集桶损坏、危险废物在收集点转到危废贮存库过程中容易造成泄漏废机油泄漏可能污染土壤、水体;发生火灾污染大气环境,产生的消防废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主要事故风险类型为泄漏事故及火灾事故。本项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需在暂存和转运过程加强管理,通过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①本公司不同品种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不同容器中,不得混合;②危险废物贮存库外贴有危险废物图片警告标识;③危险废物包装完整,不渗漏,容器密封、有盖;④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应采取防渗漏、防外溢措施;⑤各部门在更换废机油或者设备漏油应全部倒入指定区域的废油桶中,不得倒入厂内、外空地、草地及其他地方。4.事故应急处置措施①询问情况:物质泄漏的时间、部位、形式、已扩散范围。②工程抢险:以控制泄漏源,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为处置原则,应急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事故现场,控制泄漏源,实施堵漏,回收或处理泄漏物质。③少量废物泄漏:先用沙子覆盖然后再小心收集于专用密封桶或干净、有盖的容器中。④大量废物泄漏:先用沙包封堵,减少扩散,然后尽可能回收,恢复原状,若完全回收有困难,可收集后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⑤清理:在污染地面上洒上中和或洗涤剂浸洗,然后用消防水清扫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物。⑥将泄漏物收集至包装桶内,并通知有资质单位进行环保处理。⑦当发生火情:现场安全监护人和施工人员要尽快利用现场的消防器材,开展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当预计到现场人力和消防器材不足以扑灭火情时,要及时撤离并拔打电话内部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清楚项目所在位置、失火的部位、火势大小等内容。5.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收集桶损坏、危险废物在收集点运往危废贮存库暂存过程中工作人员失误等原因引起的废机油泄漏事故及火灾等潜在风险对环境的影响。企业需在暂存和转运过程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综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七、绩效环保管理篇章《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关中地区涉气重点行业项目环评管理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3〕76 号)中要求“关中地区涉气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编制环保绩效管理篇章,按照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文件从建设项目的装备水平(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无组织管控要求、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和管控要求等方面,专项分析本项目建设内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对应环保绩效分级、绩效引领性水平的相符性”。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建设洗砂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线,行业类别涉及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属于关中地区涉气重点行业(水泥)项目,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十五水泥中“表15-2独立粉磨站、矿渣粉、水泥制品d绩效引领性指标”进行建设。因此本次评价设置环保绩效管理篇章,对照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件进行具体分析。本项目在严格采取环评中提到的各项措施建设后,企业可达到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水平。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绩效引领性指标措施严格执行。具体比对分析见表4-15。表4-15 项目与水泥制品d绩效引领性指标相符性分析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引领性指标水泥制品能源类型电、外购蒸汽、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中采用的能源为电能。不涉及蒸汽、天然气。符合排放限值PM、NOX排放浓度不高于10、100mg/m3,天然气锅炉或热风炉基准氧含量8%。本项目建成后不涉及蒸汽、天然气的使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处理后均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的0.5mg/m3限值要求。符合无组织排放1、粉状物料全部密闭储存;2、物料采用封闭式皮带、斗提、斜槽运输,各物料破碎、转载、下料口设置集尘罩并配置袋式除尘器,库顶等泄压口配备袋式除尘器;3、料棚配备喷雾抑尘设施或物料全部封闭储存,出入口配备自动门,水泥包装车间全封闭,袋装水泥装车点位采用集中通风除尘系统,水泥散装采用密闭罐车,并配备带抽风口的散装卸料器。1、本项目建成后,粉状物料为水泥,在水泥筒仓内密闭储存;2、项目建成后,物料传输采用封闭式皮带进行输送,粉料仓顶配备袋式除尘器;储料棚整体封闭,搅拌楼和筒仓整体封闭。3、本项目原料均在封闭厂房内储存,在厂房顶部配有喷雾抑尘装置,出入口配备自动门。水泥采用密闭罐车。符合监测监控水平重点排污企业水泥磨和独立烘干系统安装CEMS,CEMS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料场出入口等易产尘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企业,企业拟在物料堆存车间的出入口、堆场等地方,设置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在料场出入口等易产尘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符合环境管理水平环保档案齐全:1、环评批复文件;2、排污许可证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3、竣工验收文件;4、一年内废气检测报告台账记录:1、完整生产管理台账(包括生产设备运行台账,原辅材料、燃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2、运输管理电子台账(包括车辆出入厂记录、车牌号、VIN 号、发动机编号和排放标准等);3、设备维护记录;4、废气治理设备清单(包括主要污染治理设备、设计说明书、运行记录、CEMS 数据等);5、耗材清单(除尘器滤料更换记录等)管理制度健全:1、有专兼职环保人员;2、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成后,企业应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开展排污许可工作、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按要求保存完整的环保档案。评价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成后,企业管理台账记录要完整,主要包括有生产设备运行台账,原辅材料、燃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运输管理电子台账、设备维护记录和耗材清单等。企业目前拟配备兼职环保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并制定《环保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符合运输方式1、物料(除水泥罐式货车外)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2、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1、物料(除水泥罐式货车外)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2、本项目厂区内运输车辆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3、企业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符合运输监管配备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记录运输车辆电子台账;视频监控、台账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本项目建成后,企业配备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可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情况,记录运输车辆电子台账;视频监控、台账数据可保存三个月以上。符合注:d《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制品生产指预拌混凝土、砂浆和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不包括水泥用于施工现场搅拌的过程。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原料装卸颗粒物全封闭料棚内、喷雾洒水抑尘、棚顶安装喷淋装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粉料筒仓颗粒物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物料输送颗粒物全封闭式皮带输送、砂石料定期喷雾洒水搅拌工序颗粒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颗粒物厂区内部道路已硬化,砂石运输车辆要严密遮盖,设有洗车平台,及时清扫并定时洒水破碎筛分颗粒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地表水环境原料筛分及水洗废水SS经三级沉淀池澄清后全部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冲洗水SS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后,经三级沉淀池澄清后全部回用于搅拌混凝土工序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SS、石油类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台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COD、BOD5、氨氮、SS、动植物油化粪池定期清掏,还田声环境搅拌主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①选用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②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采用合理布局从传播过程中降低噪声影响;③提高各设备的安装精度,做好平衡调试;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减振器,从而有效地降低振动强度;④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电磁辐射////固体废物①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用作原料使用,不外排。②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产生泥饼外运综合利用,检测废料及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③项目生产过程中维修设备会产生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收集后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不涉及土壤、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可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影响分析。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主要事故风险类型为泄漏事故及火灾事故,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需在暂存和转运过程加强管理,外加剂间地面为水泥硬化地面且罐体周围已建成围堰等防渗漏、防外溢措施,通过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①本公司不同品种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不同容器中,不得混合;②危险废物贮存库外贴有危险废物图片警告标识;③危险废物包装完整,不渗漏,容器密封、有盖;④危险废液暂时存放应采取防渗漏、防外溢措施;⑤建设单位环保部门在检修完设备后应及时将废机油转移到危废贮存库,应注意操作规范,不得倒入厂内、外空地、草地及其他地方;⑥本项目设置外加剂罐体,单罐用完再次配制,外加剂罐体位于生产车间内,地面为水泥硬化地面且罐体周围使用围堰等防渗漏、防外溢措施,并配备环保专员负责外加剂间的日常管理,配备液体外加剂时需要专业操作,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液体泄漏外溢等情况,减少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为25.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18%。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表5-1。表5-1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建议)分类建设内容数量投资(万元)备注废气仓顶除尘器5/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26新建喷淋装置24新建废水化粪池12已建成三级沉淀池15已建成压滤机24建设中噪声基础减振、消声器、软管连接等若干2新建固体废物垃圾箱/垃圾桶若干0.1新建危废贮存库12新建合计25.1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厂区内应设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内的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管理检查,主要环境管理内容应包括:①建设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并实施检查和监督;编制本公司环保规划和年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监督环保设计工程措施及运行管理;配合有关环保部门搞好环境监测与年度统计工作,建立监控档案;搞好本企业环保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工作及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944-2018)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表5-2 营运期环境管理台账管理清单环境管理清单内容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管理信息1)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废气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情况、数据来源等信息。2)固体废物日常运行信息:记录各类固废厂区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置利用贮存量、委托单位等信息。3)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报告。监测记录信息按照监测计划执行。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和HJ819等规定执行其他环境管理信息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记录起止时间记录存储及保存纸质存储: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台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其中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其中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②监测计划按照报告中提出的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并保留好监测报告。监测委托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的,对检(监)测机构的资质进行确认。③三同时制度及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六、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水废水量///0/0/COD///0/0/氨氮///0/0/废气颗粒物///14.04t/a/14.04t/a/一般工业固废压滤泥饼///57.96t/a/57.96t/a/危险废物废机油///0.01t/a/0.01t/a/含油废抹布///0.01t/a/0.01t/a/生活垃圾生活垃圾///2.4t/a/2.4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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