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水回注工程 再生塑料颗粒配套先进滴灌带建设 节水材料回收再利用改扩建 节水材料回收再利用生产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1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7-2686072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中原路1号    邮编84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附件

1
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

2
山东石大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含水原油减量化处理项目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山东石大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

3
阿克苏市通疆源年产10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配套先进滴灌带建设项目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阿克苏市通疆源塑业有限公司
新疆欣欣百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

4
阿克苏市天灌节水器材厂节水材料回收再利用改扩建项目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阿克苏市天灌节水器材厂
新疆欣欣百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

5
阿克苏鑫创塑料机械有限公司节水材料回收再利用生产建设项目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阿克苏鑫创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新疆欣欣百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

6
新和县奶牛肉种牛养殖产业园建设项目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
新和县聚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欣欣百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1-1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
        附件2:1-2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公众参与说明
        附近3:2-1山东石大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含水原油减量化处理建设项目
        附件4:2-2山东石大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含水原油减量化处理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5:3-1阿克苏市通疆源年产10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配套先进滴灌带建设项目报告书
        附件6:3-2阿克苏市通疆源年产10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配套先进滴灌带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7:4-1阿克苏市天灌节水器材厂节水材料回收再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8:4-2阿克苏市天灌节水器材厂节水材料回收再利用改扩建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9:5-1阿克苏鑫创塑料机械有限公司节水材料回收再利用生产建设项目
        附件10:5-2阿克苏鑫创塑料机械有限公司节水材料回收再利用生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11:6-1新和县奶牛肉种牛养殖产业园建设项目
        附件12:6-2新和县奶牛肉种牛养殖产业园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概述1.1项目由来塔里木盆地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盆地之一,总面积56×10km,石油资源储量约为107.6×10t,天然气资源储量约为8.39×10m。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简称“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产量当量已突破3000万吨,是中国特大型油田之一。克拉苏气田包含克拉2、克深、大北、博孜四大区块,东西跨度约150km,南北跨度约50km。克拉苏气田的开发建设具备向西气东输二、三线提供100亿方/年的应急气量的资源能力,随着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天然气需求迅猛增加,克拉苏气田将成为西气东输主力气源。克拉苏气田包含克拉2、大北、克深和博孜等四个区块,形成了克拉2、克深、大北、博孜四处天然气净化处理基地,开发提供有力保障。为了满足克拉2气田产能开发的需要,提高油气采收率,增大整体开发效益,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拟投资332.43万元在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克拉2气田内实施“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注水井场(亚格1井)1座;②新建注水管道9.3km;③配套自控、通信、防腐等公用工程。拟建工程实施后回注水量为1000m/d。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拟建工程属于天然气开采配套注水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和“自治区级水土流失两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塔里木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拟建工程属于分类管理名录“五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77陆地天然气开采0721”中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含内部集输管道建设)”,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有限公司开展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踏勘了项目现场,收集了区域自然环境概况、环境质量、污染源等资料,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沟通了环保治理方案,随即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在环评报告编制期间,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11日在《阿克苏新闻网》进行第一次网络信息公示,并开展工程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评价单位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随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13日在《阿克苏新闻网》对拟建工程环评信息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在此期间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在《阿克苏日报》(刊号:CN65-0012)对拟建工程环评信息进行了公示;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向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5年5月14日在《阿克苏新闻网》网站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书。根据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提供的《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公众参与说明书》,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评价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编制完成了拟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拟建工程为天然气开采配套注水项目,属于“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项目,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拟建工程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七条“石油天然气”第一款“石油天然气开采”,为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要求。(2)规划符合性判定拟建工程属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开采配套注水项目,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阿克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塔里木油田“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拟建工程位于克拉2气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在划定的禁止开发区域范围·2: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内,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要求。(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判定拟建工程距生态保护红线(拜城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为7k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拟建工程无废气产生;拟建工程井下作业废液采取不落地直接排入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酸碱中和后通过罐车拉运至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拟建工程已提出持续改善、防风固沙、生态恢复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工程在正常状况下不会造成土壤污染,不会增加土壤环境风险;水资源消耗、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均能够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满足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管控及资源利用效率的相关要求,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4)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并结合项目特点,经判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不开展评价;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B;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注水井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注水管线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注水井场及注水管线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均为三级;注水井场及注水管线土壤环境(生态型)影响评价等级均为二级;注水井场及注水管线土壤环境(污染型)影响评价等级均为三级。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评价重点关注项目的实施对土壤、生态的影响是否可行,对地下水、声环境的环境影响是否可接受,环境风险是否可防控,环保措施是否可行。(1)拟建工程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2)拟建工程井下作业废液采取不落地直接排入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酸碱中和后通过罐车拉运至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拟建工程无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3)拟建工程在做好源头控制措施、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污染监控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措施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处置的前提下,同时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土壤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可行。(4)拟建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井场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从声环境影响的角度,项目可行。(5)拟建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防渗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6)拟建工程管线敷设会对区域植被覆盖度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植被可逐步自然恢复。从生态影响角度项目可行。(7)拟建工程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采出水,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1.5主要结论综合分析,拟建工程属于现有克拉2气田内的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当前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和建设内容可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关要求;项目通过采取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防控。根据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提供的《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公众参与说明书》,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为此,本评价从环保角度认为拟建工程建设可行。本次评价工作得到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等诸多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4·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总则2.1编制依据2.1.1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2018年10月26日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2017年6月27日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发布,2022年6月5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施行,2016年7月2日修正);(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审议通过,2019年1月1日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2年1月1日施行,2018年10月26日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6月25日发布,2010年10月1日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发布);(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11月8日修订,2025年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7月1日施行)。2.1.2环境保护法规、规章2.1.2.1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1)《*************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2024年3月6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3)《*******、******关于印发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2019年7月24日);(4)《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公布,2017年10月1日实施);(5)《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2021年10月21日发布,2021年12月1日施行);(6)《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47号);(7)《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2010年12月21日);(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7号,2023年12月27日发布,2024年1月1日施行);(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第43号,2017年8月29日发布,2017年10月1日施行);(10)《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74号);(1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发布,2019年1月1日施行);(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部令第36号,2024年11月26日发布,2025年1月1日施行);(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6.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号,2020年11月30日公布,2021年1月1日施行);(14)《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2021年12月11日发布,2022年2月8日施行);(15)《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2021年11月30日发布,2022年1月1日施行);(1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4月16日发布,2015年6月5日施行);(17)《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66号);(18)《挥发性有机物(VOC,)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年5月24日实施);(19)《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2021年2月1日发布并实施);(20)《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2021年9月7日发布并实施);(2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016年10月26日发布并实施);(22)《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2014年12月30日发布并实施);(23X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X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8日发布并实施);(2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发布并实施);(25)《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9号,2015年12月18日发布并实施);(26)《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2024年1月22日发布并实施);(27)《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33号);(28)《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29)《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2021年8月4日发布并实施);(30)《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2017年11月10日发布并实施);(31)《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办环评(2023)52号);(32)《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2017年11月14日发布并实施);(33)《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年4月25日发布并实施);(34)《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2019年12月13日发布并实施);(35)《关于在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实施环境(HJ2.2-2018)>差别化政策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9)590号);(36)《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37)《******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2014年1月31日);(38)《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土壤(2024)80号31号,2024年11月7日发布)。2.1.2.2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2018年9月21日修正,2006年12月1日施行);(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2018年9月21日修正,2017年1月1日施行);·8·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关于印发和草原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7月28日);(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2013年7月31日修订,2013年10月1日实施);(5)《关于印发行办法>的通知》(新环发(2016)126号,2016年8月24日发布并实施);(6X转发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42号);(7)《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8)《新疆生态功能区划》;(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10)《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政发(2021)18号,2021年2月21日发布并实施);(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12)《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38号);(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新政发(2023)63号);(15)《关于印发(2022)8号)(2022年2月9日);(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修订)》新政发(2022)75号,2022年9月18日施行);(17)《关于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磺化泥浆规范化环境管理的通知》(新环固体函(2022)675号);(18)《关于印发年)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4)93号);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9)《关于印发通知》(新环环评发(2024)157号);(20)《阿克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1)《关于印发的通知》(阿行署发(2021)81号);(22)《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阿地环字(2024)32号)。2.1.3环境保护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349-2023);(10)《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11)《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8号);(1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4)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1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HJ1248-2022);(1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10.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HJ1200-2021)。2.1.4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1)《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施工图》(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2)《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3)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4)环评委托书。2.2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2.2.1评价目的(1)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掌握项目所在地拜城县一带的自然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2)针对拟建工程特点和污染特征,确定主要环境影响要素及其污染因子。(3)预测拟建工程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从而制定避免和减轻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并提出总量控制指标。(4)分析拟建工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预测风险发生后可能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5)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拟建工程采取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否可行给出明确的结论。(6)为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决策、设计部门优化设计、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2.2评价原则(1)坚持环境影响评价为项目建设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为保护生态环境服务。(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认真遵守标准、规划相关要求。(3)全面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总纲,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4)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系,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5)严格贯彻执行“达标排放”、“排污许可”等环保法律、法规。(6)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抓起,实行生产全过程控制,最大限度节约能源,降低物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收集分析工程技术文件以及相关基础资料进行工程分析,识别环境影响并筛选评价因子,明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现状监测并进行调查与评价各环境要素和专题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确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工程方案,提出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或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或环境监测计划从生态环境影响的角度给出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第阶段第阶段+第三阶段图2.2-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2·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3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2.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拟建工程主要污染源污染因子及区域环境特征,对项目实施后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结果见表2.3-1。表2.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一览表环境因素单项工程施工期运营期退役期井场工程注水管线敷设回注封井、井场清理自然环境环境空气-1D-1D一-1D地表水----一--地下水---1D-1C--声环境-1D-1D-1C-1D土壤环境---1D-1C-1C生态地表扰动-1C-1C一-1D土壤肥力---1D一+1C植被覆盖度---1C一+1C生物量损失---1C一+1C生物多样性---1C一--生态系统完整性---1D-1C+1C注:1、表中“+”表示正效益,“=”表示负效益:2、表中数字表示影响的相对程度,“1”表示影响较小,“2”表示影响中等,3表示影响较大:3、表中“D”表示短期影响,“C”表示长期影响。由表2.3-1可知,拟建工程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存在短期或长期的负面影响。施工期主要表现在对自然环境要素中的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生态要素中的地表扰动、土壤肥力、植被覆盖度、生物量损失、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等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长期的,最主要的是对自然环境中的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生态要素中的生态系统完整性等产生不同程度的直接的负面影响;退役期对环境的影响体现在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的短期影响。2.3.2评价因子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以及拟建工程特点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工程评价因子见表2.3-2。表2.3-2拟建工程评价因子一览表单项工程环境要素回注工程时期施工期运营期退役期大气颗粒物、SO、O、CH一颗粒物、SO、NO、CH地下水-石油类、氯化物-土壤1石油烃(C。C)、盐分含量-生态地表扰动、土壤肥力、植被覆盖度、生物量损失、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生态系统完整性地表扰动噪声昼间等效声级(L)、夜间等效声级(L)昼间等效声级(L)、夜间等效声级(L)昼间等效声级(L)、夜间等效声级(L)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施工土方、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防渗材料)一般工业固废(废弃管道、建筑垃圾)2.4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2.4.1评价等级2.4.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拟建工程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因此不再进行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判定及影响分析。2.4.1.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拟建工程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液,收集后送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349-2023),拟建工程属于废水处理后进行回注且无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的建设项目。因此,拟建工程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2.4.1.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1)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349-2023),拟建工程属于天然气开采配套注水项目,注水井场和注水管线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均为Ⅱ类。·14·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原则见表2.4-1。表2.4-1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拟建工程调查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集中式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不涉及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及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不涉及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不敏感”。(3)评价工作等级判定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表2.4-2。表2.4-2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一览表项目类别I类项目环境敏感程度敏感—I类项目一I类项目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由上表可知,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349-2023)中“7.2b)4)新建回注井(含开采井转回注井)的场地,地下水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因此拟建工程注水井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注水管线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2.4.1.4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1)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拟建工程位于克拉2气田,周边区域以油气开发为主,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属于其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2)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和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拟建工程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现状无声环境敏感目标。(3)评价工作等级判定综合以上分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原则,确定拟建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2.4.1.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349-2023)以及区域历史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盐分含量0.5~8.9g/kg,属于HJ964-2018盐化地区。拟建工程类别同时按照生态影响型项目和污染影响型项目考虑,并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类别分别判定评价等级。(1)建设项目类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349-2023),拟建工程属于天然气开采配套注水项目,注水井场和注水管线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均为Ⅱ类。(2)占地规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为大型(≥50hm²)、中型(5~50hm)和小型(≤5hm²)”。拟建工程井场新增永久占地面积0.24hm,占地规模为小型;新建注水管线地下敷设不新增永久占地,占地规模为小型。(3)建设项目敏感程度①污染影响型·16·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4-3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敏感程度一览表项目名称和周边敏感目标关系环境敏感程度注水井场周边1km范围内不涉及耕地、园地、牧草地、村庄等敏感点不敏感注水管线管线两侧200m范围内不涉及耕地、园地、牧草地、村庄等敏感点不敏感②生态影响型表2.4-4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敏感程度一览表项目名称土壤含盐量(g/kg)土壤pH值环境敏感程度注水井场>45.5敏感注水管线>45.5敏感(4)评价工作等级判定①污染影响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污染影响型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4-5。表2.4-5污染影响型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一览表占地规模敏感程度I类Ⅱ类Ⅲ类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敏感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较敏感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不敏感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一土壤环境污染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见表2.4-6。表2.4-6土壤环境污染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评价等级注水井场Ⅱ类不敏感三级注水管线II类不敏感三级拟建工程注水井场及注水管线土壤环境(污染型)影响评价等级均为三级。②生态影响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生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7.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态影响型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4-7。表2.4-7生态影响型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一览表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敏感I类项目一I类项目二I类项目三较敏感二二三不敏感二三/土壤环境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见表2.4-8。表2.4-8土壤环境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评价等级注水井场I类敏感二级注水管线Ⅱ类敏感二级拟建工程注水井场及注水管线土壤环境(生态型)影响评价等级均为二级。2.4.1.6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6.1评价等级判定,结合建设项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影响程度,生态评价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根据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等级。(1)拟建工程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2)拟建工程不涉及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3)拟建工程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响范围内无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拟建工程不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5)拟建工程不涉及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6)拟建工程不新增永久占地面积,永久占地面积为0.0028km,临时占地面积0.14km,总面积≤20km。综合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划分依据,确定拟建工程生态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8·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4.1.7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拟建工程新建管线输送介质为处理达标后的采出水,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规定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危险物质,无重大环境风险源。但考虑到采出水含有少量的石油类和较高的盐分,若发生泄漏,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的风险,因此,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按简单分析考虑。2.4.2评价范围根据拟建工程各环境要素确定的评价等级、污染源排放情形,结合区域自然环境特征,按导则中评价范围确定的相关规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2.4-9及附图2。表2.4-9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一览表序号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不评价2地表水环境三级B3地下水环境二级井场地下水流向上游1km,下游3km,两侧外扩1km的矩形区域三级管线边界两侧向外延伸200m范围4声环境二级井场边界外200m范围5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型二级井场外扩2km范围二级管线边界两侧向外延伸0.2km范围污染影响型三级井场外扩50m三级管线边界两侧向外延伸0.2km范围6生态影响三级井场周围50m范围,管线中心线两侧外延300m范围7环境风险简单分析-2.5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2.5.1评价内容根据拟建工程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将本次评价工作内容列于表2.5-1。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5-1评价内容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1概述项目由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主要结论2总则编制依据、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环境影响要素和评价因子、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相关规划、技术规范、政策法规及环境功能区划、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块开发现状及环境影响回顾:克拉2气田开发现状、区块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环境影响回顾评价、现有区块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改进意见。现有工程:基本情况、环保手续执行情况、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拟建工程:基本概况、回注层地质概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程组成、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施工期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运营期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退役期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非正常排放、清洁生产分析、污染物年排放量、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依托工程:介绍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大北固废填埋场、克拉采油气管理区生活基地污水处理设施等基本情况及依托可行性分析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自然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废气、施工噪声、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态影响评价、环境风险分析)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退役期污染物情况、退役期生态保护措施)6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针对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分析论证其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满足环境质量改善和排污许可要求的可行性、生态保护和恢复效果的可达性7碳排放影响评价碳排放分析、减污降碳措施、碳排放评价结论及建议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从项目实施后的环境影响的正负两方面,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方式估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项目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提出具体环境管理要求;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明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提出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提出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环境管理台账相关要求;提出环境监理要求;提出环境监测计划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各章节结论进行概括总结和综合分析,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明确给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20·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5.2评价重点结合项目的排污特征及周围环境现状,确定拟建工程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地下水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生态影响评价和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2.6评价标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执行如下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PM、PM、SO、NO、CO、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类标准,石油类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土壤:占地范围内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占地范围外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农用地(其他)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石油烃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2)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机械设备废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中第四阶段排放限值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要求。废水:井下作业废液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酸碱中和后运至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限值;运营期井场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1·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3)控制标准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上述各标准的标准值见表2.6-1至表2.6-3。表2.6-1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环境要素项目取值时间标准单位标准来源环境空气PM年平均70μg/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PM,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环境空气SO年平均60μg/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HO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CO24小时平均4ng/m1小时平均100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μg/m1小时平均200环境要素项目标准单位标准来源地下水色≤15铂钴色度单位《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中类嗅和味无-浑浊度川3NTU肉眼可见物无-pH6.5~8.5-总硬度川450mg/L溶解性总固体川1000硫酸盐川250·22·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6-1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环境要素项目标准单位标准来源地下水氯化物川250mg/L《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中I类铁≤0.3锰≤0.10铜川1.00锌≤1.00铝川0.20挥发性酚类川0.00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川0.3耗氧量≤3.0mg/L《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微生物指标中I类氨氮川0.50硫化物≤0.02钠川200总大肠菌群≤3.0CFU/100mL菌落总数川100CFU/mL亚硝酸盐≤1.00ng/L《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毒理学指标中Ⅲ类硝酸盐川20.0氰化物≤0.05氟化物川1.0ng/L《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毒理学指标中I类碘化物≤0.08汞川0.001砷≤0.01硒≤0.01镉川0.005铬(六价)≤0.05铅川0.01三氯甲烷≤0.06四氯化碳川0.002苯≤0.01甲苯川0.7石油类川0.05ng/L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23·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6-1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环境要素项目标准单位标准来源声环境L昼间60dB(A)《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夜间50表2.6-2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一览表序号检测项目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mg/kg)序号检测项目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mg/kg)1砷60241,2,3-三氯丙烷0.52镉6525氯乙烯0.433六价铬6.926苯44铜1800027氯苯2705铅800281,2-二氯苯5606汞38291,4-二氯苯207镍90030乙苯288四氯化碳2.831苯乙烯12909氯仿0.932甲苯120010氯甲烷3733间/对二甲苯570111,1-二氯乙烷934邻二甲苯640121,2-二氯乙烷535硝基苯76131,1-二氯乙烯6636苯胺26014顺1,2-二氯乙烯596372-氯酚225615顺-1,2-二氯乙烯59639苯并(a)蒽1516反-1,2-二氯乙烯5440苯并(a)芘1.517二氯甲烷61641苯并(b)荧蒽15181,2-二氯丙烷542苯并(k)荧蒽151191,1,1,2-四氯乙烷10431293201,1,2,2-四氯乙烷6.844二苯并(a,h)蒽1.521四氯乙烯5345茚并(1,2,3-c,d)芘15221,1,1-三氯乙烷84046萘70231,1,2-三氯乙烷2.847石油烃(C。C)450024三氯乙烯2.8—·24·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6-3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污染项目风险筛选值(mg/kg)pH>7.5镉其他0.6汞其他3.4砷其他25铅其他170铬其他250铜其他100镍190锌300表2.6-4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类别污染源项目排放限值单位标准来源废气施工扬尘颗粒物1.0mg/m《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燃油机械设备废气130kWP川560kwCO3.5g/kwh《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中第四阶段排放限值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要求HC0.19NOx2.0HC+NOx--PM0.025废水井下作业废液悬浮固体含量35.0ng/L《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表1水质主要控制指标悬浮物颗粒直径中值5.5μm含油量100.0ng/L平均腐蚀率0.076mm/a施工噪声L:昼间70dB(A)《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55场界噪声L:昼间60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夜间50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7相关规划、技术规范、政策法规及环境功能区划2.7.1主体功能区划拟建工程位于克拉2气田内,占地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拟建工程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的禁止开发区。拟建工程主要建设井场和管线,报告中已提出相关生态环境减缓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井场建设和管线敷设完成后,采取措施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尽可能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区域地面无农田分布,同时井场选址、管道选线不占用农田,减少对农业空间的占用;运营期采取完善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综上所述,项目与区域主体功能区中限制开发区域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相协调,符合主体功能区划。2.7.2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及政策法规(1)相关规划根据评价区块的地理位置,项目区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所在地涉及的相关地方规划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阿克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塔里木油田“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拟建工程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结果参见表2.7-1。表2.7-1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建设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加大准噶尔、吐哈、塔里木三大盆地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提高新疆在油气资源开发利用转化过程中的参与度拟建工程属于塔里木盆地天然气开采配套注水项目符合·26·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1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阿克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积极支持两大油田公司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动顺北、塔河主体、博孜一大北等区块油气开采取得重要成果,新增油气资源全部用当地加工转化,加大地区天然气管网、储备和运营设施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重点联通博孜、克深、英买力等气田至温宿产业园区及西部县(市)天然气管网集中在温宿发展天然气化工产业,辐射至阿克苏市、柯坪县拟建工程属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2气田天然气开采配套注水项目符合《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加强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全面履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帮扶指导和调度监督,督促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按要求开展监测报告中已提出环境监测计划,详见:划”“9.4.3监测计符合《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健全各类危险废理指南陆上石油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全面实行危险废物清单化管理。天然气开采》(生督促各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依法申报危险态环境部公告废物产生处置情况,报备管理计划,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拟建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2021年第74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中相关管理要求符合《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实施VOC治理工程建设。石化、化工行业全面推进储罐改造,使用高效、低泄漏的浮盘和呼吸阀,推进低泄漏设备和管线组件的更换,中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对火车装卸设施开展改造,新建油气回收装置和VOC在线监控设施;中石油、中石化、中曼石油等针对储罐、装载、污水集输储存处置和生产工艺过程等环节建设适宜高效的VOC治理设施,对采油作业区采出水罐、工艺池、卸油台、晾晒池等开展VOC治理,加快更换装载方式拟建工程不涉及VOC排放符合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7·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1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傍河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为重点,防范受污染河段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聚集区、矿山开采区等污染源地表、地下协同防治与环境风险管控。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健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在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区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落实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的协同防治,切实保障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拟建工程井下作业废液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运至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废水不向外环境排放;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11.22分区防控措施”相关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制定完善的地下水监测计划;切实保障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符合《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疑似问题实地核查,实现自然保护地类型全覆盖。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严控自然保护地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拟建工程不占用自然保护地符合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用途管制,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拟建工程不占用及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可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符合《阿克苏地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年-2035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硬约束结合“双评价”中生态保护极重要区评价,强调生态涵养,落实生态红线保护要求,切实做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实现一条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拟建工程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约7k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落实国家级能源基地、规划矿区,保障战略能源安全。建成3个油气能源资源基地,拜城-库车油气能源资源基地,塔里木盆地塔河油气资源基地,塔里木盆地塔中油气资源基地拟建工程位于拜城库车油气能源资源基地,属于天然气开采配套注水项目符合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将达到质量要求的优质耕地依法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梳理整改,有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有改善。拟建工程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28·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拟建工程与塔里木油田“十四五”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见表2.7-2。表2.7-2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塔里木油田“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持续上产,着力推进“库车山前天然气、塔北-塔中原油”两大根据地,实施老油气田综合治理、新油气田效益建产和油气田精益生产,努力实现原油产量稳中上升和天然气快速上产。拟建工程为天然气开采配套注水项目,可保证克拉2气田持续稳产符合《塔里木油田“十四五”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三)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各类污染物防治。针对规划实施可能出现的累积性、长期性生态环境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生态复垦和生态恢复措施,确保实现《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恢复治理要求,有效减缓规划区生态环境退化趋势。根据油气开采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严格落实资源环境指标要求,进一步控制污染物排放以及能源消耗水平,对油气开采产生的废弃油基泥浆、含油及其他固体废物,提出减量化的源头控制措施、资源化生的利用路径、无害化的处理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作业废液,井下作业体废物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置,提高废弃油基泥浆和含油钻废液送克拉2中央屑及其处理产物的综合利用率。根据油气开采产业政策和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严格落实资源环境指标要求,进置处理;同时采取切一步控制污染物排放以及能源消耗水平。油气开采、输送、实可行的地下水污储存、净化等过程及非正常工况应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和监控措施,染物排放控制,确保满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加强开防止造成地下水污采废水污染控制,涉及回注的应经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染;固废主要为废润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等相关标准滑油、废防渗材料,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控措施,防止废润滑油、废防渗材造成地下水污染。油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当遵料收集后委托有资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合规处置。加强伴生气、落地油、采出水等回收利用,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四)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维护生态安全。坚持节约施,同时提出相关防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严格控制油气田开发扰动范围,加大生态治理力度,结合油气开采绿色矿山建设等相关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不退化,油气开发应同步制定并落实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综合考虑防沙治沙等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拟建工程无废气产生;废水主要为井下质单位接收处置。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草沙治沙措施符合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9·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拟建工程与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见表2.7-3。表2.7-3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转发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42号)加快推进油气发展(开发)相关规划编制,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已批准的油气发展(开发)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已开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修订展《塔里木油田“十四的,应当依法重新或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五”发展规划》油气开发规划实施满5年的应当及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油气开采产生的废弃油基泥浆、含油钻屑及其他固体废物,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置。鼓励企业自建含油污泥集中式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提高废弃油基泥浆和含油钻屑及其处理产物的综合利用率。油气开采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评价。拟建工程运营期产生废T润滑油、废防渗材料,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符合项目环评应当深入评价项目建设、运营带来的拟建工程已在报告中提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提出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滚动开发区块产能建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项目环评文件中还应对现有工程环境影响进行回顾性评价,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开发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境风险隐患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依托其他防治进行回顾性评价,同时设施的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置的,应当论证其可1行性和有效性出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向并在报告中对现有区块针对废水、固废处的依托进行了可行性论证符合施工期应当尽量减少施工占地、缩短施工时间、选择合理施工方式、落实环境敏感区管控要求以及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降低生态环境影响。钻井和压裂设备应当优先使用网电、高标准清洁燃油,减少废气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噪声扰民。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拟建工程报告中已提出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作业带,减少施工占地的措施,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清理,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避免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符合油气长输管道及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应当优先避让环境敏感区,并从穿越位置、穿越方式施工场地设置、管线工艺设计、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深入论证。高度关注项目安全事故带来的环境风险,尽量远离沿线居民拟建工程管线采取埋地敷设方式,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在采取严格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符合·30·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3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油气企业应当加强风险防控,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制定有《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采油气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续应根据拟建工程生产过程存在的风险事故类型,完善现有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因矿制宜选择开采工艺和装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应贯彻“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恢复矿区地质环境,复垦矿区压占和损毁土地项目提出施工期结束后,恢复场周边及管线临时占地,符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符合应遵循矿区油气资源赋存状况、生态环境特征等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方案,选择与油气藏类型相适应的先进开采技术和工艺,推广使用成熟、先进的技术装备,严禁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及装备拟建工程开发方案设计考虑了克拉2气田油气资源赋存状况、生态环境特征等条件,所选用的技术和工艺均成熟、先进符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土地利用符合用地指标政策。合理确定站址、场址、管网、路网建设占地规模项目管线临时占地规模均从土地资源节约方面考虑,尽可能缩小占地面积和作业带宽度符合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38号)对于受理的涉及沙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和防沙治沙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评估报告中已提出有效可行的防沙治沙措施,具体见“5.1.5.2章节”符合对于位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或者超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或对沙区生态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其环评文件,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拟建工程不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对沙区生态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项目在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避让、减缓等措施,不会超过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符合《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2年第18号)要遏制重大、杜绝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要逐步实现对行业排放的石油类污染物进行总量控制拟建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液,井下作业废液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运至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废润滑油和废防渗材料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控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无石油类污染物排放符合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1·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3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2年第18号)油气田建设应总体规划,优化布局,整体开发,减少占地和油气损失,实现油气和废物的集中收集、处理处置。拟建工程建设布局合理,已在设计阶段合理选址,合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减少项目占地;废润滑油和废防渗材料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符合在油气集输过程中,应采用密闭流程,减少烃类气体排放拟建工程不涉及-在油气开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轻生态影响并及时用适地植物进行植被恢复本评价已提出生态影响减缓措施符合位于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鸟类迁徙通道上的油田、油井,若有较大的生态影响,应将电线、集油管线地下敷设。在油田作业区,应采取措施,保护零散自然湿地拟建工程不占用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鸟类迁徙通道符合在钻井和井下作业过程中,鼓励污油、污水进入生产流程循环利用,未进入生产流程的污油、污水应采用固液分离、废水处理一体化装置等处理后达标外排拟建工程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送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选址与空间布局1.石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的选址与布局应符合自治区或油气企业相关油气开发专项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原则上应当求,项目为现有克拉2气田改以区块为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项目符合《塔里木油田“十四发五”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扩建项目符合2.在符合产业政策、满足区域生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经环境影响比选论证后,适宜在矿区开展的页岩油、页岩气开采、加工一体化项目可在矿区内就地选址。IL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满足区域生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符合3.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油气安全保障政策要求执行。拟建工程不涉及—1.施工期应当尽量减少施工占地、严格拟建工程施工期严格控制施控制施工作业面积、缩短施工时间、选工作业面积、缩短施工时间,择合理施工方式、落实环境敏感区管控提出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要求以及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态修复的要求,有效降低生态环境影响—·32: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3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选址与空间布局2.陆地油气开发项目应当对挥发性有机物液体储存和装载损失、废水集输和处理系统、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非正常工况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源进行有效管控,通过采取设备密闭、废气有效收集及配套高效末端处理设施等措施,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油气集输损耗率不得高于0.5%;工艺过程控制措施、废气收集处理措施以及站场边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要求。锅炉、加热炉、压缩机等装置应优先使用清洁燃料或能源,燃煤燃气锅炉、加热炉废气排放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要求,有地方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涉及高含硫天然气开采的,应当强化钻井、输送、净化等环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高含硫气田回注采出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水处理站和回注井场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高含硫天然气净化厂应采用先进高效的硫磺回收工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拟建工程运营期间无废气产生及排放;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液,井下作业废液送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废水不向外环境排放;拟建工程区域不含硫。符合3.油气开发产生的伴生气应优先回收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开发区块伴生气整体回收利用率应达到80%以上;边远井,零散井等产生的伴生气不能回收或难以回收的,应经燃烧后放空。鼓励油气企业将碳捕集、利用与封存(OCUS)技术用于油气开采,提高采收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拟建工程提出了相关降碳措施,具体见“7.2减污降碳措施”符合防治与环境影响4.陆地油气开发项目产生的废水应经处理后优先回用无法回用的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放,工业废水回用率应达到90%以上。钻井及储层改造应采用环境友好的油田化学助剂、酸化液、压裂液钻井液,配备完善的固控设备,钻井液循环率应达到污染95以上,压裂废液、酸化废液等井下作业废液应100%返排入罐。拟建工程井下作业采用环境友好的化学助剂,配备完善的固控设备。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不落地收集后运至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符合5.涉及废水回注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控措施,不得回注与油气开采无关的废水,严禁造成地下水污染;在相关行业污染控制标准发布前,回注水应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气田水注入技术要求》(SY/T6596)等相关标准要求。对于页岩油、油注汽开采,鼓励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注汽锅炉。拟建工程注水水源为克拉2气田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的采出水,最终回注地层符合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3·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3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污染防治与环境影响6.废弃钻井泥浆及岩屑应采取“泥浆不落地”工艺,勘探、开发过程产生的落地原油回收率应达到100%。废弃水基钻井泥浆及岩屑经“泥浆不落地”设备处理后,固相优先综合利用,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处置;废弃油基钻井泥浆及岩屑、落地油、清罐底泥、含油污泥、含油清管废渣、油气处理厂过滤吸附介质、废脱汞剂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依法依规自行处置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应达到100%。拟建工程施工期不涉及废弃钻井泥浆及岩屑;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防渗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桶装收集后依托区域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接收处置--7.噪声排放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求。拟建工程井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8.对拟退役的废弃井(站)场、管道、道路等工程设施应进行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前应对废弃油(气)井、管道进行封堵或设施拆除,确保无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遗留问题、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生态修复应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等相关要求。本评价要求退役的废弃井场、管道、道路等工程设施进行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前对废弃油(气)井、管道进行封堵或设施拆除,确保无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遗留问题、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生态修复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XHJ651-2013)《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符合综上所述,拟建工程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阿克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阿·34·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克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塔里木油田“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等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和政策法规文件要求。2.7.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2021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为落实其管控要求,2021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2021年7月,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发布了《阿克苏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阿行署发(2021)81号);2024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成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4)157号);2024年10月,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阿地环字(2024)32号)。拟建工程与上述文件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2.7-4至表2.7-9,拟建工程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见附图5,拟建工程与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附图6。表2.7-4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政发(2021)18号)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拟建工程距离生态保护红线区约I7l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5符合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4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政发(2021)18号)环境质量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受污染地表水体得到优先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全切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升,重污染天数持续减控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拟量少,已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未达标建工程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质底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沙尘影响严重地区量不达标区域,拟建工程已提出持做好防风固沙、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全区续改善、防风固沙、生态修复的要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水平求。拟建工程在正常状况下不会造稳中有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拟建工程井下作业废液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运至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同时采取成土壤环境质量超标,不会增加土壤环境风险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加快区域低碳发展,积极推动乌鲁木齐市、昌吉市、伊宁市、和田市等4个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发挥低碳试点示范和引领作用拟建工程井下作业废液送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处理,不外排;井场用电接自区域电网,能源利用均在区域供电负荷范围内,消耗未超出区域负荷上限;管线埋地敷设,敷设完成后回填管沟,对土地资源占用较少,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拟建工程开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环境单元点自治区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外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防风固沙区、土地沙化防控区、水土流失防控区等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区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开发建设活动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管控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工业聚集区等。重点管控单元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管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它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拟建工程属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建设过程中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开发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生态功能不会降低。拟建工程实施后通过采取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得到有效地控制,对站址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从声环境、土壤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可行符合·36·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7-5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A1空间布局约束A1.1禁止开发建设的活动【A1.1-1】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项目。禁止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拟建工程为天然气开采配套注水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7号)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中禁止准入类项目符合【A1.1-2】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标准的项目。竞拟建工程执行标准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标准符合【A1.1-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A1.1-4】禁止在水源函养区、地下水源、饮用水及水源涵养区、地下水源、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地及人群密集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内进行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拟建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人群密集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符合【A1.1-5】禁止下列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一)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二)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三)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湿地的废水、污水,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四)过度放牧或渚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过度施肥、投药、投放饼料等污染湿地的种植养殖行为;(五)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拟建工程不涉及自然湿地-【A1.1-6】禁止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引进能(水)耗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中准入值要求且拟建工程不属于高污染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防控不符合国家(地方)标准及有关产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排放)、高能(水)耗、高环境风险的工业项目。(排放)、高能(水)耗非高环境风险的工业项目符合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7·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5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A1空间布局约束A1.1禁止开发建设的活动【A1.1-7】①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②重点行业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制拟建工程不属于高耗能高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清单,实现应纳尽纳;排放低水平项目;不属于引导重点企业在秋冬季安排停产检修计划,减重点行业企业少冬季和采暖期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实施全工况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深度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全面提升电解铝、活性炭、硅冶炼、纯碱、电石、聚氯乙烯、石化等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符合【A1.1-8】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拟建工程不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符合【A1.1-9】严禁新建自治区《禁止、控制和限制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淘汰类、禁止类危险化学品化工项目。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拟建工程不属于危险化学基本农田管控要求,禁止新(改、扩)建化工品化工项目;不占用生态保项目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护红线;不占用基本农田;所在塔里木河、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干流及主要在区域不在塔里木河、伊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智能化、产品质量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外,严格禁止新建、扩建化工项目,不得布局新的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河、额尔齐斯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符合【A1.1-10】推动涉重金属产业集中优化发展禁止新建用汞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工艺,新建、扩建的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企业优先选择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拟建工程不涉及—·38·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5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A1空间布局约束A1.1禁止开发建设的活动【A1.1-11】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青藏高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青藏高原雪山冰川冻土保护制度,加强对雪山冰川冻土的监测预警和系统保护。青藏高原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大型冰帽冰川小规模冰川群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重要雪山冰川实施封禁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人为扰动。青藏高原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冻土区保护范围,加强对多年冻土区和中深季节冻土区的保护,严格控制多年冻土区资源开发,严格审批多年冻土区城镇规划和交通、管线、输变电等重大工程项目。青藏高原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雪山冰冻土与周边生态系统的协同保护,维持有利于雪山冰川冻土保护的自然生态环境。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A1.2限制开发建设的活动【A1.2-1】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区域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拟建工程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符合【A1.2-2】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相关要求,占用耕地、林地或草地的建设项目须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补偿要求进行补偿。拟建工程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A1.2-3】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查或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A1.2-4】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因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确需占用湿地的应当拟建工程不涉及占用湿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批准手续。符合【A1.2-5】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有序退出,矿权依法依规退出。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已于2019年底完成保护区退出工作,并完成复垦符合·39·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5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A1空间布局约A1.3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A1.3-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和河流、湖泊、水库周围建设重化工、涉重金属等工业污染项目;对已建成的工业污染项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限期搬迁。拟建工程不属于重化工、涉重金属等工业污染项目符合【A1.3-2】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全部予以取缔。拟建工程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A1.3-3】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等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淘汰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炼铅等涉重金属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规标准,推动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关闭退出。拟建工程不涉及涉重金属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符合【A1.3-4】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内已建成投产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加快退城入园,搬入化工园区前企业不应实施改扩建工程扩大生产规模。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束A1.4其它布局要求【A1.4-1】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自治区和各地颁布实施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负面清单要求,符合区域或产业规规划及规划环评划环评要求。拟建工程与区域主体功能区划目标相协调,符合塔里木油田“十四五”发展符合【A1.4-2】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拟建工程不属于石化、化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见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符合【A1.4-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国家及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规划环评通过审查,规划通过审批且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拟建工程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符合A2污染物排放管控物削减/替代要求亲【A2.1-1】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A2.1污染符合“三线一单”、产业政策、区域环评、规拟建工程属于天然气开采划环评和行业环境准入管控要求。重点区域的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原则。配套注水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符合·40·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5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A2污染物排放管控A2.1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A2.1-2】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拟建工程不涉及VOC,排放符合【A2.1-3】促进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实施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开展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研究,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强化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环境管理,协同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加强节约能源与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有效衔接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增效。拟建工程提出了相关降碳措施,具体见“7.2减污降碳措施”符合【A2.1-4】严控建材、铸造、冶炼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推进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治。严格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项目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方拟建工程不涉及VOC,排放符合A2.2污染控制措施要求【A2.2-1】推动能源、钢铁、建材、有色、电力、化工等重点领域技术升级,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积极鼓励发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技术。促进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拟建工程不属于能源、钢制。实施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实现减铁、建材、有色、电力、污降碳协同效应。强化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环境管理,协同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加强节约能源与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有效衔接,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增效。化工等重点领域符合·41·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5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A2污染物排放管控A2.2污染控制措施要求【A2.2-2】实施重点行业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深度治理。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玻璃、陶瓷、铸造、铁合金、有色、煤化和石化等行业采取清洁生产、提标改造、深度治理等综合措施。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标准运行。针对铸造、铁合金、焦化、水泥、砖瓦、石灰耐火材料、金属冶炼以及煤化工、石油化工等行业,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寿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A2.2-3】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理确定产业布局,推动区域内统一产业准入和排放标准。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推进散煤整治、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治理、钢铁、水泥、焦化和燃煤工业锅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业园区内轨道运输(大宗货物“公转铁”)、柴油货车治理、锅炉炉窑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持续推动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或关闭退出。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A2.2-4】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开展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确定1工作,强化生态用水保障。拟建工程施工期中采取节水措施,用水量较小,管道试压废水循环使用后最终用于洒水抑尘,节约了水资源;运营期不新增用水,不会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A2.2-5】持续推进伊犁河、额尔齐斯河、额敏河、玛纳斯河、乌伦古湖、博斯腾湖等流域生态治理,加强生态修复。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绿色发展,严格落实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农副食品加工、化工、印染、棉浆粕、粘胶纤维等企业综合治理和清洁化改造。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42·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5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A2污染物排放管控A2.2污染控制措施要求【A2.2-6】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以傍河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为重点,防范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聚集区、矿山开采区等污染源的地表、地下协同防治与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绿色发展,严格落实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农副食品加工、化工、印染、棉浆粕、粘胶纤维、制糖等企业综合治理和清洁化改造。支持企业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快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拟建工程施工期中采取节水措施,用水量较小,管道试压废水循环使用后最终用于洒水抑尘,节约了水资源;运营期不新增用水,不会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A2.2-7】强化重点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对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尾矿库、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逐步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风险管控。拟建工程井下作业废液采用专用回收罐收集后运至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废水均不向外环境排放;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11.2.2分区防控措施”相关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制定完善的地下水监测计划;切实保障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符合【A2.2-8】严控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强油(气)田开发土壤污染防治,以历史遗留工业企业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克拉2气田已开展历史遗留污油泥清理工作,已完成受污染土壤清理工作符合【A2.2-9】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引导推动有机肥、绿肥替代化肥,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健全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废旧地膜回收率。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不断完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A3环境风险防控A3.1人居环境要求【A3.1-1】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兵地联合应急预案、预报预警应急机制和会商联动机制。“鸟一昌一石”区域内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大气环境的项目,兵地间、城市间必须相互征求意见。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3.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5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A3环境风险防控A3.1人居环境要求【A3.1-2】对跨国境河流、涉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河流、其他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的河流,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动机制,建立流域环境应急基础信息动态更新长效机制,绘制全流域“一河一策一图”。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处置机制,强化流域上下游、兵地各部门协调,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形成“政府引导、多元联动、社会参与、专业救援”的环境应急处置机制,持续开展应急综合演练,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的重大转变。加强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加强监测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基础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A3.1-3】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兵地联合应急预案、预警应急机制和会商联动机制,加强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A3.2联防联控要求【A3.2-1】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以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单一水源供水的重点城市于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兵地互为备用水源建设。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到2025年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开展“千万人”农村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完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和技术储备。针对汇水区、补给区存在兵地跨界的,建立统一的饮用水水源应急和执法机制,共享应急物资。—·44·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5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A3环境风险防控A3.2联防联控要求【A3.2-2】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拟建工程不涉及受污染耕地-【A3.2-3】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一【A3.2-4】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加强涉危险物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协同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风险防控与生态修复。拟建工程已提出一系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本次建设内容纳入克拉采油气管理区现有应急预案中,定期按照应急预案内容进行应急演练,逐步提高应急演练范围与级别,出现风险事故时能够及时应对符合【A3.2-5】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实施企业拟建工程已提出一系列环突发生态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完成县级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完善区求,本次建设内容纳入克域和企业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系统,结合新疆各拉采油气管理区现有应急地特征污染物的特性,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及应预案中,定期按照应急预急物资信息化建设,掌握社会应急物资储备动案内容进行应急演练,逐态信息,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加步提高应急演练范围与级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别,出现风险事故时能够强实战能力。及时应对符合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5·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5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A3环境风险防控A3.2联防联控要求【A3.2-6】强化兵地联防联控联治,落实兵地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推进的防治管理措施,完善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重污染天气兵地联合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兵地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和联合监测长效机制。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A4资源利用要求A4.1水资源【A4.1-1】自治区用水总量2025年、2030年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拟建工程施工期中采取节水措施,用水量较小,管道试压废水循环使用后最终用于洒水抑尘,节约了水资源;运营期不新增用水,不会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A4.1-2】加大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力度,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力争达到60%。【A4.1-3】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分别达到99.3%、99.7%。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A4.1-3】地下水资源利用实行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取用地下水资源,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请取水许可。地下水利用应当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拟建工程不涉及取用地下水资源符合A4.2土地资源【A4.2-1】土地资源上线指标控制在最终批复的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指标内。拟建工程管线临时占地面积较小,对土地资源占用较少,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符合A4.3能源利用【A4.3-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水平完成国家下达指标。【A4.3-2】到2025年,自治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A4.3-3】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8以上拟建工程核算了温室气体排放量,整体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对较小符合【A4.3-4】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或电厂热力、工业余热等替代锅炉炉窑燃料用煤。拟建工程不涉及--【A4.3-5】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钢铁、建材、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持续开展节能降耗。拟建工程核算了温室气体排放量,整体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对较小符合·46·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5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A4资源利用要求A4.3能源利用【A4.3-6】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强能耗“双控”管理,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新增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持续推进散煤整治。拟建工程核算了温室气体排放量,整体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对较小符合A4.4禁燃区要求【A4.4-1】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用清洁能源。拟建工程不涉及煤炭的消耗,不涉及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A4.5资源综合利用【A4.5-1】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名录化环境管理,促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以尾矿和共伴生矿、煤矸石、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等为重点,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整治不断提高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县(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到2025年,全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防渗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依托区域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接收处置符合【A4.5-2】推动工业固废按元素价值综合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尾矿(共伴生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化工废渣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市政设施建设、井下充填、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着力提升工业固废在生产纤维材料、微晶玻璃、超细化填料、低碳水泥、固废基高性能混凝土、预制件、节能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的高值化利用水平。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A4.5-3】结合工业领域减污降碳要求,加快探索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全面推进绿色矿山、“无废”矿区建设,推广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填,减少尾矿库贮存量。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在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7·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续表2.7-5拟建工程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A4资源利用要求A4.5资源综合利用【A4.5-4】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建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和引导农民采用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技术,持续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比例。加大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和新型市场模式的集成推广,推动形成长效运行机制。拟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内容。—表2.7-6拟建工程与“七大片区总体管控”符合性分析名称管控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天山南坡片区总体管控要求切实保护托木尔峰和天山南坡中段冰雪水源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内的托木尔峰自然景观、高山冰川、野生动物、森林和草原,合理利用天然草地,稳步推进草原减牧,加强保护区管理,维护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拟建工程不在托木尔峰和天山南坡中段冰雪水源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符合重点做好塔里木盆地北缘荒漠化防治。加强荒漠植被及河岸荒漠林保护,规范油气勘探开发作业,建立油田和公路扰动区域工程与生物相结合的防风固沙体系,逐步形成生态屏障拟建工程位于拜城县,属于天然气开采配套注水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占地,管道敷设完成后采取措施及时恢复区域占地植被损失,尽可能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符合推进塔里木河流域用水结构调整,维护塔里木河、博斯腾湖基本生态用水拟建工程位于拜城县,未处于博斯腾湖流域,项目不会对塔里木河基本生态用水产生影响符合加强塔里木河流域水环境风险管控。加大博斯腾湖污染源头达标排放治理和监督力度,实施博斯腾湖综合治理拟建工程已提出一系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符合加强油(气)资源开发区土壤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加强气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严防克拉2气田勘探、开发、运行过程中以及事故排放产生的废弃物对土壤的污染;拟建工程不涉及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符合·48·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7-7拟建工程与《阿克苏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名称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阿克苏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保障和维护地区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拟建工程距离生态保护红线区约7m,建设内容均不在红线范围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保持稳定,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地下水水质保持良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升,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持续做好防风固沙、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拟建工程井下作业废液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运至克拉2中央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拟建工程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拟建工程已提出持善、防风固沙、生态修复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不断强化大气污染源防治措施,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拟建工程在正常状况下不会造成土壤环境质量超标,不会增加土壤环境风险符合上线推进低碳发展,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资源利用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拟建工程运营过程中不消耗水资源、能源,不会对区域水资源、能源造成影响。管线埋地敷设,敷设完成后回填管沟,对土地资源占用较少。综上所述,项目的实施,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环境管控单元阿克苏地区共划分99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推动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拟建工程属于拜城县一般管控单元(ZH65292630001),项目建设过程中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开发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生态功能不会降低。拟建工程实施后通过采取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得到有效地控制,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从土壤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可行符合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9·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7-8拟建工程与《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情况说明(2023年)》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名称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符合性阿克苏地区总体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1禁止新建、改(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项目。禁止引入《市场准入类事项。拟建工程为天然气开采配套注水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7号)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当前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中禁止准入类项目符合1.2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改扩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拟建工程为天然气开采配套注水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7号)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中禁止准入类项目符合1.3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标准的项目。拟建工程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标准符合1.4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列入汰类目录的高污染工业项目。禁止使用列入淘汰类目录的工艺、设备、产品。拟建工程不属于列入淘汰类目录的高污染工业项目符合1.5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拟建工程不涉及-1.6禁止在水源涵养区、地下水源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人群密集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内进行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拟建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水源涵养区、地下水源、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人群密集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符合1.7禁止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拟建工程危险废物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50·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五年五月目录1概述............................................................................................................................-1-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4-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8-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9-6报批前公开情况......................................................................................................-10-7其他..........................................................................................................................-11-8诚信承诺...................................................................................................................-13-1概述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工程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决策的一种有效方法,有助于加深对建设项目潜在影响的了解,有助于确定出符合实际的替代方案和设计方案以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让与该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广大民众也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自己对该建设项目所持的态度,从自己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发表自己就该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观点,以达到评价工作的完善和公正,得到项目所在区域广大群众和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更加民主化、公众化。2025年4月10日,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单位”)承担《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我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4月11日在阿克苏新闻网网站对本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及反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我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至5月13日在阿克苏新闻网网站对本项目环评信息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在此期间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在《阿克苏日报》(刊号:CN65-0012)对本项目环评信息进行了公示,第二次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及反馈。我公司向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组织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并于2025年5月14日通过阿克苏新闻网网站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1-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为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环评的意见,在环评工作启动后,我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发布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概况;(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3)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5)环评审批程序;(6)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7)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2.2公开方式(1)网络2025年4月11日,我公司在阿克苏新闻网网站上发布了第一次公示信息。首次公示网络截图见图2-1。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1日19:10:51来源:阿克苏新闻网我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项目名称: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本工程内容:①新建注水井场(亚格1井)1座;②新建注水管道9.3km;③配套自控、通信、防腐等公用工程。(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单位联系人:夏工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6-2172385(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名称: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海悦天地购物广场A-F座环评单位联系人:付工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6-2501252图2-1第一次信息公示情况(2)其他-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未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信息公开。2.3公众意见情况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3-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为进一步调查公众的意见,我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在阿克苏新闻网网站上发布了通知,进行了第二次网上公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开;同时在阿克苏日报上进行了公示。主要公布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3.2公示方式(1)网络我公司在阿克苏新闻网网站上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开,公示时限为10个工作日,网站第二次公告截图见图3-1。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7日11:29:06来源:阿克苏新闻网我公司于2025年4月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众联公司已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征求意见稿-亚格1井采出水回注工程.pdf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付工,联系电话:0996-2501252。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具体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5km区域。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下载: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图3-1第二次信息公示情况(2)报纸在网络公示的同时,我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在阿-4-克苏日报上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信息,报纸公示照片见图3-2、图3-3。广告6阿克日报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污水厂药剂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SWJT-2025-CG-002。2.中标结果: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阿克苏大石头石灰有限公司无。二、项目名称: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污水厂药剂采购项目(氧化钙)数量(吨):7500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025年污水厂药剂采购项目。阿克苏大石头石灰有限公司,中标价3600000元,评审单价(元):4801.采购人信息:三、中标(成交)信息:总得分:94.5分。规格型号:粒径≤200目、钙含量≥80%名称: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评审结果: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废标结果: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评审专家名单: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健康路17号2025年污水厂药剂采购项目(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2025年污水厂药剂采购项目(氯化铁(溶液))陈焱、王英、马焕焕、喻华、冯建辉、唐建林、丛中笑。联系电话:1389922099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做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投标人名称详细评审废标处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要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报价得分技术得分总得分排序四、主要标的信息:求,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新疆华博新创商贸有限公司2120000.0055.0042.6497.64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准(实际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招标工作完成后,中标人向园小区1#2#楼401商铺喀什绿佳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276000.0035.5939.5675.152标项名称:新疆阿克苏水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联系电话:15886806770濮阳市绿色奇点新材料有限公司3396000.0034.3340.7675.093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公告期限:3.项目联系方式:经招标方讨论:仅公示其评标分数明细表2025年污水厂药剂采购项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项目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陈文文(氧化钙)八、其他补充事宜:电话:158868067701530997060418399219000环境信息公示环评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告乌什县水资源总站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委托制的《乌什县防渗改建阿克孢孜干渠延伸段改造项目》征求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亚格1井采出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请公众在由新疆凌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温宿县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价信息公示,请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关于该工程建设2023年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五、六标段项目,该项目于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2023年11月21日竣工验收,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机http://www.xihbcy.cn/articles/show/15345。项目公众网络链接:https://www.aksxw.com/sy/gg/202504/械费已全部结清。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12025042728198024.html。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特此公告xxgk/255400/hjyxpigzcygs/284162/index.html。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乌什县水资源总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疆凌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29日公告由新疆鸿盛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阿瓦提县自治区示范村创建子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4日竣工验收完毕,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机械设备费已全部结清。特此公告新疆鸿盛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4月29日遗失公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拜城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26MADMA63X0Y,负责人:赵昭,核准日期:2024年6月4日)营业执照正本一本:91652926MADMA63X0Y)遗失、营业执照副本(一本:91652926MADMA63X0Y2-1遗失,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拜城分公司2025年4月29日告拍卖公告受有关单位委托,定于2025年5月6日北京时间11时在公拍网依法举办网络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由新疆开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阿瓦提县塔下:一、拍卖标的:库车王府27间商铺、库车天山神秘大峡谷木托格拉克镇玉斯屯克赛克孜奥塔克村防渗渠及配套设施景区6间商铺租赁权(详见竞买手册)。二、拍卖时间:2025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9月20日完工并验收,该项目所有年5月6日(北京时间)11时起至2025年5月7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三、报名条件:(1)中国境内外的一切合法的机械费、材料费、人工工资已全部结清。公民、法人和组织,提交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拍卖需提交特此公告委托书);(2)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咨询电话:18509975698新疆开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智启尚德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29日环境信息公示拜城县水资源总站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拜城县2025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请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项目www.xjhbcy.cn/articles/show/15370。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igzcygs/284162/index.html。拜城县水资源总站2025年4月29日关于阿克苏市王三街改造提升的公告遗失公告受委托,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21342.18m,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一)北京时间12:00在阿克苏地区嘉兴拍前一天,地点: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拍卖会尊敬的市民: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两宗发区)标的物所在地,拍卖不接受个人阿克苏鑫晖管业有限公卖其他商服用地,宗地1、宗地代码:报名。为提升街区环境,保障交通安全,我市封闭时间: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865290120428GB00060,四至为:东至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将对王三街进行道路提升施工,为确保施工月31日。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阿克苏纺织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11日18:00前,有意向竞买者请携带企业顺利进行,本工程拟采用分段封闭施工的方请沿线行人遵照现场指引,注意安全,作废。理有限责任公司、西至智慧谷(汽车)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法,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公物商城、南至阿克苏新爵纺织有限责任复印件、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原件、身份途经该路段的车辆严格按照交通指示标志特此公告公司、北至纺织大道,土地面积为证复印件各3份,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王三街(锦绣路至人民路机动车道、标牌减速通过,过往车辆注意绕行对此造成23513.45m。宗地2、宗地代码:并缴纳拍卖保证金。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进行分段封闭施的不便敬请谅解。652901204208GB00043,四至为:东至地点:阿克苏市栏杆路26号阿克苏新爵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西联系电话:0997-2126278铺重新铺设室外给水、排水、供暖、电力工,施工内容:道路两侧商铺及巷道内商特此公告阿克苏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阿克苏鑫晖管业有限公司告理有限责任公司、南至阿克苏新爵纺织有至阿克苏纺织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阿克苏地区嘉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13070036652管网、翻新商铺门前地面,扩宽王三街主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29日限责任公司、北至纺织大道,土地面积为2025年4月29日责任公司开具的阿克苏市锦上云居小区7遗失明阿克苏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阿克苏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号楼101铺购房款收据遗失,开票日期:车巴帕迪抓饭美食馆将库车华能商2025年4月16日,票号:7870185,金额区位图总平面图鸟瞰图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具位于智联14号969500元,特此声明。文化馆04(装修押金)收款收据遗失,单号:●拜城县亚吐尔乡库木买里村股份经济SCSK2024050217,金额:2000元,特合作社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合作经明。济组织收款收据遗失,收款项目:纪委退永项目基地克苏鼎同商贸有限公司新NC567挂款,票号:0916644.金额:3100元,开票日动车道路运输证遗失,证号:期:2025年3月20日,特此声明。次要出入901045005,特此声明。●拜城县亚吐尔乡库木买里村股份经济中等职业河克苏市优思亿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新合作社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合作经东河克苏市优思亿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新合作社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合作经技术学校776机动车道路运输证遗失,证号:济组织收款收据遗失空白收据一份,票路88868080901051190,特此声明。号:0916635,特此声明。ae·河克苏市优思亿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新●拜城县亚吐尔乡古勒阿塔村股份经济64挂机动车道路运输证遗失,证号:合作社开具给拜城县自然资源局的新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出入口901051195,特此声明。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收款收单体透视图项目单位数备南京路8.1●仇智樱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出生日期:据遗失,票号:0916556.金额:2500001上据遗失,票号:0916556.金额:250000地上上3地下5推0地上腾187例用地红线飞E建建筑半标注尺标注路绿化]停车位G出入口一公示内容项目名称:阿克苏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阿克苏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阿克苏市教育局公示地点:阿克苏市南京路十七中北侧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5日说明: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以便我局公平合理地作出最终行政许可。联系电话:0997-6763138(阿克苏市自然资源局)2016年9月22日,性别:女,编号:元,收款项目:定向转款,特此声明。Q650007763,特此声明。●周东兰将鑫源天盛投资基金募集专用·苏建华新NCY889机动车登记证书遗收据遗失,开票日期:2014年5月15日,发色招单板彩色方线条失,品牌型号:东风日产牌金额:100000元,特此声明。心年活动中DFL6440VAL1,车辆识别代号:更名启事LGBL4AEO8GD051130,发动机号:343838V,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特此●曾用名:马依热·阿布都为力,现更名声明。为:马依热·阿不都为力,身份证号:●阿克苏长华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新652929199810080029,特此声明。N40316营运证遗失,营运证号:·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出水回注工程 再生塑料颗粒配套先进滴灌带建设 节水材料回收再利用改扩建 节水材料回收再利用生产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