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国道和南线(G611)和龙至南坪(柳渊屯)段工程(审批结果公示)
关于国道和南线(
G611
)和龙至南坪(柳渊屯)段工程
(审批结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国道和南线(G611)和龙至南坪(柳渊屯)段工程通过审批,现予以公示。批准时间为2025-5-29。有效期为 2025-5-29至2030-5-2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3-4247817(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信地址:和龙市政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决定日期
关于国道和南线(G611)和龙至南坪(柳渊屯)段工程
和龙市公路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
2025年5月29日
延州环审(表)字〔2025〕HL008号,关于《国道和南线(G611)和龙至南坪(柳渊屯)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pdf
延边朝鲜族自世丕过香T延州环审(表)字(2025)HL008号关于《国道和南线(G611)和龙至南坪(柳渊屯)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和龙市公路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你公司委托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编制的《国道和南线(G611)和龙至南坪(柳渊屯)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国道和南线(G611)和龙至南坪(柳渊屯)段位于吉林省和龙市境内,起于和龙市北龙东公路上,接原有公路桩号K83+800,利用原和南公路进行布线,途经和龙市颖文街后,继续利用现有公路布线,项目终点南坪镇柳渊屯,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G331)相接。本项目路线里程47.658公里,利用现有旧路34.326公里,开辟新线13.332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2m,设计时速80km/h。全线设置大桥905m/4座、中桥276.8m/4座,小桥113m/8座,涵洞136道。隧道1725m/1座,设置公铁分离立交2处(主线下穿,原有利用)1平面交叉88处、停车区1处、隧道变电所2处、公共汽车临时停靠站20处。总投资126610.13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76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及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的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如发电机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靠近村屯路段禁止夜间施工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沿线村屯敏感点采取更换通风降噪隔声窗措施,学校路段采取限速、采用降噪路面、设置绿化带等措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三)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2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四、项目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止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六、我局委托和龙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和龙市分局2025年5月29日印发(共印4份)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