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宅用房五年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



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罗湾锦苑6幢102室住宅用房五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罗湾锦苑6幢102室住宅用房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GL2025ZJ1012304

转让方名称
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5.3555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5-30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6-13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罗湾锦苑6幢102室住宅用房五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
5.3555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5-30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6-13

资产属性
A17001
标的所在地区
鹿城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

重大事项披露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其它费用: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3、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的现场现状)。4、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5、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6、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擅自转租;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7、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方报名,则该竞买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8、本次公开招租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招租方式采用“浙交汇”网络竞价交易方式。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联交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否自动延期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2、为企业法人的,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连带承诺书需签章)3、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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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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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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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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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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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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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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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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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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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图片及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住宅用房五年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