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
shjj/2025-00197
发布机构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评管理
发布日期
2025-05-28
名 称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 效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文 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4-3378688
通讯地址:丹凤县江南新城A区综合楼4楼北侧
邮编:7262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全文链接)
1
关于丹源环保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丹环批复〔2025〕5号
2025年5月27日
关于丹源环保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
关于丹凤康养医院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丹环批复〔2025〕6号
2025年5月27日
关于丹凤康养医院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3
关于丹凤县竹林关镇阳河村山泉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丹环批复〔2025〕7号
2025年5月27日
关于丹凤县竹林关镇阳河村山泉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关于丹凤康养医院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附件【关于丹凤县竹林关镇阳河村山泉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关于丹源环保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丹环批复〔2025〕5号关于丹源环保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西凤源商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陕西凤源商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报批丹凤县新型建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已收悉。评价表明,经局务会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结论和建议。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丹凤县棣花镇茶房社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高新区1#车间作为项目生产车间,建设压振一体成型机生产线一条,设置2座100t水泥仓和1座50t水泥仓;租赁高新区3#车间为原料库。原料主要为商洛市火电厂炉渣及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年生产多种规格的成品砖12.2万吨。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2、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境敏感点,减轻或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禁止在厂区内开展非烧结、非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作业。(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高噪声设备位置,尽量避免多台设备同时运转,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成品堆场封闭进棚,原料区封闭厂房采用雾状喷淋装置降尘;生产车间计量仓及搅拌机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筒仓顶呼吸孔粉尘采用仓顶脉冲式除尘器处置;生产过程中喷雾抑尘;对运输物料采取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扬尘,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四)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定期清掏,待市政污水管网敷设完成后,园区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不外排。(五)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产噪设备,禁止夜间作业,采取构筑物隔声、基础减噪和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进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六)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三、项目在投入生产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局备案。四、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投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送我局。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或者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六、根据《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要求,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丹凤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你单位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2025年5月26日抄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排污控制股。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办公室2025年5月26日印发丹环批复〔2025〕号关于丹凤康养医院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丹凤县龙福康复养老公寓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关于丹凤康养医院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丹凤康养〔2025〕2号)收悉。经局务会研究,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丹凤康养医院改建项目位于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街道金山路东侧。原康复养老综合大楼为地上12F,地下负一楼。项目对现有康复养老综合大楼1F、2F、5F进行改建,设置床位50张,总建筑面积36478m2。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2、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境敏感点,减轻或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由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不低于8米的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表3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投放除臭剂进行除臭,并在污水站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综合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规模5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站采用混凝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后进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丹凤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地下布置、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有效减少设备噪声;院区设置限速和禁止鸣笛标志,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清运;废输液瓶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置;医疗垃圾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站污泥消毒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贮存和转移。三、项目在投入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要求,按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提交我局备案。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局备案。四、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投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送我局,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或者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六、根据《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要求,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丹凤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你单位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2025年5月26日抄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办公室2025年5月26日印发丹环批复〔2025〕7号关于丹凤县竹林关镇阳河村山泉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丹凤县清林绿水泉水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竹林关镇阳河村山泉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函》已收悉。经局务会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结论和建议。现批复如下: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丹凤县竹林关镇阳河村小寨沟,利用租赁的村集体土地,建设竹林关镇阳河村山泉水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主要建设2条山泉水生产线及山泉水瓶、桶吹塑生产线,建成后年产2.8万吨水。总投资1000万,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2、建设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境敏感点,减轻或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桶、制瓶工艺产生的吹瓶废气应在吹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及原水过滤后的浓水等生产废水经沉淀罐储存沉淀后用于绿化、车间地面冲洗及灌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施肥不外排。(三)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构筑物隔声、基础减噪和低噪声设备、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限值。(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超滤膜、废滤芯、废布袋子、水处理废活性炭、废瓶胚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或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中相应标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三、项目在投入生产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要求,按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报我局备案。四、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投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送我局。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或者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六、根据《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要求,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丹凤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你单位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2025年5月26日抄送: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办公室2025年5月26日印发丹环批复〔2025〕号关于丹凤康养医院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丹凤县龙福康复养老公寓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关于丹凤康养医院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丹凤康养〔2025〕2号)收悉。经局务会研究,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丹凤康养医院改建项目位于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街道金山路东侧。原康复养老综合大楼为地上12F,地下负一楼。项目对现有康复养老综合大楼1F、2F、5F进行改建,设置床位50张,总建筑面积36478m2。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2、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境敏感点,减轻或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由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不低于8米的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表3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投放除臭剂进行除臭,并在污水站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综合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规模5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站采用混凝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后进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丹凤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地下布置、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有效减少设备噪声;院区设置限速和禁止鸣笛标志,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清运;废输液瓶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置;医疗垃圾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站污泥消毒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贮存和转移。三、项目在投入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要求,按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提交我局备案。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局备案。四、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投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送我局,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或者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六、根据《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要求,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丹凤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你单位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2025年5月26日抄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办公室2025年5月26日印发丹环批复〔2025〕7号关于丹凤县竹林关镇阳河村山泉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丹凤县清林绿水泉水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竹林关镇阳河村山泉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函》已收悉。经局务会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结论和建议。现批复如下: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丹凤县竹林关镇阳河村小寨沟,利用租赁的村集体土地,建设竹林关镇阳河村山泉水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主要建设2条山泉水生产线及山泉水瓶、桶吹塑生产线,建成后年产2.8万吨水。总投资1000万,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2、建设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境敏感点,减轻或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桶、制瓶工艺产生的吹瓶废气应在吹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及原水过滤后的浓水等生产废水经沉淀罐储存沉淀后用于绿化、车间地面冲洗及灌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施肥不外排。(三)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构筑物隔声、基础减噪和低噪声设备、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限值。(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超滤膜、废滤芯、废布袋子、水处理废活性炭、废瓶胚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或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中相应标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三、项目在投入生产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要求,按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报我局备案。四、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投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送我局。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或者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六、根据《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要求,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丹凤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你单位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2025年5月26日抄送: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办公室2025年5月26日印发丹环批复〔2025〕5号关于丹源环保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西凤源商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陕西凤源商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报批丹凤县新型建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已收悉。评价表明,经局务会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结论和建议。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丹凤县棣花镇茶房社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高新区1#车间作为项目生产车间,建设压振一体成型机生产线一条,设置2座100t水泥仓和1座50t水泥仓;租赁高新区3#车间为原料库。原料主要为商洛市火电厂炉渣及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年生产多种规格的成品砖12.2万吨。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2、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境敏感点,减轻或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禁止在厂区内开展非烧结、非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作业。(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高噪声设备位置,尽量避免多台设备同时运转,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成品堆场封闭进棚,原料区封闭厂房采用雾状喷淋装置降尘;生产车间计量仓及搅拌机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筒仓顶呼吸孔粉尘采用仓顶脉冲式除尘器处置;生产过程中喷雾抑尘;对运输物料采取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扬尘,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四)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定期清掏,待市政污水管网敷设完成后,园区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不外排。(五)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产噪设备,禁止夜间作业,采取构筑物隔声、基础减噪和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进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六)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三、项目在投入生产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局备案。四、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投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送我局。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或者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六、根据《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要求,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丹凤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你单位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2025年5月26日抄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排污控制股。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办公室2025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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