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周边利害关系人:
该项目位于龙阳北路生活垃圾压缩站内,北抵双板桥路,西靠龙阳北路,规划总用地面积17194.20㎡,不动产权证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条件:容积率≤0.4,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第十六条、二十条规定,现将该项目总平面图予以公示(详见附图)。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汉寿县自然资源局反映。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后依法依规履行审批程序。
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
联系地址:汉寿县龙阳中路411号
联系电话:2880599
附件:汉寿县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总平面图.pdf
汉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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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