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5月30日受理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嘉兴桐乡永安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评文件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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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嘉兴桐乡永安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桐乡市高桥街道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5.30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8112019、0573-88061994、0573-88622013 传真:0573-88061994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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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稿——嘉兴桐乡永安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_.pdf

编号:BG-ZFFB2422019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嘉兴桐乡永安220千伏变电站110干伏送出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喜兴电公司编制单位: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5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I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嘉兴桐乡永安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代码2406-330483-04-01-47287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输电线路全线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高桥街道地理坐标线路:起于(120度32分30.778秒,30度32分5.931秒),止于(120度32分18.666秒,30度33分19.423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5_161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用地面积:7820m2(永久占地784m2,临时占地7036m2)/线路路径长度3.0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桐发改审〔2024〕162号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题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附录B,需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区总体规划(主区核心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区总体规划(主区核心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批复文号:浙环函〔2025〕13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项目与《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区总体规划(主区核心开发区)》的符合性分析2025年4月15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以浙环函〔2025〕134号文件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区总体规划(主区核心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桐乡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范围为:东至二环东路、屠甸镇界,南至沪杭高速高铁、高桥大道,西至现状农田,北至二环北路、校场路及桐德公路,规划区总面积约118.21平方公里。本次规划期限近期为2022年-2035年,建设用地面积6725.42公顷,区域内常住人口约19万人;规划远期为2026-2035年,建设用地面积7374.54公顷,区域内常住人口为29.2万人。规划目标为将桐乡经济开发区建成智能制造集聚区、产城融合新城区、科创服务示范区、交通枢纽门户区。根据现状产业特征及规划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三心八片”的产业空间布局。本项目为输变电建设项目,是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类项目。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废污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理、通过采取洒水、苫盖等措施后可以有效抑制施工扬尘,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占地区域裸露地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植被恢复和绿化,对区域内生态影响较小,不会损害生态系统功能;施工期通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本项目对大气、地表水及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均满足相应标准。本项目建设是为满足桐乡经开区负荷增长需求,增强110kV电网供电能力,为大用户接入创造接入点,提高供电可靠性,项目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因此,本项目符合《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区总体规划(主区核心开发区)》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2工程建设与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规划相符性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政函〔2015〕71号),本工程未涉及该方案中划分的饮用水水源等需要保护的水功能区,线路沿线经过杭嘉湖90支流,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用水区,本工程与嘉兴市桐乡市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位置关系见附图12。其他符合性分析1.3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的相符性分析本工程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1。表1-1本工程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的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HJ1113-2020具体要求本项目的情况相符性1基本规定输变电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将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2选址选线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因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输电线路,应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线路方案进行唯一性论证,并采取无害化方式通过本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已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户外变电工程及规划架空进出线选址选线时,应关注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电磁和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输电线路选址选线尽量避让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经预测和类比,电磁和声环境影响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符合原则上避免在0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变电工程本项目不位于0类区域符合输电线路宜避让集中林区,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本项目输电线路不涉及集中林区符合3设计总体要求:输电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相关的环境保护内容,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设计,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及相应资金本项目初步设计中包含了环境保护内容并提出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及相应资金符合电磁环境保护:①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②输电线路设计应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③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应采取避让或增加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磁环境影响①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②本项目设计阶段即选取适宜的杆塔、导线,以减少电磁环境影响。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③本项目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采取了避让或增加导线对地高度措施,减少电磁环境影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①输变电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应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②输电线路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输电线路无法避让集中林区时,应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③输变电建设项目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设计①本项目设计过程中已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②本项目输电线路在设计阶段已因地制宜地选择塔基基础,本项目线路工程途经区域主要为平地,不经过集中林区;③本项目临时占地将进行绿化或恢复土地原有功能符合4施工总体要求: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应落实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技术协议书、相关标准的要求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中应落实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技术协议书、相关标准的要求,将施工期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符合声环境保护: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本项目夜间禁止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将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修订)》、《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符合生态环境保护:①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②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③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①本项目施工临时道路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修建施工便道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②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将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③施工结束后,将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符合水环境保护: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符合大气环境保护:①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②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①施工过程中,将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②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符合固体废物处置: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②在农田和经济作物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水保方案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②本项目施工临时占地将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时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恢复土地原有功能符合5运行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废水排放符合GB8702、GB12348、GB8978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运行期建设单位将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排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符合综上,本工程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的相关要求。1.4与桐乡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24〕41号),本项目所在地为ZH33048320004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高桥街道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7)。本工程与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的情况符合性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高桥街道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8320004空间布局约束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合理规划布局居住、本工程是属于符合地区电网规划、国家鼓励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属于工业类项目符合要求1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有污染和干扰的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本工程不属于工业类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产生,无需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不涉及碳排放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将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符合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本项目无煤炭消耗,仅使用少量水资源,满足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要求综上所述,本工程符合相应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5与桐乡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桐乡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1-3本项目与桐乡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拟建输电线路全线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高桥街道,根据桐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桐乡市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件,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扬尘,在采取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增湿、施工车辆进出场地减速慢行等措施后,本工程对周围环境空气基本无影响;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会改变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要求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要求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本项目对所在地土壤性质有可能产生影响的施工活动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的排放、土方开挖导致水土流失等。工程塔基开挖建设扰动表层土壤,局限在用地范围内,扰动面积较小,开挖量较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有限,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不会影响土壤环境质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章节提出的相应环保措施,遏止带有石油类的机械冲洗废水渗透至土壤中,土方开挖应避免雨天施工,且应及时回填覆土,施工完毕后,在塔基周围种植低矮灌木,用以恢复土壤功能。输电线路运行过程中不会产生改变所在区域土壤性质的化学污染物质,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要求电磁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本项目拟建输电线路沿线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现状监测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目标资源利用上线能源利用上线目标本工程为基础电力供应类行业,不涉及工业生产,能源消耗较少,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消耗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本工程用水包括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施工用水仅冲洗施工机械及混凝土拌和时用到,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会突破地区水资源消耗上线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820m2,其中永久占地784m2,临时占地7036m2。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将撤除堆放材料,恢复其原有用途,故本项目不会突破地区土地资源消耗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具体见表1-2线分1为资函业间本综上所述,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符合该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桐乡市生态环境区管控要求。.6与“三区三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工程线路与桐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桐乡市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三条控制线分1为资函业间本线)”位置关系图见附图8。依据本工程线路与桐乡市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叠加分析结果,本工程线路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和一般耕地,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本项目属国家电网输变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修订)中的鼓励类项目,具有建设的必要性。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程通过施工期严格管控措施,可最大限度减少对区域生态系统的扰动。依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要求,本项目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未改变生态功能与空间格局,符合“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管控目标,且与“三区三线”空间管控要求无冲突。1.7城乡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嘉兴桐乡永安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高桥街道,项目选址选线阶段已征求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桐乡市水利局和桐乡市交通运输局的意见,并取得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放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4832024XS0042459号”(见附件2),故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地城乡发展的规划。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2.1地理位置本项目输电线路全线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高桥街道,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输电线路路径示意图见附图2。输电线路沿线主要为城市道路人行道、田地等,地形主要为平地,交通条件一般。项目组成及规模2.2工程建设必要性及项目的由来(1)满足桐乡经开区负荷增长需求,缓解电网供电压力待建的220kV永安变位于桐乡南部的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内,主要供电范围为开发区(高桥街道)长山河以南负荷。2023年桐乡市全社会最高负荷为2380MW,预计2026年、2030年桐乡市全社会最高负荷将达2950MW、3350MW,若不考虑永安变投产,容载比为1.65、1.60。待永安变投产后,2026年桐乡区域220kV容载比为1.83/1.84(午高峰/晚高峰),2030年为1.87,区域容载比能得到较大提升。(2)增强110kV电网供电能力,为大用户接入创造接入点目前,桐乡市经开区主供220kV电源仅为220kV凤鸣变和220kV百桃变,负载率较大。仅靠现有的百桃变和凤鸣变电源点难以支撑桐乡经开区南部快速发展对电力保障能力的需求。因此,需加快220kV永安变的建设,增强110kV电网供电能力,解决大用户接入电源点匮乏的难题。综上所述,为满足桐乡经开区负荷增长需求,增强110kV电网供电能力,为大用户接入创造接入点,提高供电可靠性,建设嘉兴桐乡永安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是有必要的。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五、核与辐射161、输变电工程—其他(100千伏以下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基于以上原因,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委托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嘉兴桐乡永安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的环评工作。2.3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嘉兴桐乡永安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凤鸣~高桥π入永安变110kV线路工程(永安变配套出线2回)、用户出线间隔5个,本工程主要项目组成及规模规模具体如下:拟建设凤鸣~高桥π入永安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2.4km,单回架空线路长度0.6km;导线型号为2×JL3/G1A-300/25钢芯铝绞线,新建塔基约19基。拆除110kV凤高1294线/1295线26#~28#段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5km,拆除塔基3基。具体建设内容见表2-1。表2-1本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参数一览表建设内容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为3.0km,其中双回架空2.4km,单回架空0.6km,新建塔基19基;拆除双回架空0.5km,拆除塔基3基JLB20A-80铝包钢绞线、48芯OPGW-13-90-1光缆基础采用灌注桩基础设置施工围挡、临时堆土采用防尘布苫盖,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塔基施工区新建塔基永久用地约931m2,临时用地约2736m2;拆除塔基区临时用地约300m2,拆除后恢复塔基永久用地约147m2临时施工道线路交通条件一般,施工时需修筑临时道路,临时用地面积路约2000m2牵张场设2处牵张场,临时用地面积约2000m2土石方平衡塔基基础开挖产生土石方量约4085m3,对临时堆土采取苫盖措施,挖方就近回填于塔基四周用于基地绿化,无弃方产生工程组成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导线型号2×JL3/G1A-300/25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基础形式环保工程临时工程施工营地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4输电线路路径本方案把凤高1294线在#26与#27塔之间处开口,新建双回110kV线路至永安变。线路自110kV高桥变北侧原有穿墙套管处双回架空出线,向北跨陆家埭路,沿永安路西侧,至凤高1294线/高桥1295线原#27塔附近,一回接回原高桥1295线,一回继续向北,与原凤高1294线合并成双回路,继续沿永安路西侧向北,跨悦明路(规划)、迎合路(规划)、现代大道(县道屠新线)、日轩路(规划),至永安变东南侧,向西转跨规划河道至永安变南侧,进入永安变。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为3.0km,其中双回架空2.4km,单回架空0.6km;导线截面采用2×300mm²。本工程沿线地形为60%平地、25%泥沼和15%河网。输电线路路径见附图2。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5线路交叉跨越情况本项目线路主要交叉跨越情况统计如下:表2-2主要交叉跨越情况一览表名称次数备注110kV线路3/213县道屠新线432.6临时工程现场布置情况及占地情况结合现场实际,输电线路施工点较为分散,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过程中利用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及牵张场堆放物料。因工程附近村庄较多,故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本项目架空线路新建19基杆塔,拆除塔基3基。塔基施工过程中会占用一定的临时用地作为施工现场,临时占地主要分布在塔基周围,用来堆放施工物料及土石方。每处新建塔基区永久占地面积约49m2、施工临时用地面积约144m2,设有表土堆场、临时排水沟,开挖土石方量约4085m3,开挖产生的土方优先回覆于塔基建设位置,余土覆盖至周围进行平整。本项目拆除塔基区临时用地面积约300m2,拆除塔基的现场布置主要是设置塔基零部件临时堆放区、设备堆放区、临时苫盖等;拆除后恢复塔基占地面积约147m2。拟设2处牵张场,临时用地面积约2000m2。本工程杆塔位于路边和农田内,需修建施工便道长400m、宽5m。塔基区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草地、住宅用地,牵张场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草地,施工便道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表2-3本工程占地面积一览表序号永久占地面积临时占地面积新建塔基区931m22736m2拆除塔基区恢复占地面积300m21新建架空线路147m2牵张场/2000m2临时施工道路/2000m2合计784m27036m22.7杆塔型号本项目新建19基杆塔,合计使用5种塔型。新建线路杆塔型号见下表2-4。表2-4杆塔一览表序号一般公路现代大道1一般河道北沙渚塘、商家庙桥港、河道工程内容塔型呼高(m)水平档距(m)垂直档距(m)Kv/转角度数数量110-FC21GS-SZG30180200/7110-FD21GS-SJG124-301502000°-10°4110-FD21GS-SJG224-3015020010°-30°25119110-FD21GS-SJG521-3015020070°-90°兼终端110-FD21S-SDJ22432050040°-90°兼终端合计施工方案2.8施工工艺架空线路的施工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及铁塔基础施工、铁塔组立以及导线和避雷线的架设、原塔基和导线的拆除等几个方面。(1)施工准备施工准备阶段主要是施工备料及施工道路的建设。所需准备的材料为钢材、绝缘子、电力导线和砂石材料,采用汽车、人力两种运输方式。(2)架空线路拆除拆除原有架空线路时,先拆除导地线,然后再拆除铁塔。拆除导线须对线路进行停电,停电后线路分段拆除,拆除铁塔与铁塔组立的程序相反,采用自上而下逐段拆除。首先利用地线横担作为吊点拆除导线横担,然后拆除地线横担、自上而下的拆除整基铁塔。拆塔方法可根据现场实际地形情况,采用内或外拉线悬浮抱杆方法拆除。拆除铁塔时,须对塔基表面进行清理,并将塔基基座清除、挖至塔基下方1m处,再以表层土回填,使其恢复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3)塔基基础施工在基坑开挖前要熟悉开挖基坑的施工图及施工技术手册,了解基坑的尺寸等要求。对于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图纸的施工基面为基础。基坑开挖尽量保持坑壁成型完好,并做好临时堆土堆渣的防护,避免坑内积水以及影响周围环境和破坏植被,基础坑开挖好后应尽快浇筑混凝土。基础施工时,尽量缩短基坑曝露时间,尽量做到随挖随浇筑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的排水工作;基坑开挖较大时,尽量减小对基底土层的扰动。(4)塔杆组立、架线施工工程所用直线塔或耐张塔根据塔杆结构特点分解组立。导线采用张力牵引放线,防止导线磨损,需设置张力场和牵引场(即牵张场地)。张力牵引放线施工示意如图2-1所示。施工方案图2-1本项目张力牵引放线施工示意图2.9施工时序及建设周期本工程施工时序包括塔基施工、材料运输、杆塔组立、架设线路等。工程计划于2025年8月开工,于2026年7月建成投运,建设周期约12个月。其他无5施工段1导线;2线轴;3-主张大机;4-找轴架;5钢绳卷车;5三牵引机;7-牵引绳;8防线滑车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3.1主体功能区划根据《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3〕43号文),在国土开发综合评价的基础上,采用国土空间综合指数法、主导因素法和分层划区法等方法,原则上以县为基本单元,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四类区域,并将限制开发区域细分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地区,形成全省主体功能区布局。根据《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海宁市、桐乡市为城镇化优势地区,海盐县、平湖市为农产品主产区,其中,秀洲区附加功能为文化景观地区,海盐县、平湖市附加功能为海洋经济地区;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将国土空间主体功能细分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经济地区、城镇化优势地区、城镇化潜力地区以及海洋经济地区、文化景观地区两类附加类型,形成承载多种功能、优势互补、区域协同的主体功能布局。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属于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国家优化开发区域,也属于城镇化优势地区。3.2生态功能区划对照原环境保护部2015年发布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本项目所在区域生态功能大类为人居保障,生态功能类型为大都市群(III-01-02长三角大都市群功能区)。根据《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2015),本项目建设地所处生态功能区为杭嘉湖平原城镇发展与农业生态功能区。表3-1工程所在区域生态功能区划情况生态功能分区单元所在区域与面积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生态区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浙东北水网平原生态区杭嘉湖平原城镇发展与农业生态亚区杭嘉湖平原城镇发展与农业生态功能区杭州市区中东部,平湖、海盐、桐乡、海宁西北部和中部,长兴东部,德清中部和东部、湖州市区中部和东部,面积约5805平方公里调整工业结构,发展域郊农业、观光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加强湿地保护;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采限采的有关规定本工程不属于生产制造类项目,不属于《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浙环发〔2024〕18号)附件工业项目分类表,本工程属于电力基础设施类项目,工程投运后不会产生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故拟建工程符合生态功能区划相关要求。3.3土地利用现状及动植物类型(1)土地利用类型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高桥街道,输电线路沿线主要为城市道路人行道、田地等,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园地、村庄用地、城镇用地、陆地水域。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见附图9。(2)植被类型及野生动植物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以人工生态环境为主,植被类型较为简单,主要为人工栽培植被,包括护路林、护岸林、绿化林、苗木及农作物等;项目所在地野生动物分布很少,水域主要以鱼虾为主,陆域主要以鼠类、蛙类、鸟类等常见小型野生动物为主,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年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浙政发〔202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浙政发〔2025〕6号)中收录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范围内植被类型图详见附图10。图3-1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范围内植被主要类型110kV输电线路沿线路径1110kV输电线路沿线路径2110kV输电线路沿线路径3110kV输电线路沿线路径4图3-2项目区域生态现状3.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3.4.1自然环境现状(1)地形地貌桐乡市境为长江三角洲平原的一部分,境内地势低平,无一山丘,大致东南高、西北低,略向太湖倾斜,平均海拔5.3m。桐乡市境内土壤为江、海、湖沼沉积物,分属水稻土和潮土两类,土壤肥沃,适宜种植水稻和经济类作物。(2)地质、地震根据《浙江省区域地质志》,与本工程有关的断裂有马金-乌镇深断裂与长兴-奉化大断裂。该两条断裂埋藏较深(埋深大于100m),均位于基岩中,故不会对本工程构成危害,可不考虑其影响。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沿线场地未来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g为重力加速度)。(3)水文桐乡市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太湖运河水系,市境河流南接海宁长安上塘河水系,北经澜溪塘与江苏省河道贯通。京杭大运河流经市境段长39.09km。全市有骨干河道45条,大部分河道与运河垂直相交,呈网状分布。(4)气象条件桐乡市,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是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集中在3一6月、9月。夏季为东南偏东,秋冬雨季多西北风。季风是影响该市气候主要因素。气温受季风影响,该市平均气温16.5℃,一月最冷平均气温为4.0℃,年极端最低气温-11.0℃,七月最热平均气温为28.5℃,年极端最高气温41.1℃。全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799.4小时,以7、8月为最多。3.4.2地表水环境本工程输电线路跨越北沙渚塘(主要水体)、商家庙桥港、河道,主要水体为杭嘉湖90支流,水系属于杭嘉湖平原河网,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政函〔2015〕71号),北沙渚塘(杭嘉湖90)水功能区为大红桥港-北沙渚塘桐乡农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用水区,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公布的《2024年桐乡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2024年开展常规地表水水质监测,每月采样监测一次。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为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等21项。2024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13个市控以上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水质为II类-III类,所有监测断面均符合水域环境功能标准。其中II类断面1个,占比7.7%,III类断面12个,占比92.3%,与2023年持平。3.4.3大气环境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嘉环发〔2023〕58号),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2024年桐乡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4年桐乡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6,大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细颗粒物(PM2.5)0.027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0.043mg/m3;二氧化硫(SO2)0.006mg/m3;二氧化氮(NO2)0.027mg/m3;臭氧(O3)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0.152mg/m3;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1.0mg/m3。因此,项目所在区域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功能区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3.4.4声环境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公布的《2024年桐乡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2024年桐乡市区共开展了4次功能区噪声监测、1次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1次道路交通噪声监测。2024年桐乡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统计结果显示,所有功能区达标率均为100%。2024年桐乡市昼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面积计权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与2023年相比,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3分贝;2024年桐乡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路长计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6.2分贝,与2023年相比,昼间交通噪声上升0.2分贝。3.4.5声环境现状监测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委托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对本项目拟建区域进行了现状监测。(1)监测项目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LAeq,T)。(2)监测方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监测仪器及参数表3-2噪声测量仪器参数多功能声级计声校准器AWA5688型AWA6022A型仪器名称仪器型号生产厂家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仪器编号0503762605036345量程28dB(A)~133dB(A)/检定/校准单位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校准证书XZJS-20241051269JT-20241050495检定/校准有效期2024年10月25日~2025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13日监测日期监测时段天气温度风向风速2024.12.24昼间晴14.8℃~15.2℃东南风0.4m/s~0.8m/s夜间晴8.3℃~8.7℃东南风0.5m/s~0.9m/s(5)质量保证措施①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②监测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上岗。③监测仪器每年定期经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④由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并做好记录。⑤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核、审核,最后由技术总负责人审定。(6)监测结果本项目周围现状噪声监测结果见表3-4,监测报告见附件5。表3-4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编号监测点位置功能区昼间(dB(A))夜间(dB(A))监测值标准值监测值标准值2-1永安村吴介木桥4号姚*欢房屋一层东侧1类435538452-2永安村吴介木桥4号姚*欢房屋三层平台1类415537452-3永安村吴介木桥2号姚*奎房屋南侧1类395536452-4永安村吴介木桥3号一层南侧1类395536452-5永安村吴介木桥3号三层平台1类385536452-6桐乡市高桥陈建国家庭农场东侧1类405537452-7永安村安全埭13号路*房屋南侧1类415539452-8永安村安全埭14号胡*房屋南侧1类455540452-9永安村电商服务站西侧1类425540452-10永安村安全埭徐*苹房屋东侧1类415538452-11安全村163号一层东侧1类42553845(4)监测时间及监测条件现场监测时的环境条件见表3-3。表3-3监测期间的环境条件2-12安全村163号三层平台1类415537452-13永安村商家滨9号一层南侧1类465540452-14永安村商家滨9号三层平台1类425538452-15永安村商家滨商*方房屋南侧1类445538452-16永安村道士门34号陈*房屋北侧1类385536452-17拟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π接处1类46553945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3.5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本项目2回出线涉及将凤高1294线在#26与#27塔之间处开口,将凤高1294线π入永安变,形成1回永安~凤鸣、1回永安~高桥线;并拆除110kV凤高1294线/1295线26#~28#段双回架空线。2005年,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以浙环辐〔2005〕56号文件对110kV高桥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含凤高1294线/1295线);2008年2月21日,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以浙环辐验〔2008〕46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见附件8)。项目验收通过后运行至今未发生环境污染情况,项目不存在原有环境问题。永安220千伏变电站为待建变电站,暂未取得环评批复。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拟拆除的建筑物不列为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可研报告,监测点2-3~2-5、2-11~2-15为本项目拟拆除的建筑物,本次仅作为现状关注点进行监测。由上表可知,拟建110kV输电线路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及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声环境昼间监测值为38dB(A)~46dB(A),夜间监测值为36dB(A)~40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3.4.6电磁环境现状监测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特委托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对本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拟建110kV输电线路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及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现状监测值为0.28V/m~898.53V/m,工频磁感应强度现状监测值为0.007~0.719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及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养殖水面和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标准限值。电磁环境质量现状详见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图3-1本项目塔基π接处生态现状经收集项目资料和现场踏勘,本项目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工程涉及区域也未发现需保护的文物、可开采的矿产资源及军事设施,无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生态破坏问题。拟建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无其他电磁污染源及噪声源,由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拟建输电线路沿线及工程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声环境监测值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3.6评价范围本项目为交流输变电建设项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中有关内容及规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如下:(1)电磁环境110kV架空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区域。(2)声环境110kV架空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区域。(3)生态环境110kV架空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两侧各300m内的带状区域。3.7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生态保护目标为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对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了现场调查。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工程设计资料以及对工程所在地区情况的了解,本工程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的生态敏感区及受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生态保护目标。生态环境保护目标(2)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对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了现场调查。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工程设计资料以及对工程所在地区情况的了解,本工程区域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规定的水环境保护目标。(3)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有9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3-5,具体见专题评价。(4)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有7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表3-5。其中,“方位及距离”中的“距离”是指环境敏感目标与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的最近距离。表3-5本工程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序号环境保护目标方位及距离导线对地高度建筑结构、高度功能环境保护要求A、双回架空线路1桐乡市捷泰机械有限公司线路西侧约27m≥8m7层平顶砖混、21m厂房E、B2高桥街道固废分拣中心线路东侧约3m≥8m1层尖顶砖混、4.5m垃圾处理E、B3永安村吴介木桥4号姚*欢房屋(等2户)线路西侧约30m≥8m3层尖顶砖混、10.5m居住E、B、N14桐乡市高桥陈建国家庭农场线路西侧约14m≥8m1层平顶砖混、3m农场E、B、N15永安村安全埭13号路*房屋(等4户)线路跨越≥12.5m①1层尖顶砖混、4.5m居住E、B、N16永安村安全埭14号胡*房屋(等6户)线路跨越≥12.5m2层尖顶砖混、7.5m居住E、B、N17永安村电商服务站线路东侧约12m≥8m2层平顶砖混、6m服务站E、B、N18永安村安全埭徐*苹房屋(等2户)线路西侧约10m≥8m2层尖顶砖混、7.5m居住E、B、N19永安村道士门34号陈*房屋(等4户)线路南侧约3m≥8.5m3层尖顶砖混、10.5m居住E、B、N1B、单回架空线路无注:①永安村安全埭13号路*房屋和14号胡*房屋为相邻房屋,线路跨越时2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位于同一段架空线路下方,则导线最低对地高度均取12.5m;②项目目前处于可研阶段,线路经过环境敏感目标处的架设高度未最终确定,根据本次环评的预测结果,在保证导线与建筑物屋顶之间的最小距离5m的基础上,本项目110kV双回架空线路经过环境敏感目标时,需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不小于8m/8.5m/12.5m的要求;E-工频电场,B-工频磁场,N1-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域的昼、夜间限值。评价标准3.8环境质量标准(1)电磁环境评价标准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频率为50Hz所对应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限值:100μT。架空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禽畜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表3-6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执行标准一览表标准名称影响因子标准值《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控制限值为10kV/m工频磁场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2)声环境质量标准本工程位于桐乡市农村、城郊区域,桐乡市尚未对该部分工程涉及区域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因此该部分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标准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分类要求,本工程架空线路沿线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3.8污染物排放标准(1)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指标参见表3-7。表3-7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标准来源昼间《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噪声(GB12523-2011)夜间(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临时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房屋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粪便污水依托周边房屋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水产生。(3)大气污染物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项目评价标准70dB(A)55dB(A)96)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为1.0mg/m3。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气产生。(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应遵循《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处置。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生4.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1.1施工扬尘影响分析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现场、物料堆场等敞开源的粉尘污染物及动力机械排出的CO、NOx等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主要来源是土石方处理、挖掘、堆放、清运;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装卸、堆放及混凝土搅拌过程,施工场地路面硬化和保洁,运输车辆运输等。其中以粉尘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突出,堆场的扬尘包括堆料的风吹扬尘、装卸扬尘和经过车辆引起的路面积尘再扬起等。据有关资料,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约占施工总扬尘的60%以上。施工车辆对工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减少扬尘产生的影响,需对受影响区域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抑尘。以往研究资料中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见表4.1-1。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可知,洒水情况下颗粒物平均浓度比不洒水情况降低较多。表4.1-1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一览表态环境影距离(m)52050100响分析颗粒物平均浓度(mg/m3)不洒水10.142.891.150.86洒水2.011.400.670.60施工场地内裸露地表及临时堆渣应采取土工布围护,尽量减少扬尘产生;水泥、石灰等散体材料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覆盖,存放时采用入库或严密遮盖措施存放;碎料及时清理,集中存放并进行标识;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另外施工运输车辆、部分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会产生少量尾气(含有NOx、CO等污染物),由于本工程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数量较少且作业时间短,因此施工及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相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1.2水环境影响分析架空线路施工期主要废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1)生产废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基础开挖废水、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检修废水和冲洗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SS。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约3m3/d,各污染物浓度一般为:SS:500~3000mg/L,pH:10,石油类:15mg/L。输电线路塔基基础采用灌注桩工艺,基础开挖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简易沉淀池对泥浆水进行沉淀澄清后回用,不外排。本工程塔基基础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采用商购混凝土,基本无混凝土拌和废水产生。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检修及冲洗废水等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淤泥妥善堆放,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2)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涤废水和粪便污水等。施工人员按30人计,生活用水量180L/人•d,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量约为4.32m3/d,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在当地民房,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居住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4.1.3声环境影响分析输电线路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过程中电动挖掘机、混凝土振捣器、牵引机等产生的噪声。本项目输电线路沿线环境条件简单,噪声影响范围不大,且为间歇性施工、施工时间短;施工汽车运输交通量小,交通噪声影响很小;工程线路施工历时较短,线路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外。根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常见施工设备噪声源强(声压级)见表4-1、表4-2。表4-1塔基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源不同距离声压级(单位:dB(A))机械设备距声源5m距声源10m电动挖掘机8075重型运输车8278混凝土振捣器8075表4-2牵张场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源5m处声压级(单位:dB(A))机械设备距声源5m牵引机组85卷扬机90柴油发电机95(2)噪声预测线路施工噪声影响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的模式进行。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屏障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在只考虑几何发散衰减时,预测点r处的A声级为:LArLAr0Adiv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为:Adiv20lgr/r0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场界四周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围挡,围挡降噪量不小于12dB(A)。取多台设备施工噪声源叠加值85.5dB(A)(距声源5m处)对施工场界的噪声环境贡献值进行预测,预测结果参见表4-3、表4-4。表4-3塔基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预测(单位:dB(A))场界外距离(m)1510253250100150有围挡噪声贡献值dB(A)*65.464.059.556.655.051.946.743.4施工场界噪声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注:根据本项目施工场地布置,主要噪声源设备与场界围挡距离为10m。在设置围挡后,塔基昼间施工噪声在场界外1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限值要求,夜间施工噪声在距离场界32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限值要求。表4-4架线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预测(单位:dB(A))场界外距离(m)15173050100150200有围挡噪声贡献值dB(A)*77.674.969.866.463.957.654.952.0施工场界噪声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注:根据本项目施工场地布置,主要噪声源设备与场界围挡距离为10m。在设置围挡后,架线昼间施工噪声在场界外17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限值要求,夜间施工噪声在距离场界150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限值要求。根据实地勘察,声环境保护目标距离最近的塔基约11m,为保护线路施工沿途周围工作和生活的人群不受施工期噪声干扰,施工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噪措施,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线路施工集中在白天,夜间一般不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将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修订)》、《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设置围挡,并对强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量较小,影响范围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声环境影响也将随之消失,故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工程施工期间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后,对工程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4.1.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除的杆塔、导地线及金具。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若不妥善处置则会产生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影响,产生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则不仅污染环境而且破坏景观。为避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按有关法规的要求,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堆放,拆除的塔基水泥块等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消纳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安全处置;拆除的杆塔、导地线及金具均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统一安排、报废处理。本项目塔基基坑开挖产生的弃方用于回填,多余土方在塔基范围内就地平整。项目土石方平衡具体见表4-5。表4-5项目土石方平衡表项目挖方量(m3)填方量(m3)购方量(m3)弃方量(m3)架空线路塔基4085408500合计4085408500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施工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4.1.5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拟建输电线路沿线基本无野生动物,项目施工不会对输电线路周围野生动物产生影响,对生态的主要影响为材料场临时占用土地、植被破坏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1)对区域植物的影响根据现场踏勘及设计资料,拟建输电线路经过区域植物主要为自然生长及人工种植的绿化植物,无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分布。拟建架空线路塔基永久占地处,不可避免要砍伐一些灌木,但砍伐量相对较少,线路施工结束后塔基中间部分仍可恢复植被,且植物均为常见物种,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新建输电线路临时施工区尽量选择现有空地及道路旁进行布置,避免对沿线植被造成破坏。施工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是短暂可逆的,施工结束后根据沿线土地利用类型和植被类型因地制宜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土地整治后自然恢复,可恢复原有植被及土地功能。总之,通过合理的保护、恢复、补偿措施,该工程对线路沿线植被的影响不大。(2)对动物的影响工程拟建输电线路沿线人类活动较为频繁,有蛙、蛇、鼠类等常见动物。经调查,拟建输电线路沿线未发现国家及地方重点野生珍稀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集中栖息地。施工活动会对施工区附近的野生动物造成一定的影响,工程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综上,本工程建设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小、影响时间较短。(3)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方面扰动地表,破坏植被,使原有水土保持功能降低或丧失;另一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形成裸露的开挖、填筑面和大量松散的开挖土方,均易造成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影响。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地形、地质、土壤、植被以及施工方式等特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影响生态环境项目所经区域主要为平原,临近河道,施工过程中如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当,将对该区域造成一定的影响。工程施工挖填土石方形成裸露面,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将使生态环境最基本的水土资源受到影响,土地蓄水保水能力有所降低。②破坏景观、影响水质项目施工过程中开挖、填筑面众多,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会直接影响到项目区的景观环境。随着项目的施工,土壤中的营养成分也被携带入河道,从而导致水体浑浊度上升、富营养化水平提高,引起项目区及周边水域水质下降。针对以上情况,本项目设计阶段计划采取以下措施:施工中尽量控制施工开挖量,减少对基底土层的扰动,开挖后的施工弃土就地回填平整;施工场料选择堆放于沿线空地,施工材料运输应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迹地,占地区应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恢复。在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之后,项目施工期对生态产生的影响不会改变本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而且随着施工结束而逐渐恢复。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上述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施工管理,本项目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2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对大气环境无影响。4.2.2水环境影响分析110kV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4.2.3声环境影响分析11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期,电晕会产生一定的可听噪声,一般输电线路走廊下的噪声对声环境贡献值较小,不会改变线路周围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本工程新建架空线路采用双回路、单回路架设,为预测架空线路运行期噪声环境影响,本次环评选择与本工程输电线路电压等级、导线型号类似的已运行的送电线路进行类比监测。(1)双回架空线路①类比对象的选取本项目选择已运行的110kV方山1638线/太芝1479线作为本项目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类比监测对象。类比线路与本工程110kV输电线路的相似性对比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情况见表4-6。表4-6类比线路与本项目输电线路相似性对比情况项目本工程双回路线路110kV方山1638线/太芝1479线电压等级110kV110kV架设方式同塔双回同塔双回排列方式垂直排列垂直排列导线对地高度>12m12m周边环境线路周边为农田,无其他噪声源影响线路周边为农田,无其他噪声源影响运行工况/正常所在地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注: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杆塔一览图可知,本工程杆塔呼高范围为21m~30m。②可比性分析本工程类比线路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本工程架空线路与类比线路电压等级、排列方式、架线型式等基本相同,架设高度高于类比线路,类比线路周边环境无其他噪声源影响,且类比线路运行电压已达到设计额定电压等级,线路运行正常,可以反映线路正常运行情况下噪声水平。因此,选用110kV方山1638线/太芝1479线作为本项目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类比对象是可行的。③类比输电线路监测方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④类比输电线路监测单位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⑤类比输电线路监测仪器表4-7噪声测量仪器参数2023年10月13日110kV方山1638线/太芝1479线区域环境噪声声校准器AWA5688型AWA6022A型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050371460503688130dB(A)~130dB(A)/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JT-20230350077JT-20230850182检定/校准有效期监测日期监测项目仪器名称多功能声级计仪器型号生产厂家仪器编号测量范围检定单位检定证书2023年3月2日~2024年3月1日2023年8月3日~2024年8月2日⑥类比输电线路监测时间及监测环境表4-8监测期间气象条件时间天气温度风速昼间阴21.8℃~22.0℃2023年10月13日18.5℃~19.0℃0.4m/s~0.8m/s⑦类比输电线路监测期间运行工况监测期间运行工况见表4-9。表4-9监测期间运行工况名称日期电压(kV)电流(A)110千伏方山1638线2023年10月13日110千伏太芝1479线2023年10月13日110.6-114.950.03-0.05⑧类比输电线路监测结果类比输电线路中心线、边导线下方、边导线对地投影点外距离地面1.2m高处,噪声类比监测结果见表4-10。表4-10双回类比架空线路噪声监测结果检测结果dB(A)备监测点位注昼间夜间110kV方山1638线30#~31#塔间/太芝11479线55#54#同塔双回线路弧垂最低位4237/置处档距对应两杆塔中央连线对地投影点2中央连线对地投影点西北1m处4236/34137/4中央连线对地投影点西北3m处4136/5中央连线对地投影点西北4m处4236/6边导线下(线高12m)4137/7110kV方山边导线投影外1m4237/81638线边导线投影外2m4237/9边导线投影外3m4236/10太芝1479线边导线投影外4m4137/1155#54#塔间边导线投影外5m4136/12边导线投影外10m4236/13边导线投影外15m4236/14边导线投影外20m4237/15边导线投影外25m4136/16边导线投影外30m4136/17边导线投影外35m4237/18边导线投影外40m4236/19边导线投影外45m4236/20边导线投影外50m4136/监测日期0.7m/s~0.9m/s夜间阴111.92-114.75116.57-367.3序号30#~31#塔间/中央连线对地投影点西北2m处由类比监测结果可知,运行状态下110千伏双回输电线路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线路周围噪声随与线路的距离变化差异不大,110千伏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2)单回架空线路①噪声类比对象本项目选择已运行的110kV鹿村1321线作为本项目110kV单回架空线路类比对象。类比线路与本工程110千伏输电线路的相似性对比情况见表4-11。表4-11类比线路与本项目输电线路相似性对比情况项目110kV110kV垂直排列垂直排列导线对地高度>11m11m周边环境线路周边为农田,无其他噪声源线路周边为加油站、公园和道路,影响无其他噪声源影响/正常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注: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杆塔一览图可知,本工程杆塔呼高范围为21m~30m。②可比性分析本工程类比线路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本工程架空线路与类比线路电压等级、回路数相同,架设高度高于类比线路,类比线路周边环境无其他噪声源影响,且类比线路运行电压已达到设计额定电压等级,线路运行正常,可以反映线路正常运行情况下噪声水平。因此,选用110kV鹿村1321线作为本项目单回架空线路类比对象是可行的。③类比输电线路监测方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④类比输电线路监测单位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⑤类比输电线路监测仪器表4-12噪声测量仪器参数2023年9月13日110kV鹿村1321线区域环境噪声声校准器AWA5688型AWA6022A型本工程单回路线路110kV鹿村1321线电压等级排列方式运行工况所在地区监测日期监测项目仪器名称多功能声级计仪器型号生产厂家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仪器编号0503838305036338测量范围28dB~132dB/检定单位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证书JT-20230850871号JT-20221150672检定/校准有效期2023年8月11日~2024年8月10日2022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9日日期天气温度相对湿度风速2023年9月12日昼间晴34.0℃~34.4℃51.0%~51.4%0.7m/s~0.9m/s夜间晴28.7℃~29.1℃53.4%~53.9%0.6m/s~1.0m/s名称日期电压(kV)电流(A)110kV鹿村1321线2023年9月12日112.91-115.434.32-4.49序号监测点位检测结果dB(A)昼间夜间1110kV鹿村1321线28#-29#塔基段110千伏鹿村1321线28#-29#塔间线路弧垂最低位置处中相导线对地投影点54422边导线下(线高11m)53423边导线投影外1m51424边导线投影外2m51405边导线投影外3m51416边导线投影外4m51417边导线投影外5m51408边导线投影外10m51409边导线投影外15m524010边导线投影外20m514111边导线投影外25m5141⑥类比输电线路监测时间及监测环境表4-13监测期间气象条件⑦类比输电线路监测期间运行工况监测期间运行工况见表4-14。表4-14监测期间运行工况⑧类比输电线路监测结果类比输电线路中心线、边导线下方、边导线对地投影点外距离地面1.2m高处,噪声类比监测结果见表4-15。表4-15单回架空线路类比线路噪声监测结果12边导线投影外30m524040404140由类比监测结果可知,运行状态下110千伏单回输电线路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线路周围噪声随与线路的距离变化差异不大,110千伏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对声环因此,可以预测,本工程架空线路投运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及声环境保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通过理论预测可知,架空线路沿线及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和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和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10kV/m控制限值要求。针对输变电工程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169-2018)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13边导线投影外35m5114边导线投影外40m5215边导线投影外45m5116边导线投影外50m51境的影响很小。护目标的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4.2.4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电磁环境影响分析详见《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4.2.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10kV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4.2.6环境风险分析输电线路不存在环境风险。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4.3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1)项目用地制约因素分析本工程拟建输电线路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高桥街道,项目选址选线阶段已征求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桐乡市水利局和桐乡市交通运输局的意见,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4832024XS0042459号”。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2)环境制约因素分析根据现场调查和相关资料核实,本工程拟建线路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的生态敏感区及受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生态保护目标。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拟建线路沿线和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现状监测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µ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及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养殖水面和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标准限值;拟建线路沿线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现状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无环境制约因素。(3)环境影响程度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建成后,输电线路不产生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4000V/m标准限值的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100μT标准限值的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养殖水面和道路等场所满足10kV/m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无环境制约因素,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1.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短期和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便会消失。降低施工期扬尘的有效措施如下:(1)项目施工前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每天定期洒水增湿,及时清扫、冲洗,4级以上大风日停止土方工程。(3)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低速行驶,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施工场地。(4)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严禁超载,对砂石、土方等散体物料采用密闭车辆运输,避免尘土洒落增加道路扬尘。(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6)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渣土需用帆布覆盖。经过严格采取上述一系列措施,施工期扬尘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5.1.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结构施工、车辆冲洗等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1)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淤泥妥善堆放。(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3)施工设备冲洗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分离后,油污和剩余少量含油废水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4)跨越地表水体时,禁止向地表水体倾倒废水、废渣等。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小,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1.3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外。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施工期应严格做到以下几点:(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集中在白天,高噪声设备应避免夜间、午间时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夜间一般不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将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修订)》、《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2)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3)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并对强噪声源设立围挡进行隔绝防护。(4)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和经过运输沿线居民区时应减速,并减少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和隔声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5.1.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拆除的杆塔、导地线及金具。分类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拆除的塔基水泥块等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消纳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安全处置;拆除的杆塔、导地线及金具等均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统一安排、报废处理。本项目线路塔基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基本能做到回填,不产生弃土,施工结束后对周围进行植被恢复。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1.5生态保护措施(1)工程占地影响减缓措施为减小工程占地带来的生态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①在初步设计阶段,优化塔基选型及塔位布置,减少塔基数量以减少塔基永久占地,最大限度减少临时用地。②结合地形、地质特点及运输条件,选择适宜的基础型式,减少开挖量、减少水土流失,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③塔基拆除时,对塔基基座进行清除,挖至塔基下方1m处,减少周围开挖量,拆除塔基后对开挖处进行土方回填,原有塔基周围场地及时恢复平整和绿化;塔基施工完成后,对临时用地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及时撤出施工设备,拆除临时设施,尽量保持原有生态原貌。(2)植被及野生植物保护措施为减少输电线路施工对植被造成的影响,拟采取以下环保措施:①输电线路施工时根据林木自然生长高度采取高跨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应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架线工艺,尽量减少对非塔基区植被的破坏和林木砍伐。②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采取植物措施进行恢复时,应选择乡土树草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3)动物保护措施本项目为架空线路工程,施工期不会对动物活动区域造成阻隔和破坏,为进一步保护沿线动物资源不受工程建设干扰,拟采取以下环保措施:①选用低噪施工机械,保持施工设备的正常工作。②加强施工管理,宣传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避免施工人员捕猎野生保护动物行为的发生。(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为减缓项目的水土流失情况,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①在基面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要结合现场实际地形慎重进行,不可贸然大开挖;注意内边坡保护,尽量少挖土方,当内边坡放坡不足时,需砌挡土墙。②基础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保证塔位和基坑不积水。③为减少架空线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的产生,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塔基挖方等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采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等方式减少水土流失。④施工期应尽可能避开雨季,输电线路跨越河流时采取高跨的方式通过,做好塔基周围围挡措施,禁止任何废水、弃渣等排入河流。⑤对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要求。对牵张场地一般选择较为平坦的荒地,注意文明施工对场地的保护,不得大面积砍伐树木、损坏林草。保护生态环境,对占用土地采取复垦、种植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植被状况。本项目在施工期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5.1.6施工期环保责任单位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大气、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监督。5.1.7施工期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本着以预防为主、在项目建设的同时保护好环境的原则,本项目在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大气、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均是根据已运行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实际经验总结而来,投资少、效果好,因此本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可行的。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2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2.1水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5.2.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无影响。5.2.3声环境保护措施架空线路应确保导线对地高度,合理选择导线类型,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5.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不产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无影响。5.2.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设立相应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2.6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输电线路不存在事故时的运行状态,其事故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环境影响,不会产生环境风险。5.3运行期环保责任单位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电磁、噪声、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严格依照相关要求确保措施有效落实。5.4运行期环保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本项目运行期的污染防治措施是根据已运行变电工程的实际运行经验,并结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而设计的,故在技术上合理易行。由于在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避免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被动局面,减少了财务浪费,既保护了环境,又节约了经费。因此,本项目已采取的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可行的。5.5环境监测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管理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监测计划的主要要求是:收集环境状况基本资料,监测项目实施后的环境影响情况,整理、统计分析监测结果,并上报至本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测计划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测。具体的环境监测计划见表5-1。表5-1环境监测计划时期监测因子监测目的监测单位监测频率环保竣工验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检查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其效果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一次正式投运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检查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其效果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建设单位按自定监测计划进行监测;此外,线路有环保投诉时监测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监测项目①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②昼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2)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工频磁场:110kV架空线路断面、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输电线路断面监测点位置的选取应具有代表性。架空线路断面监测路径应选择在以导线档距中央弧垂最低位置的横截面方向上,单回输电线路应以弧垂最低位置处中相导线对地投影点为起点,同塔多回输电线路应以弧垂最低位置处档距对应两杆塔中央连线对地投影为起点,监测点应均匀分布在边相导线两侧的横断面方向上,监测点间距为5m,顺序测至距离边导线对地投影外50m处为止。敏感目标处监测优先选择本次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设置的监测点位。(3)监测方法工频电场及工频磁场监测方法执行《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环境噪声监测方法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其他5.6环境管理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指派人员具体负责执行有关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协助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管理。5.6.1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包括施工期废水处理、防尘降噪、固废处理、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等。施工期间环境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建设单位需安排一名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内容,监督施工期环保措施的实施,协调好各部门或团体之间的环保工作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环保问题。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指派人员具体负责执行有关的环保对策措施,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协助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的监督和管理。并进行有关环保法规的宣传,对有关人员进行环保培训。5.6.2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建设单位的环保人员对本工程的运行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落实有关环保措施,做好输电线路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其他(2)参与制定建设项目环保治理方案和竣工验收等工作。(3)组织人员进行环保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4)组织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分析、整理监测结果,建立环境监测数据档案。环保投资5.7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共计28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表5.7-1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治理项目费用(万元)环保设施扬尘污染防治2废污水污染防治2噪声污染防治1固体废物处理3环保措施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8环保宣传教育、施工人员环保培训、标志牌等2其他环保投资(环评、验收等费用)10环保投资合计28工程总投资1381环保投资比例2.03%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验收要求环境保护措施验收要求陆生生态(1)优化塔基选型及塔位布置,减少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结合地形、地质特点及运输条件,选择适宜的基础型式,减少开挖量、减少水土流失。(2)塔基拆除时,对塔基基座进行清除,挖至塔基下方1m处,减少周围开挖量,拆除塔基后对开挖处进行土方回填,原有塔基周围场地及时恢复平整和绿化;塔基施工完成后,对临时用地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及时撤出施工设备,拆除临时设施,尽量保持原有生态原貌。(3)输电线路施工时根据林木自然生长高度采取高跨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应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架线工艺,尽量减少对非塔基区植被的破坏和林木砍伐。(4)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5)加强施工管理,宣传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避免施工人员捕猎野生保护动物行为的发生。(6)在基面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要结合现场实际地形慎重进行,不可贸然大开挖;注意内边坡保护,尽量少挖土方,当内边坡放坡不足时,需砌挡土墙。(7)基础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同水土保持措施建设完成,减缓水土流失的效果明显,施工迹地植被恢复情况良好。临时占地按原有用途进行恢复,建筑垃圾已清理至指定场所。——陆生生态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保证塔位和基坑不积水。(8)为减少架空线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的产生,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塔基挖方等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采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等方式减少水土流失。(9)施工期应尽可能避开雨季,输电线路跨越河流时采取高跨的方式通过,做好塔基周围围挡措施,禁止任何废水、弃渣等排入河流。对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要求;对占用土地采取复垦、种植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植被状况。水土保持措施建设完成,减缓水土流失的效果明显,施工迹地植被恢复情况良好。临时占地按原有用途进行恢复,建筑垃圾已清理至指定场所。——水生生态————地表水环境(1)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淤泥妥善堆放。(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3)施工设备冲洗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分离后,油污和剩余少量含油废水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4)跨越地表水体时,禁止向地表水体倾倒废水、废渣等。相关措施落实,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声环境(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集中在白天,高噪声设备应避免夜间、午间时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夜间一般不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将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修订)》、《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2)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3)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并对强噪声源设立围挡进行隔绝防护。(4)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和经过运输沿线居民区时应减速,并减少鸣笛。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架空线路应确保导线对地高度,合理选择导线类型,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输电线路沿线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振动————大气环境(1)施工前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每天定期洒水增湿,及时清扫、冲洗,4级以上大风日停止土方工程。(3)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低速行驶,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施工场地。(4)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进行苫盖。(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6)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渣土需用帆布覆盖。施工场地无可见扬尘。——固体废物拆除的塔基水泥块等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消纳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安全处置;拆除的杆塔、导地线及金具均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统一安排、报废处理。落实相关措施,无乱丢乱弃、随意堆放的现象。——电磁环境——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设立相应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输电线路沿线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000V/m的要求耕地、养殖水面和道路等场所控制限值为10kV/m的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公众曝电磁环境——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露控制限值为100µT的要求环境风险————环境监测——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一次;正式投运后建设单位按自定监测计划进行监测;此外,线路有环保投诉时监测输电线路沿线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输电线路沿线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他——竣工后应及时验收。竣工后应在3个月内及时进行自主验收;需要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