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179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17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6)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0120号
陈富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蓬莱镇草西街19号3单元4楼1号住宅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903执恢1477号之一
2
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847号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支行
抵押权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