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5)



佛自然资明告〔2025〕224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25〕0050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分局对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高明大道以南、规划纵一路以东GM-A-05-03-01-09-2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A-05-03-01-09-2地块位于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高明大道以南、规划纵一路以东,规划用地面积为9714.30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35%≤建筑密度≤65%、1.0≤容积率≤4.0、绿地率≥10%、建筑高度≤60米,具体详见附件。原公示“佛自然资明告〔2025〕200号”作废。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用地规划股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附件:佛规明设函〔2025〕0050号.zip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5年6月4日

N力X=2532171.7690mY=682089.163X=2532166.262Y=682154.727高明大道退让道路中心线不少于55X=2532125.994Y=682092.337X=2532051.545Y=682222.014通让道路红线不少于4mX=2532054.66Y=682252.076X=2532014.324Y=682158.408泰X=2531990.649Y=682142.708道大明洲高规宗地大致位置划期路路正地块编号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m²)建筑密度D容积率F绿地率EGM-A-05-03-01-09-2工业用地9714.3035%≤D≤65%1.0≤F4.0E≥10%图例规划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道路中心线允许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方向直接作用空间说明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后生效;5、该地块原出具的规划条件自本规划条件生效之日起一律作废;6、未尽事宜按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相关规定,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A-05-03-01街坊(铁岗村工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执行。规划条件附图: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高明大道以南、规划纵一路以东GM-A-05-03-01-09-2地块高明区土地使用规划条件六、市政要点1、室外地坪标高:应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A-05-03-01街坊(铁岗村工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要求。编号:2、路口设置:应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A-05-03-01街坊(铁岗村工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要求。地块编号GM-A-05-03-01-09-2规划用地面积9714.30平方米3、污水:用地内全部污水必须按照规划要求接入城区的污水排放系统。地块位置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高明大道以南、规划纵一路以东GM-A-05-03-01-09地块内4、雨水:用地内全部雨水必须按照规划要求接入城区的雨水排放系统。5、其他:化粪池应在地块内解决,临市政道路侧化粪池不得逾越建筑红线。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七、其他1、工业项目所需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有独立分区的按分区用地面积,没有独立分区的用地面积按建筑基底面积)一般不超过工业项目净用地面积的7%,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业项目所需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独立占地的两个指标要同时满足,非独立占地的按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控制)。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商品住宅、培训中心、专家楼、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一、用地使用性质主导使用性质:工业用地二、主要技术指标1、建筑密度:35%≤D≤65%2、容积率:1.0≤F≤4.03、绿地率:E≥10%三、规划设计要求1、建筑高度:≤60米,可按照地块周边城市道路中心线交叉点规划高程的算术平均值增加0.2米作为室外地面起算基准点高程,未尽事宜见《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三。八、备注1、方案送审时需将此条件的影印件一并附送。2、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后生效。3、该地块原出具的规划条件自本规划条件生效之日起一律作废。4、地块临市政道路侧,建筑物的地下室、台阶,不得逾越建筑红线。5、地块临市政道路侧的建筑退让空间,由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管理。6、未尽事宜请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A-05-03-01街坊(铁岗村工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执行。2、建筑红线退让:南侧自规划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4米,北侧自高明大道道路中心线退让不少于55米,各向建筑退让须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A-05-03-01街坊(铁岗村工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并符合供电、消防等部门要求。3、建筑间距:按国家建筑设计及防火规范执行,并应符合《佛山市高明区GM-A-05-03-01街坊(铁岗村工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有关部门相关要求。4、车辆出入口方位:宜设置在南侧。若设置在北侧,需征询区交通、交警部门意见。5、停车泊位:机动车应按100㎡建筑面积配置不少于0.3个汽车位。附:《规划条件附图: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高明大道以南、规划纵一路以东GM-A-05-03-01-09-2地块》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应按100㎡建筑面积配置0.5-1.0个泊位。四、配套设施要求1、电房设置按照供电部门意见执行,结合周边用地状况实际来设置。五、城市设计提示1、应与周边的交通、规划建设相衔接,并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做好用地内建筑规划布局,满足城市景观要求。2、出入口与道路之间须设置一定的缓冲空间,做好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及景观设计。地块出入口应强调空间景观特色的塑造,并应有明确的辨识和指示系统。3、妥善处理各出入口关系,组织好对外及内部交通,减少各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4、充分考虑视觉景观效果及建筑空间层次,建筑立面造型应简洁明快,建筑风格应协调统一,注意建筑屋顶界面处理。5、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采用综合利用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具体实施细则按《高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执行。高明自然资源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便民利企扫一扫,“码上知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